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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逻辑关系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机理的逻辑起点,必须始终与发达资本主义生产这一特定的研究对象相联系。此前仅仅是揭示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机理,这是对科学研究条件下呈现出来的客观事实的描述。这样,劳动力商品的分析也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分析的基点。这里已经隐含了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的论证。

罗雄飞

马克思是科学家,他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研究,遵循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原则,这种研究基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又最终回到现实中接受现实的检验,这与科学研究的要求是相符合的。因此,作为这种“科学研究”的成果,《资本论》仅仅是一份研究报告。它不是玄学,没有也没必要刻意追求基本范畴自我展开的逻辑链条的完美性、同一性,它只要把科学研究的成果“叙述”清楚就足够了。从这样一种判断出发,我们认为《资本论》并不是一条从逻辑起点到逻辑终点的首尾连贯的完美的同质性的逻辑链条,更不是抽象的概念运动。它可以分为三段不同特质的逻辑链条,它们相互衔接在一起。

作为开篇的“商品和货币”,应该是具有一些独立的特征,可以看成一条独立的逻辑链条。这里尽管是严格约束条件下对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基本规定的剖析,形式逻辑依然具有显著地位。一方面,各种一般规定在这里具有具体的质的存在形式。例如价值,它首先表示同一部门内的平均化的劳动时间耗费,其次是在全社会供求相等条件不同部门的平均劳动耗费被当作同质的东西,并且忽略各部门不同时期的生产率的变化。这些就是价值的质的规定。另一方面,作为一般规定,这里的基本范畴又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形式逻辑意义的抽象的形式规定性。例如一般人类劳动,它不仅作为发达市场条件下的现实的劳动一般,反映着不同劳动操作的等同化、简单化,以致劳动岗位的更换成本可以忽略。它同时也可以看作不同时代的人类劳动的抽象的规定性。事实上,在种姓制度或类似条件下,人们世代从事同一种具体劳动,劳动的一般性是不可能具有现实性的。正因为如此,最初的经济学家总是把生产劳动与某种具体劳动联系在一起。只有到了斯密那里,商品价值才与具体劳动分离,不再是农业劳动或其他什么劳动的结果,而是被看成超越具体劳动的一般人类劳动的结果。与一般人类劳动相应,价值这个范畴,也必然具有抽象的形式规定性。即便是一般价值形式,尽管具有特定的存在形式如金、银等,它依然可以看成形式逻辑意义的抽象规定。但是,作为“细胞”分析,这一篇又构成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一个理论阶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机理的逻辑起点,必须始终与发达资本主义生产这一特定的研究对象相联系。因此,不能受形式逻辑意义的抽象形式规定束缚,将猴体与人体混为一谈。作为研究对象的“现实的主体”必须始终浮现在面前。

《资本论》终篇即“各种收入及其源泉”,也可以看成一条独立的逻辑链条,它既是对《资本论》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概述,又通过“斯密教条”的批判,对经济理论研究的总任务进行了最集中的阐述。这里的概述和批判,不同于前面的“科学认识进程”。如果说此前内容是对“科学实验”的分析报告的话,这里可以说是一种理论升华。此前仅仅是揭示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机理,这是对科学研究条件下呈现出来的客观事实的描述。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虽然在科学面前现了形,以往的政治经济学也在科学面前丢了丑,但是,这是对以往政治经济学的间接批判,它与直接的理论批判是不同的。《资本论》终篇是在科学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直接的理论批判。它与《剩余价值理论》的直接的理论批判遥相呼应。

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从货币转化为资本开始,以剩余价值的分配结束,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机理的主体部分。正像人体研究与细胞研究具有区别一样,这里对资本主义生产的整体性研究,不同于商品和货币的研究。这种整体研究,主要采取了互为前提、互相依赖的辩证分析方法。这一逻辑链条可以分为“本质论”和“现象论”两个层面。

“本质论”又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第1卷第2篇即“货币转化为资本”,是第一部分。其基本内容是:劳动力成为商品,货币转化为资本。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因此,对资本主义生产本质的分析,必须以此为前提,为起点。该篇对劳动力商品的分析,是与资本总公式及总公式的矛盾相联系的,它是在“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这一“历史前提”[177]下考察资本总公式的矛盾的基础上,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被提出来的。这样,劳动力商品的分析也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分析的基点。

第1卷第3篇“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第4篇“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第5篇“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第6篇“工资”,第7篇“资本的积累过程”,构成“本质论”的第二部分。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商品按价值出售、平均的资本有机构成等约束条件下,这部分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直接生产环节进行了研究,阐述了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机理,揭示了剩余价值(利润)的源泉和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这部分还可以分为两小节:第3篇至第6篇可以作为一个小节,它以单个产业资本的一个“孤立”的生产环节为基础,考察了价值形成过程、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和工资的实质;另一小节是第7篇,这一篇是在“假定资本按正常的方式完成自己的流通过程”的前提条件下进行阐释的,即假定资本家能够按价值“卖掉自己的商品,并把由此得到的绝大部分货币再转化为资本”,并暂时忽略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现实经济关系中的分割问题,把“资本主义的生产者当作全部剩余价值的所有者,或者……当作所有参加分赃的人的代表”,因此,这是“暂时抛开掩盖它的机构的内部作用的一切现象”的“纯粹的分析”。[178]马克思把这些假定的内容留待第2卷和第3卷研究,这是为叙述的需要在逻辑上做出的一种安排。这个第七篇揭示了资本主义的积累规律,即一边是资本积累,一边是过剩人口的积累,一边是财富的积累,一边是贫困的积累。这里已经隐含了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的论证。这一篇在逻辑上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它在忽略了流通和剩余价值分割的条件下,基于再生产考察了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趋势,从单纯的生产环节看,这是经济理论的总任务的完成,并体现着经济理论与社会发展理论的耦合关系。另一方面,由于这里的分析暂时忽略了第2卷和第3卷的内容,因此,通过约束条件的放开,可以自然而然地过渡到后两卷的研究,从而成为理论逻辑上的一个转折点。

《资本论》第2卷第1篇“资本形态变化及其循环”和第2篇“资本周转”,构成“本质论”的第三部分。第1篇研究了单个产业资本在不同阶段所具有的不同形态和不同职能,以及资本不同形态的循环。第2篇不再把资本循环当成孤立的过程,“而是当作周期性的过程”[179]。这是在第1篇孤立、静止地考察资本的一次循环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资本循环做动态考察。它主要研究两个问题,一是影响资本周转的因素,二是资本周转对资本增殖的影响。

《资本论》第2卷第3篇“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是“本质论”的第四部分。它研究社会整体资本(限于产业资本)的循环运动,是社会再生产理论的基础性内容。这一篇阐述了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价值补偿与实物补偿问题,提出了社会再生产如何按比例进行的问题。这一篇从理论逻辑方面看,也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这是流通过程的具体化,因为前面两篇研究单个产业资本的形态变化、循环和周转,而这一篇是研究各个单个资本循环、周转的总和。马克思说:“社会资本的运动,由社会资本的各个独立部分的运动的总和,即各个单个资本的周转的总和构成。”[180]因此,这一篇是在忽略第3卷将要考察的剩余价值的分配问题的条件下阐述资本流通的整体。另一方面,资本主义流通、社会资本的运动不同于简单商品流通,它不仅包含商品和货币的互为媒介的运动,而且包含货币资本向生产资本的转化、生产资本向商品资本的转化,还包含一般商品流通。正因为如此,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既包括……直接的生产过程,也包括真正流通过程的两个阶段……包括全部循环”[181],社会总资本的流通过程“就是再生产过程的形式”[182]。因此,作为再生产理论,它不仅是前两篇的具体化,还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具体化。应该说,整个第2卷是第1卷第7篇所假定的“资本按正常的方式完成自己的流通过程”这一约束条件的展开,因此,对社会总资本运动的考察,也就是从流通过程研究再生产实现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再生产问题的研究。从这一意义看,这一篇既是资本主义流通过程的具体化,又是生产过程的具体化,是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的统一,是“本质”分析中资本主义总生产过程的整体性分析。正是基于这种整体性分析的需要,这一篇特意安排了一章“导言”。

《资本论》第3卷前6篇,可以看成关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现象层面的说明,它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关系出发,对生产当事人及其理论上的代言人从现象得出的“日常观念”,做出合乎价值规律的说明。这里对现象的说明,依然限于抽象的原则性说明,因此还是抽象的“现象论”。

这一“现象论”也可以分为两部分。《资本论》第3卷第1篇“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第2篇“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第3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这三篇构成第一部分,其核心是阐释等量资本取得等量利润的原则和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趋势。第1篇首先把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规定转化为“成本价格”“利润”“利润率”等生产当事人所熟悉的日常观念。这种转化仍然以单个产业资本为基础。这里的“成本价格”“利润”等,在量和质方面都与本质规定具有同一性,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这一篇的分析依然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前提之上:商品按价值出售,供求一致,忽略商业资本、生息资本、土地所有权等,产业资本家被当作所有参与分赃的人的代表等。第2篇考察了利润率在具有不同有机构成的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平均化过程,以及总利润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从而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说明了等量资本取得等量利润的原则和生产价格的价值基础。具体而言,这一篇研究了三个转化问题,即利润率转化为平均利润率;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第3篇运用价值决定与资本有机构成的关系,说明平均利润率趋于下降的“现象”。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由于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的变动不是很快,新部门、新产品占的比重很小,因此,如果没有市场的扩张,随着资本密度上升和生产效率提高,相应部门的利润率乃至整个社会的平均利润率趋于下降。就像等量资本取得等量利润的原则一样,平均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是当时生产当事人普遍感受到而又难以解释的一种“现象”,也是经济学家面对的一个“事实”。正因为如此,即便是在更晚期的新古典经济学那里,利润率与资本密度也是呈逆向单调关系,利润率与劳动生产率同样呈逆向单调关系。这两个“逆向单调关系”是新古典经济学最重要的命题之一,尽管新古典经济学有不同的理论阐释,它与马克思经济理论在这一问题上的基本结论是一致的,或者说,两者都是从这一“事实”出发的。可见,马克思关于利润率的下降趋势的阐释,是把这一趋势当做一种“现象”来说明的。

《资本论》第3卷第4篇“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转化为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商人资本)”,第5篇“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第6篇“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这三篇构成“现象论”的第二部分。其核心是对剩余价值表面化了的各种独立形态即商业利润、利息、企业主收入、地租、股息等分别进行了阐释,揭示了这些独立形态与剩余价值的内在逻辑关系,分析了不同资本家之间瓜分剩余价值的问题。第4篇把商业资本作为独立的资本与产业资本相对立,把商业利润当做剩余价值的特殊形式与产业利润相对立,把商业资本家与产业资本家相对立。由于把商业资本从产业资本运动中独立出来考察,且以产业资本为基础揭示了商业资本参与利润率平均化的机理,这就使一般利润率和生产价格进一步落实到现实经济关系中。第5篇分析了产业资本中的货币资本独立化为生息资本的一系列问题,揭示了作为日常观念的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与剩余价值的内在逻辑关系,说明了生息资本的各种形式即借贷资本、银行资本、股份资本、虚拟资本与职能资本(产业资本)的关系,说明了“所有权”对生息资本的意义。第6篇通过资本主义地租的分析,揭示了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私有权参与瓜分剩余价值的经济关系,说明了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的源泉及其决定机制,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地租的资本主义性质,从理论上阐明了产权对剩余价值分配的影响,并以价值为基础对没有价值的物品的“价格”作出了较为合理的说明。为了把地租限定在资本范畴下进行分析,这一篇安排了一章“导论”,说明地租分析的假定条件、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及资本主义地租的特定内涵等。

在理解资本主义生产的逻辑关系时,我们还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理论不同层次都有相应的具体的约束条件,整个“科学认识进程”都是在从具体到具体的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排除了任何抽象思辨。从总体上看,整个理论都以理想的、纯粹的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都包含完全竞争、完全信息、一般均衡、理性经济人这样一些条件,忽略非市场性劳动和国际贸易等。关于资本主义商品这一“细胞”的分析,除了广泛的商品交换和自由竞争的一般条件外,还把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放到“普遍化的简单商品生产”中加以分析。“本质论”则在自由竟争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假定资本有机构成一致、生产资料简单补偿、商品按价值出售、工资等同于劳动力价值、剩余价值全部属于产业资本家、忽略所有权及个人意志对价格的影响等。“抽象的现象论”则放松了前面两个层次特有的约束条件,但仍然保持纯粹的自由竟争资本主义的一般条件。

(2)“本质论”和“抽象现象论”都以产业资本为核心。其理论阐述依以下顺序展开:

(3)在“本质论”和“抽象现象论”中,逻辑主线体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内在结构分析的需要,相关的历史分析一般都经过精心的处理。有关资本原始积累、前资本主义商业、前资本主义高利贷资本和地租发展历史的分析,都被刻意安排在相关内容的篇末。这种安排,一方面使资本积累、商业资本、生息资本和资本主义地租获得理论和历史的双重说明;另一方面又避免了历史分析对理论逻辑展开的干扰,保持了逻辑链条的单纯性、连贯性和逻辑严密性。这种刻意安排既把“科学认识进程”与历史分析相对区分开来,又把不同理论层面巧妙地耦合在一起。暗含着唯物史观的基础地位。

(4)由于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生产看成“活的生命体”,因此,必然把“生命体”的不同方面看成互为前提的关系。这在第1卷第7篇体现得最为明显。在这一篇中,有长达2页的“引文”,专门阐述资本积累与第2卷、第3卷内容之间的关系。在《资本论》各篇中,这是存在“引文”的仅有的一篇,第2卷第3篇的“导言”章与此类似。[183]从形式上看,似乎这一篇与其他各篇不一致,这反映了马克思不拘泥于形式上的整齐划一,而非常注重各篇的逻辑顺序和逻辑关系。当然,这种互为前提的关系并不限于资本积累与资本流通和剩余价值分配的关系,也不限于社会资本再生产的分析。事实上,整个生产过程都是以流通过程为前提,剩余价值的生产是以商品按价值出售和供求一致为前提的,只是这一前提在价值实体及其量的规定中已经潜在地包含着,因此,在马克思看来,没有单独集中说明的必要。反过来,流通过程也是以生产过程为前提,这体现在第2卷与第1卷的关系中。这种相互决定关系对于任何生命机体都是存在的,不能理解为逻辑上的循环论证。这是因为,马克思的“科学认识进程”原本就不同于抽象思辨,不是唯理性的抽象推论,这种相互决定反映着生命机体本身的特性。另一方面,作为对生命机体的认识,马克思在科学地反映机体不同环节的相互决定作用的同时,要求探究生命机体作为总体而产生、发育的种种前提、条件和机理。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分析确立在社会发展理论之上,已经克服了相互决定的局限。

(5)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不仅体现在“细胞论”、“本质论”和“抽象现象论”的逻辑顺序中,还体现在经济理论的不同层次。这里必须注意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抽象”,不是形式逻辑意义的“抽象”。这种抽象分析是指暂时把普遍存在的典型要素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孤立”起来分析,从而得到最基本的规定,并在一定意义上赋予一般规定的性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则是约束条件不断放松、外部联系不断丰富的过程。“细胞论”是对资本主义商品的“孤立”研究,“本质论”是对产业资本的“孤立”研究。从“细胞论”到“本质论”、“抽象现象论”,也就是不同理论层次的“孤立”状态不断打破的过程。而每一理论层次内部,大体上也是依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在“细胞论”中,先分析单个商品的二重性和价值规定,然后从两个商品之间的关系中分析价值形式和货币本质,接着剖析整体的商品关系背后的拜物教性质,最后分析交换过程的历史发展和现象层面的货币职能。“本质论”同样体现了这种逻辑顺序。它首先分析单个产业资本的“孤立”的生产环节;再分析资本积累和“孤立”的再生产问题;接着分析单个产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最后分析产业总资本的运动,这里则包含了剩余价值的生产、积累和资本流通。从主要逻辑关系看,“抽象现象论”也是遵循这样一种逻辑顺序,即从单个产业资本和单个产业部门扩展到不同产业部门的相互联系,进而分析产业资本、商业资本、生息资本、土地所有者的整体关系。需要强调的是,在马克思这里,典型分析得出的理论说明并不是特殊的,而是具有一般的、普遍的或本质的意义。因此,单个商品、单个产业资本的分析,都必须按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原则来理解其理论上的典型价值。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与黑格尔《逻辑学》的顺序具有原则一致性,基于特定研究对象的各个环节的“科学知识”必须依顺序展开,不能跳跃,更不能用具体的知识简单化地说明更为“抽象”的东西。例如,要说明比生产价格更加具体的现实的市场价格及其平均利润率的情况,必须首先对生产价格上升到现实的市场价格的诸多中间环节作出理论说明,诸如资本竞争对市场价格形成的影响、价值总量或生产价格总量与市场价格总量的关系、生产率进步或劳动复杂程度对生产和分配的影响、服务劳动如何从非生产劳动转化为生产劳动(物质产品的生产同样有一个从非生产劳动转化为生产劳动的过程)、财产所有权对市场化分配或财富转移的影响等等。没有这些方面的理论拓展,不依照辩证逻辑的方式展开其理论,不经过中间环节直接用生产价格理论说明现实的经济关系,这是行不通的。想要直接用现实的市场价格及其利润率的考察,用形式逻辑或数理逻辑说明生产价格理论层面的一些问题,是更加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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