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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知识产权战略

时间:2022-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2年2月25日,日本政府内阁召开了知识产权战略会议,着手制定新的国家战略。同年7月3日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12月4日颁布了《知识产权基本法》。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大纲》主要确定了日本“知识产权立国”的方向。④强化处理纷争的基盘,讨论设立专门处理知识产权诉讼的知识产权法院。

三、日本知识产权战略

20世纪90年代,美国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进行了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大规模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技术革命。由此,美国也一举奠定了它作为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的生产力基础。而日本在泡沫经济破裂后一直处于战略迷茫的状态,似乎失去了前进的方向,因此,日本人自己也常说这一时期是“失落的10年”。20世纪末,尤其是自从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日本面临着极大的经济困境。陷于战略迷茫中的日本文官精英们开始研究学习美国的经验,把目标转向了知识产权方面。2002年2月25日,日本政府内阁召开了知识产权战略会议,着手制定新的国家战略。同年7月3日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12月4日颁布了《知识产权基本法》。在实施一系列措施的同时,设置了以内阁总理为本部长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知识产权的相关报道也频繁出现,全国上下掀起了知识产权的热潮。

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大纲》主要确定了日本“知识产权立国”的方向。到2005年为止集中计划实施制度的改革。政府实施战略的意义在于将知识产权这样的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等同甚至更加重视,确立其在经济活动中的核心作用。《知识产权战略大纲》主要由:①现状与课题;②基本方向;③具体的行动计划这三部分构成,在明示依然严峻的日本经济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阐述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的基本思路,最后,以“知识产权立国”为目标确定了具体的行动计划。

《知识产权战略大纲》的基本思路,主要是从创造、保护、应用、人才四个方面出发,明确“创造战略”、“保护战略”、“应用战略”和“充实人才”的大方针,同时,确立相适应的实施体制。即在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并给予正确保护的基础上,有效地进行利用,确立知识产权循环创造基本方针。为确保循环创造的体系,充实知识产权人才和国家支援体制,形成企业、大学、官厅组成的产学官为一体的工程主体。

在“创造战略”上,主要内容是:①充实大学、公立研究机关的知识产权创造。改变被称为“象牙塔”的大学产生知识产权的体制,为此提供一定的环境并重新修订研究人员的评价基准;②企业战略性地创造、取得、管理知识产权。为企业提高全球化竞争意识而不断申请专利创造必要的环境,并且对职务发明制度进行研讨;③充实创造性教育和人才的培养。加强改善初中、高中、大学以至研究生教育阶段培养创造性人才的教育环境。

在“保护战略”方面,主要是:①提高专利审查、审判的迅速性和正确性。②确实保护著作权,主要针对在因特网普及的前提下,如何确立数字化的保护体系问题。③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为救济企业因商业秘密的流失而造成的损失,修改《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在保护依照裁判公开原则的商业秘密问题上,讨论必要的措施。④强化处理纷争的基盘,讨论设立专门处理知识产权诉讼的知识产权法院。⑤加强国外和海关的保护。为保护企业的利益,积极地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出呼吁和宣传。

在“应用战略”上,主要是:①促进大学、公立研究机关知识产权的应用。为了将大学、公立研究机关开发的成果还原于社会,促进设置TLO(技术转移机构)和大学知识产权本部。②在知识产权的评估和应用上,完善知识产权的流通环境,确立对应知识产权担保融资的知识财产评估方法。

在“充实人才”方面,为实现“知识产权立国”,扩充律师、专利代理人等专业人员的数量,并加强对技术类学生进行有关经营和法律的教育。日本《知识产权大纲》所展示的知识创造循环,是全体国家的循环。为保证这一知识产权的循环充分发挥其机能,要求各地方组织团体必须具有各自的有机知识循环体系为前提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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