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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实现共赢

时间:2022-07-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学告诉我们,在人类文明之初的原始社会,人们维持生活的方式主要是狩猎。根据这个故事,我们再来具体分析一下猎鹿博弈的涵义。从这四种方案来看,无疑,第四种方案,即两个人合作猎鹿,相比各自单独行动获得的利益最大。猎鹿博弈启示我们,双赢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人们可以通过采取各种举措达成这一局面。作为领导,要懂得猎鹿博弈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社会学告诉我们,在人类文明之初的原始社会,人们维持生活的方式主要是狩猎。因为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单凭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捕捉到维持生计的猎物的,所以,猎人们狩猎时就会采取合作的形式,这样会让他们得到更多的猎物。在博弈论中有一个著名的“猎鹿模型”,又称“猎鹿博弈”,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古时,有个村庄有两个猎人。当地的猎物主要有两种:鹿和兔子。由于当时的狩猎工具比较简单,如果一个猎人单独作战的话,得到的猎物就不太理想,一天最多只能打到4只兔子。只有两个人一起去才能猎获一只鹿。从填饱肚子的角度来说,4只兔子能保证一个人4天不挨饿,而一只鹿却能让两个人吃上10天。这样两个人的行为决策可以形成两个博弈结局:分别打兔子,每人得4只兔子;合作,每人得10天的鹿肉。这样猎鹿博弈有两个纳什均衡点,那就是:要么分别打兔子,每人吃饱4天;要么合作,每人吃饱10天。

根据这个故事,我们再来具体分析一下猎鹿博弈的涵义。为了能够更透砌地加以解释,先把故事中的这两个猎人比喻成甲、乙。作为两个合作者,他们主要有以下几种合作方法:

(1)甲、乙两个猎人都抓兔子,他们都能吃饱4天。

(2)甲抓兔子,乙打鹿,结果是甲可以吃饱4天,乙会一无所获。

(3)乙抓兔子,甲打鹿,那么乙会吃饱4天,甲一无所获。

(4)甲、乙合作抓捕鹿,结果是两人平分猎物,都可以吃饱10天。

从这四种方案来看,无疑,第四种方案,即两个人合作猎鹿,相比各自单独行动获得的利益最大。但是,双方选择这种利益均等的方案有一个前提,即两个猎人的能力和贡献要相等。这是因为,假如一个猎人的能力强、贡献大,那么他就会要求得到较大的一份,这可能会让另一个猎人觉得利益受损而选择终止合作。这么一来,“合则双赢”在实际操作中将很难实现。因此,我们得出一个结论,精诚合作需要博弈双方学会与对手共赢,充分照顾到合作者的利益。

实际上,按照经济学的说法,不管是两个猎人合作猎鹿的纳什均衡,还是分头打兔子的纳什均衡,都具有帕累托优势。

猎鹿博弈启示我们,双赢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人们可以通过采取各种举措达成这一局面。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为了让大家都赢,各方首先要做好有所失的准备。在一艘将沉的船上,我们所要做的并不是将人一个接着一个地抛下船去,减轻船的重量,而是大家齐心协力地将漏洞堵上。因为谁都知道,前一种结果是最终大家都将葬身海底。在全球化竞争的时代,共生共赢才是企业的重要生存策略。为了生存,博弈双方必须学会与对手共赢,把竟争变成一场双方都得益的“正和博弈”。

作为领导,要懂得猎鹿博弈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特别是在面对来自同行的竞争时,一味地相互拆台是不可取的。双赢才是最佳的合作效果,合作是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武器。因为在许多时候,对手不仅仅只是对手,正如矛盾双方可以转化一样,对手也可以变为助手和盟友,微软公司与IBM公司的合作就是一个最好的案例。

微软公司是世界PC机软件开发的先导,比尔·盖茨是它的核心。微软公司1981年为IBM-PC机开发的操作系统软件MS-DOS,曾用在数以亿计的IBM-PC机及其兼容机上。但随着微软公司的日益壮大,Microsoft与IBM开始在许多方面成为竞争对手。

1991年,IBM公司解除了与微软公司的合作关系,但是,IBM与微软的合作关系从未间断过,就这样,这两个公司保持着既竞争又合作的复杂关系。微软公司的产品包括文件系统软件(MS-DOS和Xenix)、操作环境软件(窗口系统Windows系列)、应用软件MS-Office、多媒体及计算机游戏、有关计算机的书籍以及CDROM产品。

1992年,公司买进Fox公司,从此迈进了数据库软件市场。

如同国际关系一样,商场中也不存在永远的敌人。作为竞争的参与者,企业要分清自己所参与的是哪种博弈,并据此选择自己最合适的策略。有对手才会有竞争,有竞争才会有发展,才能实再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对方的行动有可能使自己受到损失,应在保证基本得益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风险,与对方合作。

有一位先哲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的一生只做两件事情:等待和决策。事实上,人的生命就是一个永不停息的决策过程,因为等待本身就是决策的一种。且与等待相比,决策因其后果严重、过程复杂且无法逃避而更需要人的智慧和理性。此时,我们就处于一种博弈状态,如何审时度势,在各种复杂的博弈状态中做出最合理的决策,无疑是一种深刻的人生智慧。

目前在世界上比比皆是的企业强强联合,就很接近于猎鹿博弈的帕累托改善,例如跨国汽车公司的联合、日本两大银行的联合等均属此列,这种强强联合造成的结果是资金雄厚、生产技术先进、在世界上占有的竞争地位更优越,发挥的影响更显赫。总之,他们合作的目的就是把蛋糕做得更大,这样双方的效益也就越高。当然,这种结果是在假设猎人双方平均分配猎物。但如果我们做这样一种假设,则结局就不会这么完胜了。

假如猎人甲比乙的打猎能力水平要略高一筹,而乙猎人却是酋长的之子,虽然打猎的能力比甲低,但却拥有较高的分配权。这样他们在合作猎鹿之后的分配就不是两人平分成果,而是甲猎人有可能只分到够吃2天的鹿肉,有分配权的乙猎人却分到了够吃18天的鹿肉。

在这种情况下,看似甲、乙的整体涉猎效率提高了,但却不是帕累托改善,因为整体的改善是建立在伤害猎人甲的利益上。这是因为具有特权的猎人乙会通过各种手段方法让猎人甲把利益让出来。但是如此一来,猎人甲的狩猎热情就会遭到伤害,这必然会导致整体效率的下降。根据此道理我们再做进一步推测,如果不是两个人狩猎,而是多人狩猎博弈,那么在分配上就会出现既得利益集团与弱势群体。

弱者之所以想要和强者合作,是因为自己不具备某种能力或者需要在某些方面依靠强者,而这种选择也是自己多种策略中最优的一种。当然,与强者合作就要学会妥协,学会牺牲自己的一部分利益来讨好对方。博弈论的许多实验证明,一个极度自私的人在博弈中往往只能是输家。所以,弱者在与强者合作的过程中,即使是强者处于主导地位,也要在不损害对方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合作。

在很多人的思想里,弱者注定要处于被动的地位,只能任由强者宰割。但通过博弈,我们却发现弱者在与强者的合作过程中比强者更具备主动权。无论是个人之间的竞争还是企业之间的竞争,弱者有时候反而不会被淘汰,而是能够一步一步在竞争中站稳脚,进而转化为强者。所以,在竞争中,即使处于弱者的地位,也要学会与强者合作,使自己变得强大起来。

在全球化竞争的时代,领导一定要明白,共生共赢才是企业的重要生存策略。为了生存,博弈双方必须学会与对手共赢,把竞争变成一场双方都得益的“正和博弈”。许多时候,对手不仅仅只是对手,正如矛盾双方可以转化一样,对手也可以变为助手和盟友,商场中不存在永远的敌人。如果对方的行动有可能使自己受到损失,应在保证基本得益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风险,与对方合作。

但是,合作并非儿戏,也不是合则来不合则散这样简单。所以,在选择合作方的时候要慎重,如果选择比自己强的合作者,虽然能够很快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强者会提出各种苛刻的条件来牵制自己;假如选择比自己弱的合作者,就意味着自己会占据强势的地位,但又不得不帮助弱者,因而得到的利益就不能实现最大化。所以,很多人在经过考虑之后,都会选择与自己实力相当的合作者,因为这样既可省去很多麻烦,也不会因为利益问题而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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