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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义务知识产权新规则对中国的影响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上述超TRIPS义务知识产权新规则谈判,由于受到各种抵制,要么已经夭折,要么还处于进一步谈判阶段,目前还没有上升为国际法意义上的条约义务,但是这些新规则对中国有潜在的不利影响。

上述超TRIPS义务知识产权新规则谈判,由于受到各种抵制,要么已经夭折,要么还处于进一步谈判阶段,目前还没有上升为国际法意义上的条约义务,但是这些新规则对中国有潜在的不利影响。

1.削弱中国在国际经贸格局中的竞争优势

目前中国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影响不断增强,美国已经将中国视为挑战美国全球领导地位的主要威胁国家。美国联合欧日等发达国家,积极推进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新规则谈判,意图就在于重塑发达国家主导的贸易平台秩序,维护其竞争优势,中国如不能对此采取有效回应措施,竞争优势将逐渐被削弱,最终陷入被动不利的国际贸易格局之中。更有甚者,还将会影响中国国家与产业安全,阻滞可持续发展。[8]

2.阻碍中国向全球价值链上游攀升

美国等西方国家凭借其领先的科技优势以及众多的跨国公司,长期处于全球价值链顶端,所拥有的大量知识产权是其控制价值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其攫取了最大比例的价值利润。目前,中国产业发展整体上仍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环节,并在资源、环境和生态等方面付出了巨大代价,中国正以创新驱动实现发展转型,向全球价值链上游攀升(张磊,2014),像华为、小米、阿里巴巴等越来越多的中国科技型企业开始参与国际竞争。但是美国主导的知识产权新规则无疑会加强对美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保护,美国可以利用专利战等手段阻击中国企业产业升级,增加创新发展成本,抑制中国科技、品牌竞争能力,从而巩固强化美国在全球价值链的顶端地位。

3.排挤中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发挥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积极以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为参考,制定并修改国内法律,不仅是WTO与WIPO众多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成员,还是知识产权国际新规则多边谈判的重要支持者与推动者。在近年来超TRIPS义务知识产权规则谈判中,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限定初始谈判成员资格,并采取秘密谈判方式,有意排除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与新兴国家直接参与谈判,以免影响规则走向,并计划将所达成的规则强加于后来者,迫使他们被动接受。可以预想,随着美国双边或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适用范围在全球的拓展,美国标准的知识产权新规则也将逐渐扩散至更多的国家,一定程度上成为“准全球规则”。中国如果不能有效与之对接,将来在知识产权全球体系中也会处于相对孤立的地位,超TRIPS义务规则或将构成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道德高地”,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将面临更为不利的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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