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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同盟贸易创造效应分析图

时间:2022-06-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区域经济一体化现象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经济学者对它进行研究、探讨。此外,一国由原先从同盟外国家的高价购买转而从结盟成员国的低价购买也属于贸易创造。加强市场竞争,推动利益增长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建立,摧毁了原来各国受保护的市场,提高了市场的竞争性。

第三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区域经济一体化现象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经济学者对它进行研究、探讨。美国经济学教授维纳(J.Viner)等人的研究建立了最早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理论——关税同盟理论,此后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以此为核心不断扩充,范围不断扩大,至今理论涉及了共同市场、投资、货币、政治等各个领域。

一、关税同盟理论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教授维纳(J.Viner)、李普西(R.G.Lipsey)系统地提出了关税同盟理论,该理论主要研究关税同盟形成后,对内取消关税,对外设置共同关税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影响,以及由于贸易的改变对成员国经济福利、整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和其他国家福利的影响。

按照维纳的关税同盟理论,完全形态的关税同盟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完全取消各成员国间的关税。

(2)对来自成员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设置统一的关税。

(3)通过协商方式在成员国之间分配关税收入。这种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相结合的结构,使得关税同盟对整个世界经济福利的影响呈现双重性,即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并存。

关税同盟的产生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可分为静态效应和动态效应两种:

(一)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

所谓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是指假定在经济资源总量不变、技术条件没有改进的情况下,关税同盟对集团内外国家、经济发展以及物质福利的影响。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主要是指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

1.贸易创造效应(Trade Creating Effect)

贸易创造效应是指由于关税同盟内实行自由贸易后,产品从成本较高的国内生产转往成本较低的成员国生产,从成员国的进口量增加,新的贸易得以“创造”。此外,一国由原先从同盟外国家的高价购买转而从结盟成员国的低价购买也属于贸易创造。

2.贸易转移效应(Trade Diversion Effect)

假定缔结关税同盟前关税同盟国不生产某种商品而采取自由贸易的立场,无税(或关税很低)地从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国家进口产品;关税同盟建立后,同盟成员国转由同盟内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进口。如果同盟内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不是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则进口成本较同盟成立增加,消费开支扩大,使同盟国的社会福利水平下降,这就是贸易转移效应。

3.贸易扩大效应(Trade Expansion Effect)

缔结关税同盟后,无论在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的情况下,进口国X商品的价格都比原来下降了。如果进口国X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大于1,则进口国对X商品需求数量的增加幅度要大于X商品价格的下降幅度,从而使X商品的销售额也就是进口额增加,这就是贸易扩大效应。

4.关税同盟的其他静态效应

(1)关税同盟使得各成员国的海关人员、边境巡逻人员等减少而引起行政费用减少。

(2)贸易转移型关税同盟通过减少对同盟成员国之外的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进口需求和出口供给,有可能使同盟成员国共同的贸易条件得到改善。

(3)任何一个关税同盟,在国际贸易投票中以一个整体来行动,较之任何一个独立行动的国家来说,可能具有更强大的讨价还价的能力。

(4)关税同盟建立后,可减少走私。由于关税同盟的建立,商品可在同盟成员国之间自由移动,在同盟内消除了走私产生的根源,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查禁走私的费用支出,还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

(二)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

在分析关税同盟的经济效应时,我们首先假设生产要素、科学技术以及经济结构不发生变化,所以我们称之为静态效应。但在现实中,一般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关税同盟的建立,对同盟成员国的经济结构必将产生较大影响,即产生很重要的动态效应。这种效应对各成员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所谓动态效应是指经济一体化对成员国的经济结构带来的影响和对其经济发展的间接推动作用。

(1)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关税同盟的建立使成员国的市场趋于统一,竞争加剧,生产要素在成员国间自由流动,劳动力和资本从边际生产力低的地区流向边际生产力高的地区。专业化分工向广度和深度拓展,使生产要素和资源更加优化配置。关税同盟还能使企业家精神在成员国间传播和发扬。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也促使区域内新技术、新思想、新管理方式的传播,减少各国歧视性政策等。

(2)有利于获得规模经济效益

规模经济指当企业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时,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下降。关税同盟成立后,成员国国内市场向统一的大市场转换,自由市场扩大,从而使成员国获取专业与规模经济利益成为可能。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贝拉巴拉萨(B.Balassa)认为形成关税同盟后,可以使生产厂商获得重大的内部与外部经济利益。内部规模经济主要来自对外贸易的增加,以及随之带来的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成本的降低。外部规模经济,则来源于整个国民经济或一体化组织内的经济发展。同时,区域性经济合作还可导致区域内部市场的扩大,市场扩大势必带来各行业的相互促进。也就是说,建立关税同盟将使各成员国的国内市场连接成统一的区域市场,而更大的区域市场将增加在经济范围内或产业范围内实现规模经济的机会。

(3)刺激投资

关税同盟的建立、市场的扩大、投资环境的大大改善,会吸引成员国厂商扩大投资,也能吸引非成员国的资本向同盟成员国转移。对同盟成员国而言,为提高商品竞争能力、改进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则需增加投资。对非成员国,为了获得关税消除的好处、突破同盟成员国的歧视性贸易措施,会以扩大投资方式提高自己厂商的竞争能力。

不过,也有些学者并不这样认为。从另一方面考虑,关税同盟建立后,由于受贸易创造影响的产业会减少投资,且外部资金投入会使成员国的投资机会减少等原因,关税同盟内部的投资不一定会增加。

(4)加强市场竞争,推动利益增长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建立,摧毁了原来各国受保护的市场,提高了市场的竞争性。市场竞争将增强比较价格作为相对稀缺性指标的可靠性,从而导致市场效率和透明度的提高,并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即使在寡头或垄断市场结构下,在产品差异和规模经济存在的条件下,广大市场范围内所增强的竞争将限制或削弱相互串通或其他滥用市场力量所带来的社会成本。竞争还将刺激公司改组和产业合理化,推动先进技术的广泛使用,从而将促进现代化的进一步发展。这些自然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和增进社会利益。

(5)促进技术进步

关税同盟建立后,壁垒取消,市场规模扩大,竞争加强,投资增加,生产规模扩大,这些因素将促使生产厂商更愿意投资于研究和发展计划,导致技术不断进步。

二、大市场理论

大市场理论是以共同市场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它是超越静态关税同盟理论的动态的理论。大市场理论是分析共同市场成立与效益的理论。共同市场要求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比关税同盟层次又提高了一步,共同市场的目标是消除保护主义的障碍,把被保护主义分割的小市场统一起来,结成大市场,通过大市场内的激烈竞争,实现专业化、批量化生产等方面的利益,其代表人物是德纽(J.F.Deniau)和西托夫斯基(T.Scitovsley)。

该理论认为以前各国之间推行狭隘的只顾本国利益的贸易保护政策,把市场分割得狭小而又缺乏适度的弹性,只能为本国生产厂商提供狭窄的市场,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和大批量生产的利益。大市场理论的核心是:(1)通过国内市场向统一的大市场延伸,扩大市场范围获取规模经济利益,从而实现技术利益;(2)通过市场的扩大,创造激烈的竞争环境,进而达到实现规模经济和技术利益的目的。

德纽对大市场理论做了表述:“大市场导致机器的充分利用、大量生产、专业化、最新技术的应用、竞争的恢复,所有这些因素都会使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下降;再加上取消关税也可能使价格下降一部分。这一切必将导致购买力的增加和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某种商品的人数增加之后,又可能促使这种消费增加和投资的进一步增加。”这样一来,经济就会开始如滚雪球式扩张。

西陶斯基从西欧的情况出发,提出了一个西欧曾存在的“高利润恶循环”或“小市场与保守的企业家态度的恶性循环”的命题。他认为,在组成共同市场之前,由于人们交往于狭窄的市场,竞争趋于消失,陷入高利润、低资本周转率、高价格的矛盾中。由于价格高,很多现代的日用消费品到不了大众之手,普及率很低,企业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却以质量高为荣。形成共同市场之后,撤除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各国厂商必须迎接集团内其他国家厂商的竞争,从而刺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成本的下降,并刺激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产品成本和价格下降了,再加上人们收入水平随生产发展而提高,过去只供少数富人消费的高档商品将转为多数人的消费对象,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当然,在竞争增强的同时,一体化经济集团往往会出于同集团外部国家竞争的需要,促成集团内企业的合作与兼并,有导致集团内企业厂商之间形成垄断的可能,并导致竞争淡化,效率下降。但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反垄断法加以制止。

大市场理论分析了共同市场的意义和作用,提出了经济一体化的动态效果。但是,西陶斯基和德纽的论述面太窄,因此,人们对大市场理论仍存在疑问:实现规模经济这一目的与竞争激化这一手段是否能导致共同市场内部贸易创造和谐地扩大?因为竞争激化的结果往往是垄断,这对于共同市场内部的分工是不利的。

三、协议性国际分工

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是由日本一桥大学教授小岛清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来的。在以往的经济一体化理论中,西方经济学者总是遵循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等人提出的“比较利益”理论的思路,把“规模经济”、“大市场”、“激化竞争”、“生产成本比较”等作为研究核心,用比较优势原理来说明一体化的经济效应,而忽视规模经济和激化竞争效应所带来的企业垄断与内部贸易扩大问题的缺陷。针对这些理论,小岛清在其代表作《对外贸易论》中进行了批判,并从新的角度提出“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用于解释区域经济一体化。其内容主要有:

第一,在一体化内部仅仅依靠比较成本优势来形成国际分工,并通过竞争机制来实现规模经济是有害无益的。因为在区域内部,通过自由贸易来实现企业的规模经济极易导致集中与垄断,并导致生产成本上升,甚至引起各成员国经济失衡,反过来竞争的负面效应又会伤害规模经济。因此,如何在一体化过程中实现成本长期递减,增加同盟内部贸易,实现规模经济并修正以往的国际比较利益分工原理便成为小岛清的研究方向。

第二,小岛清认为,必须引进共同市场的内部分工原理,并在其指导下通过两国间的协议来实现国际专业化分工。与比较优势原理不同,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认为规模经济中既有内部规模经济也有外部规模经济,即生产成本存在长期递减规律。在此,该原理假设两国在生产两种商品时各有专攻。如果两国通过签订协议进行分工,相互为对方提供专业化生产商品所需的大市场,必将使两种商品的生产成本都得以大幅度下降,即获得规模经济,进而可引出除激化竞争之外带来规模经济的另一途径。若考虑到成本降低后两国需求增加的贸易创造效应,实际经济利益会更加明显。

第三,协议性分工不能指望通过价格机制自动地实现,而必须通过当事国的某种协议来加以实现。所谓的协议性国际分工,是指两国达成互相提供市场的协议,一国放弃某种商品的生产并把国内市场提供给另一国,而另一国则放弃另外一种商品的生产并把国内市场提供给对方,即通过制度性一体化把协议性分工组织化的一种国际分工。应该注意到的是,这里的分工方向并不是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的价格竞争原理决定的,即便某国在某种商品生产方面没有成本优势,也能实现协议性分工,只不过分工的好处小一点罢了。因此,协议性分工是不能指望通过价格机制自动地实现的,它只能通过当事国的某种协议来加以实现。如中美洲共同市场实行统一产业政策,是由国家间的计划决定的分工,就是典型的协议性国际分工。

小岛清“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的实质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妥协行为,它并不反对自由贸易下的竞争,而是反对现实情况中,各国以自由贸易之名,行保护贸易之实,为维护本国经济利益,在与各国的矛盾中人为扭曲价格竞争,致使结果变形。协议性国际分工通过国际经济协调,达成国际分工协议,相互提供市场实现专业分工,其理论基础仍是比较成本理论,但却更符合一些国家的合作要求,特别是具有儒家文化传统的东亚地区。

与关税同盟理论相比,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缺少强制力,它要求成员方之间互相妥协,为了长远的利益,放弃一些眼前利益。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国家和地区都能实现协议分工的,而且这种妥协不是单纯依靠经济力量所能操控的,还有文化、信仰、历史、政治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而该原理只能为区域性经济一体化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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