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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是一种职务行为

时间:2022-07-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任何职务都是由人担任的,但职务行为却是一种除去自然人特性的行为。管理行为也是如此,不是自然人的个人行为,而是管理职责所赋予的职务行为,是依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是在履行岗位责任。

任何职务都是由人担任的,但职务行为却是一种除去自然人特性的行为。比如,当一名法官在法庭上对违法者宣判量刑时,是依法作出判决,而非依据他本人的意志。无论是谁担任法官,都得依法作出判决。这时的法官是职务人,而非自然人。

管理行为也是如此,不是自然人的个人行为,而是管理职责所赋予的职务行为,是依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是在履行岗位责任。但在现实工作中,却存在这样一些现象:有少数领导在批评、处罚下属时,会有意无意地说这是一种职务行为、是情非得已,希望能够理解和谅解;当表扬、提拔下属时,则会渲染个人之间的情感因素;还有些领导,由于某些原因离开了原有的领导岗位去找他、看他的人少了些,就心生抱怨,认为下属是忘恩负义。

同样,作为下级,有些人当受到批评和处罚时,就迁怒于上级领导个人,认为这是有意与他过不去,是领导利用其权力打击报复,为此便对领导心生怨恨;当受到上级领导表扬、提拔时,就感激涕零,认为这是领导对自己的特别恩宠;在彼此要好的群体里,当某人被提拔时,大家都为其高兴,可过不了多久在这个群体里就会听到有人讲“某某高升的人话难说、事难办、人难见,不像以往那么够意思了。”之类的话。

这些现象的发生,究其原因都与对管理行为认知上的偏差有关,搞不清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本质区别。其实,处于某一岗位上的领导者,就是其岗位职责的化身,而非原先的“自然人”。“职责”是职务和职权的统一体,职务和职权都是岗位职责的派生物:职务是“名份”,职权是“责任”,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

领导者在管理行为中行使的权力是一种“公权”,而非“私权”,在履行岗位职责时,扮演的是“职务人”角色,而不是“自然人”角色。作为领导者,批评、惩罚下属或者表扬、提拔下属,是岗位职责的要求,运用的是职权,是一种职务行为,无论谁在其位,无论换了谁当领导,都必须履行职责。

下级被批评、惩罚也好,表扬、提拔也好,应源自他本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而非上下级之间的私人感情或领导者个人的意志。有时岗位的变化会带来上下级以及好友之间亲疏关系的变化,这主要是因为“岗位”中的人所关注的内容不同以及被关注的人“岗位”发生了变化。在现实工作中,人们时常混淆了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概念,这对工作、对事业极为有害这也是有些单位正气难以弘扬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理论上弄懂职务与职权的内在联系,明白管理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与自然人的个人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就可以总结出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等各类组织机构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按规则行事,任人唯贤、唯才是举,从而形成公平、正义的良好风气。二是有利于领导者正确地看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从而真正得到大家的支持、拥戴和尊敬。三是有利于正确地把握和处理上下级关系,使之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从而创造出和谐、融洽的管理氛围,使大家都能心情舒畅地在一起工作,从而使各项事业都能健康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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