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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经贸政策的变化

时间:2022-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甲午战败,西方列强纷纷在中国抢占租借地,划分势力范围,攫取各种政治经济特权。为此,清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发展近代经济的政策措施。该条约规定中国向西方11个国家支付巨额的战争赔款,由此使清廷陷于空前的财政困境,封建王朝的统治岌岌可危,极端保守派的势力大为削弱。清末“新政”出台的与对外经贸有关的政策主要有:

甲午战败,西方列强纷纷在中国抢占租借地,划分势力范围,攫取各种政治经济特权。“万国报馆,议论沸腾,咸以瓜分中国为言”,民族危机空前深重。面对严峻的现实,有识之士纷纷反思中国自洋务运动以来所走的自强之路,在研究日本等国成功经验基础上,他们逐渐认识到数十年来,中国“徒学西艺之皮毛”,未学其“富强之始基”。而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是中国走向富强的根本途径。要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必须进行制度变革。一批资产阶级改革派强烈要求维新变法,改变封建专制制度,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他们的主张代表了当时社会的普遍思潮,得到了光绪帝的支持。1898年光绪帝发布的上谕中称:“振兴商务,为目前切要之图”,并接受康有为、梁启超建议,实行维新变法。为此,清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发展近代经济的政策措施。然而,戊戌变法遭到清廷中保守派的镇压。随后,北方爆发了反抗帝国主义的声势浩大的义和团运动。1900年西方列强组成八国联军联合武装入侵,北京被攻陷,清政府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了《辛丑条约》。该条约规定中国向西方11个国家支付巨额的战争赔款,由此使清廷陷于空前的财政困境,封建王朝的统治岌岌可危,极端保守派的势力大为削弱。为继续其统治,清王朝统治者不得不积极寻求“补救”之道,被迫进行改革。从1901年开始清王朝对传统的政治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实行所谓的“新政”。

1903年清廷颁布敕令称:“通商惠工,为古今经国之要政。自积习相沿,视工商为末务,国计民生日益贫弱,为始不因此乎,此亟应变通尽利,加意讲求。”[11]即要改变中国历史上“视工商为末务”的传统思想。实行“通商惠工”,即鼓励发展工商业。在中国历史上占统治地位达几千年之久的轻商思想终于动摇了。“通商惠工”、“振兴商务”首次成为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的经济总方针由“轻商”、“抑商”终于转向鼓励工商业发展。清末“新政”出台的与对外经贸有关的政策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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