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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研究的人本立场

时间:2022-07-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科学研究归根到底是对于“人”的研究,休谟认为,“关于人的科学是其他科学的唯一牢固的基础”;马克思认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价值是人”的论断,指出了人的研究是价值研究的基本出发点,价值研究的人本立场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认识。

社会科学研究归根到底是对于“人”的研究,休谟认为,“关于人的科学是其他科学的唯一牢固的基础”;马克思认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关于价值的研究方法,孙伟平归纳为一般哲学方法、哲学认识论方法、生物学与心理学方法、社会学与历史学方法、逻辑与语言分析方法等。价值理论作为一门人文社会科学,从人本立场出发进行研究,更具有哲学的逻辑。有的研究者认为,经济理论中的研究不能使用哲学中的概念和方法,“这里所谈的‘价值’,不是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它仅仅是指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品的价值。离开商品,就不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论述的价值概念”。经济管理领域中的价值有其特殊性,但哲学与经济学、管理学从来就不是割裂的,经济学的科学研究立场也应建立在哲学思辨之上,应采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否则价值研究极容易走入静止、孤立、片面或意识形态的误区。

价值研究是一门研究人、塑造人的学问,人是理解价值问题的关键,价值的核心秘密就在于人。高清海认为,“所谓价值不过就是人作为人所追求的那个目的物,而这个目的物也就是人的自身本质”;韩东屏则直接指出“价值是人”。“价值是人”的论断,指出了人的研究是价值研究的基本出发点,价值研究的人本立场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认识。

首先,价值一个是属人的概念。价值是从属于人的一个概念,离开了人,根本无所谓价值可言。“价值不是一个先验范畴,不是一种既定的存在,而是一个属人范畴,是随着劳动创造人而出现的区别于一般事实性存在的意义。只有人存在着、生活着、创造着,价值才有所附丽;没有人,在人之前或在人之外,脱离人的生活实践活动,并无所谓价值。”把价值作为属人范畴的首要意义在于明确价值的主体性,即价值问题的关键在“人”,而非“物”,一切“物”只有以人为目标和尺度,才谈得上价值。与此相对的是价值的“非人”立场,比如价值的“实体说”,用实体思维理解价值,认为价值是价值客体中的某种东西,是不一定与人相关的存在;比如“属性说”,把价值认为是客体固有的某种属性,刘易斯认为,“价值这个词如同颜色或形状这个词一样,是用以标称事物显现的性质的范畴”;杜威认为,“价值就是价值,它们是直接具有一定内在性质的东西。仅就它们本身作为价值来说,那是没有什么话可讲的,它们就是它们自己。凡是关于它们可以说的话都是有关于它们的发生条件和它们所产生的后果的。”“实体说”、“属性说”都撇开了主体谈价值,无法解释价值随具体主体的时间、空间等条件变化的原因,必然陷入客观唯心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泥潭。客体只有进入人的生活世界,进入人的视野,才能对人产生诸如好坏、有无用处等效应,才会产生所谓价值问题,也只有从人的具体的历史的生命存在才能理解价值产生和消亡的规律。

其次,价值是“人之为人”的实践活动。价值不是一个纯粹的抽象概念,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反映和形成着“人之为人”的本质。实践是人类特有的、对象性的感性活动,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特殊本质形式。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生存与活动方式,使人和世界的关系发生了逆转:原来的自然物是一个自在的存在,现在变成了“属人的”或“为人的”存在;原来人是从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现在自然成了“属人”的世界;原来自然界是自身变化的主体,现在变成人的活动的客体……总之,实践逆转了人物关系,使人上升到起主动、主导作用的主体地位。人自身的活动,就是人之为人的根据。马克思指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人的实践活动始终是与价值联系在一起的,正是因为价值的存在,人的活动才具备目的性,才产生了生命的“意义”,人才越来越成为“人”。生命在于创造,人的具体实践活动同时也是人的具体价值活动,创造性的价值实践是人的本质特征,体现了人自身存在、发展的过程,价值活动使“人之为人”永远处于一种创造、提升的状态。人类世界是一个充满价值选择、价值创造的“价值世界”,对价值的研究必须立足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

再次,价值是客体满足主体的关系范畴。价值涉及主体、客体、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三个方面,科学的价值研究必须建立在主客体互动的价值关系立场之上。任何具体的价值都存在于具体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之中,价值是对象与人的目的、需要与能力等的统一。在价值关系之中,人的目的、需要决定了人“要什么”或“应该怎么样”,客体的存在和属性只有同主体的存在、需要、能力等发生联系,使客体作用于主体、主体用自身的尺度衡量客体的意义之时,主客体之间才构成价值关系。同时,客体对价值具有制约作用,特别是当主体的需要、能力等确定之后,客体及其性质就成为决定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价值既不是单纯主体的利益、需要、情感、欲望,也不是客体自身的存在与属性,单纯的客体或主体都不是价值。“价值是主体在实践-认识活动中建立的一种特定的主客体关系,主体能够在具体的历史的生活实践中,反思与评价这类关系,并现实地变革它们。”关系思维要求价值研究必须以人的生活实践为基础,在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全面关系中,在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中,在主体与客体的全面关系、矛盾关系的动态发展过程中,分析客体的存在,性质之于主体的意义,并系统、综合、创造性地把握它们、实现它们、变革它们。

对于价值研究,不能单纯用描述物的方式描述价值,也不能单纯用研究物的方式、方法研究价值,只能从人出发,透过人的视角看待价值,借助人的生活实践把握价值,在坚持人本的前提下实现价值,这样才能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身体与心灵统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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