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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

时间:2022-06-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8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由此而全面展开。[3]其次,认为中国现阶段的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民经济大量的经济活动实行指导性计划或由市场调节,这已是对传统观念的重大突破。

198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由此而全面展开。此后至1988年,不仅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民经济也获得高速增长。然而,随着改革的推进,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的两种体制的摩擦愈益明显。旧的体制正在逐步削弱,但仍发挥重要作用;新的体制正在逐步建立,但其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大的限制。由于对微观主体控制的放松,再加上微观经济主体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对称,使国家对经济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投资与需求双膨胀的势头未能得到有效抑制,最终在1988年引发了严重的通货膨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农村以包产到户为核心的第一步改革取得巨大成功,国民经济经过调整后也有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国营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个体经济的迅速发展,私营和“三资”企业的出现,价值规律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的改革进程已大大突破了原有的设想。要巩固已有的改革成果,并推动改革的深入发展,需要有理论的突破和创新,建立新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在总结历史和新的实践经验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和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为改革的全面推进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进一步完善了经济发展战略,明确了改革发展的目标和实现途径。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在经济建设中一直存在着急于求成的倾向,这实际上是对中国的国情和中国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大大地突破了原有的社会主义观念,如何看待这些突破,涉及到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的认识。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必须对中国社会所处阶段的性质进行理论说明。同时,要进一步改革开放,探索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道路,也要求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进行科学定位并进行理论说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正是在深刻认识国情和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中国社会发展现阶段的科学界定。1981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首次明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1982年,中共十二大再一次提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报告明确和突出地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全面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阶段理论的客观依据和基本内容。

中国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中国共产党将中国社会发展的现阶段,定位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1]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是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也是现阶段最基本的国情。国情是制定路线、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正是基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中共十三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2]

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论断,为客观、科学地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等一系列问题提供了基本依据,也必然为中国如何推进改革和发展提供基本依据。

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

随着改革的推进,需要在理论和政策上解决一个个既敏感又不可回避的问题: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经济建设,是不是必须实行指令性计划?社会主义经济是否与商品经济相排斥?市场机制在中国经济生活中在多大程度上和多大范围内发挥作用?中共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把市场调节只是作为计划经济的辅助手段。在此前后社会上还出现了一股批评和否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的思潮。然而,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要求突破这一理论限制。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确立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论。

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论是对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相对立的传统观念的重要突破。首先,它强调了充分发展商品经济的重要性。鉴于原有的以指令性计划为特征的经济体制极大地限制了商品货币关系,致使社会分工不能扩大和深化,资源配置和经济效益低下,《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3]

其次,认为中国现阶段的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它的运行机制,《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表述为:“第一,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第二,完全由市场调节的生产和交换,主要是部分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它们在国民经济中起辅助的但不可缺少的作用;第三,实行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第四,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指令性计划则是必须执行的,但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4]至于市场机制在多大范围和多大程度上怎样发挥作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国民经济大量的经济活动实行指导性计划或由市场调节,这已是对传统观念的重大突破。但同时又强调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不是市场经济。

中共十三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认识有进一步的提高,认为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必须把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直接管理方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应当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该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三、“三步走”的发展战略

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实际上实施的是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核心的赶超战略,它反映了中国人民渴望国家走向富强的急切心情,但是,对在中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大国实现经济现代化的艰苦性、长期性认识不足,目标过高,期限过短,结果是欲速则不达,反而给经济建设造成损失。鉴于历史的教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对如何在中国实现现代化进行了艰辛的探索,终于形成了立足于中国国情、切实可行的“三步走”经济发展战略。

1979年3月,邓小平指出,中国现在搞建设,要适合中国国情,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他概括了在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要注意的两个国情特点:一是底子薄;二是人口多,耕地少。这两个特点决定了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起点很低,实现现代化的时间较长,只能在这个低起点的基础上,有步骤分阶段地去逐步实现现代化。

经过几年的酝酿,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提出了到20世纪末的“两步走”的发展战略:从1981年到20世纪末的20年,中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即由1980年的7100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28000亿元左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为了实现20年的奋斗目标,在战略部署上要分两步走,前10年主要是打好基础,积蓄力量,创造条件,后10年要进入一个新的经济振兴时期。

“两步走”的发展战略提出后,党中央开始进一步设想21世纪中叶中国经济发展目标,从而逐步形成了完整的“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大正式通过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十三大报告提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体分三步走。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5]“三步走”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定,解决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步骤等关系到全局的重大问题,对中国未来几十年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不仅在改革指导思想上取得重大突破,而且对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1985年前后,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与此同时发生了经济过热,使改革遭受很大挫折。

一、改革的部署

为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要求的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比较系统地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对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中共十三大报告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许多问题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和阐明。

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承担者和经济技术发展的主导力量,企业是否有强大的活力,对于中国经济的全局,对于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关键问题。而以权力高度集中、行政性计划管理为基本特征的传统经济体制的弊端,集中表现为企业缺乏应有活力。因此,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心环节。通过改革,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

围绕这个中心环节,需要进行相关的配套改革。要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得到正确评价,并使价格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起调节作用,必须对既不反映价值,又不反映供求关系价格体系进行改革,价格体系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为改变中国过去很长时间里基本上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管理经济活动的国民经济管理体系,必须改革计划体制,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在改革计划管理体制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改革财政和金融体制,逐步健全以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调节体系。为使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管理机构的职能,必须改革政府机构。其他的改革还有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二、改革的全面展开

根据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的部署,1985年,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这一年出台的改革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改革计划体制为重点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计划体制改革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思路,以缩小指令性计划,放宽计划控制为核心。除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活动需要实行指令性计划外,对大量的一般经济活动实行指导性计划,对饮食业、服务业和小商品生产等方面实行市场调节。

在农业方面,国家对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实行指导性计划。对粮食、棉花、油料、烤烟、黄红麻、生猪、二类海水产品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的收购和调拨规定指令性指标,通过自下而上的签订收购合同加以落实,超计划部分放开。其他农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

工业生产交通运输方面,对国家统一调拨的煤炭、原油及油制品、钢材、卷烟、军工等重要产品以及对重点物资的铁路货运量、部直属水运货运量、沿海主要港口吞吐量实行指令性计划。企业在确保完成国家计划和供货合同的前提下,超产部分可以自销;国家下达指令性计划的产品,由企业按照国家计划指引的方向,自行安排生产销售;国家不下达计划的产品,实行市场调节。

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国家只对预算内拨改贷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纳入国家信贷计划的基本建设以及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安排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实行指令性计划,并放宽预算内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简化审批项目手续。

在劳动工资方面,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下达计划指标,企业可以根据完成计划的情况和经济效益好坏,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增加或减少工资总额。

在文教卫生方面,国家只对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和中专招生人数下达指令性计划,各高等院校在完成国家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以接受委托培养或联合办学。改革科研单位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在对国家重点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由国家财政给予支持的同时,一般技术开发和近期可望取得使用价值的应用研究工作,逐步推行技术合同制。

指令性计划缩小后,计划工作摆脱分指标、分钱、分物等具体业务,工作的重点移向综合平衡,以主要精力,着重抓好全社会的财力、物力、人力、外汇的平衡,安排好经济发展速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发展重点、地区布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幅度以及农轻重、积累和消费比例关系等重大问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以五年计划为主要形式,简化年度计划,制定中长期规划;同时编制行业规划、地区规划和若干个专业规划,建立起长、中、短期计划与专项规划相结合的计划体系。

围绕计划目标,加强各种经济杠杆的综合运用,有计划地及时调整价格、税收、工资、财政补贴等,使其成为实现国民经济计划的有效手段。

1985年,国家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杠杆初步出台了各种措施。根据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及时对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某些政策作适当调整,并运用减税手段,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宏观控制服务。

在财政管理体制方面,从1985年起,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以便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的权力和责任,更好地体现责、权、利相对的原则。它的实施,使全国财政体制逐步走向统一化,并开始改变了过去按企事业单位行政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办法,为过渡到完全分税制的体制创造了条件,对以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将有较大的适应性。

在金融体制方面,通过前几年的改革,已经初步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国际投资公司所组成的金融体系。为了打破下达资金管理中的“供给制”和“大锅饭”,从1985年起,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存实贷、相互融通”的原则,以调动专业银行吸收存款的积极性。国家初步利用利率杠杆,调控国民经济。

1985年以计划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国家管理经济的方式,开始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的直接管理,向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的间接管理转变。

2.商业流通体制的改革

为此,改革开放前,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被忽视甚至排斥,商品流通被置于一整套指令性计划的严格控制之下,日用品实行统购包销,农副产品实行统派购政策,生产资料只允许国家调拨。流通的方式是按照行政系统、行政区划、行政隶属关系,实行自上而下、纵向管理,强调行政机关的指挥权、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的垄断地位和按行政层次分配商品,忽视企业的自主权、其他经济成分应有的地位和商品流通本身内在的客观规律。这种状况与改革开放后逐步放开的商品生产经营形成尖锐的矛盾。1980年起,国家对商业流通体制进行了增加购销方式、允许多种经济成分经营商品流通、扩大国有商业企业经营自主权等多项改革。1984年以后,根据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精神,加大和加快了流通体制改革步伐,内容涉及农副产品购销制度、日用工业品批发体制、生产资料的流通体制等。

取消农副产品统派购制度。从1985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取消统派购后,农产品不再受原来经营分工的限制,实行多渠道直线流动。农产品经营、加工、消费单位都可以直接与农民签订收购合同;农民也可以通过合作组织或建立生产者协会,主动与有关单位签订销售合同。与改革农副产品统派购制度相适应,发展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改革日用工业品的批发体制。1979年以来,日用品工业品流通体制已进行了较多改革,如扩大企业自主权、放开零售业、改革购销方式等。但日用工业品批发体制的改革直到1984年才开始。原有体制中,日用工业品批发由国营企业垄断,在机构设置上,按行政区划和层次设一、二、三级批发站。这种体制,渠道单一、封闭,管理环节多,流通效率和效益低。1984年开始的改革本着建立多渠道、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和少环节、开放的流通体制的精神,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①减少批发层次,原兼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一、二、三级批发站分别下放到直辖市、省辖市,并与市批发公司合并,改为自主经营实体。改变商业批发中按固定区域、固定供应对象、固定倒扣作价率的统一分配和作价办法,各批发企业之间、批发与零售之间都可以直接供货。②所有城市都逐步建立城市贸易中心,即开辟商品批发市场,实行开放式经营。

生产资料有步骤地削减指令性计划分配指标。在明确生产资料也是商品后,生产资料流通体制也迈出了较大的改革步伐,主要是大幅度削减了指令性分配的产品。从1984年起,国家计划分配的生产资料,除保证重点生产建设所需外,对一般的需要,只保留1984年的基数。国家统配物资的品种,到1987年只有27种,各部和地方分配物资的比重也有所减少。同时,随着计划外物资市场交易规模和范围的扩大,物资贸易中心开始涌现。

通过以上改革,流通领域开始从独家经营过渡到多渠道经营,从没有竞争过渡到鼓励竞争,从封闭型市场过渡到开放型市场。

3.价格体系的改革

1985年的价格体系改革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

第一,调整粮食、棉花收购价格,放开生猪和鲜活副食品价格。取消了对主要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定购的粮食,国家确定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即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原超购价),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价格随行就市;定购的棉花,北方按“倒三七”、南方按“正四六”比例计价,定购以外的棉花也允许农民上市销售,价格由市场调节。粮油的销价,在收购价已提高的情况下,为了减轻对物价总水平的影响,供应城市的,按原平价不变,国家给予补贴;供应农村的实行购销同价,国家不再补贴。取消生猪派购、实行合同收购后,其收购价格改为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的议价,猪肉的销售由平价定量供应改为敞开销售,价格随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而变化;大中型城市和工矿区所需蔬菜、水产品、禽蛋逐步取消派购后,实行有指导的议购议销,自由交易,按质论价。

第二,提高铁路短途运价。客运价提高36.8%,货运价为每吨加收4元附加费,以利铁路、公路、水运的合理分工,发挥铁路“长大重”的优势和缓解铁路客货运紧张问题。

第三,放开部分工业消费品价格。在过去分批放开小商品价格的基础上,1985年4月放开了供求基本平衡的缝纫机、国产手表、收音机、电风扇等4种工业消费品价格。1986年8月又放开了自行车、黑白电视机、电冰箱、收录机、中长纤维布、80支以上纯棉纱及其制品等7种工业消费品价格,使绝大部分工业消费品价格改由市场调节。

第四,对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双轨制。1984年5月,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中,对国家统配的几种主要产品的企业自销权和定价权作了规定:在价格上,属于企业自销的和完成国家计划后的超产部分,一般在不高于或低于国家统一定价20%幅度内,企业有权自定价格或由供需双方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定价。这样,继主要农产品价格双轨制后,主要工业生产资料也形成了计划内与计划外两种价格。

4.工资制度的改革

价格改革出台后,虽然国家给予适当补贴,仍然不足以弥补零售物价指数的上升。只有采取工资改革同时出台的方针,才有利于缓解价格改革引起的震荡。因此国务院决定1985年起实行全国工资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部署,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废除了20世纪50年代建立的等级工资制。其主要内容为:把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技术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三个部分,分别规定工资额,再组合为职工的标准工资。在结构工资中,职务工资是按照职工所担负职务的复杂程度、繁重程度、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的,占主导地位;基础工资是维持劳动者生存和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不论职务高低,实行统一标准;年功工资则是对职工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所给予的补偿,随职工工作年限的增长逐年递增金额。

企业工资制度的改革是1984年陆续起步的,其基本原则是将职工的收入与职工个人的贡献和企业的经营效果挂钩。但由于改革措施尚未配套,企业尚不具备在平等基础上竞争的条件,其经营效果不能真实地反映职工和经营者的能力程度,因此,企业工资改革远比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复杂,只能逐步前进。1985年,大多数企业实行了奖励基金随同本单位经济效益浮动的办法。大约有1800万职工进行工资总额同企业生产成果或经济效益浮动的试验;有大约15%的大中型企业实行了工资同上缴利税一起浮动的办法。简化统一了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并在新标准的基础上,安排了升级。同时,扩大了企业在工资奖金分配上的自主权。许多企业根据各自的特点,在企业采取了承包工资、分解工资、计件工资、浮动工资、百分计奖等多种形式和办法。

5.扩大对外开放

继1984年决定进一步开放沿海14个城市和海南岛后,1985年国务院又决定先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洲,继后的辽东半岛、胶东半岛开辟为沿海开放地区,加速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些新开放的沿海地区都是我国工业发达和人口稠密地区,它们连同原来开放的4个特区、14个沿海港口城市和海南岛,从南到北沿海形成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

1985年,以计划、工资、价格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以往主要是在计划经济框架内进行调整的做法,开始转向让价值规律更多地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政府对经济的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过渡,使中国的经济体制向着更具有实质性变化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三、“巩固、消化、补充、完善”已出台的改革措施

1986~1987年,改革没有出台大的措施,主要是执行“巩固、消化、补充、完善”的方针,并进一步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增强激励机制,以增加产出,提高效益。

消化补充已出台的价格改革和工资改革。在价格改革方面,除完善粮棉购销合同制,适当调整个别地区个别品种的粮棉价格外,一是确保城市郊区有足够数量的菜田,发挥大中城市国营蔬菜公司平抑菜价、安排市场的主要作用,加强蔬菜市场和价格管理,稳住蔬菜等副食品价格,保证城市供应,使零售物价指数稳定在6%左右。二是对1984年已经原则同意、后来为1985年副食品价格改革让路的,以及部分价格突出不合理、影响生产发展的生产资料价格进行了调整,包括水泥、超产煤炭、部分有色金属、冶金产品、天然气以及新闻纸等。在工资方面的消化补充工作,一是通过改革职称制度和拉开工资档次,适当解决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职务工资中不合理的“平台”和低工资人员的突出问题。二是允许继续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制度的国营企业,按每人每月平均7.5元的额度列入成本,以解决1985年用奖励基金套改工资后出现的奖金水平下降问题。三是调整部分地区的工资区类别。

发展横向经济联合。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各种生产要素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洪流。1986年3月10日,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会议,着重研究了发展和推动横向经济联合的问题,提出要通过横向经济联合促改革,出效益。同月23日,国务院发出《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统计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物资局、国家工商局据此相应分别制定了有利于推动横向联合的具体暂行办法。到1986年底,全国建立起来的横向经济联合体有3万多个,形成了24个横向经济联合网络,组成了一批像一汽集团、二汽集团那样的实行国家计划单列的大型企业集团。

进一步推动企业改革。从1986年起,企业改革的重点开始由外部放权让利转向改革内部经营机制。这一年,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一是普遍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二是实行多种形式的企业经济责任制。对部分大中型企业实行经营承包、投入产出包干和税后利润递增包干等办法;对国营小型工商企业,实行了租赁或承包经营,其中国营小型商业企业的租赁经营发展很快。三是改革企业劳动制度,改招固定工为合同工,规定厂长有权辞退违纪职工,把企业内部工资奖金分配权下放给企业。1987年,企业改革出台了一项重大措施,就是对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了承包经营的经济责任制。这是在资源配置方式尚未发生根本变化、资源配置效益不能显著改善的情况下,通过企业承包,进一步向企业放权让利,以期进一步调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微观经济效益。1987年底,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的承包面已达到78%,大中型企业达到80%,其中一些省市已达到85%以上。

四、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价格改革闯关

1.改革部署的改变

考虑到1987年经济运行中矛盾突出,尤其是通货膨胀问题比较严重,9月召开的计划工作会议和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决定把“收紧财政和信贷,控制需求,稳定物价,保持经济的平衡和稳定发展”作为安排1988年经济工作的总方针。与此相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各种形式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推进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同时适当加快投资、财税、物资、金融、外贸体制和住房制度的配套改革。中共十三大以后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肯定了上述安排,并且明确1988年经济工作的方针是稳定经济,深化改革。

然而,上述改革的部署在实际执行中发生了变化。主持中央工作的领导人认为1987年的经济形势很好,物价上涨不是因为总需求大大超过总供给,而主要是因为蔬菜等副食价格上涨过猛,是这些食品供应不足引起的,与银根松紧无关。蔬菜与猪肉的生产上不去,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在价格改革上过分谨慎,调动不了农民的积极性。因而解决物价问题的主要出路,是下决心逐步提高食品的收购价格,让农民有利可图,促进生产的发展,同时给城市居民发食品补贴,把过去购销倒挂暗补的钱拿来补给市民,就可以安定民心。在这种指导思想下,从1988年初起,经济工作实际放松了对财政信贷的控制,没有坚持把稳定经济放在首位,改革的步伐大大加快。

2.1988年出台的改革措施

(1)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改革外贸体制,扩大对外开放。鉴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正在调整产业结构,劳动密集型产业正在向劳动费用低的地区转移以及中国沿海地区较之内地交通方便,基础设施比较好,劳动力素质比较高,科技开发能力比较强的优势,中国政府决定实施沿海地区发展战略。即在沿海一亿多到两亿人口的地区,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走向国际市场,进一步参与国际交换和国际竞争。沿海发展战略的基本内容包括:利用人力资源丰富、费用低廉、劳动力素质比较高的优势,在沿海地区发展劳动密集型以及劳动密集型与知识密集型相结合的产业;沿海加工业要坚持“两头在外”,大进大出,避免与内地争原料;利用外资的重点在吸引外商投资上,大力发展“三资”企业;进一步搞活企业,充分发挥乡镇企业主力军的作用。

实施沿海发展战略在1988年上半年成为许多省市经济工作的重心。为与沿海发展战略相配套,国家于1988年上半年出台了相应的改革措施。一是推行以外贸承包为核心的外贸体制改革。主要内容包括:①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向国家承包出口收汇上缴基数、出口收汇基数内人民币补贴基数和外汇挂账数额。外汇增收部分由中央和地方实行“倒二八”分成,在此基础上自负盈亏。②进一步放开外贸经营品种、经营范围。除一些重要的外贸商品继续由中央所属公司统一经营或由中央与地方联合经营外,其余商品由地方公司经营。③各外贸进出口总公司的地方分支机构与总公司脱钩,作为企业法人,下放地方管理,财务上与地方财务挂钩。二是扩大沿海地区对外向型经济的管理权限。扩大沿海地区吸收外资的审批权,下放外贸企业审批权,改革对来料加工出口的海关监管,沿海地区在开放的直辖市设立外汇中心。

(2)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进行物资、财政、投资体制等配套改革。

其一,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1988年2月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条例》,规定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的原则、内容、基本形式和有关政策。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商业、外贸等行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也照此条例执行。这个条例的颁布,统一规范了承包经营的办法,推动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广、完善。

其二,改革物资管理机构,促进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1985年以后,国家统一分配调拨的生产资料已大大减少,但是部门和地方分配的物资还不少,与旧的物资调拨分配体制相适应的机构仍然存在。1988年结合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取消国务院各部门物资管理的职能,国家计划分配的物资,直接分配到使用企业。这样做,削弱了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行政干预,也为克服物资流通中的条块分割,促进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创造了条件。

其三,改革投资体制。为了克服由国家统一管理和调节的重大长期的建设投资资金来源不稳,同时在使用上又存在按条块分配、投入产出不挂钩、投资效益低下的弊端,从1988年起,决定中央管理的基本建设实施基金制。即将国家财政的建设性预算支出,作为固定资金渠道,构成基本建设资金,与其他财政支出分开,实行专款专用。组建国家专业投资公司,以向国家承包建设任务的方式经营本行业中央投资的经营性项目的基本建设投资。

其四,推行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在早几年已经开始试点。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将现行住房实物分配的办法逐步变为由职工通过商品交换的渠道购买住房或租房,实现住房商品化,促使住房建设资金步入良性循环,以增加建房资金,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消费结构合理化,并克服住房分配上的不正之风。1988年年初,国家决定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步伐,提出大体用三年或更长的时间在全国分批推行,促进了住房改革先后在一批城市展开。

其五,实行财政大包干。1985年开始实行的“一定三年”的“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办法到1988年已经到期。其间,由于价格改革,特别是原材料价格上涨,使以加工工业为主的地区财政收入受到影响;广泛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企业与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1988年第一季度,地方组织的财政收入特别是那些上解比例较大的地区,财政收入出现增长缓慢甚至下降的现象。为了稳定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国家决定在原有体制基础上实行财政大包干的办法。全国除西安、广州两市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分别实行6种不同的财政包干办法。新的财政管理体制与旧体制的主要区别在于财政收入较上年新增部分让地方得到更多的好处,以此调动地方特别是那些上解比例较大地区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3)价格改革闯关。1985年开始全面经济体制改革时,曾经制定了价格改革方案。但因抑制总需求未取得预期成效,引起物价总水平较大幅度上涨,价格改革措施未能全部到位。1986年和1987年为稳定经济,价格改革未出台大的措施。但在价格改革放慢的同时,通货膨胀的势头未完全得到遏制。

从1988年第二季度起,党中央做出迎着风险、迎着困难上,加快价格改革步伐的决定。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第九次全体会议。会议提议,中国的改革进入了关键性阶段,现在一些难度很大而又不能绕开的问题摆在面前,这些难题拖得越久,解决起来就越难。改革会有风险,但不进则退,退是没有出路的。必须抓住历史机遇的有利时机,迎着风浪前进,坚决又稳妥地将改革中不可回避的问题解决好。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就要按价值规律理顺价格。会议提出了价格改革和工资改革的统盘方案。

在这次政治局会议前后,价格改革加快了步伐。到7月底,国家相继出台的价格改革项目包括:提高粮食、油料、蚕茧、黄红麻、甜菜、茶叶等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煤、电、油等能源价格;放开猪肉、白糖、大路菜和鲜蛋四种主要副食品价格,试行暗补改为明补;向上浮动彩电价格,扩大棉纺织品上浮价格,放开和调整部分烟酒价格,下放部分工业产品价格的管理权限。由于年初对紧缩的放松,再加上价格改革措施的集中出台,物价上涨呈加速趋势,人们对通货膨胀的预期大大增强。从2月起,少数城市便出现抢购风潮。8月初,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价格工资改革初步方案》,消息在报纸上公布。此时,正值提高部分中高档卷烟和粮食、酿酒价格措施出台,在宣传上又反复强调居民对价格改革有很强的承受能力,价格改革要攻坚闯关。广大居民以为新的价格改革会使物价像名烟名酒价格一样大幅度上涨,引发了全国性的兑款抢购风潮。面对这种形势,中共中央作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为改革创造良好经济环境的决策。价格改革再次搁浅。

1985~1988年,中国经济连续四年高速增长,国力进一步增强。不过,经济的高速增长同时伴随着经济过热,为抑制经济过热,几年来国家一直在采取措施,但收效不大,以致到1988年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国家不得不采取严厉措施,对国民经济进行治理整顿。

一、经济在波动中高速增长

经过1979~1982年的调整,由于农业、轻工业的极大发展,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紧张状况有所缓解,国民经济结构严重不合理的情况也有所改善。自1982年起,经济增长速度开始加快(见表10-1),1982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为9.1%,1983年为10.9%,1984年达到15.2%。1985~1988年,经济仍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四年年均增长率高达11.3%,同时也出现了较大波动,1986年降到8.8%,增长波幅近五个百分点。

表10-1 1982~1988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98)》,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年版,第57页。

1985~1988年,与经济高速增长相伴随的是持续的经济过热。经济过热开始于1984年第四季度,此后几年间,国家不断采取措施抑制经济过热,曾一度取得一定效果,但始终没能从根本上消除经济过热的隐患。1985年下半年至1986年经济过热明显缓解,1987年,由于贯彻“压缩过热空气”方针不够坚决,经济过热又趋严重。1988年,改革出现失误,在经济增长加快的同时又加快改革步伐,把经济过热推向了更加严重的境地。经济过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198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1832.9亿元,比上年增长28.2%;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加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高达2543.2亿元,比上年增长38.8%。1986年、1987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猛的势头减缓,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比上年增长22.7%、21.5%,远低于1985年的增长速度,但增速仍然不慢,固定资产投资两年原地踏步的计划没能实现。198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4753.8亿元,比上年增长25.4%,远远超过了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6]1988年,全国在建工程总规模达到13000亿元左右,比上年扩大12%,明显超过了国力承担的可能。[7]

第二,消费基金增长过猛。1984年,全国工资性现金支出在全员劳动生产率只提高13.5%的情况下,增加了22.3%,而且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8]1985年,国家采取措施控制消费基金增长过快的势头,但膨胀的压力仍然很大。1986年全社会消费基金比上年增长12.5%,超过了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全国职工货币工资比上年提高16%,扣除价格上升因素,实际提高8.4%,大大超过劳动生产率提高4%的幅度。同时,许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滥发实物、铺张浪费的风气仍未有效抑制。[9]1988年,银行对城镇居民支付的工资及其他现金比上年增长26.5%,社会集团消费达到665亿元,比上年增长20.3%。[10]

第三,工业生产发展速度过快。在总需求膨胀的支持下,工业高速发展。1985年全年工业生产总值增长21.4%,由于国家采取财政信贷的双紧政策,从第三季度过高的增长速度开始下降。1986年3月起,国家开始放松对信贷的控制,工业生产增长速度从第二季度开始回升,全年的工业生产增长较上年有较大的回落,增长率为11.7%。但1987年、1988年再次呈高速增长,1987年增长17.7%,1988年则比上年增长20.8%,大大超过了计划增长8%的速度。[11]在工业高速增长的同时,农业出现徘徊的局面,基础工业、基础设施也发展滞后,经济发展中结构性矛盾再次突出。

第四,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基金“双膨胀”,财政赤字连年增加。1985年,财政收支基本平衡,1986年、1987年财政赤字分别达到82.9亿元、62.8亿元,1988年财政赤字显著扩大,达到134亿元。[12]

第五,货币投放过多,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在上述因素的推动下,货币投放连年增加,1985年还只有195.7亿元,1986年则达到230.6亿元,比上年增长17.8%,1988年货币投放骤增到679.5亿元,比1987年的236.1亿元增长46.7%,通货膨胀异常显著。[13]在社会总需求过旺、通货膨胀的推动下,零售物价指数在波动中呈急剧上升的趋势,1985年为8.8%,1986年为6%,1987年为7.3%,1988年达到了18.5%。

二、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对于1984年逐步出现的经济过热,当时有所觉察。1985年初随着经济过热问题的暴露,国务院决定要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在发出关于加强外汇使用、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社会购买力的一系列通知后,从4月起,采取了以紧缩银根为中心的一系列措施,全面紧缩经济。紧缩措施从第三季度开始逐渐见成效,过热的经济逐步降温。

1986年和1987年,为了保持国民经济的发展势头,同时考虑到我国经济运行机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调整方法难于奏效,国家决定采用“软着陆”方式,即努力运用行政的特别是经济的手段,从控制过旺需求和增加有效供给两个方面来达到调整的目的。1986年侧重控制需求,其间上半年是财政、信贷双紧缩,后来顾虑工业滑坡,下半年改为“紧中有活”,在信贷方面放松了对流动资金的控制。1987年侧重调整结构,增加和改善社会有效供给,使国民经济保持适度增长速度;下半年因通货膨胀加剧,9月起再次强调严格控制需求。

1988年,由于决策层指导思想的变化,从年初起经济工作只强调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放松了对财政信贷的控制,经济增长呈加速之势。与此同时,改革的步伐也在加快。最终导致了1988年严重的通货膨胀。

几年来,经济过热最突出的表现,是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需求的双膨胀而引致社会总需求过旺。为抑制过旺的社会总需求,国家在采取收缩财政和控制信贷规模的政策同时,还采取经济的乃至行政的手段,直接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社会消费需求进行控制。

首先,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1985年,为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重申严格按照计划办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区、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必须按计划执行,不得自行扩大。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确定在1400亿元以内。各级银行不得发放计划外固定资产贷款,各部门、各地区不得用银行贷款以自筹资金名义扩大投资规模。除建行外,其他银行不得办理自筹基建存款和贷款。原规定的不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五不纳入”基建项目要进行清理。除中小学外,其他“四不纳入”要进行控制,下达建议数,纳入投资总规模。利用外资安排的基建和技改项目,要经批准后才能对外谈判。

1986年和1987年,除继续坚决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外,还注重合理调整投资结构。根据“七五”计划的规定,为控制社会总需求,1986年和1987年两年要基本保持1985年的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加强重点建设。为了实现投资规模两年踏步的设想,国家计划198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2280亿元,略低于1985年的实际水平,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增加40亿元,主要用于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农业和智力开发等方面,自筹投资规模比上年减少。为了实现这个计划目标,国务院发布《关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若干规定》,要求坚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均须纳入全国和分部门、分地区的投资计划,根据不同情况加以管理。在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的同时,1986年对在建项目进行了清理,停建、缓建了一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到年底,共停建项目589个,缩小规模202个,共压缩投资77.5亿元。1987年,计划安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870亿元,略低于上年实际完成水平。为进一步改变在建规模过大和投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国务院提出了“三保三压”的方针,即保计划内建设,压计划外建设;保生产性建设,压非生产性建设;保重点建设,压非重点建设。为了调整投资结构,通过发行重点建设债券,从地方、部门、企业集中了100亿元预算外资金,用于计划内的重点建设。同时扩大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改进预算外投资建筑税办法,对所有建设工程开征土地使用税。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同时,国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调整投资结构,加速重点项目的建设。1986年和1987年,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部门的投资分别占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51%和52.7%。为了保证重点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也可对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加以控制,国务院决定建立中央基本建设基金制,从1988年1月1日起执行。

其次,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1985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1984年奖金的发放严格按照规定缴纳奖金税;下达1985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工资总额计划和行政事业单位调资控制指标,实行总量控制;在实行工资总额与上缴利税挂钩的国营企业开征工资调节税,对事业单位等也开征奖金税。1986年和1987年,从工资收入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消费基金管理等方面,抑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调节收入差别,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包括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坚持农民收入的增加主要依靠农业的增长,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总水平基本不动,只对不合理的比价作必要的调整;坚持职工收入的增加要与生产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适应,除解决1985年工资改革后存在的遗留问题和工资类别问题外,不再实行新的升级措施;考虑到原有的改革需要补偿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同企业上缴利润挂钩的试点暂不再扩大;严禁用奖励基金以外的资金搞新的津贴、补贴,对工资、奖金过高的单位,严格按规定征收工资调节税或奖金税。1988年,继续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三、经济在过热中走向失控

1985年以来,国家不断采取措施抑制经济过热,其间在1986年经济过热状况得到了明显的缓解,但1987年经济过热状况又非常明显,至1988年问题更加严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从年初起各地市场抢购风此起彼伏。在通货膨胀日趋严重的情况下,国家又加快了价格改革步伐,更增加了居民对物价上涨的预期,终于触发了突击提款、大量抢购的全国性风潮。1988年8月17日开始,福州、天津、上海、重庆、成都、北京、西安发生抢购风潮,而后波及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城市和乡镇。这次抢购风潮范围广、品种多,主要集中于价值高、易保存的工业品,部分地区还抢购粮食、食油。抢购风来势凶猛,商品销售量大幅度提高,并伴随着挤兑银行储蓄存款。在通货膨胀中,流通秩序更加混乱。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多头插手经营,中间环节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共有各类公司29万多户,包括分支机构近48万户,其中将近40%是1986年下半年成立的。各种外贸公司5000户,其中2000家是1988年成立的。不少单位不顾国家规定,违法经营,利用价格双轨制的差价,就地倒卖,层层加价,牟取暴利,不仅搞乱了流通,也败坏了改革的声誉。[14]

经济过热问题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市场混乱现象也异常严重,乃至经济出现全面失控的迹象。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因为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旧的经济调节手段正在弱化,新的宏观调节体系还不健全,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同时在经济工作中也存在着某些认识问题和决策失误。

首先,新旧体制的交替造成国家对经济的控制难度加大。具体来说,在投资管理体制上,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地方和企业经营自主权扩大,带来了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各地区、各部门纷纷上马建设新项目。而在投资体制改革中,大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改为地方和企业资金以及银行贷款后,依靠国家计划和压缩财政拨款的行政控制办法就管不住了。各地方、各企业利用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大上项目,重复建设,使得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的投资远远超过预算内资金。国家每年都要强调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但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就是因为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的投资难以控制。

在工资与消费基金的管理体制上,工资改革后,企业获得了工资奖金分配的自主权,工资与效益挂钩,分配与贡献挂钩,调动了企业与职工的积极性。但由于各项改革措施尚不配套,制度尚未建立,又出现了消费基金失控的问题。国民收入超分配,消费基金增长快于国民收入增长。

在财政体制上,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这种财政体制的核心是“分灶吃饭”。由于实行收支挂钩,权责结合,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但却直接导致了中央直接组织的收入减少,而统支局面尚未打破,中央财政负担的支出过重,结果是地方财政有结余,而中央财政连年收不抵支,赤字不断扩大。这种收支不平衡状况使得国家在安排重点建设和制定经济改革方案时遇到不少困难,而多年的财政赤字对控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在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上,银行获得了自主权,扩大了信贷范围,放宽了信贷对象。但在旧体制下以行政管理和控制为主的方式还没有完全改变,作为主要经济手段的中央银行的宏观调节体系尚未完善,企业与银行、银行与银行之间的关系也没有理顺,导致银行信贷资金失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控制不住,主要是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投资的膨胀。通过银行借款弥补财政赤字也扩大了银行的信贷规模。

其次,经济工作和改革决策的失误。在经济工作和改革中,由于对经济发展变化认识的不足,改革中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也缺少经验,难免出现决策的失误。决策的失误,有时只是使问题变得更加严重,有时则会导致经济的全面失控。1984年下半年在酝酿金融改革和工资改革时,决定各专业银行可以自主支配的信贷资金,以1984年实际贷款数额为基数核定;在实行企业总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工资改革方案时,工资总额以1984年的实际数额为基数。一些金融单位为增大基数,突击发放贷款;一些企事业单位为增加工资基数,乱提工资,滥发奖金和各种名目的补贴,致使全年尤其是第四季度信贷规模和消费基金急剧增长。

1986年放松信贷控制,则显示出了人们在一旦放慢经济增长速度后的担忧。1986年第一季度工业生产只增长了4.4%,许多人都担心会“滑坡”,工业增长速度会降到零,甚至出现负增长。为了提高工业生产增长速度,货币政策又从紧缩转向扩张,银行放松了信贷控制,当年银行各项贷款增加1836亿元,增长了29.2%。最终致使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加360亿元,增发货币230亿元,比上年增加了23.4%,工业生产逐渐回升,但同时出现了不少库存积压品。

1988年,在经济过热已很明显的情况下,不仅放弃了财政、信贷的双紧政策,而且加快了改革步伐,尤其是实行“价格闯关”,最终导致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市场秩序混乱。

一、农业的徘徊

1979~1984年,农村经济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经济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1984年,粮、棉大丰收,粮棉产量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10年内的最高增长速度。1985~1988年,包括农、林、牧、渔在内的整个农业仍呈继续增长之势,这主要是一向比较薄弱的牧业、渔业生产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而种植业一改1979年以来连年丰收的势头,主要农产品粮、棉产量于1985年出现滑坡,并于随后几年出现停滞中的起伏。1985年,全国粮食总产量陡降2820万吨,1986年和1987年有所回升,仍未达到1984年的水平。1988年粮食总产量再次下降890万吨。棉花生产情况也是如此。1985年和1986年相继下降了211.1万吨和60.7万吨,下降幅度达40%,以后一直在400万吨左右徘徊,再也没有达到1984年625.8万吨的历史水平。油料作物总产量虽然在1985年有大幅度增长,达到1578.4万吨的历史最高纪录,但1986年以后出现下滑,至1990年才再次达到历史最高水平。[15]

导致农业徘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自然灾害的影响、传统农业的潜力在前一时期基本得到释放外,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经济政策出现了失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产品定购政策和价格调整政策对农业生产的抑制。由于对农业生产的乐观估计,1985年国家制定了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加收入的农产品定购政策和价格调整政策,粮食由统购派购改为合同定购,合同定购价格按“倒三七”比例价,减少了粮农从原超购价中得到的实惠。加上提高生产资料价格,许多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品价格放开,使粮食生产的比较利益下降,挫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和粮食产区提供商品粮的积极性。对棉花收购价格、奖售政策和棉农口粮政策调整的步子也过大过快,北方地区的超购加价的比例由“倒二八”改为“倒三七”,取消棉花收购奖售粮和扩大棉田补助粮等政策,严重挫伤了棉农种棉的积极性。

第二,同样在对农业生产过于乐观的估计下,对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过急。1985年,粮食播种面积调减了433.87万公顷,棉花播种面积调减了178.27万公顷。[16]

第三,对农业的投入不足。1984年农业丰收后,农业投资逐年减少。农业投资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部分。从国家对农业的基本建设投资来看,1985年、1986年是绝对减少的。1985年为35.91亿元,1986年为35.06亿元,比1979年的57.92亿元减少22.86亿元。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基建投资总额的比重由1979年的11.1%下降到1986年的3%。支农资金绝对数有所增长,但比重也是逐年下降的。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资金的比重1978年为13.6%,1984年下降为9.1%,1987年下降到8.0%。[17]1987年以后,农业形势的恶化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问题才逐步重新得到了重视。

二、乡镇企业的崛起

1978年以后,农村社队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总产值从1978年的493.07亿元增加到1983年的1016.83亿元。1984年,国家把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对家庭办企业和联产办企业给予了肯定,户办、联户办企业迅速兴起,并成为乡镇企业发展的明显特征。1984年,乡镇企业数达606.52万个,其中,乡村两级企业仅占30.7%,而户办、联户办企业及组办企业占69.3%。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1709.89亿元。

1985年以来,国家从经济、技术及产业政策等方面对乡镇企业的发展进行扶持与引导,如198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委根据县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迫切需要而提出的“星火计划”。9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不仅为乡镇企业的发展确定了基本方针,而且为乡镇企业的发展规定了比较具体的发展原则,这些都大大推动了乡镇企业的发展,使1985~1988年成为乡镇企业高速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乡镇企业数达1888.16万个,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6495.66亿元,比1984年的1709.89亿元增长2.8倍,年递增速度为39.6%。1988年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当年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1.8%,占当年全社会总产值的21.8%。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达4529.38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4.9%。乡镇企业职工人数由1984年的5208.11万人增至1988年的9545.45万人,平均每年接纳农村劳动力1084.335万人。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乡镇企业上缴国家的税金逐年增加,由1984年的79.1亿元增加到1988年的236.5亿元,增长3倍多。1985~ 1988年,在国家财政收入增量中,乡镇企业的贡献份额占50.87%。乡镇企业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无疑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乡镇企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8]

当然,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也引起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如乡镇企业增长速度过快,并成为全国加工工业过热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因素;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扩大了资金、能源、原材料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缺口;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在地区布局、行业布局等方面与城市工业趋同现象严重,加剧了城乡工业不少行业加工能力过剩和普遍开工不足的状况;经济效益逐步下降。

三、工业发展的成就与问题

1985~1988年是我国工业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1988年中国工业总产值达到1822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84年增长92.7%,四年年平均增长17.8%,是我国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之后工业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最快的历史阶段之一。[19]高速增长使工业经济的实力大大增强。不断增大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生产能力进一步得到扩大;通过技术引进和加快对老企业的改造,工业生产的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也有较大的增长。

在工业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重工业过重的产业结构也得到调整。自1953~ 1978年的20多年时间里,由于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重工业高速发展,我国也初步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但也由此形成了在国民经济中重工业过重,农业、轻工业过轻的畸形结构。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中国实现了发展战略的转移。工业内部关系得到调整,重工业逐步转变服务方向,轻工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985~1988年间,轻工业持续高速发展,其发展速度都超过重工业。轻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从1984年的47.4%提高到1988年的49.3%。[20]轻工业的高速发展,转移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带动了出口的增长,改善和丰富了人民的生活,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表明轻、重工业的比例关系朝着合理的方向调整。

然而,在工业经济高速发展,工业结构得到一定的调整的同时,结构性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首先是基础工业、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加剧,与加工工业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这几年尽管国家也尽力增加对基础产业的投资,基础产业的某些领域如电力、原材料工业增长速度也不慢,但由于轻纺工业和机电等加工工业超常增长,乡镇工业增长更快,因而能源和原材料仍然严重短缺。以钢材为例,1987年产量达到4386万吨,当年还进口1000多万吨,但仍供不应求,价格猛涨。

其次,地区产业结构趋同。据有关部门分析,除个别省外,多数省市结构相似系数都在0.9以上。[21]这种不合理的结构,使地区比较优势难以发挥,资源地区和加工地区的摩擦也进一步加剧,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系列不正常现象。

思考题:

1.试述20世纪80年代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

2.试述1985~1988年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得失。

3.试述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经济高速增长中中国政府宏观调控的经验教训。

4.试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就与问题。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页。

[2]同①,第15页。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68页。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68页。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6页。

[6]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98)》,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年版,第186页。

[7]刘国光:《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10页。

[8]武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943页。

[9]同②,第488~489页。

[10]同②,第510页。

[11]同①,第433页。

[12]同①,第269页。

[13]同①,第670页。

[14]赵德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85~1991)》,河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98页。

[15]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98)》,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年版,第403~404页。

[16]赵德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85~1991)》,河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49页。

[17]同②,第250页。

[18]赵德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85~1991)》,河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60~261页。

[19]赵德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85~1991)》,河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0页。

[20]同①,第224页。

[21]武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9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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