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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常见的法律纠纷有哪些

时间:2022-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模块一 会展常见的法律纠纷有哪些?然而会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法律纠纷。即抄袭成功展会的策划方案,拷贝成功展会的组织模式,举办内容雷同的展会的行为引起的纠纷。即组织者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私自将拟办展会冠以与展会实际层次不相符的名称,以至引起纠纷的行为。会展经济是法制经济,会展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模块一 会展常见的法律纠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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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的了解,常见的会展法律纠纷有哪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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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会展业的发展如火如荼,我国会展经济也方兴未艾。然而会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法律纠纷。这些纠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劳动纠纷。会展期间,会展组织者必然会雇请一些临时用工人员,对于这些临时工作者的工资如何支付,各地不一致,但是,有的地方会展组织者在支付临时工作者的工资时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而引发劳动争议。

2.展位纠纷。有的会展组织者在与参展商签协议时,标明了具体的展位,但是由于举办展览的组织者是几家单位联合组织,由于事前没有衔接好,一个展位被签给了几家参展商,造成“一女二嫁”的情况,后到的被安排到别的展位,以至于展览位置名不副实,从而引发纠纷。

3.规模缩水纠纷。有的展览会主办方与参展商联系时,宣传规模如何宏大,结果是寥寥可数的采购商让参展商没有生意可做,结果引发纠纷。

4.偷换主题纠纷。即展会主题偏离事先承诺的方向。如展览举办者发给参展商的传真(或宣传资料)上说明是绿色家电展,参展商交了可观的参展费用,但是,到现场还有布艺和卫浴展厅,甚至还有重型机械展台,实际上是个大杂烩,参展商不满意,从而引发纠纷。

5.克隆损害纠纷。即抄袭成功展会的策划方案,拷贝成功展会的组织模式,举办内容雷同的展会的行为引起的纠纷。例如,2004年上海举办的国际电缆展一个变三个就是典型。从1989年起,上海市金属学会、上海市造船学会、上海电缆研究所与英国麦克布鲁克斯展览公司,在上海每两年合作举办一次“亚洲线缆国际展会”,同时从1995年起,它们还开始举办“国际金属管件展览会”,2004年是第6届。经过几年的办展,这些展会已经较有名气了,但是,上海电缆研究所于2004年却要另起炉灶,它与德国杜塞尔多夫展览(中国)公司在2004年9月份准备另外办一个相同类型的展会——国际电线电缆展览会。2004年6月份上海还有一个类似名称的展览会——“上海国际电线电缆、光纤光缆产品及设备展览会”。这样,上海电线电缆行业2004年就要举办3个同类型的展览会,它们之间只间隔了3个月。这就严重影响了第一个展会的效果和效益,因而引起了纠纷。此外,上海奢侈品展登陆杭州遭克隆则是另一典型案例。据上海早报驻浙江记者吴正懿报道,同样是私人飞机、跑车等顶级奢侈品,同样是冠名“国际顶级私人物品展”——两个“奢侈品盛宴”几乎同时在杭州展开宣传,更巧的是,两个展会的举办时间也只隔一周!上海国际顶级私人物品展(Top Marques Shanghai)主办方——上海博派会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盛磊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2006浙江(国际)顶级私人物品展览会’完全拷贝了‘上海国际顶级私人物品展’”,从而引起纠纷。这些都属于克隆损害纠纷。

6.骗展纠纷。即组织者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私自将拟办展会冠以与展会实际层次不相符的名称,以至引起纠纷的行为。例如,有的骗展者在组织展会时将“中国”挂在展会名称的最前面,以示国家级;或用国务院某部委办或者“某省”、“某市”等等,以增加官方色彩。然而,国家早有明文规定,挂“中国”字头的必须由国家商务部审核批准;挂“国际”字头的要有相关资质的展览公司才能承办。有的骗展者摸准了技术性较强的企业喜欢参加专业展会,于是投其所好,分别设计了多种专业性专题展会向企业发出参展邀请。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稀里糊涂签了参展合同,交了款,最后引发纠纷。

会展经济是法制经济,会展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因此,作为会展专业的学生,我们应当了解与会展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提高法律意识,为以后的工作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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