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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及数据说明

时间:2022-06-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计量模型的设定经济学家通常应用引力模型来讨论国与国之间的双边贸易流量。为了促进和规范世界范围的文化统计,198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第一个“文化统计框架”。其他数据说明与来源。我们用中国人均文化产业增加值来指代中国文化生产效率,而此指标数据主要从各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增加值再除以当年人口而得。

1.计量模型的设定

经济学家通常应用引力模型来讨论国与国之间的双边贸易流量。引力模型起源于牛顿物理学中的“引力法则”,即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与它们各自的质量成正比,与它们之间的距离成反比。最先将引力模型成功引入国际经济学的是丁伯根(1962)。在国际贸易的引力模型里,假设双边贸易流量规模是两国经济总量(GDP和人口)、两国经济中心的距离、双方的贸易政策等变量的函数。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引力模型已经在国际贸易经验研究中获得了相当大的成功。我们可以把引力模型的方程表示为:

其中,TRADE为贸易额;C为常数;X为回归方程的基本控制变量,如GDP、人口和距离等变量;Y是方程所关注的特定变量;ε为回归残差。在本文里,为了具体分析决定中国文化贸易(进出口)的主要决定因素,我们首先把上述引力模型具体界定为:

表3.2 引力方程各指标代码和指标含义

2.指标与数据说明

(1)文化数据统计。

建立世界文化统计体系的努力已经有60多年历史,其中1963年出版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年鉴》就包含了教育、科学和文化等数据。为了促进和规范世界范围的文化统计,198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第一个“文化统计框架”(UNESCO,1986)。2009年,又推出“文化统计框架2009年修订草案”(UNESCO,2009),该草案建议文化统计应包括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的核心指标和外围指标,在此文里,我们主要以此为统计标准,对中国文化的进出口数据进行统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2009)认为,文化统计框架可以包括核心文化领域、相关文化领域和外围文化产品;核心文化领域包括:文化和自然遗产(包括无形文化遗产或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出和庆典、视觉艺术、工艺品和设计、图书和出版、声像艺术和数字媒体、传统和地方知识;相关文化领域包括:旅游、运动和休闲;外围文化活动和产品包括:文化设备、文化用品、广告、软件、玩具和游戏等。据此,该报告分别对以下3类进行了统计:①文化生产行为、文化产品及服务(CPC2,ISIC4);②国际贸易中的文化产品和服务(HS07);③文化职业(ISCO08)。

在该报告中,对国际贸易中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统计主要分为如下8类(括号内为该商业的HS07分类号):

A.文化和自然遗产:古董(970500,970600)。

B.演出和庆祝:①音乐器械(830610,920110,920120,920190,920210,920290,920510,920590,920600,920710,920790,920810,920890);②录音媒介(852321,852329,852351,852359,852380,490400)。

C.视觉艺术和手工业品:①画(970110,970190,491191);②其他视觉艺术(970200,970300,392640,442010,442090,691310,691390,701890,830621,830629,960110,960190);③手工业品(580500,580610,580620,580631,580632,580639,580640,580810,580890,580900,581010,581091,581092,581099,581100,600240,600290,600310,600320,600330,600340,600390,600410,600490);④珠宝(711311,711319,711320,711411,711419,711420,711610,711620);⑤照相器材(370510,370590)。

D.书本和媒体:①书本(490110,490191,490199);②报纸(490210,490290);③其他印刷品(490300,490591,490510,490599,490900,491000)。

E.音像和互动媒介:电影和录像(370610,370690,950410)。

F.设计和创新服务:建筑和设计(490600)。

G.旅游。

H.运动和娱乐

据此,我们可以按照上述A—F类文化贸易产品的分类标准,对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中的贸易产品进行分类统计。由于COMTRADE数据库中采用HS07标准的贸易统计数据只有2007、2008、2009年,因此,我们的收集数据范围也只涵盖在这3年;另外,对于中国的文化贸易,考虑到样本数据的可比性,以及剔除异常值后,最后我们选取的中国文化贸易的对象国样本为: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巴西、加拿大、哥伦比亚、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新加坡、南非、西班牙、瑞典、泰国、英国、美国等共23个国家。

(2)其他数据说明与来源。

我们用中国人均文化产业增加值来指代中国文化生产效率,而此指标数据主要从各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增加值再除以当年人口而得。[1]考虑到文化生产效率对贸易有一个滞后效应,因此,我们相应选取2006、2007、2008年的数据进行统计。

在回归方程中,FTAij变量主要考虑中国与贸易对象国是否同属于东盟自贸区;各国人口、GDP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统计数据库网站;两国间地理距离则从世界城市经纬度查询系统[2]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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