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政府组织协同,全面提升协调服务功能
(1)强化各级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织部门间的纵向协同关系。当前我国信息化工作的总体开展,受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工信部承担具体工作,并形成了以此为核心的各省、地市、县等各级领导组织体系。保持各级领导组织部门在其工作中上下协调统一,形成领导组织部门间的纵向协同运行机制,是全面提升政府协调服务工作效能的前提和基础。这其中最为关键之处在于各级领导组织部门要保持良好的沟通机制。一方面,各级领导组织部门要在对相关政策的把握保持高度一致的前提下,明确各项审批工作的责任和权限。下级部门需要对权限内的审批工作及时上报备案;上级部门则应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对下级部门工作的合规性和工作效能进行及时审核,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给予及时的提示和纠正。另一方面,下级部门对于实际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诸如各种政策缺失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而上级部门则需要对所反映的问题及时给出反馈意见。
(2)强化领导组织部门与产业发展主管部门间的横向协同关系。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织部门应建立与商务部、人民银行和各类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关系,充分了解智能商务与金融发展的具体行业特征,共同研究和解决智能商务与金融技术应用和产业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落实工作计划,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智能商务与金融建设(谢军等,2013)。
(3)强化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间的协同关系。一方面,政府应建立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形成与企业间零距离的工作关系,及时发现、了解和掌握在推进智能商务与金融发展战略过程中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应充分发挥在发展战略实施中的引领作用和金融监管职能,既要帮助企业充分了解国家和地方的各项产业发展政策,同时也要对金融企业运营中的合规性进行监控。
2.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1)构建全面的智能商务与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从智能商务与金融发展战略全局出发,强调各类政策之间的兼容性和互补性,进而通过推动社会资源的全面优化配置,保障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魏燕等,2012)。针对我国智能商务与金融发展战略的总体特征,本研究从与智能商务与金融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六个主要方面——科技人才、投融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新型市场培育、税收优惠和知识产权——构建了产业政策支撑体系的基本框架(见图7.2)。
图7.2 智能商务与金融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支撑体系基础框架
(2)加强各类产业发展政策的兼容性。智能商务与金融发展战略实际上构建了涉及多个行业、多类经济主体的巨大的价值网体系,其战略目标的实现必然需要多类经济主体协同合作(谢德仁等,2009)。因此,在各类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不仅要强调政策对某类经济主体的支持功能,而且还必须兼顾该政策对其他经济主体所产生的“负效应”,加强各种产业政策间的兼容性,避免政策间的相互冲突。
(3)注重各项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实际效能的提升。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的作用,统筹利用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集中力量推进智能商务与金融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大力支持标准体系、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等建设。特别是在财政、银行信贷、税收、关税、资本市场融资、第三方支付牌照等方面,扶持智能商务与金融重点项目应用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出台有关规划和政策,与上级部门共同推动智能商务与金融发展。
3.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保障金融体系良性运行
(1)完善外部监管制度,保持金融体系安全稳定运行。一方面要关注风险预警评估与防范,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与应急预案,逐层监控业务流程,规范数据处理与相关监管指标的制定。另一方面,市场交易的不断智能化对电子网络平台提出了更高的网络监管与技术保障的要求。为了保证智能商务与金融活动的正常进行,要设立用户权限,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加强信息保密、网络防火墙等网络安全防护,建立数据备份中心,以实现历史数据的可追溯性(曾丽红,2013)。
(2)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消除金融产权的制度性缺陷。我国现有的国有商业银行都是在以计划经济为大背景的环境下建立并成长起来的(邓淇中等,2012)。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有商业银行一直都肩负着支持国有企业发展与为国有企业解困的重任。由于行政上的不当干预、政策性贷款等,国有商业银行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正是由于产权主体权利缺失,形成了“重权轻责”的怪现象,严重削弱了我国国有银行自主经营的权利和抗风险的能力(魏志华等,2014)。
(3)加强全社会范围内的信用体系与信用制度建设。智能商务与金融发展战略旨在建立一种信用制度高度发达的经济机制,而由于我国还处于经济发展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法制还不成熟,社会信用水平仍很低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还得不到有效的归集和评估,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到金融创新效率和金融的稳定性。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建立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以适应智能商务与金融战略发展的需要。
4.加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信息管理平台
(1)构建集信息完整性与安全性于一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平台。在智能商务与金融的初级发展阶段,基础设施网络的建设尤为重要,必须大力完善金融通信设备、电子支付平台、智能卡识别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保证我国金融体系与商务平台软硬件设施的不断升级与统一,使得国内智能金融的发展具备完备的运行环境,夯实智能商务与金融的发展基础(徐延干,2011)。
(2)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基础数据库是智能商务与金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平台。应加强领导和协调,整合各领域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基础数据库,如企业数据、产品数据、信用数据、交易数据等基础数据库,搭建统一的信息资源管理服务平台,鼓励合格的智能商务与金融数据信息服务企业据此进行深度开发,为社会提供更多及时、全面、可信的商务与金融信息服务,并在政府和产业间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分享机制,以充分满足智能商务与金融建设的应用需求(谢耀州,2012)。
(3)积极探索建设产品云、物流云、金融云。通过网络统一管理和调度分散的设备与资源,构成一个计算“资源池”,向用户提供按需服务,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能商务与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最终建成互联互通、充分整合、协同运作、创新发展的智能城市发展模式。
5.完善价值创造模式,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功能
(1)充分发挥运营商在产业链的主导作用。运营商要整合价值链上的专业能力,参与应用的开发和推广,打造端到端服务能力,并成为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者,实现跨企业、跨行业、跨职能部门的综合服务平台运营(武亚军,2007)。在具体的建设中,运营商要坚持以发展应用为核心,克服管道化压力(唐兵等,2012)。努力打破行业壁垒,形成用户、运营商、政府等共赢的商业模式。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国内企业对智能商务的理解和认识越来越成熟。运营商作为智能商务与金融运营中必不可少的参与者,仅仅依靠重复性的服务和建设,已经不能体现其价值所在。运营商必须加大在智能服务产品研发与知识提炼方面的投入,以持续的创新力占领国内市场,引导市场的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我国智能商务与金融的发展(李蕾等,2014)。
(2)充分发挥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支撑作用。解决方案提供商是联结政府、运营商等各行业的咨询师和规划师。其拥有丰富的系统集成经验和定制服务团队,通过提供完整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为政府、行业提供咨询服务,为项目建设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创建多方共赢的运营模式。
6.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建设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
智能商务与金融体系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的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刘泽,2012)。为加强智能商务与金融人才培养,可由政府出面引导,联合企、学、研等机构,以产业园区和高校为依托,以智能商务与金融活动的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物联网技术、新信息技术、商务与金融理论和实务的交叉融合,调整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建设人才培训基地。鼓励运营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等相关产业企业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引导和支持智能商务与金融企业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和稳定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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