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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金融发展的政策引导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中心两集群一高地”战略目标,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2013年1月1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意见》。一是到2017年,重庆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金融发展规模、质量、环境等方面达到西部领先水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中心两集群一高地”战略目标,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2013年1月1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意见(渝府发〔2013〕3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314”总体部署为总纲,紧紧围绕“一统三化两转变”战略,坚持金融改革、开放、创新,健全三大金融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同时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不断增强金融业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提升金融业的区域集聚力和辐射力,积极发展金融结算业务,旨在2017年底,基本建成以金融结算为特征的长江上游区域性金融中心。

《意见》提出了重庆建设长江上游金融中心的五大目标体系。一是到2017年,重庆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金融发展规模、质量、环境等方面达到西部领先水平。二是机构种类齐全,数量大幅增加,到2017年,重庆市各类金融机构数量超过1 200家,加快各类金融机构聚集步伐,形成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及创新型金融机构全面发展的新格局。三是融资结构均衡,规模实现翻番。融资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到2017年,非银行渠道融资占比提高到25%,贷款余额占全国的3%左右,地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力争达到35%,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00家,经济的证券化率赶上全国平均水平,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2 000元以上。四是市场体系基本完善,结算业务达到西部领先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多层次、多行业、多品种的要素市场和服务体系。到2017年,要素市场年成交量达到4 000亿元以上,金融结算量达到3 000亿美元。五是力争将重庆建设成发展环境优良、质量效益较好的全国金融生态环境优良地区。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继续保持国内较低水平,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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