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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形成原因分析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国民政府的财政和金融政策交互作用之下,上海成为全国最大的金融中心,是20世纪30年代“远东华尔街”。同时,上海一直是中国近代工商业的中心、水陆交通的枢纽,因而对金融的需求最高。近现代上海工业促进了上海金融业的发展。

在国民政府的财政和金融政策交互作用之下,上海成为全国最大的金融中心,是20世纪30年代“远东华尔街”。

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

上海地理位置极其优越,地处长江口的三角洲冲积平原,控长江咽喉,扼东海要冲,在清乾隆、嘉庆年间,已成为全国贸易重要港口,被称为“江南之通津,东南之都会”。据《上海县续志》记载,光绪年间,“上海介四通八达之交,海禁大开,轮轨辐辏,竟成中国第一繁盛商埠”。外滩金融史直接延伸至二百多年前乾隆年间。那时,上海南市十六铺已是帆樯如林,商贾如云,钱庄如星。据记载,1776年起的20年里,先后开办了106家钱庄,金融十分发达。如果从钱庄北移外滩算起,外滩钱庄史也已达150余年。

1843年开放口岸后,上海随即成为外国资本主义者倾销商品、收购原料的主要口岸,所以贸易繁荣,居于全国首位。

上海处于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长三角,是整个长江流域与南北经济的交汇点。据记载,乾隆年以后的十六铺已经是中国和东亚的最大码头,也就是说,十六铺在上海向西方开埠(1843年)前,已经是东方大埠。“广船”来自广州,装的是“西洋”货,有安南、暹罗的木材和珍贵动物,波斯香料,西欧的钟表器物。

同时,上海一直是中国近代工商业的中心、水陆交通的枢纽,因而对金融的需求最高。

二、近代上海经济实力快速增长

金融中心的确立与所在地区的经济状况直接相连。近代上海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上海的金融地位。近代上海之所以成为全国乃至远东的金融中心,与上海的经济发展分不开。

(一)近代工业发展促进金融中心形成

近代上海是最重要的多功能大都市。19世纪40年代初的鸦片战争之后,上海城市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出现了近代的房地产业。19世纪60年代,上海出现了近代工业,尤其是诸多代表性的洋务企业,如轮船招商局、电报局、江南制造局等,上海当之无愧地成为把整个长江领域经济与海外贸易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心城市。近现代上海工业促进了上海金融业的发展。

(二)巨额国际贸易是上海金融发展与兴盛的基础

近代上海作为全国的贸易中心在于它是最大的转口码头,是近代中国与外国最大的中转贸易站。“上海为中国通商第一口岸,应以上海为银行总汇之所,以便中外交易。”[6]在19世纪50年代以后,上海经济蓬勃发展,一直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居领先地位。20世纪20年代后期和30年代初期,上海进出口贸易十分兴盛,成为东亚的贸易中心,每年出入口贸易量巨大。如1930年洋货由上海进口的为68 386万两,占全国进口额50%以上,而其中的一半是转口贸易。1930年土货进口有33 162万两,转口贸易占一半以上。由此可见转口贸易数量之大,密切了上海与国内其他港口的经济联系。1936年,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商行有800多家,其中洋商占80%[7],对上海的金融业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上海逐渐产生了服务于航运、贸易的近代金融业,进而出现了以汇丰银行为代表的外国银行。

(三)城市国际化程度高是近代上海金融发展的前提

近代上海是一个现代化、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多功能的大都市。上海的公共租界、法租界的存在,使得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起步早、功能全,城区治理比较规范。这为上海开展现代金融、国际金融业务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最先进的交通、通信、信息、传媒等方面的服务支撑。

三、国民政府时期的金融政策与制度的改善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政府从政策和制度两个层面对上海金融中心进行定位。通过制定金融法规构建金融制度体系,规范金融市场运行秩序;通过设立中央银行,逐步形成以“四行二局”为主体的国家金融体系;通过“废两改元”和法币政策统一货币制度,确立了新式银行在金融业的主导地位。这些措施为近代上海金融中心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在上海设立中央银行

1927年4月初,宋子文出任统一后的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决定把中央银行设于上海。《中央银行条例》明确规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由国民政府设置经营之”;“中央银行设于上海,其分支机构得于各地设置之。”[8]

1928年11月1日,国民政府的中央银行在上海(外滩15号)正式设立,财政部长宋子文兼中央银行总裁。当时资本定为2 000万元,由政府以公债形式一次拨足。1935年4月,国民政府发行金融公债,将中央银行的资本增为1亿元,为当时全国银行财力之最。以此为标志,将上海发展成为全国最大最重要的金融中心,就有了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至1933年上半年,除了上海总行外,中央银行在南京、汉口、天津、济南、厦门、杭州设立了分行,在南昌、福州、洛阳、九江、芜湖、蚌埠、镇江、扬州、郑州设支行,另在国内普设了办事处、代理处,并在纽约、柏林、日内瓦、伦敦、巴黎设立了代理处。

随着国民党政权统治的加强,中央银行积累了大量财富。以1928年为基数,到1936年,资产总额达23倍,存款为41倍,兑换劵发行为25倍,纯利达61倍。中央银行实力与地位不断提高,在整体意义上进一步提升了上海的金融中心地位。

(二)确定中交两行的地位

中央银行在上海正式成立后,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中国银行条例和交通银行条例,分别将两行定位为国际汇兑和发展实业的特许银行,并且载明这两家银行的总行均设立在上海。1928年11月17日和24日,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分别召开股东大会,修订章程,将总行自北平迁至上海外滩。中交两行是当时实力最强、业务辐射最广、影响最大的银行,它们将总部从北平迁至上海外滩,使南北金融中心的地位及影响消长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上海作为全国最大最重要的金融中心的地位业已确立。

(三)国民政府金融制度改革

中央银行成立后,国民政府启动了统一当时中国金融的进程。1933年,财政部颁布《废两改元令》,规定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废两改元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有利于统一货币,便利交易,并有利于中央银行货币推行,扩大中央银行活动的规模和机能。

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财政部发布的《施行法币布告》规定,自1935年11月4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1936年1月,财政部又规定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与法币同样行使”。法币政策的实施,割断了中国货币与白银的直接联系,白银的角色从货币变为商品,使世界银价的涨跌不会对中国货币发生大的影响,这就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条件。

(四)国民政府金融垄断的形成

金融垄断的形成,主要体现在国民政府的金融政策和金融管理两个方面。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中央银行法,规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享有经理国库、发行兑换劵、铸发国币及经募国债等特权。1935年3月修改中交两行条例,以金融公债方式增加两行官股,使得官股分别占中行的50%、交行的60%,达到了控制的目的,使两行和中央银行联结在一起,成为三位一体的国家银行。1935年6月,国民政府公布“中国农民银行条例”,将原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蒋介石自任董事长,成为后来国民党四大官僚资本银行之一。

1930年,国民政府通过法令设立邮政储金汇业局。凡中央、中国、交通三行未设分支行点,均由邮政汇业局在当地邮局代为办理。1935年4月,由中央银行拨款1 000万元设立中央信托局,开展储蓄、采办、保险、信托、农贷等业务,是国内最大的信托机构。

这样,“四行二局”成为垄断全国金融体系和控制全国金融业的总枢纽。凭借四大银行的优势,逐步建立一个无所不包的全国金融网,并全力发展和巩固金融业务,形成主宰全国金融的地位。据《全国银行年鉴(1937年)》记载,1936年,四行在当时全国164家银行中几项主要指标所占比重分别为:资本占42%、资产占59%、存款占59%、发行劵占78%、纯利占44%。四行的实力已占全国银行的一半以上。

四、近代上海金融人才的发展

20世纪初,外滩银行业出现快速发展,新式银行大都在1905年后成立。除了户部银行(1905)、交通银行(1908)这样一些官办银行以外,还出现了纯粹的民营银行,如信成银行(1906)、浙江兴业银行(1907)、四明商业银行(1908)等。1915年外滩私人银行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1915年至1921年间成立的盐业银行、金城银行、大陆银行与中南银行,被称为“北四行”。1915年成立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与清末成立的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被称为“南三行”。这些银行对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中国近现代金融史上写下了浓重激越的篇章。究其原因,除了洪葭管先生在《20世纪的上海金融》中说过的“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中国银行业黄金时期才真正到来”这一外部因素外,还有外滩金融业能在这个时期得以发展的内部因素,即上海及长三角工商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在国外学习金融的人才陆续回国,并开始发挥作用(见表4-11)。同时,在这些人员的努力下,在国内培养出一批为金融服务的新式金融人才。

表4-11 部分在国外学习回国的金融人才

续 表

20世纪20—30年代是中国金融发展的黄金时代,也是一个银行家的时代。伴随着中国银行业的成长,一批著名银行家迅速崛起于金融界,如中国银行的张嘉璈和宋汉章、交通银行的钱新之、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陈光甫、浙江实业银行的李铭、浙江兴业银行的徐寄庼和叶景葵、金城银行的周作民、盐业银行的吴鼎昌、中南银行的胡笔江、大陆银行的谈丹崖、新华银行的王志莘、中国垦业银行的王伯元,还有外滩第一个女银行家张幼仪等,都是金融界的佼佼者。他们熟知近代银行经营知识,遵奉银行运行基本原则,制定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讲求办事效率,注重服务质量。如留学日本山口高等商业学校的李铭,在主管浙江实业银行的过程中,主张提高效率,不求机构多,关键是经营盈利赚钱,而且是要赚外国人的钱。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总经理陈光甫,早年留学美国宾州大学,1915年创立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时,资本仅10万元,存款亦不过数十万元,受到钱业人士的轻视,延揽开户钱庄都很困难,上海的外国银行方面则干脆宣称“中国的银行是不会办好的”。但开业十余年,便成为著名的“南三行”之首,后来在主要业务方面仅次于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实际效益则被公认为金融界之最。

他们还提出“服务社会”的口号,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灵活方便的经营方式,将银行业务普及到平民生活中。如留日学习金融,庆应大学毕业的张嘉璈为中国银行提出的宗旨是“为全国民众服务”,中国银行一直想走商业银行的道路。

总之,近代上海银行家们在推进中国金融现代化建设、促进工商业发展等方面做出很大贡献,成为民族金融业崛起的重要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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