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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预警系统的运作机制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个有效的金融危机预警系统是庞大、繁杂的系统,使其发挥预警作用,仅仅有完整的指标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配套措施和有效的运作机制,包括合理的法律框架,适当的组织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法规可由金融监管当局或国务院名义发布,内容应包括金融危机预警系统的目的、形式、领导、组织、信息管理、报告制度和监督机制等。

一个有效的金融危机预警系统是庞大、繁杂的系统,使其发挥预警作用,仅仅有完整的指标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配套措施和有效的运作机制,包括合理的法律框架,适当的组织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

(一)法律框架

金融危机预警系统首先必须以法规形式加以确定,保证其严肃性、有效性和延续性。法规可由金融监管当局或国务院名义发布,内容应包括金融危机预警系统的目的、形式、领导、组织、信息管理、报告制度和监督机制等。

(二)组织框架

组织框架是该系统运作机制的关键。为了保证该系统的有效运行,必须把每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到具体机构。例如,可以根据预警指标的三个层次,由监管司局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各类机构的微观经济指标和综合微观经济指标,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提出预警,并建议防范和解决方法;由负责统计、货币政策、综合研究、外汇管理的部门分别跟踪和分析有关宏观审慎指标,及时发出预警并提出解决方案:由各地区监管机构定期就本地区金融风险情况提交金融风险报告;成立风险评估小组或风险预警小组(在法规中确定其具体授权和职责),并由其综合分析(而不是收集)各种预警信号,提出近期重点监察指标,就有关风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讨论,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核实,并就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三)报告制度

作为预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制度可包括几个层次,例如,由金融机构向监管机构按规定的内容和频率[按月和(或)季]报告运行状况和风险;由后者和风险评估小组向监管机构负责人报告按季提交的有关风险的分析研究;由监管机构负责人定期(至少每半年或一年)向国务院报告金融体系面临的整体风险,提出相应对策。此外,应该在条件成熟时以适当方式向市场披露我国金融体系面临的风险情况,使市场参与者增强风险意识和防范、管理及化解风险的能力,使其知风险而早避,遇虚惊而不从众。

(四)预警系统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预警系统不但应该相对稳定,而且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其法规框架、组织体系和报告制度应该相对稳定。首先,上述各项指标不是一成不变的。其相对重要性是随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每个阶段应确定近期重点监测指标。其次,上述指标是不完整的。随着体制变化(包括政策和法规的变化)、技术发展及金融创新,新风险随时可能出现。风险指标应该随时修改,但是,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监督机制

由金融监管当局负责人监督并借助相应的奖惩手段,保证该系统各个环节的正常运行。

(六)其他配套措施

其他配套措施包括:完善会计准则,强化会计制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发展资本市场、保险和养老基金,扩大投资和融资渠道,减少和分散金融风险;改善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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