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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语境下的小微企业融资分析

时间:2022-07-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应基于“企业代”的新语境,即基于小微企业代内成长和代际成长不断演进创新的状态,构筑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融资制度。因而“企业代”的划分,不能以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的日历时间为依据,应以它的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的变动为准。二要进行小微企业发展的创新,这是推动小微企业代际更替的根本途径。

第三节我们是对穷人中的自然人——“穷人”及其典型代表贫困农户的融资问题,基于小额信贷瞄准机制及其偏差的新视角,进行了分析;本节我们就对穷人“分拆”后的“另一半”,即穷人中的法人——“穷企业”及其典型代表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合称,以下我们以小微企业代替“穷企业”)的融资问题,基于“企业代”的新范式,展开阐述。这样,全章就通过“总—分”的方式,分层地、全景地解读了“穷人经济学”的信贷权命题。

“企业代”作为一个重要的理念,其应用价值在于,为我们研判小微企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并研究小微企业的生命周期与金融周期的互动状况,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范式。为此,应基于“企业代”的新语境,即基于小微企业代内成长和代际成长不断演进创新的状态,构筑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融资制度。

小微企业的可持续成长力机制,涵盖小微企业经营能力的成长性及其可持续性的基本内容:成长力是指小微企业经营力或价值增值力的提升;可持续性则是指这种提升的长期趋向。在此,引入“企业代”理念可以作更好的诠释。

“代”的本意为更迭、代替;所谓“企业代”,是指同一企业在其生命周期所经历的各不同成长阶段前后更迭的一种现象。就小微企业来看,其寿命周期并非取决于其“老板”的个人生命周期(即小微企业所有者个人的生命能量),而是取决于其经营活动的能量,而这能量又体现于其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因为资产的规模和质量状况既是小微企业成长力变动的结果,又是引发小微企业成长力变动的重要因素。因而“企业代”的划分,不能以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的日历时间为依据,应以它的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的变动为准。因为这种变动不仅存在于小微企业成长的各不同阶段,而且各阶段的交替更迭期正是小微企业资产的质与量的迅速变动时期。显然,小微企业资产的质与量的迅速变动决非自发而成,必定有其内在的运行机理;同时,这种交替转换也不是在某“时点”即刻实现的,而是有长短不同的过渡期。

据此,小微企业在其生命周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的某一特定阶段内的资产变动就是“代内成长”,而前后两个相邻的“企业代”过渡期的资产变动就是“代际成长”。简言之,小微企业的代内成长是基于其某一特定时期内的,而代际成长则是跨越其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不妨稍做展开分析。代内成长是小微企业在经营理念、战略与竞争环境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条件下,资产由小到大的、以量变为主导的稳定发展过程,反映的是企业在某一特定成长阶段内的市场竞争状态,描述的是该企业与竞争对手的相对差异,因而是小微企业横向比较优势的体现。由此观之,代际成长则是小微企业已经跨越了其生命周期某一阶段的进程状态,是在经营理念、战略与竞争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条件下,企业实力由弱到强的、以质变为主导的跨越发展过程。代际成长描述了该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之间的相对差异,是小微企业竞争优势的纵向演进。由此可见,代内成长和代际成长这两种不同成长类型及其形成的基本成长结构,决定着小微企业的成长性及其可持续性——它们是小微企业持续成长的不竭动力。

通过代际交替而周期性出现的代内成长是小微企业寿命周期的主干——稳定有序的代内成长不仅决定小微企业成长的阶段性“业绩”,更事关其成长的可持续性。原因在于,构建以优化要素投入结构与建立跨期绩效(32)为核心理念的代内成长观,是实现小微企业稳定成长的基本保障。

小微企业对于市场的灵活应变力,实际是由其资产质量或资产的“投入结构”特征决定的。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要素投入结构,正是小微企业创新生产函数的基本路径,也是其扩张代内成长空间的决定性条件。因而要素投入的设计,应不拘泥于谋取静态性的当期或当“代”收益,而要着力于培育、形成和扩大要素配置的“跨期绩效”。“船小好调头”正是小微企业创新生产函数的形象描述;而“跨期绩效”的形成与壮大正是这种调整有效性的重要体现:代内成长观的客观基础在于各“代”不可分割的传承性。

由上分析可见,代内成长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代际成长的经济空间。那么,代际成长的地位是怎样的呢?代际成长作为连接两个不同“企业代”的纽带,是后续代内成长的起点。代内成长和代际成长它们共同决定着小微企业成长的状况,包括程度、速度、潜力等。这表明代内成长和代际成长之间有着内在联系。

但是,代内成长和代际成长之间又有区别。第一,两者性质有异。通常,代内成长是一个量变过程,而代际成长是一个质变过程。第二,两者表现形式不同。代内成长是稳定式发展,而代际成长是跨越式发展。第三,两者反映的阶段及其竞争优势有别。代内成长反映的是同一阶段的横向比较优势,而代际成长反映的是不同阶段的纵向“演进”优势。

代内成长和代际成长之间的差异显示,代际创新是小微企业可持续成长的关键,其核心在于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代际成长机制。

为此,一要“反代际衰退”。“反代际衰退”的关键,是合理选择代际推进的时机与路径。企业进入衰退期大多缘于其市场衰变——萎缩的产品或业务因无可替代而使成长过程中断;而脆弱的小微企业更容易跌入代际转换的陷阱。盖纳的周期管理原理表明,外部环境变化及代内成长状态是形成代际推进的根本动因: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是代际推进时机选择的基本依据。因而把握代际推进的时机,是防止代际衰退的基础环节。还要在明确代际成长的结构特征(类型、层次、要素)的基础上,努力创造代际转换的条件。二要进行小微企业发展的创新,这是推动小微企业代际更替的根本途径。小微企业的创新个性决定了其竞争个性,而其创新个性又表现在代际创新定位的个性化和各代对创新的需求个性化两个基本方面。代际创新定位的个性化表明,小微企业面临的代际更迭矛盾不同,其代际创新的目标与任务也是个性化的;各代对创新的需求个性化则表明,各代的变迁导致的市场地位与竞争环境的变动,既会引致创新定位的迁移,又加大了对创新需求的强度与力度。

小微企业经过一代内(创立期等)的稳定生长,通过代际成长的提升,演进到新的一代(成长期等),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不过,小微企业可能逐步演化到中、大型企业的趋向(事实上并非所有的小微企业都能演化为中、大型企业),在此不主要在我们的讨论之列。“企业代”理念的应用价值在于,为研断小微企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并研究其生命周期与影响这一周期的要素如金融周期的互动状况提供了新工具、新视角。

小微企业的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的变动,实际与金融成长周期密切相关——关于小微企业的金融制度安排对这种变动有直接抑或重大影响。应该说,小微企业持续成长的过程,既是代内成长和代际成长不断发挥作用的过程,也是金融支持机制生成的过程。这里重点阐述小微企业基于这种生成机制的融资能力和融资结构问题。

从信息不对称角度看,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可界定为资金供给者对小微企业提供的与小微企业投资回报能力有关的信息的满意程度。这种信息显示力可用小微企业的规模、财务状况、存续时间、可用于抵押或质押的资产水平以及获取资金的潜在渠道等来反映。

小微企业的成长一般是通过自身融资能力的逐步提高,不断突破金融管制(33)而取得资金的过程。在成长的不同阶段(代)、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状况取决于它向供给者显示有效信息的能力,即小微企业内部信息处理的透明度。鉴于不同类型的供给者对信息有效性的要求和偏好的差异性(如贷款者、证券投资者对收益索取和控制权的差别要求),小微企业与这些供给者之间,会形成基于不同阶段(代)的、与其信息透明度相适应的关系,即一定的资金供给模式和方式;与此同时,这些不同的模式和方式之间又存在着互补的关系。

因此,在小微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代),客观上存在着与该阶段(代)特征相对应的特定的金融结构(特别是融资结构)和金融支持体系。因此,要顺利从一个阶段(代)过渡到更高阶段(代),必须依赖于一定的金融结构或融资结构,依赖于一定的金融支持体系。

小微企业的融资结构反映小微企业筹集资本或资金的各种来源及其关系,反映其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的组合关系,并折射出其融资行为、融资模式和融资约束的基本规律。小微企业为实现代内和代际的有序的或跨越的成长所进行的融资,实质是其融资结构不断变迁、提升的过程,也是一种资源的最优配置过程——一种以资金供求形式表现出来的资源配置过程。简言之,这个过程就是小微企业能否获得资金或以何种形式、何种渠道取得资金的过程。这就又涉及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问题。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是指小微企业从自身经营现状及资金运用情况出发,对于不同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和融资条件的选择偏好与倾向。一定的融资模式,一方面取决于小微企业对自身的融资能力、资金需求状况和融资的外部环境等约束因素的评估,即对各种金融渠道和工具的融资成本、资金可获得性及契约条件的评判;另一方面还取决于资金供给方对小微企业及其投资项目收益—风险的权衡,以及对双方交易的成本、法律和市场体系规则等外部因素的评析。

因此,对小微企业在代内和代际不断成长中所产生的不同金融需求,适时而有效地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手段,是巩固和延续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的必备要素。鉴于小微企业成长中各代内和代际间不同的、多元的金融需求,即代内和代际间内源性和外源性需求的不同特点,灵活多样的金融支持无疑是“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小微企业成长周期与金融周期的互动详见图4-4。

图4-4 小微企业融资关系图解

图4-4表明,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表现为偏好内源融资,依赖债务融资尤其是经常性的小额短期银行贷款,并更多求助于商业信用和非正规金融等特征。一方面,这种融资模式反映出它与小微企业经营灵活性相对应的金融灵活性。因为相对于公开市场上的标准化合约,这些融资手段所形成的灵便应对和关系型特征的合约具备更强的解决非对称信息问题的机制能力,能有效降低融资壁垒,减少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市场失灵。但是,另一方面,这种融资格局又凸显小微企业成长过程中由于金融压抑所面临的瓶颈约束。

小微企业的融资结构演变是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逐步缓解,必将反作用于小微企业的成长。即在信息不对称的另一端,受到这种缓解影响的资金供给者,其供给布局会随之调整变化并将影响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进而关系到小微企业的成长方向。就外源性融资而言,目前小微企业仍然以以银行信贷为主体的间接融资作为主要形式,这使得银企(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组织与小微企业)之间已形成休戚相关的利益共同体。

美国学者伯林和麦斯特将商业银行的借贷方式划分为交易型贷款(transactional lending)和关系型贷款(relationship lending)两类。交易型贷款所依据的主要是企业的硬信息,贷款业务的发生多为一次性或短期交易行为,信用需求不会反复发生;而关系型贷款(34)决策所依据的信息主要是软信息,即通过长期和多种渠道广泛接触所积累的关于借款企业及其业主的相关信息。由于财务报表或抵押物提供了高质量信息,交易型贷款的交易行为过程,其信息是对称的。

然而,对于关系型贷款来说,情况就不一样了。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信贷市场通常被认为处于信贷配给的混同均衡状态,但这种均衡并没有反映出贷款者之间的竞争情况。着眼于成长大局,对小微企业而言,相对重要的不是利率的高低,而是自己(小微企业)能否取得贷款者的信任,从而获得贷款及其增加数量。在此,小微企业不会满足于在匿名状态下获得的信贷配额,而是设法与贷款者建立一种关系,形成关系型融资——银行等金融组织的贷款决策主要是基于通过长期和多种渠道接触所积累的关于借款者和业主的相关信息而做出的。这种信息当然不是“硬”的信息(如财务状况、抵押比率、信用级别等一些客观的标准),而是“软”的信息,即不易观察和证实、难以量化和传递、有鲜明人格化特征的信息。

这种关系型融资正是银企(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组织与小微企业)为克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金融交易中的市场失灵而共同构建的一种制度安排。因为由长期关系而产生的各种软信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一些硬信息,部分弥补小微企业因无力提供合格的财务信息和抵押品而产生的信贷缺口,从而改善小微企业不利的信贷条件。然而在我国特定的体制约束和金融制度安排下,这种关系型融资在实践中往往可能被扭曲而变形。

这种扭曲变形的表现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第一,一些小微企业可能选择“走偏门”,通过灰色通道与银行等金融组织建立所谓的“战略伙伴”关系。第二,这种扭曲变形仍然在商业银行表现最为典型,如突出表现为管理行与基层行特别是与信贷员的信息不对称。信贷员是银行最了解关系企业、业主及社区的软信息的人。他们通过长期驻扎企业或社区,与小微企业的“老板”、雇员“亲密接触”,特别是与当地拥有这些企业、社区相关信息的其他人员频繁接触,观察、积累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如经营者品行、供应商和顾客的交易状况,甚至差旅费规模,等等)。显然,信贷员是最明白贷款文件中硬信息的人,也是最有可能将“软硬”结合(软信息与硬信息结合)的人——是与关系贷款相关的特别重要的私人信息(尤其是决定相互信任水平的定性部分的信息)的“知识仓库”。因而使用关系贷款技术的银行必须把相当的权限赋予信贷员。过去,在计划体制的信贷管理模式下,第一线的信贷员的确有相当的自主权,但是随着经济增长机制由计划向市场的转轨,随着信贷风险的加大以及控制信贷风险难度的加大,基层信贷员的权限被收回了。这就是说,目前的以审贷分离(35)为基本原则的信贷决策机制,难以做到赋权予信贷员。信贷决策权的上收,使得决策者与信贷员关于贷款信息的“上传下达”容易出现失真、迟滞、延误等情况。信贷权力被上收以后,了解甚至洞察小微企业的软信息的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只有推荐权,却要承担收贷收息之责;而远离小微企业软信息的管理机关却往往(也只能)凭小微企业的硬信息来决定是否贷款,并且,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这些决策者们又往往按照大企业的标准来评判这些硬信息。由于信息、标准和责任的严重不对称,银行(决策者)往往作出“惜贷”、“慎贷”的逆向选择来实现本能的自我保护。而正是在这种格局和背景下,所谓灰色交易必定大行其道,从而影响了关系型融资制度的健康成长。

阻碍关系型融资健康成长的另一个要素则是“套牢”(hold-up)问题。因为关系型融资是有成本的。融资关系持续的时间越长,资金供给者拥有小微企业的私有信息就越多,从而形成信息垄断;一旦被锁定在一个融资关系之中,资金供给者就可能向小微企业索取较高利率。然而,小微企业从代内成长经由代际成长而欲不断推进创新时,资金供给者的这种攫取行为会使之失去创新机会。

鉴于此,小微企业会突破“一对一”的融资限制,试图建立“一对多”的融资关系——与多个资金供给者发生融资,竞争就由此而产生了;而竞争的代价就是:小微企业从一家资金供给者那里获得的融资量减少,但与此同时也未必能在其他资金供给者那里得到或得到更多的资金和融资安排。对于资金供给者(主要指原本与小微企业建立了关系型融资的资金供给者)来说,融资关系的成本体现为这个供给者已经无法严格实施信贷合约,可行之举则是将“变坏”的合作者扫地出门。如此,小微企业就面临着寻找新的关系型融资“客户”的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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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是联合国全体191个会员国一致同意力争到2015年实现的8个目标(消灭极端贫穷和饥饿,普及小学教育,促进男女平等并赋予妇女权利,降低儿童死亡率,改善产妇保健,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和其他疾病作斗争,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全球合作促进发展)以及相关的18项具体目标和48项指数。世界各国领导人于2000年9月签署了《联合国千年宣言》,这些目标和指标被置于全球议程的核心,统称为千年发展目标(MDGs),以满足全世界最贫穷人群的需求。

(2) 1959年,联合国开始指定“国际年”,旨在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国际热门话题上,鼓励开展与此相关的国际行动。在千年发展目标下,小额信贷作为扶贫的有效手段和攻坚力量,开始进入联合国的规划视野。1998年12月,联合国会员大会指定2005年为“国际小额信贷年”;2005年11月18日,“国际小额信贷年”在联合国总部正式启动,以实现5个主要目标:评估并促进微型金融和小额信贷对千年发展目标的贡献;增加公众对微型金融和小额信贷作为发展平衡的一个至关重要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推广面向各类顾客群体的金融机构;支持对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性评估;建立和扩大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的服务领域。

(3) 1988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W.布雷恩·阿瑟,在其论文集《作为一个进化的复杂系统的经济学》中发表了《经济学中的自增强机制》一文,首次将自增强理论引入经济学研究领域,提出在规模报酬递增的假设下,经济系统中能够产生一种局部正反馈的自增强机制。自增强机制的来源常见的有四个:高昂的建立成本或固定成本(这使降低单位成本较之增加产出占优势);学习效应(当生产普遍增长时,该效应将改进生产或降低生产成本);合作效应(这使与其他采取相同行动的经济代理人“和睦相处”占优势);适应性预期(市场上的普遍流行使人们相信它还会进一步流行)。

(4) 理性经济人假定是西方经济学家在做经济分析时关于人类经济行为的一个基本假定,意指作为经济决策的主体都充满理性,即所追求的目标都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要素所有者追求收入最大化、政府追求目标决策最优化。其来源可追溯到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之后经济学不断完善和充实,并逐渐将其作为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即假定人都是利己的,而且在面临两种以上选择时,总会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案。

(5) 穆罕默德·尤努斯(1940—),穷人的银行家、经济学家,格莱珉银行的创始人。穆罕默·尤努斯开创和发展了“微额贷款”的服务,专门提供给因贫穷而无法获得传统银行贷款的创业者。他也是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即格莱珉银行)的创建人。

(6) 200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公布了《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报告》。《报告》由《总报告》、《中国信贷人权利与动产担保制度的法律评价》、《中国信贷契约安排现状分析》、《建立现代担保物权制度和物权登记制度》和《中国信贷担保债权执行的现状分析》四个分报告组成。《报告》从法律和经济关系的角度,对如何将动产引入担保抵押实践、引入法律和信贷实践,对如何扩大抵押担保的范围以及建立统一、高效、可靠的登记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

(7) 蝴蝶效应(The Butterfly Effect)是指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的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蝴蝶在热带轻轻扇动一下翅膀,遥远的国家就可能造成一场飓风。美国气象学家爱德华·罗伦兹1963年在一篇提交纽约科学院的论文中分析了这个效应。这个效应最常见的阐述是:“一只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他称之为混沌学。蝴蝶效应在社会学界用来说明:一个坏的微小的机制,如果不加以及时地引导、调节,会给社会带来非常大的危害;一个好的微小的机制,只要正确指引,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将会产生轰动效应。

(8) 《中小企业促进法》于2002年6月29日经九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关于中小企业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也是中小企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它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进入了法制化轨道。但鉴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和经营环境的变化,该法亟待修改完善。

(9) 草根,顾名思义就是生长在最底层又是最重要的部分;在国家经济中,草根经济通常是指小经济和农村经济;而草根金融也就是指配合草根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结构组织。

(10)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11)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12) 目前并没有对微金融(microfinance)的确切定义,一般认为孟加拉乡村银行是微金融领域的创立者。微金融通常指的向贫困人群、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提供的包括贷款、储蓄、汇兑和小额保险等内容的各种金融服务。微金融业务涵盖众所周知的小额信贷(microcredit),它是小额信贷发展到成熟阶段的必然结果。

(13) “商贷通”是中国民生银行一项专门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设计的快捷融通资金、安全管理资金、提高资金效率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产品业务,其内容包括围绕客户需求开展的日常结算、融资贷款、家庭理财、投资咨询等各类金融服务。

(14) 生物识别机制是通过生物识别技术形成的一种机制;生物识别技术主要是指通过生物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这里的生物特征通常具有唯一的、可以测量或可自动识别和验证、遗传性或终身不变等特点。生物识别的核心在于如何获取这些生物特征,利用可靠的匹配算法来完成验证与识别身份。

(15) 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y),也称为帕累托效率(Pareto Efficiency)、帕累托改善、帕累托最佳配置,是博弈论中的重要概念,在经济学、工程学和社会科学中有广泛应用。它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交换、生产达到最优条件),即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资源,从一种分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中,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也不可能再使某些人的处境变好;换句话说,就是不可能再改善某些人的境况,而不使任何其他人受损。这个概念是以意大利经济学家维弗雷多·帕累托的名字命名的,由他在关于经济效率和收入分配的研究中最早使用。帕累托最优是公平与效率的“理想王国”。

(16) 边际收益递减律(law of diminishing marginal returns)的基本内涵是: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当把一种可变的生产要素投入到一种或几种不变的生产要素中时,最初这种生产要素的增加会使产量增加,但当它超过一定限度时,增加的产量将要递减,最终还会使产量绝对减少。

(17) 边际技术替代率(Marginal Rate of Technical Substitution,MRTS),是指在产量保持不变的前提条件下,增加一单位某种生产要素可以代替的另外一种要素的数量。通常,由于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生产要素是不完全替代的,随着一种生产要素数量的增加,该要素对另外一种要素的边际技术替代率是递减的,这是边际产量递减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

(18) 科层制又称理性官僚制或官僚制,由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科层制”一词最初只是用来指政府官员,后逐渐泛指一般的大型社会组织。1775年,古尔耐首先使用了这个词。他把既指办公室又指写字台的“bureau”和来自希腊语的动词“统治”(to rule)连用,指官员的统治;他把官员手中日益发展的权力称之为“官僚病”(bureaumania)。巴尔扎克把科层制看作是“由侏儒行使巨人的权力”。在一些学者那里,科层制一开始就是一个贬义词,同红图章、低效率和浪费联系在一起。

(19) 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而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它不仅是一条连接供应商到用户的物流链、信息链、资金链,而且是一条增值链,物料在供应链上因加工、包装、运输等过程而增加其价值,给相关企业带来收益。

(20) 价值链是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于1985年提出的概念。波特认为:“每一个企业都是在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进行种种活动的集合体。所有这些活动可以用一个价值链来表明。”企业的价值创造是通过一系列活动——基本活动(内部后勤、生产作业、外部后勤、市场和销售、服务等)和辅助活动(采购、技术开发、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基础设施等)——构成的。这些互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了一个创造价值的动态过程,即价值链。价值链在经济活动中是无处不在的。

(21) 中间性组织是一种制度安排,介于市场和科层组织之间,兼有二者的特征。因而中间性组织是企业和市场的融合,早期,威廉姆森从交易的技术结构和体制组织的效率之间的关系层面,从企业和市场之间区分出了中间性组织。

(22) 隐性契约是指对交易双方利益的维护,并不出现在交易双方的正式契约中,而是作为一种双方心照不宣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制度规则隐含在正式契约中的那一部分契约内容。隐性契约的存在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是:规范的竞争性市场;要素市场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功能;资源稀缺性;经济主体具有经济利益与精神利益复合要求;存在交易成本等。

(23) 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是指围绕共同的利益、目的和价值的非强制性的集体行为。它不属于政府的一部分,也不属于盈利的私营经济的一部分;即它是处于“公”与“私”之间的一个领域,通常包括了那些为了社会的特定需要、为了公众的利益而行动的组织,如慈善团体、非政府组织(NGO)、社区组织、专业协会、工会等。

(24) 对于社会企业家的阐释涉及对于社会企业的认识问题。社会企业是指拥有企业的外壳,遵循企业追求效率的商业运作原则,却不以盈利为最终目标,而是帮助社区和弱势群体谋求利益的组织。英国社会企业联盟(The Social Enterprise Coalition)对社会企业的简单定义是:“运用商业手段,实现社会目的”;该定义还从企业导向、社会目标、社会所有制等方面概括了社会企业的主要特征。在商业企业为主导的现代社会中,社会企业家的崛起,能够填补政府和企业在传统上难以覆盖的一些空白领域。

(25) 斯蒂格利茨和韦斯(1981)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的文章《不完全信息市场中的信贷配给》,全面系统地从信息结构角度对信贷配给现象进行了分析,对不完全信息下逆向选择能导致作为长期均衡现象存在的信贷配给做了经典性的证明。本斯特和赫尔维格(1987)在斯蒂格利茨和韦斯分析的基础上,对事后借款者的道德风险行为造成的信贷配给现象作了补充。现在,信贷配给的内涵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说明:宏观上是指在确定的利率条件下,信贷市场上的贷款需求大于供给;微观上是指,一方面,在所有的贷款申请人当中,一部分人的贷款申请被接受而另一部分人即使愿意支付高利率也得不到贷款;另一方面,贷款人的贷款申请只能部分被满足。

(26) 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是资本的一种形式,是指为实现工具性或情感性的目的,通过社会网络动员的资源或能力的总和。社会资本在社会学、经济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学以及政治学等学科中,都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社会资本通过研究人际间的关系结构、位置、强度等,可以对社会现象提供更好的解释。资本的另外两种形式为物质资本(physical capital)和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

(27)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运用社会结构分析方法,解剖中国传统社会提出的概念,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此前,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就曾用“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概念区分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费先生为更准确地区分中国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提出了“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概念及其区别:西方社会以个人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好像是一捆柴,几根成一把,几把成一扎,几扎成一捆,条理清楚,呈团体状态;中国乡土社会以宗法群体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亲属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在差序格局下,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结成网络。这就像把一块石头扔到湖水里,以这个石头(个人)为中心点,在四周形成一圈一圈的波纹,波纹的远近可以标示社会关系的亲疏。“差序格局”被国际社会学界所接受。

(28) 劣币驱逐良币(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也称格雷欣法则或格勒善定律(Gresham's Law),为16世纪英国伊丽莎白铸币局长托马斯·格雷欣提出:消费者保留储存成色高的货币(undebase money)而使用成色低的货币(debased money)进行市场交易、流通。“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中的一个著名定律:在铸币时代,当那些低于法定重量或者成色的铸币——“劣币”进入流通领域之后,人们就倾向于将那些足值货币——“良币”收藏起来;最后,良币将被驱逐,市场上流通的就只剩下劣币了。此后,此定理也广泛被用于非经济学的层面——人们用这一法则泛指价值不高的东西会把价值较高的东西挤出流通领域,主要指假冒劣质产品在多种渠道向正牌商品挑战,并具有膨胀、蔓延的趋势。

(29) 软信息是指不能用准确的硬指标来表示的信息,是非正式的、模糊的、推断的、知觉的信息,如分析报告、业绩评估、前景预测等。

(30) 格莱珉的“乞丐贷款计划”始于2003年,当时格莱珉银行的业务已上轨道,社会上有些舆论批评尤努斯教授已变成一个资本家,已经忘记了如何帮助最穷苦的人。尤努斯教授决定设计这个帮助社会最底层的计划:参加计划的乞丐不需要组成五人小组,贷款不需要缴付利息,还款时间也较有弹性,参加者甚至不需要放弃行乞,但不能用乞讨回来的钱还债。

(31) 印尼人民银行(BRI)是印尼主要的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成立于1895年,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其业务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即商业金融、小额信贷金融、公司和国际金融。1983年之前,BRI一直发放指令性粮农补贴贷款,1984年BRI在内部建立农村银行(Unit Desas of Bank Rakyat Indonesia,BRI-UD),成为BRI内部的独立营利性中心。BRI与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BancoSol)一起,成为制度主义小额信贷的典范,其在有效地向低收入人口提供信贷服务的同时,也获得了商业成功。

(32) 跨期绩效反映的是各代内要素配置对其后续“代”的市场绩效所产生的效应,并体现不同“企业代”对资产质量的动态提升形成的贡献份额。

(33) 金融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维持金融体系稳定运行和整体效率而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的管理和限制,具体包括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市场价格、资产负债比例、存款保险等方面的管制。金融管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机构的活动,影响了它们的利益,因而成为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的诱因之一。显然,小微企业受到的金融管制更明显。

(34) 关系型贷款旨在通过投资获取客户的特定信息,通常是专有性的信息,并通过与客户建立起长期的多方位交互关系来评价这些投资的盈利前景。关系型贷款的构成应该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金融机构收集的信息是私有信息,区别于现成的公共信息;其次,信息的收集是通过与借款人的长期多方位的关系来获得;再次,信息始终保持其私有性。

(35) 审贷分离制度是指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组织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将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科学分解,由不同层次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实现相互制约和支持的信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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