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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制度使土地价格市场化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1.1 土地储备制度使土地价格市场化国务院在2001年4月发出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第一节中明确指出,“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这启动了中国土地储备制度的进程。在当前土地储备制度建立的前提下,政府是土地的唯一供给者。

3.1.1 土地储备制度使土地价格市场化

国务院在2001年4月发出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第一节中明确指出,“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这启动了中国土地储备制度的进程。2002年,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房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到了2005年,招、拍、挂已经成为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唯一途径。

在当前土地储备制度建立的前提下,政府是土地的唯一供给者。设想:①土地供给量是依据国家的宏观政策和经济长期发展的要求制订的,那么它应该是一个相对合理的供应量,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只能被动地去接受;②需求土地的开发商从心理上是理性的;③市场上的每宗土地都是相同的,是没有差异的商品。那么采用招、拍、挂的土地出让方式,通过引进市场机制,使开发商根据自己的能力来参加公平的博弈取得土地,参与者的竞争越激烈,最后的交易价格就越能反映土地的真实市场价值,因此,土地储备制度使真实的市场价格凸显出来。相反,土地协议出让方式容易导致市场交易的长期暗箱操纵,导致开发商与政府某些利益部门相互串通,滋生腐败,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它所形成的土地价格必然远远低于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供地政策下形成的市场平均价格。与此同时,将导致需求大于供给,出现房价非正常上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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