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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包装和定牌

时间:2022-06-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和定牌,是国际贸易中的通常做法。采用中性包装是国际市场一种常见的惯用做法,其目的是为了打破进口国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等限制进口的歧视性政策措施,是适应反限制、反歧视斗争的需要。(四)采用中性包装时,不能带有与中性包装相违背的做法采用中性包装一般是为了突破政治上的限制和歧视,打破进口国家实行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第四节  中性包装和定牌

中性包装和定牌,是国际贸易中的通常做法。我国在出口业务中,有时也应客户的要求,采用这些做法。

一、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是指在货物的内外包装上都不注明生产国别和原产地的货物包装。国外市场常见的中性包装有两种:(1)无牌中性包装,是指在货物的内外包装上都不使用任何商标、牌号,也不注明生产国别,甚至没有任何文字。即包装标志上既无商标牌号,又无原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名;(2)定牌中性包装,是指货物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号,但不注明生产国别。

采用中性包装是国际市场一种常见的惯用做法,其目的是为了打破进口国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等限制进口的歧视性政策措施,是适应反限制、反歧视斗争的需要。由于适应了国外市场和交易的特殊需要,如转口销售等,中性包装成为出口商加强对外竞争和扩大销售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定牌

定牌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货物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和牌号。卖方采用定牌,主要是为了适应国际市场的特点,利用买方的经营能力和商誉或名牌声誉,以提高货物售价,扩大销售。

世界市场上,有一些经营者拥有自己的商标品牌,但不一定拥有相应的生产能力,这类经营者往往向国外生产厂商订购指定规格的货物,使用自己的商标和品牌,或者直接选中国外厂商的某种产品,以自己的商标品牌在国外销售。目前世界许多国家的大百货商店、超级市场和专业商店,对其经营出售的货物,都要在货物上或包装上标有本店使用的商标或牌号,以扩大本店知名度和显示该货物的身价,这些货物即是由商店要求有关厂商定牌生产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发达国家的经营者从比较成本出发,把相当一部分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些行业的产品在国内外仍然拥有相当的市场。原经营者往往采用定牌生产的方式购买这些产品,在世界市场,特别是国内市场上销售。故而定牌生产在我国出口产品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我国出口业务中,定牌有下列两种情况:

1.接受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但标明生产国别。即在指定商标、牌号下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或“中国制造”(MADE IN CHINA)字样,这是为了利用这些进口商的经营能力,发挥其经营积极性。定牌可以用“××公司进口”、“××公司经销”、“××公司特制”等字样。

2.定牌中性包装。指接受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并根据对方要求不加注生产国别标志。

三、采用中性包装和定牌应注意的问题

(一)争创国际名牌,加强商标海外注册

采用中性包装、定牌、无牌等做法,一般是由于我国产品在国外尚未建立品牌信誉,或者是在海外未经注册,得不到当地市场保护。我国出口的一些产品品质堪称一流,但由于没有在相关国家注册或没有市场知名度,只能凭借市场消费者熟悉的他人的商标和牌号销售。如能在争创品牌和海外注册等方面加以努力,将更有利于我国产品国外市场的巩固和扩大,增加盈利。

(二)注意审查指定的商标合法性

对外国提供的商标牌号,要进行审查,凡属反动的、黄色的、丑恶的、迷信的,一概不应接受。不得采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商标和牌号。我国出口公司,特别是使用定牌出口的生产厂商,一定要按照国家商标法严格把关,禁止仿冒商标,防止产生侵权问题。除中性以外,应刷中国制造,不能按照买方要求在货物和商标上注明买方指定的国别。为此可在合同中规定:“买方指定的商标,当发生被第三者控告是侵权时,应由买方与控告者交涉,与卖方无关。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负责赔偿。”

(三)要从严对待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可能为对方冒用配额创造了条件,容易引起国与国之间贸易纠纷,最终还将在生产国的配额中予以扣除,影响我国的直接出口。对我国和其他国家订有出口配额协定的货物,则应从严掌握。因为万一发生进口商将货物转口至有关配额国,将对我国产生不利影响。出口商千万不能因图一己之利而损害国家的声誉和利益。

(四)采用中性包装时,不能带有与中性包装相违背的做法

采用中性包装一般是为了突破政治上的限制和歧视,打破进口国家实行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如果其他包装过程中含有生产国标志的一些物品(如生产国的报纸作衬垫物等),就会造成对方提出索赔或造成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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