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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货赠送的会计处理

时间:2022-06-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试点纳税人买一赠一、随货赠送的行为不视同无偿赠送,而应作视同销售处理。结转成本时,需要以主服务和赠送服务的总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相关成本科目。请对其进行会计处理。

试点纳税人买一赠一、随货赠送的行为不视同无偿赠送,而应作视同销售处理。由于赠品价值已经包含在销售价值内,因此,应税服务提供方不用单独核算赠品的销项税额,而应以主服务的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计算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成本时,需要以主服务和赠送服务的总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相关成本科目。

【案例8-8】深圳环泽软件有限公司系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1日向贝乐玩具公司提供软件维护服务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不含税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额为1800元,并约定赠送当月的软件咨询服务,不再另外收费。经财务人员核算,软件维护服务的人工成本为12000元,软件咨询服务的人工成本为6000元。请对其进行会计处理。

解析:环泽公司提供软件维护服务并赠送咨询服务的行为,不属于无偿赠送行为,会计处理时应以主服务的价款作为收入,而以两项服务的合计价格计入成本。

10月1日向贝乐玩具公司提供软件维护服务并赠送咨询服务,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贝乐玩具公司       3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00

贷:劳务成本——维护           12000

      ——咨询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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