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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尔纳和雷军,谁是鱼谁是渔翁

时间:2022-08-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投资与被投资,与婚姻一样,讲究情投意合,只有双方都在合作中获得了足够的利益,才是一笔成功的投资案。2011年9月,第一代小米手机刚刚发布还没有上市销售,米纳尔、周受资即开始与雷军讨论投资小米的有关事宜。2011年9月底,米尔纳先是以个人身份投资了小米公司,在经过几个月的尽职调查之后,DST也启动了对小米的投资。对米尔纳来说,投资的答案并不复杂。

投资与被投资,与婚姻一样,讲究情投意合,只有双方都在合作中获得了足够的利益,才是一笔成功的投资案。投资人给予创业企业资金与背书,创业企业在成长后回馈给投资人数十倍乃至数百倍的回报,双方都在投资中实现了利益最大化。

小米在成立后短短几年中就能实现飞速的发展,与雄厚的资金支持是离不开的,它的估值能迅速达到450亿美元,一跃成为世界估值最高的科技初创公司,也离不开投资者的信任与期待。同时,小米迅速而稳健的成长,也给早期的投资者带去了丰厚的回报。

2015年7月1日,继雨果·巴拉、陈彤和王翔之后,小米又引入了一位重量级高管,DST前合伙人周受资出任小米公司的CFO。不论此举是否小米为上市做的准备,但周受资DST前合伙人的身份,却足够引出另一段DST与小米的故事。

DST(数码天空科技)是一家俄罗斯投资公司,主要投资互联网方向。2011年,其CEO、著名投资人尤里·米尔纳决定进军中国市场,不仅将总部从莫斯科迁往香港地区,更是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就先后完成了对京东、阿里巴巴以及小米的投资。这其中周受资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投资京东的交易刚刚尘埃落定,周受资就利用他公司创始人的人脉网络,开始连线小米。2011年9月,第一代小米手机刚刚发布还没有上市销售,米纳尔、周受资即开始与雷军讨论投资小米的有关事宜。

在当时看来,中国市场上的硬件制造商多如牛毛,智能手机市场的蛋糕也几乎被三星和苹果瓜分殆尽,小米所尝试的线上销售模式,也被谷歌用在了Nexus身上,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然而这些问题并没有对米尔纳造成很大的困扰,他十分迅速地拨云见日,透过这些问题,看到了小米整合硬件、软件和互联网服务的“铁三角”模式,并为之吸引。在会面结束之后,米尔纳就向周受资表示愿意投资小米。

2011年9月底,米尔纳先是以个人身份投资了小米公司,在经过几个月的尽职调查之后,DST也启动了对小米的投资。在包括三轮独家融资在内的先后多轮融资中,DST向小米投资了共计5亿美元,获得了小米公司7%的股份。这些股份,在小米完成最新一轮11亿美元的融资之后,按照最新的估值计算,价值在32亿美元左右。

小米的道路还在继续,随着小米的不断发展,DST的收益也随之水涨船高。从小米拒绝Facebook的投资就不难看出,雷军对于投资者也是有一定要求的,小米不是你想投就能投的。DST能够投资小米,并且还三次拿到了独家融资的资格,也必然有它的独特所在。

DST作为一个经常出现在各大融资名单上的神秘投资公司,能够在小米刚刚起步的时候就对其进行投资,除了给小米提供一些资金之外,米尔纳的远见卓识和DST响亮的头衔,也给初创的小米戴上了一层光环。

DST选择被投资企业的原则是:必须在自己的领域中明显将成为领导者,理论上现在就可以上市,并且要具有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性。DST在中国的投资,更倾向于“适应环境”和“脚踏实地”。

所以在小米手机刚刚上市不久,雷军并没有想到DST会真的投资小米。况且,因为诸多问题,当时很多人都并不看好小米的商业模式,对于雷军所描绘的未来小米的美好愿景,也并不相信。

然而,米尔纳有一句口头禅:“要相信,你就要靠得近。”在外界对于小米普遍不看好的情况下,米尔纳持续靠近雷军,每年两个人都要见面十余次,每次都能够聊上好几个小时。从细枝末节到宏大理念,无所不谈。

对米尔纳来说,投资的答案并不复杂。只关乎遇到正确的人,至于在什么地方和何时遇到这个人,那并不重要。他认为,雷军就具备了在未来10~20年能够改变世界的能力。米尔纳曾说:“小米拥有成为中国首个全球消费类品牌的重大潜力。在智能机行业,小米能够在全球获取大量份额,但这并不是全部机遇,小米还可以进军其他众多感兴趣的领域。”

2014年12月,小米刚刚完成的11亿美元的融资,领投者又是DST。米尔纳表示,在DST投资的公司中,小米是首家主要销售硬件的公司,他认为小米有着与Facebook、阿里巴巴一样估值达到1 000亿美元的潜力。

DST很少对处于初创期的企业进行投资,更多的还是在企业发展中后期,直接投资互联网行业中的领头羊企业。因此,可以想象,DST的投资对于刚刚起步的小米来说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

对于很多初创企业而言,投资人给予企业最大的帮助往往不是来源于资金,而是增加了企业的软实力。这种投资更像是一种背书,用资金的注入向市场表明投资者对这一企业未来前景的看好与信任。

被投资的企业,唯有专注于自身发展,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为股东带去足够的利益回报,就是对这份信任投资最好的回馈。只有给投资人带去利益,才能保证这种合作关系的持续、长久。投资人与被投资人是一种双赢的关系。

如果说雷军与小米还不足以证明投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互利的话,那么阿里巴巴与软银的故事一定会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1999年,在马云拿到高盛500万元融资的第二天,他参加了软银孙正义在北京组织的一次会面。会上,孙正义对于马云和阿里巴巴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并且萌生了投资的想法。

孙正义的这一想法很快就得到了落实,2000年,软银与阿里巴巴展开了谈判,将最终的投资数额定在了2 000万美元,并且约定孙正义成为阿里巴巴的顾问。这极大地证明了孙正义对于阿里巴巴未来前景的看好。

即使阿里巴巴在当时并不存在资金的缺口,但如果不是孙正义坚定的支持,如果没有孙正义的投资,在互联网的寒流席卷世界的时候,阿里巴巴可能很难安然地度过那段凛冽的日子,淘宝网也不会发展得那样顺利。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声势浩大的IPO终于定格在了市值2 314亿美元。软银持股7.98亿,以32.40%的股权份额成为阿里巴巴最大的股东。

随着阿里巴巴的成功上市,孙正义当年投资给马云的2 000万美元,以及2004年追加的6 000万美元投资,变成了约580亿美元,他一跃成为日本首富。

从回报倍数上看,从2000年软银注资到2014年阿里巴巴美国上市创全球最大一次IPO,软银用耐心换回了433.97倍投资回报倍数,位居榜首,成为最大赢家。

孙正义的投资帮助阿里巴巴渡过难关,阿里巴巴的成长带给孙正义数百倍的回馈,就像米尔纳和雷军一样,很难说明究竟哪一方是鱼,哪一方是渔翁。这是一个互为因果,互惠互利的过程。没有投资者的投资,企业的发展不会如此顺利,而企业的发展最终还是会回报给投资者。

投资和其他形式的合作并无两样,只不过是合作的方式略有不同罢了。投资者不能一味地追求在最快的时间里获得最高的回报,而是要尊重企业的发展,同时被投资者也不能罔顾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和创业者只有在投资与被投资的过程中实现了双赢,才能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才能获得更长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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