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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依族《摩经》里的道德传统解读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黄泽梅摘要:《摩经》是布依摩教的祭司布摩在各种宗教仪式上吟诵的经典,其贯穿在古歌、神话和传说中的价值观念,集中体现了布依族的道德倾向和文化个性,成为指引布依族社会发展的重要精神文化。本文从劳动观念、家庭伦常、处世原则等方面来阐释布依族《摩经》中蕴含的道德传统,分析《摩经》在布依族人民生产和生活中的影响。

黄泽梅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马列主义教学部,贵州 都匀 558000)

摘要:《摩经》是布依摩教的祭司布摩在各种宗教仪式上吟诵的经典,其贯穿在古歌、神话和传说中的价值观念,集中体现了布依族的道德倾向和文化个性,成为指引布依族社会发展的重要精神文化。本文从劳动观念、家庭伦常、处世原则等方面来阐释布依族《摩经》中蕴含的道德传统,分析《摩经》在布依族人民生产和生活中的影响。

关键词:摩经;道德传统;劳动观念;家庭伦常;处世原则

“如果会做人,够吃一辈子,人若不学好,三个做三样,六个做六样,赌博的赌博,打牌的打牌,变卖父辈田。”[1] 这段出自布依族《摩经》的唱词,既是丧葬仪式中超度亡灵所用的经文,更是布依族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在摩教中的体现。所谓摩教,简而言之,就是以帮助人们消灾避邪,引导亡灵升入天堂为信仰宗旨的布依族的民族宗教。出于祭祀活动的需要,摩教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产生了自己的系统经典——《摩经》。从内容上看,《摩经》可谓卷帙浩繁,从神话传说到万物起源,从家庭伦常到风俗习惯……几乎涵盖了布依族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是人们研究布依族传统文化的百科全书。马克思指出:“宗教本身是没有内容的,它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2] 摩经的产生,尽管是源于人们对于鬼神的恐惧和依赖,但它所遵循的价值理念却是来自布依族的世俗生活,经文中祈祷各路神灵、鬼魅妖邪善待好人,依据的正是民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伦理观点。这种对既定规范的认可和维护,使得《摩经》成为了布依族社会传统道德教育的特殊教材。

一、劳动观念:生要勤劳,死要勤俭

布依族自古以来就以水稻种植而闻名,在长期的农业生产中,勤劳朴实的布依族人经过艰苦的摸索,为水稻耕种技术的提高和传播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摩经》的许多经文,如《造万物》、《赎谷魂》、《古谢经》等,都有关于布依族先祖为了种植水稻而历尽艰辛的生动描述。而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个人的劳动能力和勤俭程度直接影响到生活水平,所以人们争相以热爱劳动为荣,并形成了布依族崇尚劳动、鄙视懒惰的道德传统。“地里不锄草,草不砍下去,田不拔乌拉,稻不长上来,乌拉长成片,茅草长成丛,那样人会穷,不要怕艰辛,田里拔乌拉,水稻方茂密,劳动才有吃,才受人羡慕。”(《母祝文》)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苦大众而言,即使只能拥有野草般卑微的地位,忍受各方强权的欺压,却依然阻止不了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透过经文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布依族人民所期盼的幸福,不仅来自物质上的丰裕,能够衣食无虞——“有吃乐融融”;更有精神上的诉求,希望活得尊严——“才受人羡慕”。而实现这些愿望的途径,就是“勤劳”。在布依族那里,“勤劳”不仅是衡量道德品质的重要标志,更是个人安身立命乃至于接受天神庇佑的首要条件。“下力多种地,下力多种田,种地方有吃,神仙才保佑。”[3] 布依族认为,好逸恶劳是连神都无法容忍的劣行,且会败光祖业。只有通过艰辛的劳作,不断的付出与奋斗,才能积聚财富,免于捉襟见肘的困苦,“买得肉过年,上得公粮税。”这份坦荡自在,对于长期背负生活压力的布依人来讲,就是一种尊严,无关乎身份地位,而是对个人劳动成果的肯定。

宗教因信仰而产生。面对复杂变迁的世事和难以掌控的命运,人们亟欲寻找某种超自然、超人类的神秘力量来实现自我救赎,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慰藉。在摩教看来,这种神秘的力量无疑来自于鬼神。可以说,祖灵崇拜和冥世观念构成了摩教主要的思想基础。通过隆重庄严而又冗长繁复的丧葬仪式,以及定期的祭祀,生者与死者之间形成了特殊的互惠关系:魂归阴地的祖先依然可以享受子孙丰厚的祭品,而生者则祈祷祖先的亡灵能够帮助自己消灾解困,并且福泽后人,“第一保佑儿孙健壮,第二保佑子孙发达,第三保佑牛马兴旺,第四第五保佑后代安康。”[4] 然而这种关系的建立也并不是绝对的,前提条件必须取决于生者是否足够勤劳朴实、善良纯厚,否则就会受到祖灵的厌弃。为了强调劳动的重要性,《摩经》甚至把布依族对劳动的崇尚从俗世延伸到了神界,《十二层天,十二层海》就通过大胆丰富的想象,为我们呈现了“另类”的仙家景象:挤成堆的鸭子,拢成群的天鹅,晒满花布的天街,拥挤热闹的海市……在这个充满浓郁的人间生活气息的海天世界里,神仙不再是高高在上,而是被世俗化了,他们一样需要种田织布、打井造水、赶场经商。经文虽是为了以此向人们解释各种自然现象的由来,却也从侧面说明了无论是人也好,神也罢,唯有劳动创造才有资格受到他人的尊重,实现自我价值。

劳动不仅使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得到满足,也是亡魂回归极乐仙境、安宁飨祀的唯一途径。这点在《摩经》里体现得尤为充分深刻。《摩经》从表面上看,它是布摩在各种宗教仪式中用来沟通鬼神的工具,然而其最终的作用却是为了抚慰人们因为命运的难以掌控而深感无助痛苦的心灵,尤其是消减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和焦虑。不同于中国民间所构筑的阴罗地府,《摩经》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祥和美好的彼岸世界——祖业之地。“仙家好又好,仙家好又乐,那里仙屋高,那里仙房新,祖爷祖奶全在那,先逝祖辈都在那。”(《殡亡经·天堂歌》)然而,亡魂要想回到祖地,获得圆满安顿,必须经过龙桥、狱门的重重试炼,只有被证实生前德行端正、勤劳谦善的人,才能“走到祖宗处”。若是抢劫偷盗之人,只能成为游荡的野鬼,在冥途特定的地方受苦,以偿前世的罪孽。尽管这些说法带有浓厚的宗教迷信色彩,但其根本目的却是为了劝诫人们在有生之年多行善事。以死寓生,就此而言,《摩经》的内核仍是在其抑恶扬善的道德教化作用。布依人深信,上到天堂的亡魂,并不意味从此就能永享福乐,而是回归祖先劳动创业的艰辛之路。“男子垦田的板锄挖缺了口,才得常住那地方,垦田的条锄挖断了耳,才得常住那地方,姑娘舂碓的脚板踩出了泡,才得常住那地方,挑水的肩膀磨成了茧,才得常住那地方。”[5] 即使鬼神,要想得到应有的报偿,也必须通过诚实本分的辛劳创造。这种崇尚勤俭的道德传统,使得劳动成为了布依人一种本能,贯穿生死。

二、家庭伦常:尊老爱幼,和睦相亲

在中国传统的道德伦理文化中,家族的稳定和血脉的传承往往超越人与自然的关系,成为人们首要关注的重点。特别是小农经济生产方式,造成了家庭成员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父母对子女的哺育以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成为彼此之间既定的权利与义务。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尊老爱幼的人伦规范。但相对于儒家“无违即孝”的极端观念,布依《摩经》在劝导世人孝顺父母的同时,也兼顾到了孝与慈之间的伦理互动。因为农耕社会的发展有赖于生产和生活经验的传递,从而使得长辈的智慧和阅历显得尤为珍贵,就像布依族谚语说的“不听老人言,没有米下锅。”在布依族看来,只有亲子两代人之间帮扶互爱,才能实现家庭喜乐和谐,倘若缺失一方,另一方就会变得处境艰难。《穷困孤寡歌》就分别从父母和子女两个角度唱述了失去亲人之后命运的凄凉悲苦。“外出天黑无人接,出门无人来惦记,摔倒无人过来扶,头破血流无人问,痛生痛死谁来理。”这种对血缘亲情的依赖和重视,强化了布依族的家庭伦理观念,但其中狭隘的“亲亲”(意即亲近自己的家人)思想无疑人为的缩小了“互爱”的对象和范围,“柴刀没有菜刀快,叔伯怎跟父母比,柴刀没有剪刀快,婶娘怎跟母亲比,太阳没有炉火烫,嫂嫂怎跟母亲比,唯有亲生父和母,知疼知爱知怜惜。”[6] 相比儒家所倡导的亲吾亲以及人之亲的“博爱”理念,境界显然削弱了许多,也是其不足之处。

正是以最基本的亲子关系为核心,布依人形成了自己“奉祖先、孝父母、睦兄弟、亲宗族”的亲情伦理道德。《摩经》中的《母祝文》里就不厌其烦的叙述了母亲从嫁为人妇到生儿育女直至临终话别的一生功德,经文通过展现母亲在日常伦理中的传统美德,尤其是怀胎受孕时的艰辛隐忍和养育子女时的辛劳操持,生动刻画了母亲给予子女的种种恩情,以此教导人们莫忘亲恩,奉先思孝。类似的还有《忆恩歌》,同样是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在抒情的格调中阐发了对父母的感恩之情,“想起父母恩难报,为人须当报其恩,父母恩深实难报,杀身难报娘恩情,父母在时应孝道,人发孝心鬼神钦。”《摩经》所传达的伦理道德观念,反映了布依族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尤其是家庭成员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这些准则、规范的作用不仅在于促进个体家庭的稳定兴旺,同时还包括维护宗族姻亲的团结和睦。因为传统的小农经济往往导致个体家庭在面对各种意外灾难时难免人微力乏,必须借助宗族或“外家”(意即母亲或妻子的娘家)的力量。所以“别骂舅家人,如同刀砍脚,别骂外公婆,那是子孙魂,舅家五代靠,外家五代找。”[7]直到今天,在布依族中仍然保留着“敬外家”的习俗,无论红白喜事都要请外家到场,否则就会因为“失礼”而受到谴责。

作为布依族传统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伦理规范的教育更多的是以“训诫”规定下来,渗透在日常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成为维系家族稳定的基础。在布依村寨里,因为长辈掌握着丰富的社会经验和文化传统,从而具有较高的声望和权威,他们同时也肩负着对年轻人的教导责任,特别是遇到重大事情,年轻人必须听从长辈的意见,以使其为人处世能够符合群体的价值取向。这在布依《摩经》里多次得到了体现和强调。如《母祝文》中借用母亲的亡魂告诫子女务必虚心接受长辈的规劝,才能避免各种不必要的祸端。“别睡樟树枝,别怨恨叔伯,若与人结仇,叔伯来商量,亲戚都到全,会有人来劝,他劝你要听。”当然,要想实现家道和顺的伦理目标,除了必须倚赖长辈的提携和教导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否处理得当同样至关重要。

在处理家庭关系的问题上,布依族向来重视道德伦理的作用。提倡为人父母对待孩子应当一视同仁,尤其像“分家”这样的大事更要做到公正合理,以免引起儿子间的仇怨(出嫁的女儿不能享受家产)。“旱地平均分,水田平均给,都有织布机,猪羊分一样,肥的带瘦的,不存在偏心,小的带大的,不留有后患。”虽然分家以后,兄弟各立其业,但这并不意味着彼此感情的阻断,仍需相互来往照应,才不至于遇到困难时独木难支。“他日若娶媳,他日若结亲,喝酒要相约,喝茶要相请,齐赶偷猪虎,共商村中事,同寻走失牛。”随着男女婚姻的缔结,夫妻关系成为了家庭人际关系的核心,直接影响着家庭的稳固和发展。不可否认,长期以来由于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导致妇女在布依群体中地位低下,尽管她们同样承担着家庭的生计,却只能屈从于男子。但在绝大多数布依族家庭里,丈夫通常都很喜爱妻子,也能尊重妻子的意见和要求。人们普遍认为,滥情不专的人会遭到天罚。“莫嫌糟糠妻,他妻好莫羡,他妻好别贪,别与她谈情,会遭雷击打,她夫来成仇。”至于妻子,则必须严格遵守各种“门风家法”,勤俭持家。“舂米别忘匾,挑水别忘担,莫与丈夫吵,家庭不和谐,谁人去耕地,哪个来理家,诸事要分清。”(以上经词均译自《母祝文》)

三、处世原则:团结友善,本分守礼

传统的伦理道德赋予了布依族强大的群体凝聚力,同时也放大了个人在社会关系中的责任,在布依人的传统观念里,即使是亲戚邻里之间同样负有团结协作、互济互助的义务。所以,如果谁家遭遇天灾人祸,或者逢上婚丧嫁娶,左右邻居和四方亲戚都会主动到场帮忙。《布依嘱咐经》中亡魂在远去祖地之前将自己的家庭托给叔伯婶娘看顾,就是基于布依人在长期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对于亲属和街坊的依赖意识。这种团结友善不仅表现在布依族的村寨邻里之间,对待与其他民族的关系亦是如此。远古时期,恶劣的自然环境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对自然的实践改造中,人们需要吸收借鉴不同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也由此形成了各民族之间彼此尊重、相互学习、祸福同当的交往准则。翻开布依《摩经》,关于民族往来的经文不在少数。《摩经》中的《韦姓鹰歌》叙述了韦姓布依族在迁徙过程中遭遇恶鹰阻拦,为了克服困难,联合汉族、苗族共同制服巨鹰的战斗事迹。《造房歌》则讲述了布依族祖先为了建造房屋,先后走访了汉人、侬人、罗人、苗人,均得到了热心的帮助,又以报酬请来布曼人的建房师傅,终于建成新房的故事。这些远古传说,充分反映了布依族历史上与汉族、苗族、彝族之间团结互助、亲密友好的关系。“布依老祖先,交友遍四方,朋友诚心待;结交有汉人,汉人敬我们,送来亮槁多,夜路胜点灯;结交有苗家,苗家敬我们,送来麝香浓,交易作钱使,麝香换蜡回,蜡能染衣裙,染得衣裙美,盖过几多人。”(《过场经》)尽管在《摩经》中也有一些贬低其他民族的语言,但无论如何,团结合作、友好相处始终是布依族处理民族关系的主流思想。

《摩经》作为摩教的系统经典,本身也是布依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特定的方式制约和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除了主要用于丧葬仪式中超度亡灵,《摩经》还是人们祈福禳灾、驱邪避秽的重要祷词。按照摩教的观点,人生所经历的各种祸福荣辱,生死成败,或是神灵安排,或是鬼魅作祟,必须通过相应的仪式达成与鬼神的互动和沟通,才能扭转不利运势,逢凶化吉。但是任何一种仪式活动都要严格遵循摩教世代沿袭的礼仪,包括程序、规范和禁忌,否则不能达到所求的目的。为了避免触怒鬼神,以保家族兴旺,布依人自觉地将这些规范和禁忌融入到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并传承给后代子孙,成为约定俗成的族规礼法。这些因摩教信仰而获得权威的宗教礼仪,反过来又制约着布依人的现实生活,不断强化群体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如《摩经》中强调“不得偷捞井中鱼,不得偷拐他人女,不得背人干丑事,不得偷摘林中果,不得偷拿竹上布,不得偷取他人财……”(《咒牛祭祖词》),否则人死之后不但不能回归祖地,还要受到严厉的惩罚。人们为了死后的福报,基于都能恪守本分,并以多做善事为荣。可以说,布依族地区自古以来民间公益事业的发展,很大程度得益于摩经冥世观念的传播。“传统社会中伦理道德的价值判断及行为规范主要来自宗教。各传统宗教中的清规戒律对几乎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影响;宗教的教义在有些时代和社会甚至替代法律,成为人们生活行为的基本指导和主要评判标准。”[8]

当然,布依人对礼仪的讲究并不止于宗教活动,更多的是对人们日常习俗和社会交往的规则要求。“不是布依歌优美,不是布依人话多,布依地方讲礼貌,不是布依歌动听,不是布依话甜蜜,布依地方尊礼节。”(《造谷歌》)如同经词说的那样,布依族地方向来非常讲究礼仪。尤其是在公开的社交场合,良好得体的言行举止往往能够得到众人的赞赏。《摩经》里人物称谓的变化就充分体现了布依族生活中的谈话礼仪,遇到年纪比自己大的人,都要以weis(音:唯,同“我”)自称,只有长辈或者地位尊崇的人才能称Gul(音:故,同“我”)。如果与人交谈不用尊称,会被视为“港盘”(意即不懂礼节)而招至反感。若是家中杀鸡摆宴,必须将堂层正中的上席座位让给老人,并敬以鸡头,以示对长者的尊敬。“老人吃鸡头,老人吃鸡腿,后辈啃鸡翅,后辈啃鸡身。”(《过场经》)正因如此,自觉遵从族群的道德规范和社会习俗,成为布依人品质和素养的重要体现。相对男性而言,布依族女性应当遵守的礼仪更为繁琐而具体,女孩从小不仅要学作各种家务手工,还要懂得家规族礼,“家里有长辈,家里有亲戚,不要站对面,家里有伯母,家里有叔娘,不要高声笑。”只有谨言慎行,“才有好名声”。倘若言行出格,就会连带父母受到指责,“别人说你不懂礼,别人说你没教养,骂父没教导,骂母没教育,母终生害羞。”[9]因而教化本民族的规矩礼仪,成为布依族传统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也由此推动了布依地区礼仪之风的盛行。

四、结 语

布依《摩经》尽管是为了配合摩教的各种仪式活动而创作出来的一种带有原始性的宗教文学,然其对宇宙奥妙的大胆猜想、对祖先业绩的缅怀讴歌、对礼仪习俗的传承……深刻影响着布依族的民族心态和文化个性。《摩经》中所传达的勤劳、自强、孝顺、友善、诚信、尊礼等价值理念,构成了布依族传统伦理道德的主要内容,它以独特的方式向人们诠释了真善美的定义,保证和维护了布依族社会的稳定和谐。正因如此,对待《摩经》,必须站在时代的高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正确解读其在当今社会条件下的时代价值。

参考文献:

[1]黄镇邦译著.布依嘱咐经.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1,43.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7卷第436页

[3]黄镇邦译注:《布依嘱咐经》,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1,53.

[4]贵州省安顺、镇宁民族事务委员会.古谢经.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2,67.

[5]贵州省安顺、镇宁民族事务委员会.古谢经.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2,46.

[6]韦兴儒,周国茂.布依族摩经文学.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194.

[7]黄镇邦译著.布依嘱咐经.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1,50.

[8]陈声柏.宗教对话与和谐社会.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8.

[9]黄镇邦译著.布依嘱咐经.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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