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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及以前天津地区的盐业状况

时间:2022-06-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唐代及以前天津地区的盐业状况有关华北地区盐业状况的历史记载出现较早。但由于行政区域尚未细化的关系,天津地区的盐业状况不可详知。盐官之设表明当时天津地区的盐业生产已具备一定规模,从而进入统治者视线,引起其重视。安史之乱后,天津地区为河朔三镇占据,盐利亦归其所有。

第一节 唐代及以前天津地区的盐业状况

有关华北地区盐业状况的历史记载出现较早。如《周礼·地官·职方氏》记有:“幽州,其利鱼、盐”[3];又如《史记》载有:秦时,“上谷至辽东”一带有“鱼、盐、枣、栗之饶”[4]。但由于行政区域尚未细化的关系,天津地区的盐业状况不可详知。

汉代,天津地区的盐业在史籍中初露头角。武帝时,由于军事连连,政府财用不给,而冶铁与煮盐虽“财或累万金”,但却“不佐国家之急”。于是,盐铁丞孔仅、东郭咸阳上言:“山海,天地之藏也,皆宜属少府,陛下不私,以属大农佐赋。原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煮盐,官与牢盆。浮食奇民欲擅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5]。遂从其议,推行盐专卖。元封元年(前110年),桑弘羊上平准书,“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县置均输盐铁官”[6]。朱廷立《盐政志》称之为“置盐官专理盐税之始”[7]。据统计,西汉至王莽新政权时期,共在全国产盐集中之三十六地设置盐官[8],其中包括渔阳郡之泉州(位于今天津武清东南)与勃海郡之章武(兼有今天津、沧州等地)。盐官之设表明当时天津地区的盐业生产已具备一定规模,从而进入统治者视线,引起其重视。然而,西汉末年,天津地区发生毁灭性水灾,“经济文化全面陷落”[9],盐业生产亦被中断。

公元534年,东魏由洛阳迁都于邺(今河南安阳县境内)。其后,于沧、瀛、幽、青四州置灶,使当地居民“傍海煮盐”[10]。其中,沧州置一千四百八十四灶,瀛州置四百五十二灶,幽州置一百八十灶,青州置五百四十六灶,又于邯郸置四灶,共计两千六百六十六灶,年收盐“二十万九千七百二斛四升”[11]。由此,“军国所资,得以周赡”[12]

唐代《括地志》记载了其时天津咸水沽地方的盐业生产状况:“自勃海至平原,其间滨海煮盐之处,土人多谓之豆子img3”。[13]至开元中,“幽州、大同横野军有盐屯,每屯有丁有兵,岁得盐二千八百斛,下者千五百斛”[14]。安史之乱后,天津地区为河朔三镇占据,盐利亦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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