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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基本理论

时间:2022-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技术创新理论是建立在创新理论基础上的。技术创新理论诞生的标志就是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他主要想创立一个以创新为主体的经济学体系。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技术创新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创新系统理论的提出。这是适应技术创新的复杂性和技术合作的可能性而出现的新的创新模式。在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理

技术创新理论是建立在创新理论基础上的。熊彼特(1912)首次提出了“创新”概念,并认为技术创新(而不是资本和劳动)才是资本主义经济增长的源泉。他还把创新看成是自发的、间断的、质的、革命性的而非数量性的现象。技术创新理论诞生的标志就是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他主要想创立一个以创新为主体的经济学体系。他提出了后人称为“熊彼特创新模型I的理论”,其主要思想是:(1)技术创新出于企业和市场结构之外,基本不受市场需求的影响。(2)强调企业家的作用。一些企业家意识到这些发明的未来潜能,从而冒创新的风险,而这是一般资本家和经理所不敢采取的。(3)创新一旦成功,市场结构就会处于不均衡状态,创新者会获得短期的超额利润。熊彼特创新模型I的主要缺陷就是把技术创新看成了外生变量。但是,他向人们说明了技术创新的巨大推动作用和企业家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1947年,熊彼特又写了《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一书,从原来强调企业家的作用转而强调垄断企业在创新中的巨大作用。熊彼特提出:“完全竞争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是低劣的,它没有权利被树立为理想效率的典范。”在本书中强调的一些观点后来被称为“熊彼特技术创新模型II”。其主要内容是:(1)技术来自于企业内部的创新部门。(2)成功的技术创新使企业获取超额利润,企业因此得以壮大,形成暂时的垄断。(3)大量模仿者的加入削弱了垄断者的地位。

熊彼特之后,由于一些经济学家如阿布拉莫维茨(M.Abramovitz)、丹尼森(E.Denison)以及肯德里克(J.Kendrick)在统计工作中的贡献,使得技术创新在经济学中的地位日益受到重视。特别是1957年索洛(R.Solow)在《技术进步与总生产函数》中分析了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问题,使得技术进步对经济贡献的研究出现了一个高潮。后来,技术创新方面研究的著名经济学家还有英国的弗里德曼(Freedman,1974)在《工业创新经济学》中对技术创新问题的系统研究。另外,斯通曼(Stoneman,1983)的《技术变革的经济学分析》对技术变革的广泛研究。在我国,傅家骥、姜彦福等主编的《技术创新》(企业管理出版社1992年版)一书的出版,标志着我国的技术创新研究已有了一个相当的规模和深度。柳卸林(1993)的《技术创新经济学》是一部系统介绍西方技术创新理论的著作,对国内用经济学方法研究技术创新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熊彼特开始到现在,关于技术创新概念的表述可以说是纷繁复杂的。概念表述的差异源于各自不同的研究背景和研究视角。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中找出一般性的东西。首先,不同的学者都把技术创新看成了一个过程;其次,技术创新是一个不同于研发和知识积累的概念;再次,技术创新中的“技术”不同于“科学”;最后,技术创新中的“技术”具备了更为广泛的内涵。我们可以用一个表格进行归纳(见表1.1)。

对技术创新的综合性较强的表述应该是傅家骥(1998)在《技术创新学》中的定义:企业家抓住市场的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应更高和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生产工艺、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给来源或建立企业新的组织,它是包括科技、组织、商业和金融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过程。

表1.1 技术创新的内涵

技术创新理论流派的划分有不同的方法,有的学者把熊彼特之后的理论流派分为制度创新学派和技术创新学派,还有的学者根据这两个流派的融合趋势进行了充分组合与划分,分为新古典学派、新熊彼特学派、制度创新学派和国家创新系统学派。在这里,我们则从另外一个视角进行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部分技术创新已经不是单个人或者单个企业所能完成的了,即使单一企业能够完成,企业也不会倾其所有进行单一的技术开发。所以,根据当前技术创新模式所发生的变化,我们把技术创新划分为单一技术创新理论和系统创新理论。

单一技术创新理论仅仅分析技术创新本身对其他因素的影响以及其自身的决定因素,并不讨论与技术相关的互补性因素与技术本身的协同作用。在传统技术创新理论中,不管是熊彼特研究的技术创新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还是索洛等人研究的技术创新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都是关心的单一技术本身发挥的作用。也就是技术对生产效率或者生产成本的积极作用而导致的产出的增加。比如,以曼斯菲尔德、卡曼等人为代表的新熊彼特学派在熊彼特学派传统的基础上,通过研究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分析了组织行为和市场结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提出了自己的理论。另外,制度创新理论认为,当技术创新的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存在巨大差距时,应该通过制度创新来提高个人收益。也就是说,技术创新不仅可以增加制度安排改变的潜在利润,并且可以降低某些制度安排的操作成本,从而使建立更为复杂的经济组织和股份公司变得有利可图。

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技术创新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创新系统理论的提出。这是适应技术创新的复杂性和技术合作的可能性而出现的新的创新模式。这种新的创新模式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区域或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出发的创新网络理论,就是有关创新集群、区域创新系统等方面的研究;另一类是从企业本身出发的新的商业模式,即开放式创新。

网络范式是传统竞争范式和垄断范式的扩展。以哈佛学派为代表的SCP分析框架是竞争范式的代表,而以芝加哥学派为代表的企业行为理论则否定了SCP范式,为垄断存在的合理性提供了理论支持(邓俊荣,2008)。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相互作用日益增加,价值链中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联系以及竞争企业之间的合作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现象。这是传统的竞争范式和垄断范式所不能解决的,因而必须对传统的产业组织范式进行拓展。所以,网络组织范式就应运而生。拓展后的网络组织包括价值链上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和价值链同一结点上企业之间的关系两个方面。

与产业组织范式一样,技术创新理论中同样存在着“竞争范式”、“垄断范式”和“网络范式”。在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理论中,垄断范式认为垄断有利于技术创新。比如熊彼特认为创新是一项不确定的活动,除非有足够的实力来承担创新,否则创新是无吸引力的。而垄断性大企业恰好为企业家提供了风险担保。所以,他认为垄断是创新的先决条件。而且,也正是对垄断利润的期望,给创新提供了激励。鲍德温和斯科特(Baldwin and Scott,1987)进一步认为,市场支配力、企业规模在创新中固然重要,但并不是“已得利润的、连续的增函数”。也就是说,熊彼特的理论仅仅是一个阈值理论,并不是偏离竞争越远,创新就越多。还有一些学者研究了市场集中度和技术创新的关系。1956年,菲利浦斯(Philips)发现,在1899—1939年间美国28个产业中,高度集中的市场有更快的技术进步。卡特(Cart)和威廉姆斯(Williams)在1957年对英国1907—1948年12个产业的调查证实了菲利浦斯的结论。

威廉姆森(Williamson)在1965年对1919—1938年、1930—1958年间某产业4个最大企业的有关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市场集中度对4个最大企业的创新业绩的影响是负向的。这些研究说明了现实的市场结构影响着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但是观点并不一致。阿罗(Arrow,1962)认为,创新活动不具有竞争性,市场导致研发投资不足。在劳里(Loury,1979)的模型中,创新活动是竞争性的,厂商之间的研发竞赛导致了过多的厂商进行研发竞争。这些认为竞争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观点可以说是一种“竞争范式”。

与产业组织的网络范式一样,随着创新联盟和产业集群的出现,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现象更加频繁,这种网络形式的创新更有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这种创新网络可以分为在价值链上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创新网络和价值链上某一结点不同企业之间形成的创新网络。

如果把创新的参与主体扩展到企业的范围以外,则可以推广到创新系统的研究。创新系统包括企业、政府、大学、科研机构等创新单元。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促进了区域竞争能力的提升。创新系统分为企业创新系统、区域创新系统和国家创新系统。英国学者弗里曼、美国学者理查德等人通过对日本、美国等国家或地区创新活动特征的分析,认为技术创新不仅仅是企业家的功劳,也不是企业的孤立行为,而是由国家创新系统推动的。经合组织在1997年的国家创新体系报告中指出:“创新是不同主体和机构间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结果。技术变革并不以一个完美的方式出现,而是这一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的反馈、互相作用的结果。这一系统的核心是企业,是企业组织生产和创新、获取外部知识的方式。这种外部知识的主要来源是别的企业、公共或私有的研究部门、大学和中介部门。”可见,国家创新系统是以一个国家为基本单位的创新系统,主要是促进国家的创新和经济发展。国家创新系统是区域创新系统的特殊情况,但区域创新系统是伴随着国家创新系统的出现而出现的。同时,区域创新系统又为企业创新系统提供政策和系统支撑,企业创新系统是区域创新或者国家创新系统的一个分子。

开放式创新是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形成的一种重要的商业模式,是由切萨布鲁夫(Chesbrough)提出的一种与封闭式创新相对的模式。具体来说,开放式创新是指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同时利用内部和外部相互补充的创新资源实现创新,企业内部技术的商业化路径可以从内部进行,也可以通过外部途径实现,在创新链的各个阶段与多种合作伙伴多角度的动态合作的一类创新模式(陈钰芬、陈劲,2008)。切萨布鲁夫比较了封闭式创新和开放式创新(见表1.2)。

表1.2 封闭式创新与开放式创新基本原则的比较

自主创新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一直是我国学术界、企业界和政府部门讨论的热点问题。自主创新的提出重在“自主”一词,它是与“依赖”相对应的概念。是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提出来的。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这种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之上的,在某些领域,我们甚至陷入了“技术引进—落后—再引进”的怪圈。这种环境下,为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安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经迫在眉睫。

关于自主创新的内涵,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表述。施培公(1996)和傅家骥(1998)认为,当自主创新表征企业创新活动时,是指通过自身努力,攻破技术难关,形成有价值的研究开发成果,并在此基础上依靠自身的能力推动创新的后续环节,完成技术成果的商品化,获取商业利润的创新行为。其强调的重点是“自身努力”。柳玉林(1997)认为,自主创新是创造了自己知识产权的创新。其强调的重点是“自主知识产权”。另外,吴贵生和刘建新(2006)、雷家骕(2006)和高旭东(2006)也同样强调了自主知识产权。胡萍(2009)对多个著名学者关于自主创新的定义进行了总结,认为自主创新是指依靠自身的核心技术能力产生技术突破或排除技术障碍,并完成整个创新活动的一种技术创新形式。这个概念强调了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性。同样,郭九成和朱孔来(2008)也认为,在自主创新的内涵中,自主是前提,创新是目的,获取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是关键,提高创新能力是核心。之所以认为提高创新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在很多领域还不具备自主创新的能力,对国外技术的依赖性还很强。需要在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自主创新能力。

自主创新能力主要是有效地组合各种创新资源,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开发新产品、形成新品牌以及不断扩大市场份额的能力。所以,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关键在于各种创新资源的利用和组合(郭九成、朱孔来,2008)。所以,我们可以用资源观的思路将其他类型的创新模式进行连接。这些创新模式有原始创新、模仿创新、集成创新、合作创新、网络创新和开放式创新。尽管这些创新模式在逻辑上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关系,甚至在内涵上存在重复的地方,但我们都可以从资源观的角度与自主创新联系起来。简单地说,这些创新类型都是实现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手段。

原始创新在没有任何前期创新基础上经过研发活动而形成的新产品或新工艺的过程。它是技术资源的一种新的创造,是科技进步的先导,在技术发达国家产生的比较多。

模仿创新是在原有创新基础上的改进和完善,在本质上是一种消化、吸收、再创新,是已有创新(知识)资源的转移和新资源产生和应用的过程。

集成创新是把已有单项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一个新产品的创新模式,与模仿创新的区别在于,没有更多地在原有技术知识基础上的创造,仅仅是原有技术知识的一种有机组合,这种组合也是一种创新。

合作创新、网络创新和开放式创新是在创新资源共享基础上的一种创新模式,在信息经济条件下达到了广泛的应用。技术资源的共享或者外部技术资源的充分利用与自主创新并不冲突,如果说自主创新主要是为了塑造自身的核心技术的话,那么合作创新或者开放式创新则更有利于企业获得外部技术信息和技术知识,能够更好地抓住市场机会,加快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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