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深更半夜来干么

深更半夜来干么

时间:2022-08-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深更半夜来干么?后来王宗却被怀疑杀了自己的侍妾。杨逢春接案后即张榜公告,定于某天夜里二更后开审此案。到了那天二更时分,杨逢春突然命令狱吏去门外察看,有近前偷看的,马上抓来。原来他和王宗所住馆舍的主人之妻私通,被那个侍妾撞破,因此杀人灭口。杨逢春深知这一点,故意定一个反常的时间开审,使罪犯突现出来。我真怀疑在种种诱供逼供的智慧下,冤案是否占了大多数。

深更半夜来干么?

现代许多侦探片、警匪片的情节样式,用一句中国成语就可以概括:欲盖弥彰。干了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但手脚没有做干净,留了一点痕迹,为防止泄漏秘密而多方掩盖,但漏洞越堵越多,最终彻底暴露。

这类影视片情节雷同、手法相似,但观众往往还饶有兴味地看到结束,它的内在合理性就在于作为故事情节动机的主人公那种不可遏制的心理动势,正是人类共同具有的一种心理特征。除了那些经过特殊训练或有过特殊经历和胆识的人之外,一般人都可能因为遏制不住这一动势而自我暴露。古人就是抓住了这一点,甚至在没有证据、对象不明的情况下,有意识地引发、调度涉嫌者的心理动势,使他(她)自己提供证据、自动暴露。

宋朝时,浦城县里有人丢了东西,官府为此捉了几个小偷,但他们都不承认偷过这样东西,还互相通气,抱成一团,官府一时拿他们没办法。

当时的县令陈襄想了一个办法,他对小偷们说,庙里有口大钟,能辨认小偷,凡作了案的摸它,钟就会响,否则就没有声音,现在既然大家都不承认,那就让大钟去辨认。

陈襄让人暗中给大钟涂上墨,再用布帘把大钟四周遮住,然后让犯人一个个去摸钟。摸完之后,陈襄命令他们把手都伸出来,结果,大家的手都染上了墨,只有一个人的手是干净的,陈襄就对此人严加审问,他只得全部招认。

古籍中用类似手法来破案的事例很多。有人让一群涉嫌偷衣的老太太手里握一些麦粒,对她们说偷衣人手心里的麦粒会发芽。然后暗中观察,发现一个老太太不时松开手偷看麦粒,就把她绑起来,一审问就破了案。此外,还有用芦苇破案的,手法大同小异。

这样的破案都利用了当事人做贼心虚但又迷信鬼神的心理,但要是碰上不信邪的,将计就计,那审案人不就没辙了吗?其实不然,古人自有其他办法,只要作案者遏制不住自己的心理动势,哪怕他尚未构成嫌疑对象,也能把他请出来。

古时,南京有个官员名叫王宗,一天,他正在衙门值班,忽然有人跑来告诉他,他的侍妾在馆舍里被杀了。王宗马上跑回了馆舍,但很快又回来并向上司报告了这件事。后来王宗却被怀疑杀了自己的侍妾。王宗一再申辩,主审官也不知怎么办才好。

过了几个月,都察院下令由御史杨逢春再审王宗一案。杨逢春接案后即张榜公告,定于某天夜里二更后开审此案。到了那天二更时分,杨逢春突然命令狱吏去门外察看,有近前偷看的,马上抓来。狱吏出去后,果然捉来两个人。甲说是乙要他来作伴的,他不知道乙来干什么。杨逢春就将甲放了,然后对乙用刑拷问,乙只得全部招认。原来他和王宗所住馆舍的主人之妻私通,被那个侍妾撞破,因此杀人灭口。

杨逢春断案的道理何在?还是听听他自己的解释:

“若日间则观者众矣,何由踪迹其人,人非切己事,肯深夜来瞰乎?”

不管有没有留下痕迹,作案人都有心理包袱,因此希望错判的案子早日结案,这种强烈的心理动势使他们不知不觉中就会作出种种反常表现。杨逢春深知这一点,故意定一个反常的时间开审,使罪犯突现出来。同前两个案子的主审官相比,杨逢春聪明得多了,无奈古人办案少不了“大刑侍候”,否则就凭这点小动作,如何给人定罪?刁民要是享有并会行使现代美国的那种“保持沉默的权利”,恐怕十个杨逢春都得徒唤奈何。我真怀疑在种种诱供逼供的智慧下,冤案是否占了大多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