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固原市国税局加强地方税收征管调研报告

固原市国税局加强地方税收征管调研报告

时间:2023-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高 山固原市未分设地税机构,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的税费共有26项。地方税收入约占税收总额的60%,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80%。近年来,固原市国税局结合税收管理现状,加大地方税征管力度,连年超额完成了税收任务,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高 山

固原市未分设地税机构,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的税费共有26项。地方税收入约占税收总额的60%,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80%。近年来,固原市国税局结合税收管理现状,加大地方税征管力度,连年超额完成了税收任务,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地方税“小、散、杂”特点突出,个别税种监控难度大,存在税收流失的问题。我局深入分析了全市地方税征管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固原市国税局下辖6个县(区)局,有10个税务分局,全系统在职干部职工502人。目前登记在册的纳税人20613户(其中企业3563户,个体工商户17050户)。社保费年均缴费40万人次。工会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均缴费1000多户(次)。

负责征管的15个税种中,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为纯中央级收入。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为分享税种。

负责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有6项,分别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负责征收的社保费有5项,分别为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

“十一五”时期,全市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9.89亿元,年均增长19.25%,其中地方税12.05亿元,占总收入的52.8%。地方税收入中,市本级41929万元,县(区)级59498万元。

2011年入库税收105430万元,其中地方税66623万元,占63.2%。地方税收入中,市本级22082万元,县(区)级35892万元。2012年1月至10月入库税收110924万元,与2011年实际征收数持平,与上年同比增长17.29%,完成2012年计划任务的91%;其中地方税74240万元,占66.9%。地方税收入中,市本级24707万元,县(区)级40029万元。

近年来,我局对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重点实施了专业化管理,并且全部纳入了计算机网络化监控,加强了执法监督考核,强化了对税源的管理,保证了各项税收征管工作有序开展和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对营业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等,针对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涉税信息采集不到位等实际状况,采取了税务部门加强征管与扩大委托代征面相结合的措施强化管理,定期开展税源清查和税务稽查,增强了税源监控的主动性,保证了地方税稳步增长;对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由于税源本身管理难度大、涉及监管部门多、监管基础不牢固、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难、协税护税职责不落实、信息化管理严重滞后、涉及地税业务的考核及培训缺乏、税务干部素质有待提高等原因,管理成效不明显。

土地增值税:征税对象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以及营业房出售。从近几年固原市实际情况看,普遍存在土地增值税流失的问题。主要原因是:

一是纳税人经营方式多样,税源不易控管。固原市及各县(区)近年来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对频繁,但资产转让方不主动申报纳税,税务部门难以即时掌握资产处置情况,导致税收流失。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滚动式开发,有的新开发项目与完工项目划分不清,不及时进行成本结转和成本核算,如我局2012年对全市登记注册的147户房地产企业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其中对2户纳税人清算增收161万元,估计其他房地产企业也存在一定的未足额申报问题。营业房交易方以“阴阳合同”的方式偷逃税,造成了税收流失。

二是涉及监管部门配合不力,税源底子不清。土地增值税的监管需要国有资产管理、房产、土地、城建等部门和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配合协作,共同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税源管控。但从目前的情况看,相关部门配合不力,信息交流不畅是导致土地增值税流失的主要因素。

三是税务部门征管力量薄弱,税源管控乏力。国有资产处置、营业房出售灵活性较大,房地产开发具有经营周期长、成本项目繁多和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复杂等特点,对土地增值税征管要求较高。固原市未分设地税机构,国税部门人力、物力、培训、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投入不足,以至土地增值税征管力量薄弱,税源管控不够得力。

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固原市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由地方财政部门划转税务部门征管。2012年1~10月,全市征收契税4294万元,增长41%;征收耕地占用税237万元,下降15.3%。2012年7~9月,我局对全市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清算中,清理契税1296万元,清理耕地占用税698万元,征回契税和耕地占用税920万元,剩余税款因地权和产权未过户未完成仍在清理之中。从清算情况看,目前全市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管理有待加强,仍有较大的征收潜力。主要原因为:

一是征管工作基础薄弱。接收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以来,由于缺少历年税源监控“第一手资料”,房地产开发用地、小区建设用地、水电建设用地、公路建设用地等大宗税源情况不清,底数不明。

二是管理信息传递不畅。由于主管税务机关和土地管理部门在耕地占用方面信息沟通不畅,税务部门不能及时掌握占地信息,无法准确掌握税源实际情况进行跟踪监管,以至存在税收征管漏洞。

三是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条例明确规定,土地和房产部门严格实行“先税后证”制度加强税源控管。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地方税收保障办法》,对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税收征管也做了明确要求,但目前全市仍存在未缴税即发放《用地批准书》和《房产证》,造成税收流失。

一是成立地方税综合领导机构。建议成立由市县两级政府牵头,财政、税务、工商、公安、土地、房管、发改等部门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机构,统一加强对地方税的监控管理,加强配合沟通,形成管理合力。

二是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传递机制。建立税务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凡审批必通报”的土地流转信息传递机制,使税务部门能够准确掌握土地流转信息,严把供地审批和土地交易环节,增强税务部门对税源的监控能力。

三是严格落实配合部门的责任制。建议市县两级政府按年与涉及税源监控的部门签订协税护税责任书,形成涉税信息传递责任制,督促落实“先税后证”等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税源管控。

四是全面开展一次税收清查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税务、土地、房管、发改等部门组成地方小税种清查组,集中对全市地方税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在加大组织收入力度、打击偷逃税行为的基础上,建立税源监控数据基础数据信息资料,夯实税收征管基础。

五是加快地方税信息化建设步伐。开发地方税源监控软件,将全市地方税全部纳入网络信息化管理,改变各税种征收管理软件建设不同步的问题,既加强税源监控,又为进一步开展地方税的网上申报和网上扣税提供支持。

六是加大对税务部门的支持力度。建议市县两级财政采取定额加增量的经费补助方式,即以完成税收任务为基数,给予定额补助,对超额完成的部分按比例补助,加大对税务部门的经费支持,以解决征收管理特别是地方税的征管经费不足的问题。

七是努力提升税务部门管理水平。争取区地税局的支持,加强对我市国税系统地税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增加经验交流和实地观摩机会。税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继续加强人员培训,不断增强地方税管理质量,为提升地方税管理水平、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供保障。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