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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工作负面清单

时间:2022-06-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职能部门服务理念须进一步转变负面清单制度的意义在于以清单目录形式清楚地列举了外商投资中的禁止事项,对清单以外的领域,政府只对主体资格、投资领域等基本信息进行备案,进而压缩政府权力自由裁量空间。

1.职能部门服务理念须进一步转变

负面清单制度的意义在于以清单目录形式清楚地列举了外商投资中的禁止事项,对清单以外的领域,政府只对主体资格、投资领域等基本信息进行备案,进而压缩政府权力自由裁量空间。在自贸区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条件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对“法无禁止皆可为”期待很高,但在“法无授权不可为”规制下,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风险回避意识使得企业感觉在进驻“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时并不顺利,审批障碍依旧隐约存在。

数据显示,对职能部门行政服务效率持“一般”及“负面判断”的比例还有19.56%,值得警醒的是,有2.26%的企业认为,自贸区成立后的行政服务效率反而下降。在企业深度访谈中,几家世界500强企业也谈到了此类问题。

2.”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自贸区“一站式”服务大厅调查显示,有62%的用户对自贸区“一站式”服务效率的改善感受“一般”或“不太显著”。主要问题包括:(1)服务窗口只是负责接收材料,业务的后台办理仍然是属于条块分割的各职能部门;(2)一些业务流程的不合理、不透明;(3)官网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业务办理指导性有待进一步提高;(4)基于用户服务视角下的政务信息整合与共享不足等。

3.事中事后联合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推进职能部门联合监管方面,职能部门联合发文涉及的领域主要是文化市场开放,工商审批改革,反垄断调查和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在“加强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应用”和“建立综合执法体系”尚在探索中,还未出现联合发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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