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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喜欢,那就是喜欢了

时间:2022-08-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甲与乙对话,甲说:“西药副作用大,不好!”案例中的乙犯了典型的非此即彼的谬误,从老赵是司机并不能反推出老赵不是售票员。他们要求马克·吐温立即向国会议员道歉,否则,国会将起诉他,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在这里,马克·吐温并非诡辩,而是正确运用了非此即彼的论证方法,很好地达到了讽刺某些国会议员的目的。是婊子养的,不是婊子养的,这是非此即彼的。

甲与乙对话,甲说:“西药副作用大,不好!”

乙马上反驳道:“你意思是中药好喽?”

甲说:“我可没说中药好!”

乙说:“中药副作用小啊,你说副作用大的西药不好,言外之意不就是副作用小的中药好吗?”

有一天,甲与乙对话:

甲说:“老王可不是好人!”

乙说:“你是在说老王很坏吗?”

以上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两个例子,它们形象地展现了那些持有非黑即白、非此即彼谬误思想者看问题的态度。在他们眼里,世界上任何事情只有两面,不是好的,就是坏的;不是对的,就是错的;不是黑的,就是白的,没有第三种可能。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除了好与坏,还有不好不坏,除了黑与白,还有其他各种颜色。因此,看问题非此即彼是不合逻辑的,是一种谬误。

◎司机VS售票员

一天,甲对乙说:“老赵好像是司机,又好像是售票员。”

几天之后,甲又对乙说:“老赵果然是司机,被我猜中了。”

乙不假思索地说:“那老赵肯定不是售票员。”

甲说:“不对,老赵既是司机,又是售票员。因为他开班车遇到售票员请假的时候,他就充当售票员,收车费。”

老赵是司机与老赵是售票员,这两种角色并不矛盾,因为很多时候,一个人可以扮演多重角色,同一时间可以做多件事情。就像一位先生,在妻子面前是丈夫,在父母面前是儿子,在孩子面前是父亲。如果用非此即彼的逻辑去猜测他的身份,那就会出现这样的结论:他不是儿子就是父亲,不是父亲就是儿子。这是多么可笑的结论呢?要知道,他既可以是父亲,还可以是儿子、是丈夫。

案例中的乙犯了典型的非此即彼的谬误,从老赵是司机并不能反推出老赵不是售票员。这种推断违反了相容选言推理的规则,即有些选言是可以同时为真的。如果一味地用非此即彼的逻辑谬误看问题,就会忽略其他可能性的存在。用这种谬误去辩论,你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马克·吐温的道歉信

美国著名的作家马克·吐温也是诡辩高手。有一次,他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美国有些国会议员是婊子养的。第二天,他上了报纸的头版头条,他对议员的攻击引起了国会议员们的强烈谴责。他们要求马克·吐温立即向国会议员道歉,否则,国会将起诉他,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迫于舆论压力,马克·吐温只好在《纽约时报》上刊登道歉信,信中说:“前不久,我说有些国会议员是婊子养的,事后有人表示强烈的不满,我也觉得这样说不妥,所以我特此刊登道歉信,并将之前那句话改为:有些国会议员不是婊子养的。”

国会议员们看到这封道歉信后,感到再次受到了侮辱,而且比之前那次侮辱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反驳,也只好忍气吞声,就此作罢。

马克·吐温虽然道歉了,但是和没道歉一样,因为他的那句“有些国会议员不是婊子养的”看似与之前那句“有些国会议员是婊子养的”有所不同,但实际上换汤不换药,意思一点都没有改变。在这里,马克·吐温并非诡辩,而是正确运用了非此即彼的论证方法,很好地达到了讽刺某些国会议员的目的。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国会议员是一个集体性的称呼,按马克·吐温的观点:有些国会议员是婊子养的,言外之意就是有些国会议员不是婊子养的。是婊子养的,不是婊子养的,这是非此即彼的。

当然,有一个前提就是,马克·吐温这样攻击国会议员,用词不雅,而且是不是婊子养的,完全是他自己编出来的,没有事实依据。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看,马克·吐温犯了理由虚假谬误。

虽然非此即彼是一种逻辑谬误,用这种谬误去辩论,往往会使自己的观点没有说服力,但有些时候,面对不利于自己的情境时,采取非此即彼的诡辩术,往往可以达到出奇制胜的目的。

有个小伙子与一个女孩相恋多年,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女孩的父母就是不同意这门亲事。理由是小伙子家里穷,没房没车,女儿嫁给他没有生活保障。小伙子和女孩为了说服女孩的父母,软磨硬泡了很久,最终动摇了她父母的阻挠之心。

一天,女孩父母对小伙子说:“年轻人,我看你心也挺诚的,要不这样,我们来看看天意的安排,我让你来抓阄决定这门亲事怎么样?如果你抓到了‘百年好合’阄,我就答应这门亲事;如果你抓到了‘有缘无分’阄,就主动退出这门亲事,你看如何?”

小伙子满口答应了,但是女孩却一直摇头,因为女孩知道,父母已经在阄里做了手脚,做的两个阄都是“有缘无分”。抓阄的时候,男孩拿起一个阄,迅速地塞到自己嘴里咽下去了,然后让大家看剩下的阄是什么,以此判断他抓到的阄是什么。结果发现,剩下的阄是“有缘无分”,通过非此即彼推理,那么他抓到的阄就是“百年好合”。最后,女孩的父母同意了这门亲事。

年轻小伙子果然机智,面对女孩父母设置的陷阱,他主动去面对,通过非此即彼的逻辑概念,通过反逻辑论证,成功地跳出陷阱,如愿娶到了心爱的女孩。由此可见,用好非此即彼诡辩术,也可以在论辩中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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