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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采取渐进改革道路的优势

时间:2023-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两种不同的解释_“双轨制”经济学·中国的经济改革在现有文献里,支持中国渐进式改革方式的理论有着不同的来源。这一结论对东欧的过渡具有相关的政策含义。由于预期在改革中利益将要受损的社会集团必然对这种改革采取抵制行动,因而改革的摩擦和震荡将会加大。这些在西方常常被称为改革的“标准方式”并被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推崇。相反,始自1978年的中国经济改革却使经济一直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

在现有文献里,支持中国渐进式改革方式的理论有着不同的来源。一是从认识论的层面或哲学上寻求对渐进改革的支持,我们在本书第2章讨论过这个问题,这种理论把演进经济学的认识论基础用于支持渐进改革而反对激进改革,它从信息和知识存量的连续性假设推导出改革的演进性特征。根据这一理论,渐进改革肯定比激进改革可行(Murrell,1990a;Mc Millan and Naughton,1992)。[1]

另一种用于支持渐进式改革的理论不是基于认识论,而是基于对改革成本和收益的理论假设。许多研究文献把改革所引起的成本和收益的比较作为评判改革方式的标准,将改革方式的优劣基于“帕累托改善”的标准检验之上。这方面的研究文献颇为丰富,这里我们择其一二简述之。[2]

迪瓦特里庞特和罗兰德(Dewatripont and Roland,1992)的《渐进主义的优点和向市场经济过渡中的合法性》是一篇经常被人引用的论文,在这篇论文里,作者们讨论了不同改革方式的成本与收益问题。在谈到激进改革与渐进改革的选择问题时,他们指出:

当用于尊重现存的政治约束的补偿成本较之于迅速重组(指激进改革——引者注)的配置收益来得更大时,渐进主义就比完全迅速的改革更佳。由于容许一些工人集团索取租金,渐进主义在预算上就更为廉价。这一结论对东欧的过渡具有相关的政策含义(299)。

他们认为,在东欧,迅速但昂贵的激进改革与缓慢但廉价的渐进改革之间的困境一直是它们所面临的改革政策的核心问题。前民主德国为了避免人口大规模的“西移”,采取了非常激进的改革方式,但其成本至少高达1万亿马克。[3]而东欧的其他国家并没有必要采取类似前民主德国的改革方式,它们既没有足够的财政支持,也无法确信西方的“外援”,激进的改革只能导致恶性通货膨胀。而且从东欧的经验来看,激进改革与宏观的稳定之间存在着冲突,而渐进改革倒是一个可行的政策选择(Dewatripont and Roland,1992)。

在国内经济学界,改革的成本与收益也常常是经济学家讨论不同改革方式问题时倍加注意的一个理论问题。[4]例如,樊纲在《两种改革成本与两种改革方式》(1993a)中将改革的成本具体区别为改革的“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并认为前者是改革激进程度的减函数,而后者是改革激进程度的增函数,表现为剧烈的社会冲突和反对改革的抵触情绪,对改革具有毁灭性;而虽然渐进式改革从实施成本的角度看“劣”于激进改革,是一种“次优”的改革方式,但从对改革的阻力引起的摩擦社会成本来看,渐进式改革又明显优于激进改革,在一定条件下又是一种最优的改革方式(樊纲,1993a)。如果说樊纲的这一理论假说还只是把两种改革方式的相对优势置于一个相对而不是绝对的成本检验之上的话,那么林毅夫等人(1994b)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一书中则把用于支持渐进改革的理论基础完全置于了“帕累托改善”的检验之上。他们指出,在理论上,经济改革可以有两种推进方式:一种方式是在制度变革中不触及既有的利益格局,而是通过改进交易环境使效率提高,这可以称作“帕累托改进”和“卡尔多改进”;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调整既得利益格局形成新的制度均衡,其中,一部分利益集团会受到损害,因而这是一种“非帕累托改进”。由于预期在改革中利益将要受损的社会集团必然对这种改革采取抵制行动,因而改革的摩擦和震荡将会加大。而着眼于做大蛋糕的渐进式改革可以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扩大资源总量,从而扩大可供在各个利益集团间分配的份额,使改革尽可能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性质,把改革成本和风险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上(林毅夫等,1994b)。

从以上我们对有关文献的简单回顾中可以看出,如果说多数经济学家都是用渐进改革方式相对于激进改革方式的优越性来支持中国改革道路的合理性的话,那么中国的改革经历与改革方式反过来就为渐进改革道路的支持者提供了经验的基础。因此,研究和总结中国改革方式的特征,比较中国与俄罗斯和东欧在改革方式上的差别,寻求可以供改革中经济借鉴的改革经验自然成为经济学家研究“过渡经济学”的主要目标和主要内容,本书也不例外。由于中国改革的成功绩效已是不再引起争论的一个“特征性事实”,因此,经济学家感兴趣的问题当然是“中国的改革为何比较成功?”。[5]

设在法国巴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发展中心1994年出版了一部以讨论中国的经济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论文集。在这部题为《从改革到增长:中国及亚洲和中东欧的其他过渡中的国家》的文集里,主编雷森和李(Reisen and Lee,1994)以导言的形式写下了这么一段话:

现在,时间的流逝足以使经济学界来聚集并评价不同过渡方式的经验证据。不管什么原因,两种改革方式之间生产反应的差异实在令人吃惊:中国的GDP在过去的十年以平均8%以上的速率增长,而俄罗斯、中东欧国家在过去的四年却经历了15%到50%不等的生产下降。生产反应的这一差异使得比较这些国家的过渡经验以寻求中国的经验可能为其他过渡经济提供的教训(如果有的话)变得相当有价值(p.17)。

我们在本书中多次(特别是第2章和第3章)指出,面对原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或转型,经济学界似乎显得束手无策。它们并不能如人们期望的那样立刻提供一个过渡的最好方式,如果有的话。然而,西方经济学界很快在下列问题上形成了基本的共识:(1)宏观的稳定化;(2)价格的完全自由化;(3)迅速削减和中止对国有企业的补贴并实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4)贸易的自由化和货币的自由兑换;(5)改革的步子要快;(6)改革旧体制要一步到位,不可局部改良。这些在西方常常被称为改革的“标准方式”并被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推崇。不幸的是,这一“标准方式”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不同程度的实施所带来的却是令人失望和怀疑的结果。[6]正如我们早已提到的那样,苏联和东欧自80年代后期施行激进的标准改革方案以后,经济一直大幅度滑坡,通货膨胀严重恶化。相反,始自1978年的中国经济改革却使经济一直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率。对许多经济学家来说,中国的改革经历是令人不解的,因为80年代以来它的生产的增长是在其经济改革路径完全偏离了传统经济学开出的标准药方的情况下发生的。我们在第6章已强调指出,在改革初期,中国国有企业仍然在一个传统的计划体制中运作,其工业的产出和价格依然受到中央计划的控制,直至进入90年代,来自私营部门的工业产出仍然只占总产出的很小的比重。而与此同时,在工业产出的增长中,传统国有部门却始终是主要的贡献者(张军,1995)。

简单地说,在关于中国和苏联两个国家的经济改革路径及其不同实绩的争论中,主要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大爆炸”式的市场化改革将比渐进的或分步走的改革带来更快的经济增长。这种观点的理论背景是以有着界定清晰的私有产权和完全自由的价格这么一个理想化的经济体制的特征为基础的。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正统理论,清晰界定的私有产权会带来有效配置资源的激励,市场价格则为这种有效配置提供最佳的信息结构。虽然也存在着这么一种论点,认为在一些条件下市场不能做得很出色,但是研究同样表明,政府的干预常常会因为与它伴生着的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活动的存在而无法出色地改善市场的结果。不过,激进式改革的拥护者们不得不面对的困惑是:为什么采取渐进式改革的中国获得了快速的经济增长,而一些采取“大爆炸”式改革方案的前苏联加盟共和国却经历了产出的下降?对这个问题的回应可能是,这是由于中国和苏联有着不同的“改革起点”。例如,苏联经济中的计划程度远远高于1978年之前的中国,中国改革前的经济结构与前苏联差别很大,等等。在他们看来,改革后中国经济的相对成功并不能证明渐进式改革的成功,只是表明其改革起点更有利于经济增长(例如,Sachs and Woo,1994a,b;Qian and Xu,1994)。

渐进式改革或分步改革思想的支持者则认为,完全的私有化和迅速的市场化,一般来说并不会产生如它们在西方市场经济中那样的理想效果。经验已经表明,“大爆炸”后,原来传统国有工业部门可能会变得更像垄断厂商,激进改革因此并不会立刻促成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Zhou,1994;Ross,1994;张军,1995)。事实上,我们的研究发现,虽然来自新型企业的不断“进入”会形成一种“纪律”来约束这时的垄断者,但由于改革初期资本市场不完备,这种“进入”会变得困难和缓慢(哈勒根和张军,1996)。根据这种观点,一个合理的改革步骤应该是逐步减弱国有部门对计划的依赖,同时期待着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和进入。因此,对于“渐进主义者”而言,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更大程度上是成功地“运用”切实可行的渐进式改革战略的结果,而不能简单地把这一成功归因于中国特殊的改革起点。[7]

对于中国案例,这种理论上的争论就具体化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比较成功是否可以证明渐进式改革方式比激进式改革方式优越的问题。在中国国内,对这一问题的争论集中在“中国的改革是否可以定义成渐进改革”这样的问题上。我们在本书第3章分析了有关观点,在那里我们提到,有些经济学家并不赞成把中国的改革说成是渐进改革,相反,他们认为用“激进改革”或“反休克疗法的激进改革”来定义中国的改革方式似乎更为贴切(吴敬琏,1994;宋承先,1995)。当然,正如我们在分析这些观点时指出的那样,在中国的经济改革过程中,80年代中期在经济理论界确实出现过“总体改革”、“全面攻坚”等改革战略的思想和方案设计,但都终于“流产”,并未真正贯彻实施,事实上根本无法实施。同时,我们也曾指出,尽管改革的方式仍较温和,中国70年代末开始的农业改革毕竟在短短几年中迅速获得了成功,相对于中国工业部门的改革过程而言,戏称农业的改革为“小爆炸”也未尝不可。但是很显然,仅以这些来概括中国经济改革的总体特征未免失之偏颇。

在国际上,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则主要集中在“中国的改革经验是独特的(unique)呢,还是可借鉴的(transterable)”。这个问题自从激进改革的支持者们提出以来,已经引起了经济学家的广泛注意。我们说过,中国与前苏联和东欧在改革初期的经历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这已成为一个公认的事实。然而,这些不同的改革绩效能否用于证明中国的渐进改革方式比前苏联、东欧的激进改革方式更优越显然就成了一个争论双方都必须回答的重要的理论问题。

萨克斯和胡永泰(Sachs and Woo,1994a,b)分别在《理解中国、东欧和俄罗斯的改革经历》以及《中国、东欧和前苏联经济改革中的结构要素》中明确提出,中国的改革经验是“独特的”,无法在欧洲复制。他们认为,改革前的中国在经济结构上非常类似于发展经济学上的一个经典的关于剩余劳动力的二元模式。换句话说,中国和苏联、东欧是在非常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上开始改革进程的。中国是一个农民占多数的国度(农业劳动力比重与1910年俄罗斯的情况相似),而苏联、东欧则已完成了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见表7.1)。

表7.1 中国和苏联劳动力就业的部门分布结构(占劳动力的%)

资料来源:萨克斯和胡永泰(Sachs and Woo,1994a)。

1978年,中国有71%的劳动力分布在农业部门,只有15%的劳动力进入工业部门,而其中又仅有半数就业于国有企业,其余的则散布于城镇或农村集体企业和农村私人企业中。与此相反,在俄罗斯,只有14%的劳动力分布在农业部门,而工业部门的劳动力比重则达到32%。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在中央计划体制下,苏联的劳动分工已有很大发展,但其效率很低且难以改变;而中国在实施改革前,农业的劳动分工鲜有发展,由此创立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劳动分工体系就显得较为容易,这也就是一些国外学者所谓的“落后的优势”。他们认为“落后的优势”可以帮助证明,并不是渐进式或实验性改革方式适宜于中国改革,而是中国的初始经济结构成为这一改革过程中的“优势”所在,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改革经验也验证了这一结论。在改革初期,中国作为一个劳动力以农民为主的农业社会,面临的是在正常的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典型的问题,即劳动力从生产率低的农业部门向生产率高的工业部门转移的问题;而在苏联、东欧地区,由于城市化和过度重工业化进程已完成,其面临的是一个结构性调整问题,即减少低效率和受补贴工业部门的就业而增加高效率的工业和服务业部门的新的就业机会。他们认为,从诸多因素考虑,正常的经济发展要比结构性调整更易于进行一些。一般而言,正常的经济发展通常是帕累托改进式的:所有主要集团都可从劳动力由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的流动中获益,特别是,如果这些新兴工业部门是出口导向型和劳动力密集型的话。然而,结构性调整往往充满矛盾,衰退部门的劳动力要竭力维护其原有的地位和生活水准。因此,中国的农业劳动力不仅什么都没损失,而且事实上还得益很多;但是,苏联、东欧地区的工业劳动力甚至包括农业劳动力则会担心,旧的社会体制瓦解后,至少在短期内,他们的生活水平会下降。[8]他们的结论是,正是由于这一结构调整的艰难性,使得市场改革在苏联和东欧比在中国困难得多(Sachs and Woo, 1994a,b)。

与萨克斯和胡永泰的上述解释不同,在西方经济学界,诺顿、麦金农等经济学家反对萨克斯等人过分夸大结构因素的观点,他们认为,中国的改革方式或改革策略仍是解释中国改革绩效的主要变量,尽管“初始条件”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例如,针对萨克斯和胡永泰的上述解释,诺顿在《改革计划经济:中国独特吗?》(Naughton,1994b)一文中坚持认为,中国所采取的改革策略是它取得改革成功的重要因素。诺顿在这篇论文中把中国改革方式的特点概括为9个方面:

1.两种协调机制(计划与市场)并存,并且以价格双轨制相配合,对同一种产品,其官方决定的计划价格低于市场交易价格。

2.增长集中在市场轨道,使得经济逐步从计划外获得增长。

3.中央政府放松对工业部门的垄断以及新兴工业部门(非国有部门)相对自由的进入导致了国内竞争的加剧。

4.对于计划外的生产资料首先引进市场价格,然后对消费品进行类似的调整。

5.衡量国有企业经营绩效的重要指标逐步从数量计划指标转变成赢利能力指标,从改善国有企业的效率来说,不断增强的竞争压力取代了大规模的私有化。

6.允许中国经济不断偏离计划约束,这种偏离最初从落后贫穷地区和“经济特区”开始。

7.最初的宏观稳定化不是通过市场而是通过计划实现的。

8.整个改革过程中宏观波动不断持续,这对经济的长期市场化助了一臂之力。

9.在改革过程中,公共部门的储蓄虽然不断下降,但经济的增长使私人储蓄不断增加,从而使储蓄和投资得以维持较高水平。

尽管人们可以对中国在80年代的改革方式作出各种各样的归纳和总结,但双轨制,特别是国有部门的价格双轨制是无论如何都必然被强调的最重要的特征,如果它还不是唯一特征的话,不仅在诺顿的总结中双轨制高居榜首,而且在其他经济学家的研究中,价格双轨制同样被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在陈抗、杰佛逊和欣格合写的著名论文《中国经济改革的经验教训》(Chen,Jefferson and Singh,1992)中,当作者们论及渐进和局部改革的有效性问题时,他们特别指出:

价格双轨制的建立被广泛地认为(1)代表一种既保留计划分配同时又将增量产出拖入市场体制的折衷,(2)通过“变大震为小震”降低了经济改革的风险。双轨制的增量轨也使价格改革和企业改革的贯彻执行成为可能(pp.208—209)。

即使从宏观稳定化的角度来说,中国的改革方式也是一个值得其他改革中国家重视和借鉴的重要因素。在这个问题上,麦金农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渐进与激进自由化:宏观经济控制问题》(Mc Kinnon,1994)很值得一读。麦金农在这篇论文中关注的是过渡经济中的宏观稳定化问题。他比较了激进改革方案的宏观稳定化政策和中国的渐进改革方式对各自宏观经济稳定的影响,发现中国与苏联、东欧的财政政策十分相似,而且与后者一样,中国政府的公共财政状况(如政府财政占GNP的比重)在改革后也急剧恶化。但是从1978—1992年,中国经历了渐进的自由化道路,物价总水平的发展相当稳定;而1989年以后采取激进自由化方案的苏联和东欧国家却面临着非常严重的通货膨胀。对于中国之谜,麦金农从中国的双轨过渡模式,特别是从传统国有部门实行价格双轨制的改革方式中找到了答案:

因而,在80年代初自由化刚刚开始时,并不允许国有企业彼此之间自由地竞相争夺国内的稀缺资源或在公开市场上无节制地竞相争夺外汇。国有企业内部交易的生产资料继续受到集中控制,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放松。然而,政府允许一个双轨的定价体制发展起来。一旦国有企业彼此之间按照中央控制价格完成了它们的上缴任务,它们便可以在边际上按市场决定的价格——通常是比较高的价格——将多余的生产出售给迅速成长的非国有企业(Mc Kinnon,1994:78)。

按照麦金农的分析,正是由于在改革初期阶段中国在国有部门实行了价格双轨制,使得中国的改革避免了“通胀税”,而这个价格双轨制的做法也应该能在其他过渡经济中被采纳,这就是他的最终结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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