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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理论概述

时间:2022-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知识产权理论概述知识财产是人类丰富的智慧通过不断钻研而产生出的创造物。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了在一定期间内为产生出这些创造物的创造者赋予的权利。我们讨论具体与知识产权有关联的问题,更多的是强调“预防”的一面。但是,从知识产权的经营管理整体来考虑的时候,只考虑防御对策是不够的,应该经常持有“攻击预防”的意识。

一、知识产权理论概述

知识财产是人类丰富的智慧通过不断钻研而产生出的创造物。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了在一定期间内为产生出这些创造物的创造者赋予的权利。当我们说到知识产权,或许不同的人给其所作的定义、意义可能也不尽相同。因此,常常所持的观点会产生不相吻合或主题焦点偏差的现象。本节首先将有关知识产权的词语进行大致的分类,明确其范围的同时来正确认知知识产权。

(一)知识财产的分类

资产大致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种。各种财务报表上明确显示的资产当中有像租赁权等这样的财产,也有从外部取得的一些知识财产(onbalance)。但是,自己公司内部创造开发出的知识财产多数不会记入财务报表上。特别是现在正处于开发当中或者正处于计划阶段的项目,多数都被作为企业的重要秘密而不在报表上显示(offbalance)。这样,以财务报表上的onbalance和offbalance为区别,判断其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也是知识财产分类的一种方式。

作为知识产权受到保护的有发明、设计、著作物、标识等。其中,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商标权等又称之为工业所有权。日本公认会计师协会将知识财产进行了三种分类:①知识资产(intellectualasset):即人类知识活动的成果;②知识财产(intellectualproperty):是知识资产当中受到法律保护的部分;③工业所有权(industrialproperty):是与知识财产相比狭义的概念,指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和商标权。

(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大致可以分为知识创造物和商业上的标识。从法律的观点对其进行整理将比较容易理解,各项保护的依据即下方表示的不同的法律。知识创造活动的成果有独创的发明和实用新型、新型的设计、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标识、音乐小说等著作物,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通过《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来进行保护。在产业财产群当中,对制造、销售、商品的内容进行虚假表示,侵害商业利益等行为,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保护半导体电路布图的法律法规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有关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有《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

如果将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创造的价值出发,那它的分类又会如何呢?对现代企业来说,受到各种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与“人”、“财”、“物”具有同等的价值。上图中所示的知识产权,通过各自的单体来创造出价值的情形几乎不存在了。譬如专利,仅实施注册行为,就必须要考虑申请时的成本和专利维持费用等经费问题。另外,还需考虑持有一种专利的方式和实现其具体化的技能等问题。特别是分析这一系列因素的基础上考察市场的销售能力,进行综合的判断来实现专利创造价值这一最终目的。只有这样,才可以说专利这一知识产权是价值的源泉。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性管理,最重要的是将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各种要素从综合的视角出发进行实证分析和决断。

知识产权可以根据企业组织的意思、特性以及企业活动的目标进行分类。即关键是分析哪些对自己的企业组织来说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在判断的基础上考虑将该知识产权进行价值变换所必需的要素,然后进行具体的划分和确定。在具体分析的过程当中,找出各种要素在自己的企业组织中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或者是否包含于企业商务或业务渠道当中。如果不进行这样的具体分析操作,直接进行知识产权的经营性管理,即使可以看到部分的整合性,但整体极有可能出现散乱不协调的现象。

开发创造眼睛看不见的资产——知识产权的价值源泉,最重要的是要有机地组合企业组织的战略、企业组织与所属的人、方式渠道等的构成,并且对实现这些组合构成的技术信息(IT)进行综合性的掌握。

考量知识产权的各种课题的背景时,呈现出最多的是已经不适应以前的资产·财产管理型,需要分析考虑的要素不断地出现和增加。人、财、物作为价值的源泉,一直是资产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现在加入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无形资产,虽然具有重大的意义,也常常使得经营管理的结构内容发生变化,不能同步于探讨改变无形财产的应用、维持管理和创造的步伐。造成的结果是企业不但受到各种损失和权利侵害,其自身的价值也受到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在现代企业的发展当中,给企业造成的最大损失是失去机会,随着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知识产权的流通也不断扩大,由于国内及企业内部无形资产认知的制度和构成起步较晚,常常引起深刻的国际问题。知识产权这种眼睛看不见的资产的难度,也是加大损害的主要因素之一。

我们讨论具体与知识产权有关联的问题,更多的是强调“预防”的一面。诚然,防止利用先端科技进行违法复制的策略、加强严密检查的海关对策、彻底监督使用费管理的对策等等都是必要的。但是,从知识产权的经营管理整体来考虑的时候,只考虑防御对策是不够的,应该经常持有“攻击预防”的意识。因为知识产权是由人、商业方式、渠道等介入之后创造出的具体价值,企业组织积极充分地应用知识产权和持续不断地创造知识产权的这种体系,现实中的防御同时依然不可忽视和忘记。只有这样才不会落后于国外的企业,赶上国际发展的步伐。

今后,人才流动化的趋势和程度越来越高,这样开发和维护创造知识产权根源的人力资源也越来越显得重要。另外,构筑企业组织的弹性体制,也将为减轻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的内在风险发挥作用。现在,国内和国际两方面,有关知识产权的诉讼案件也在不断增加,可以预见今后还会递增,法院、仲裁机构等如何扩充、应用和培养具备知识产权的专门知识鉴定能力的人才也成为一大课题。各个企业、组织也时刻面临着探讨解决如何防止将来损害和诉讼的策略。正确认识知识产权,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要具备的不仅仅是最小限度地抑制短期损害的意识,更重要的是认知潜在的风险和危机,为防止问题发生应及早摸索、探讨、确立相应的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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