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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的确定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是区别实质性与非实质性损害的重要标志。实质性损害之威胁是指在反倾销调查时,进口国国内产业虽未处于实质性损害的境地,但已受到了这种威胁,这种威胁不是臆测推断出来的,而是真实的、迫近的和可预见的。

二、损害的确定

确定对进口国产业损害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进口国国内产业认定;二是确定产业损害的标准。

(一)进口国国内产业的认定

进口国反倾销调查主管机关在确定损害的存在时,首先要认定进口国国内产业。根据WTO《反倾销守则》的规定,国内产业是指进口国国内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者全体,或虽不构成全体,但包括其国内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产业的大部分生产者。然而,在生产者与出口商或进口商有关联,或者自己就是受指控的倾销产品的出口商时,则不具备国内产业资格。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国内产业也可以由国内某一个地区为范围构成,其条件是这个地区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竞争市场。另外,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已达到一体化程度时,即它具有一个单一的统一的市场的性质特点,则该整个地区的产业应被视为国内产业。

(二)确定产业损害的标准

产业损害的存在,是指从一个国家或一个以上国家进口的产品对进口国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产业造成实质性(或重大)损害、实质性损害或严重阻碍了进口国该类产业的新建。

1.实质损害。实质损害是指对进口国同类产品的销售产生了重大影响,严重损害了进口方同类产品生产者的利益及其产业发展。

第一,损害了已经存在的国内产业。这是区别实质损害与实质阻碍的主要标志。

第二,该产业受到的损害是一个已经实际发生了的事实。损害在相关企业销售账目和收益账目有明显的反映,这是区别实质损害和实质损害威胁的重要标志。

第三,该产业受到的损害是“实质性”损害,而非一般的、轻微的、可忽略不计的损害,或是潜在的未发生的损害。这是区别实质性与非实质性损害的重要标志。

2.实质损害之威胁。实质性损害之威胁是指在反倾销调查时,进口国国内产业虽未处于实质性损害的境地,但已受到了这种威胁,这种威胁不是臆测推断出来的,而是真实的、迫近的和可预见的。在确定存在实质损害之威胁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倾销进口产品以极大的增长比例进入中国国内市场,表明进口巨大增长的可能性;

第二,出口商有充分的、自由处置的、近期即可动用的大量的生产能力,表明当考虑了其他出口市场吸收这些额外的出口量的能力后存在向进口国市场大量增加倾销产品的可能性;

第三,进口产品是否会对进口国国内价格带来重大的压抑或抑制性影响,以及可能会增加进一步进口的需求;

第四,被调查产品的库存情况。

仅考虑上述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因素不能起到决定性的指导作用,但是,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必须导致倾销出口迫在眉睫,除非采取保护性措施,否则实质损害将会发生。

3.实质阻碍了国内相似产业的建立。实质性阻碍有三个重要特征:

第一,受阻碍产业是尚未建立的产业。

第二,受阻碍的产业是正在建立中的新产业。这一新产业是指已在初步建立和形成之中,产业中已有个别企业可以批量生产并且能够赢利。

第三,影响这个新产业建立的阻碍是实质性阻碍。如果严重阻碍了进口国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一个新产业的建立,也可被认为存在着损害。严重阻碍某一产业的新建,应该是一个新产业的新建在实际建立过程中严重受阻,不能理解为是倾销产品阻碍了一个新产业的设想或计划,而且必要时要有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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