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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的重点任务

时间:2022-06-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江西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国排第四位,生态优势明显,为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奠定了较好的生态基础。同时,作为欠发达省份,江西以工业发展带动全省经济全面发展的强烈愿望,以及在近5年内以传统工业为主体的发展模式,使工业经济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面临较大压力。要实现规划区环境友好型工业的快速增长,形成与之相配套的生态建设模式刻不容缓。(二)节能减排与工业产业发展的关系节能减排是衡量环境友好型工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

第四节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的重点任务

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要处理的四大关系

未来一段时期是规划区工业化加速推进的重要时期,能源资源需求将大幅增加,节能减排任务更加艰巨,环境保护压力更加突出;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规划区的工业实力不强,区域竞争力较弱,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不多,发展的基础较为薄弱;重开发、轻保护的传统发展惯性依然较大,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绩综合考评体系尚未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整合、强化污染综合防治的宏观统筹机制形成仍然存在障碍。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要正确处理好上述矛盾和问题,准确把握以下四大关系。

(一)生态建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关系

生态建设与工业经济发展互为补充、相互制约。一方面,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为改善和提高生态建设提供了资金和技术支持。

江西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国排第四位,生态优势明显,为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奠定了较好的生态基础。同时,作为欠发达省份,江西以工业发展带动全省经济全面发展的强烈愿望,以及在近5年内以传统工业为主体的发展模式,使工业经济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面临较大压力。目前规划区聚集了全省主要的支柱产业,产业类型中传统产业占比偏高,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偏小。要实现规划区环境友好型工业的快速增长,形成与之相配套的生态建设模式刻不容缓。因此,确保将工业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生态承载力之内,实现规划区生态建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协调,是规划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节能减排与工业产业发展的关系

节能减排是衡量环境友好型工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目前,江西节能减排位居全国前列,“十一五”前四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6.7%,离国家规定的下降20%的节能目标仅差3.3个百分点。作为全省工业产业集聚地,规划区节能减排面临较大压力。区内工业产业主要集中在有色金属冶炼及精深加工、汽车钢铁、医药制造、化工等重工业,资源密集型特征明显,这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医药制造和化工行业都属于高污染、高消耗行业,对资源的依赖性也很强;同时,实行节能减排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意味着企业的生产成本会提高,导致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的市场动力不足。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在政策导向、市场的准入和退出等方面强化节能减排的刚性约束;另一方面要将节能减排作为规划区工业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与节能减排的高度契合,根据规划区的产业定位,在铜、钢铁、汽车、化工、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加快应用节能减排技术,使节能减排成为区内工业产业独具特色的优势之一。

(三)企业关停并转与工业产业稳健发展的关系

根据规划区“两区一带”功能分区定位,沿湖三千米以内现有企业将实施搬迁,同时对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成本高、缺乏资源、市场前景不好、规模小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另外,产业聚集的实施,也将导致区域内相当数量企业的重新洗牌。上述类型企业的整合将引起厂房、设备、人员等生产要素较大规模的迁移,规划区实现工业稳健发展将面临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关停并转从来就不是单纯意义上的产业问题,由于环节多、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影响大,处理不当将有可能上升为社会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动摇工业产业发展的基础。因此,政府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坚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好这一系列问题,保证工业产业的稳健发展。

(四)工业布局与行政区划的关系

规划区在行政区划上分属9个设区市的38个市县区,行政关系复杂,各地在资源分布、产业布局、工业发展进程上存在较大差异,产业存在一定重复。规划区工业产业的重新布局,必然导致行政区域间利益的再分配;部分县域支柱产业的缺位,也将对其财政收入产生较大影响,使其快速发展的强烈愿望受到抑制。如何协调不同地区的利益诉求关系,是规划区成功与否的关键保障。因此,要通过行政和市场相结合的途径,建立有效的利益调整机制。一方面,省政府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多层面的有效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协调实施。同时,对规划区内各县市的支柱产业进行定位,明确不同的产业类别和发展规模,实施有效的区域补偿,建立针对不同县域产业特点的差别化政绩考核体系;另一方面,在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大前提下,在整个产业布局的构建上适当兼顾各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合理运用非行政化手段,积极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实现整个产业带上不同地区的产品互补、利益共享。

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的六大重点任务

未来10年,规划区环境友好型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突出特色、严格准入、优化布局,以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为平台,以骨干企业为依托,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关停并转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促进项目集聚、产业集群,形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

(一)对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成本高的企业实行关闭停产

分区域、分阶段对现有污染企业进行整改,前5年集中整治鄱阳湖流域尤其是上中游地区的重污染企业,对仍然达不到国家排污标准的企业,强制令其关闭停产,初步实现鄱阳湖流域重污染企业全部停产。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10年要减少1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10年要减少10%以上。到2020年实现规划区整个区域排污情况的综合治理,使得其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5%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5%以上。

(二)对缺乏资源、市场前景不好、规模小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

制订分地区、分年度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工艺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差、长期经营不善的企业,进行关、停、并、转整顿工作。至2015年,“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194.71万千瓦,淘汰小炼铁能力150万吨和小炼钢能力315万吨,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955万吨。通过淘汰火电、钢铁、建材、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实现节能5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11万吨;通过淘汰造纸、酒精等行业落后产能,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1.5万吨。对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市、县(区)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同时加强对已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后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三)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

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的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相关规定,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对不同类别企业实行电价、地价、税费差别政策。

(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以技术改造、企业重组、优化布局、淘汰落后为重点,推动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素质和竞争力水平。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推动优势传统产业向品牌效益型转变。力争通过10年左右的时间,使规划区大中型企业总体技术装备水平基本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水平,重点骨干企业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五)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

以南昌为核心,通过资源的集中配置、政策扶持力度的强化和非均衡的市场化手段,实现重点领域的有效突破,逐步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高技术产业群体和区域性局部优势。大力引进高技术企业,承接高技术产业转移,加快高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引导人才、资金和技术向产业基地集中,构建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培育和壮大一批各具特色、产业集聚度较高、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高技术产业集群。用高新技术的手段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优化,促进产业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六)加快发展新兴产业

以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为依托,以技术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光电产业基地、新能源产业基地、生物产业基地、铜冶炼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航空产业等五大基地为核心,重点发展光伏、太阳能电池组件、生物医药、铜冶炼和航空工业。加强新兴产业政府引导,推进校(科研院所)企合作,突出自主创新,实施重大项目突破,促进各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形成产业配套合理、专业分工清晰、集群效益明显、功能配备完整、资源共享充分的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到2015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配套建成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和企业技术中心,初步实现新兴产业的高端化、规模化、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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