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公共物品提供过程会出现什么问题

公共物品提供过程会出现什么问题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公共物品”的定义现实经济生活中,人们经常会碰到上述外部性的一个特例:有些产品或服务如国防、灯塔等,一旦供应了,所有的人都能够而且必须享用同一数量,这种产品或服务就是公共物品。二是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从狭义上讲,则是公共物品理论,即分散决策的市场无法提供公共物品满足消费者需求,需要政府的介入。

“公共物品”的定义

现实经济生活中,人们经常会碰到上述外部性的一个特例:有些产品或服务如国防、灯塔等,一旦供应了,所有的人都能够而且必须享用同一数量,这种产品或服务就是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公共物品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质,使得分散决策的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就成为长期困扰经济学家们的一道难题。

1943年,霍华德·鲍恩(Howard Bowen)开创性地表述了公共物品供给中配置效率的思想。1954年,保罗·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在《经济学和统计学评论》上发表了其经典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理论》,进一步发展了鲍恩的思想。在萨缪尔森的理论框架中,他首先用个人消费和总体消费关系来区别个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对于个人物品而言,全社会总的消费量为每个人不同消费量的加总;但公共物品则不一样,每个人的消费量都相等,而且每个人的消费并不会减少其他人的消费,也就是说纯粹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non-rival)和非排他性(non-exclusive)。非竞争性指某个消费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消费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如无线广播,增加或减少一个收听者,并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收听;非排他性指只要提供了该物品就无法拒绝其他消费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如上述的无线广播、国防等。

1956年,蒂鲍特(C.M.Tiebout)发表了《一个地方支出的纯理论》一文,研究所谓的地方公共物品,即只有居住在特定地方的居民才能够消费的公共物品。1973年,桑德莫(Agnar Sandmo,1938— )发表了《公用物品和消费技术》一文,从消费技术角度研究了准公共物品(quasi-public goods),认为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纯粹公共物品在现实生活中较少,而准公共物品(只具有局部非竞争性和局部非排他性的产品,如桥牌俱乐部)较多,推动了公共物品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公共物品的供给

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给市场机制带来了严重的问题:即使提供某种公共物品的成本小于其所带来的收益,私人市场也不愿意提供这种公共物品,因为存在所谓“搭便车”问题。既然不购买也能享受到公共物品,那又何必自己掏钱呢?于是每个人都想搭便车,结果,分散决策的市场机制对公共物品的提供便无能为力。既然私人市场不能提供,就只能由政府出面来提供公共物品。萨缪尔森在其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理论》(1954)中分析公共物品的提供问题,认为在一定的条件下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可以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在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情况下,政府必须了解每个消费者的效用函数和不同单位的公共物品对个人的边际替代率或边际价值。但是,消费者不会如实地报告他们自己的偏好,因为按照受益和成本对应的原则,消费者为公共物品所承担的成本必须与他所获得的收益相关,而他所获得的收益要通过显示偏好来反映。为此,必须设计一种机制来揭示人们的真实偏好。克拉克(E.H.Clark)和格罗夫斯(T.Groves)分别于1971年和1973年发表了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人们把这一机制称为“说真话机制”(Revelation Mechanism)或克拉克—格罗夫斯机制。其主要内容如下:

(Ⅰ)根据某项公共物品的总成本C,向每个人指派成本Ci

(Ⅱ)Vi为每个人从公共物品上获得的收益,Ni=Vi-Ci是他从该公共物品上所获得的净收益。

(Ⅲ)当∑Ni≥0时,就提供该公共物品;当∑Ni≤0时,则不提供该公共物品。

(Ⅳ)让轴心人物(pivoted agent)为其决定负责。因其决策而使社会决策改变的人物就叫轴心人物。例如,所有其他人所汇报的总净值∑Ni≥0,但是加上第j个人的净值后使得∑Ni<0,那么这第j个人就是轴心人物(其中i≠j)。轴心人物必须缴税。假如轴心人物的决策使公共物品由提供变为不提供,那么他得为他的决策缴纳的税收为Lj=∑Ni,其中i≠j;如果他的决策使得公共物品由不提供变为提供,那么他得缴纳的税Lj=-∑Ni,其中i≠j。

在上述的机制下,个人决策对其他成员所造成的外部效应被内部化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相一致,每个人的最优决策都是说真话。但是,该机制也有缺陷:首先,它假定社会成员是独立决策的。如果社会成员结成联盟,那么该机制就会失灵。其次,在考虑收入效应的条件下,事先规定的成本分配就会影响社会成员的决策。

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应该由政府来提供公共物品,但随着实验经济学、博弈论等的发展,关于公共物品的提供又有了如下两方面新的进展。

一是博弈论框架的扩展。迈克尔·泰勒(Michael Taylor)讨论了稳定的社会制度(以稳定的超博弈均衡的形式出现)可能会解决像囚徒困境博弈这类公共物品问题,避免非最优结果的可能性。考虑到集体行动具有动态博弈的性质,博弈各方都会认识到反复使用撒谎策略对自己是不利的,随着情况的重复出现,一个显示真实偏好的规范将得以发展,在这个规范上,说真话的机制将被建立起来。阿玛蒂亚·森(Amartya Kumar Sen)则从理论上说明利他主义道德观可以通过合作行为摆脱囚徒困境。

二是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其中一种是使公共物品具有私人物品一般的排他性,从而避免公共物品的搭便车问题,但这只能局限于少数的几种公共物品,例如收费电视。另一种是科斯提出的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搭配提供的思路。

公共支出理论

公共财政建立的理论依据,从广义上讲,是市场失灵的一切问题,包括市场无法完全消除外部性、无法提供公共物品以及市场不能解决的收入分配不均等。市场的这些不足决定了政府介入和公共财政建立的必要性。从狭义上讲,则是公共物品理论,即分散决策的市场无法提供公共物品满足消费者需求,需要政府的介入。因此,在公共物品理论中就必然会涉及公共支出理论。税负的分配是公共支出中的一个相当重要的特征,因为任何个人对一种物品的需求既以其边际价值为基础,又以其成本为基础。因此,公共支出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设计一种能提供任何公共物品的最优数量的方法,使其能产生这样一种税负分配,即对每一个公民兼消费者来说该公共物品的边际定价等于边际税额。

早在1919年,瑞典经济学家埃里克·R·林达尔(Erik Robert Lindhal,1891—1960)就在其论文《公平税收——一个实证解释》中论述了公共支出问题。林达尔假定政治集团不会影响税负的分配问题,税负分配问题可以通过自由协商或“经济交易”来解决,每个人或集团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价格,并均可按照这种价格购买公共物品的总量,处于均衡状态时,这些价格使每个人需要的公共物品量保持一致。在达到均衡时,公共物品的价格趋向于同每一集团的边际效用相一致。这意味着税收价格将等于相关个人对公共物品的边际定价。因此,林达尔均衡使人们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问题取得了一致,即消费者分摊的成本与边际收益成比例。

1969年,萨缪尔森发表了《公共支出和税收的纯理论》一文,指出林达尔均衡是假均衡。因为,每个人都有将其真正边际支付愿望予以支付的共同契机,因此该机制下产生的公共物品量将会远低于最优水平。后来邓肯·K·费利(Duncan K.Foley,1942— )在其文章《林达尔解与拥有公共物品经济的核》中证明了萨缪尔森的观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