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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创新中的知识交流与组织

时间:2022-08-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合作创新中的知识交流与组织现代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多种领域技术的综合或融合,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也可将创新看成是多种知识的“组合”。或者,以合作创新中的某一方为主,其他方派人参与。这些合作组织形式有助于形成一个促进密切交流的物理环境,因此也是合作创新各方密切知识交流与协作的组织保障。

四、合作创新中的知识交流与组织

现代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多种领域技术的综合或融合,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也可将创新看成是多种知识的“组合”。合作创新是多方合作者的共同创新,更是包括了各个合作者知识的交流和融合。可以认为,合作创新的实质就是合作各方的知识结合,这是合作创新成功的关键。合作创新中的知识组合有两种情况,一是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术的结合;二是不同性质的知识的融合。一般而言,前者有较强烈的专业特点,后者则有更明显的管理学意义,因此这里主要讨论第二种情况的知识结合。

“知识的性质”有多种划分,如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等等。在合作创新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遇到的可能还是通用和抽象的理论知识与“情景特定”的实际应用知识的区分,如大学、研究机构的理论知识与企业的实际知识的结合;或者,为了充分利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作用,就需要将具有普遍应用性质的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与实际工作领域的特定实用(情景)知识相结合。

一般而言,“通用和抽象”是知识的基础,其特征是具有高度的普遍性和可重复应用性,即能够应用于各种不同的具体场合或情景。通用和抽象的知识一般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它们经过了系统的整理,有较强的普适性,能够相对容易地从它最初产生的领域或地方转移到在逻辑和地理上区别较远的情景中。“情景”知识则是特定的、主要用以解决从应用环境和用户需要中产生的实际问题和要求。情景知识一般都和实际的应用环境和过程相联系,多数情况都是以隐性知识的形式而存在,反映了拥有这种知识的主体的目标、文化背景和激励结构。可以认为,合作创新的基本问题就是:一个合作者的“通用和抽象”的知识如何与另一方的“情景”特定知识发生相互作用以及由此所可能产生的问题和机会。

合作创新中知识的结合包含了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合作各方(在知识结合价值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知识交流的意愿;二是知识交流的方法;三是知识交流的组织。从技术创新管理的角度来看,第一和第三两种考虑具有更大的意义。

(一)合作创新中知识结合的价值

在合作创新中,合作各方(即通用抽象知识的拥有者和情景特定知识的拥有者)应该认识到,只有进行充分的知识交流与融合,才能使各自的知识产生最大的价值。在这方面,Annalisa Tunisini和Antonello Zanfei通过对有关企业合作实践的探讨,提出了以下两个基本观点:

第一,合作者能够从他们已拥有的知识资产的结合中取得经济价值。

这主要是因为合作一方的通用抽象知识,在与合作另一方的情景特定知识相结合后,其价值得到了充分的利用。这方面的例子如:信息技术对实际工作领域的应用,所产生出来的信息管理系统、专家诊断技术;模糊理论和实际控制问题相结合所形成的模糊控制技术等。这些新的“系统”和“技术”提高了实际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节约了人力资源和时间成本,由此也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这种知识的交流和融合还有十分广泛的意义,即通过知识的结合,理论知识开拓了新的应用领域,情景特定知识中的有用信息则可以融合到更加普遍和抽象的理论知识中,也为今后更多的应用和创新提供了机会。

第二,通过合作一方原来的通用抽象知识和合作另一方原来的情景特定知识之间的相互作用,能够产生或创造新的知识。

企业实践表明,新创造知识包括两种含义:一是通用抽象知识与情景特定知识的结合所产生的新知识,如信息管理系统、模糊控制技术等,其中包含了通用抽象知识和情景特定知识在结合之前所没有遇到的新(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探索和解决;二是为将通用抽象知识应用于实际过程,而对情景特定知识进行整理的方法论知识(这一知识属于知识交流方法的范畴)。情景特定知识一般是隐性、杂乱的,在和通用抽象知识进行结合时,必须对其进行整理,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产生出新的方法。这类方法论知识一般能广泛的应用于其他场合,因而也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合作创新中各合作方的关系可以看作一个过程,其功能是赋予他们所具有的技术知识潜力以应用价值。合作者异质的且差距很大的知识的结合,不仅使现有知识产生出具有更高生产力的应用;而且也有利于各自知识基础的结合和相互支持的过程。同时,通过将不同的能力进行结合,也形成了一个知识创造的过程。可以认为,通用抽象知识与情景特定知识的相互结合,使他们各自都大大增强了其价值;反之,如不相互结合,则他们每一种都将无创造性,也即降低了他们的价值。

具有高贡献的情景特定知识,但没有与通用抽象知识相联系的企业,很容易陷入狭窄的学习途径,并将减少它获取关键新技术和市场机会的能力,从而在实质上降低它的竞争力。进一步,被锁定在情景化技术和市场小生境中的企业,将会在外部选择时受到限制,并在有关的交易中减弱其谈判能力。这些综合起来,最终是降低企业及时产生进一步知识的能力。

同样,有较高贡献的通用抽象知识、但不与情景知识相联系的企业,可能不能正确地评价实际的用户需要而使它们的市场开拓努力失败,进一步还会对投资R&D的努力以及产生它自己知识的可能性造成损害。

(二)知识交流和结合的组织

一旦认识到通用抽象知识与互补的情景特定知识相结合的重要性,就产生了一个不同知识相互作用的组织问题。因为,知识交流和结合不是在“虚拟”的环境中实现的,而是发生在实际的组织中,在大多数情况下,所谓密切的合作与交流都与一定的组织形式相关联。

通常,合作创新中各方会组建一个合作团队,有关的人员共同参与、共同工作。这样的合作团队可能具有相对独立性,有自己的工作地点和条件。或者,以合作创新中的某一方为主,其他方派人参与。例如,汽车制造商邀请零部件供应商的工程师(以客座工程师的名义)参加本企业的产品设计团队,到自己的技术中心共同工作,以此来加强与零部件供应商的合作关系。这些合作组织形式有助于形成一个促进密切交流的物理环境,因此也是合作创新各方密切知识交流与协作的组织保障。

Annalisa Tunisini和Antonello Zanfei认为,合作创新中各合作方不仅需要结成合作组织并愿意沟通,同时还应强调,建立联盟意味着各合作方至少要在三个相应领域进行重要投资:

首先,为了有效地交流及减少机会主义行为风险,相互信任是必要的。相互信任的构建也需要消耗时间并要求充分的约定和义务,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合作者先前的合作经历,同时又需要用时间来增强。更准确地说,信任的建立是一步一步程序的结果,关键是合作双方都要有相应的投入,以便对信任的建立做出贡献。

其次,为了使合作各方企业将他们所分别拥有的知识进行整合与集成,必须发展一种知识整合的方法(工具)。即一种双方都能理解并能进行有效相互作用的共享语言,以便能够将通用抽象知识与情景特定知识进行沟通和融合。例如,一家计算机企业与一家设备制造企业进行合作,试图开发一种设备诊断技术。他们首先将设备技术进行分解,以形成一个技术的等级体系;而后根据这一技术等级体系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形成了一个与等级体系共生存在的问题体系;最后在问题体系基础上,提出了一个问题产生原因及后果推理的逻辑体系。据此,计算机企业就能将他们所具有的通用抽象的计算机技术,应用于设备制造和使用的特定情景环境。为了发展这样一种方法,通用抽象知识的拥有者必须进行相应投资,以理解创新内容中所包含的情景特定知识,而情景特定知识的拥有者必须采取努力使他的情景特定知识成为通用抽象知识的拥有者所能够理解的东西。这是一个技能集约、时间消耗的过程,有时可能要持续相当长的时间。

最后,合作各方企业的内部组织和能力也必须互相适应,以使这种特定的相互作用成为可能并达到有效性。特别当合作各方组建了相对独立的合作团队,并且各自所处的领域有较大差别时,合作创新的过程往往会驱使各方企业的技术人员在与他们原来的核心能力相距甚远的领域中建立专长。由此产生的一个结果是,为合作创新项目工作的联合团队将在很大程度上超出各个企业R&D部门的控制之外(甚至超出了各自高层管理控制之外)。因此,一方面,团队在其惯例的发展,甚至在产品开发优先性的定义上,必须允许有相当的自主权,这有助于形成团队中的创新激励结构。另一方面,同样重要的是,这也产生了团队工作与各方母企业组织的其他部门分离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尤其对情景特定知识的拥有者(或企业)会产生严重的问题。它们可能会失去与母企业的有关部门(如营销部门)的联系,甚至导致他们的思想或成果不被本企业所理解的结局。

因此,参与合作创新的各有关企业,不仅需要在合作者之间进行密切的信息和知识交流,而且也要在本企业中进行密切协调。有关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应该促进相关部门在负责某个特定合作项目时的自主性,同时他们也应支持这些部门,促进企业的不同部门之间的密切接触。特别地,技术部门在考虑并形成它们技术创新成果的可能市场时,应该得到本企业有关(如营销)部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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