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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增设民间奖励,丰富奖励对象与奖励层次

时间:2022-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6.5.4 鼓励增设民间奖励,丰富奖励对象与奖励层次我国现行的以行政级别来划分的分层标准存在许多的弊端。而且各行政级别之间的奖项级别数量设置并不相同,存在一项成果在低级别奖励中没获奖而在高一级别中获奖的极端情况。民间奖通过预先功能定位和社会选择来进行分层,政府奖按行政级别进行分层。

6.5.4 鼓励增设民间奖励,丰富奖励对象与奖励层次

我国现行的以行政级别来划分的分层标准存在许多的弊端。由于地域发展的不平衡,同一行政级别内存在着科技发展水平的不一致,产生同一级别科技奖励实际等级的差异。而且各行政级别之间的奖项级别数量设置并不相同,存在一项成果在低级别奖励中没获奖而在高一级别中获奖的极端情况。这一分层标准确实影响了奖励的公正性。

要解决分层问题首先要考虑规范政府奖和民间奖。科技奖励的设置、组织、评审、监督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各级各类科技奖励的所有环节都要纳入相应法制、法规的制约范围。其次大力扶持民间奖。民间奖励活动具有多样性、灵活性的特点,是对政府奖的补充和完善。我国大部分的政府奖都是面向各学科的综合奖,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之间差异巨大,其学术成就难有可比性,评审比较困难。而民间奖大多是专业奖,一般都由各学术团体组织本学科的专家进行评审,纵向比较相对容易,结果也更客观公正。

扶持民间奖除了鼓励增设民间奖,逐步扩大民间奖在整个奖励体系中的比例外,更关键的是提高民间奖的地位,在民间奖的奖后待遇上给予政府奖相同的地位。最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科技奖励的分层。民间奖通过预先功能定位和社会选择来进行分层,政府奖按行政级别进行分层。经过规范、扶持的共同作用,使我国科技奖励的分层逐步趋向科学。当然科技奖励规范与扶持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决定了科技奖励的社会分层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

在奖励的对象上,要由原来的团队激励逐步转向个人激励,还应在团队奖励与个人奖励之间,以及一般科技工作者与核心科学家之间,设计混合型的奖励内容。与此同时,不仅要奖励那些从事研究活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科技人员,也要奖励从事科技管理(科技推广、科技情报、科技教育与普及工作人员);不仅要重视对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奖励,也要重视对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重大社会效益的成果的奖励。

此外,针对上海获奖科技成果后续发展在资金方面的制约因素,应该进一步发展金融体系,完善融资手段,拓宽融资渠道,从而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在融资制度方面,要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贷款条件和审批程序,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和担保机制。建立为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使企业可以以较低的筹资成本通过间接融资渠道获取创新资金。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离不开技术市场,要推动技术转移,促进成果转化,就必须依托技术市场,充分发挥其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最基本因素,也是科技创新的首要资源。建立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科研队伍是开展技术创新的保证。要实现上海市科技创新成果的跨越式发展,关键是要培养一大批德才兼备,科研能力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把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创新潜能,促进人才在不同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实现不同学科背景、不同知识结构、不同思维方式的科研团队的形成。

总之,科技成果奖励机制为上海市的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对推动科技发展计划的制订、促进科技成果的交流推广与应用、激励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发现和培养一流的科技人才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今后应进一步完善其政策功能,推动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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