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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制造业产业组织调整的战略思路与政策措施

时间:2022-06-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尤其是,政府应该取消对绝大多数竞争性行业的直接管制,从而减少政府管制过程中相关企业获得政策性租金的可能性。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对以往中国的大企业培育政策进行深刻的反思,在总结教训的基础上对大企业培育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扶持对象、扶持手段等方面加以变革。在今后的优势企业扶持政策中,应当弱化所有者观念,对各类企业制定一致的、明确的扶持标准。

第三节 促进制造业产业组织调整的战略思路与政策措施

中国由制造业基地向制造业中心发展对产业组织政策的要求是多方面的,但是,产业组织政策不应该直接干预市场结构和企业行为本身,而是要通过提供合理的Scherer意义上的“基本条件”,形成市场结构优化的有利环境,通过提供适当的“激励结构”,促使企业行为的转变和竞争能力的提升。

一、加强创新激励

中国由制造业基地向制造业中心制造业转变的过程在企业行为的层面上表现为企业由以价格竞争为主向以技术和品牌竞争为主,因此,产业组织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激励企业更多地将资源投入品牌培育和技术创新,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就必须让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与品牌培育和技术创新的竞争手段一致起来。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企业利润(租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能力租(Ability Rents)和垄断租(Distortion-based Rents),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由政府直接干预形成的政策性租金仍然是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接近政府权力的民营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为了激励企业更多地采用以技术和品牌为主的竞争手段,产业组织政策优化的必要条件是逐步消除和减弱政策租金对企业行为的扭曲影响,在此基础上,强化产业组织政策对能力租的激励(既保护能力租的形成,如专利制度,又促进能力租的租值消散,如鼓励技术转移和扩散),同时限制垄断租金和政策性租金的形成。

在以熊彼特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的视野里,创新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首要机制,企业竞争的主要武器不是价格,而是产品、质量、制造过程等方面的创新(Baumol,2002)。因此,产业组织政策的首要目标是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品牌培育形成适当的激励,提高企业通过技术和组织创新获取利润的预期。另外,产业组织政策应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限制企业通过不正当竞争和价格垄断获取能力租之外的其他租金的空间。尤其是,政府应该取消对绝大多数竞争性行业的直接管制,从而减少政府管制过程中相关企业获得政策性租金的可能性。过去,以防止“过度竞争”和“重复建设”为依据,政府曾对自行车、电机、手表、电视机、电冰箱、电视机等诸多产业进行干预,然而从实际效果看,对于这些进入壁垒不强的竞争行业,政府的产业规划并不能得到企业的认同与合作,因而政策效果微乎其微(江小涓,1996)。事实表明,竞争性行业的整合和产品升级主要是市场竞争的结果,简单地根据行业总量判断行业“过度竞争”并限制竞争,只会延缓竞争推动的产业整合和产品升级,消除政府直接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是激励企业放弃价格战和恶性竞争、转向品牌和技术竞争的必要条件。

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需要观念和手段创新

韩国和日本不同,中国今天所面临的扶持大企业成长的国际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未来向制造业中心发展的过程中,政府扶持大企业的政策手段将受到WTO和TRIMs等协定的越来越大的约束,然而到目前为止,中国仍然没有一家面向国际市场、具有国际品牌和国际采购体系的超大型企业。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对以往中国的大企业培育政策进行深刻的反思,在总结教训的基础上对大企业培育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扶持对象、扶持手段等方面加以变革。在扶持对象的选择标准上,要消除所有制的观念禁锢,以扶持具有企业家抱负的本土企业的成长为目标。以往政府采取倾斜政策重点扶持的企业基本上都是政府绝对控股的企业,而对于那些具有活力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不仅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反而在资金获得、人才流动、产业进入等诸多方面进行限制。这些限制不仅制约了这些已经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的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而且不利于整个社会的企业家能力的发挥和企业家精神的发扬。民营企业成长困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性的因素,如政府对资本密集型行业的进入管制,资本、人力等要素价格的人为扭曲,如民营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的困难,户籍制度不利于民营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等,其中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的高企不仅不利于企业的规模扩张,而且不利于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形成规范的治理结构;民营企业发展困难当然也包含经济性的因素,如发展时间短,跨国公司大规模进入形成的抑制效应等。在今后的优势企业扶持政策中,应当弱化所有者观念,对各类企业制定一致的、明确的扶持标准。首先,消除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密集性和技术密集型的各类阻碍,鼓励优秀的民营企业上市、发债;其次,修改现有的不利于企业成长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中有关企业对外投资限制和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定,现行《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但“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这些规定增加了企业规模扩张的交易成本,限制了公司的对外扩张和发展;在形成平等竞争条件的基础上,政府选择行业中具有一定技术能力的企业加以扶持,扶持的目的得抵消跨国公司大规模进入对本土企业形成的抑制作用。

在具体的扶持过程中,一是要尽量采用具有“市场激励性”的政策,Stigliz将这些政策手段归纳为以下四类:以竞价拍卖的方式采购或分配公共资源、将政府活动外包、在外包不可行的情况下采用绩效合约(Performance Contracting)的形式、充分利用市场质量、价格等信息。这些手段共同的优点:既体现了政府产业政策的战略意图,又可以避免垄断和寻租造成的非效率。二是要改变过去只扶持、不激励的做法,无论是技术支持还是资金支持,都要对企业提出明确的扶持时间表和绩效要求,如技术标准、财务标准、国际市场份额标准等。此外,还要要求被扶持企业在绩效表现方面保持适当的透明度,以便形成社会监督,这样在扶持政策削弱了市场竞争形成的竞争压力时,通过政策手段可以强化对这些企业的约束和激励,以保证被扶持企业不是靠纳税人、储户、股民的补贴以及对市场的垄断生存。

三、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全国性的要素和产品市场

产业组织优化的过程中,市场结构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实质上就是要素和产品向部分优势企业集中的过程,因此,促进市场结构的合理化必须首先消除要素和产品流动的制度性阻碍。政府行政权力的过分集中还未被完全消除,其权力所及已经远远超越了提供“公共物品”的范围,这已经成为阻碍竞争的最主要因素。既有的政府行政改革尽管已经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政府活动的范围,但以放权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主要还是行政职能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重新分配”,这种“不上不下”的管理体制导致了一个更为复杂的制度环境,即一方面,中央政府失去了对一些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协调、合作问题的控制;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滥用权力限制其他地区的产品进入自己的辖区,或通过限制要素流动和产权交易维持本地企业的生存或提高其盈利能力。改变这种局面的政策手段一定不是权力的再次分配,即中央将权力收回,而是各级政府行政权力范围的收缩,将政府的直接关于范围从绝大多数的竞争性制造业退出。同时,通过《反垄断法》或者通过完善行政法来不断规范政府行为,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国制造企业的规模成长和国际竞争力提升不仅需要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支持,更需要低廉的制度成本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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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竞争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推动产业内所有厂商的产品价格逼近成本,从而实现产业内部的效率;另一方面推动各个产业、各种要素的边际产品价值趋同,从而实现产业之间的资源配置效率。

[2]如Kwoka和Ravenscraft于1985年的研究表明,较高集中度和较高的价格—成本加成之间的联系是模糊的;Weiss的研究表明,结构变量和收益率之间仅存在微弱的关系或没有关系;Carlton和Perloff也认为,“充其量而言只存在微弱的证据来证明集中度和进入壁垒的各种代名词与市场业绩的衡量之间存在联系”(Carlton,1995)。

[3]由于数据的可得性,这里使用了工业整体的利润率数据,但基本可以反映制造业的盈利状况。

[4]尽管张军(2003)和卢荻(2001)都认为,解释工业利润率水平的下降,应该同时引入微观层面的产业集中度变动和宏观层面的需求变动等因素,但市场集中度低下无疑是工业利润率水平下降的重要条件。

[5]张金昌:《中国的劳动生产率:是高还是低?》,《中国工业经济》2002年第4期。按照张金昌的测算,“宝钢每支出1美元的劳动投入所产生的销售额是56美元,美国钢铁公司为10美元,新日铁公司为13美元,宝钢的劳动生产率是美国钢铁公司的5.6倍,是新日铁的4.2倍”。

[6]干春晖等:《我国轿车工业的产业组织分析》,《中国工业经济》2002年第8期。

[7]波特:《竞争论》,中信出版社2003年译本。

[8]《“中国汽车”外资驾驭》,《新财富》2004年第11期。

[9]金碚:《世界分工体系中的中国制造业》,《中国工业经济》2003年第5期。

[10]事实上,目前国内产业组织领域的很多研究都存在这种逻辑上的错误,其典型的分析思路就是将发达经济的产业组织状况(如大企业、高度集中的市场结构等)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条件,这种逻辑背后的理论基础仍然是哈佛学派的结构决定行为进而决定绩效的结构外生思维,忽略了结构往往是企业行为内生的结果。

[11]Cohen W.M.,R.C.Levin,“Empirical Studies of Innovation and Market Structure”,Handbook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Volume II,1989.

[12]1993年以前,电冰箱进口优惠关税为100%,主要零部件的进口优惠关税率为80%,直到1993年电冰箱进口优惠关税税率才调整为50%,主要零部件的进口优惠关税率为35%。

[13]值得强调的是,通过合资虽然不能提高行业的进入壁垒和流动壁垒,但与20世纪80年代的“购买”相比,合资显然有利于本土企业的技术学习和能力培养,在本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积累和分化的过程中,行业市场结构也不断趋于集中。

[14]史丹等学者根据《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数据进行的分析显示,20世纪90年代中期,已安装的工业生产设备中,有14种进口生产设备的数量超过国产生产设备数量的1倍以上,这些生产设备一部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新兴产业的生产设备,另一部分是机械加工设备中高精度的数控生产设备,这反映了在这段时期内,社会需求增长较快和生产中的关键设备主要依靠进口;另外,90年代中期,我国工业装备具有国际水平的只有25%,国内先进水平的仅为28%,国内一般水平以下的占到48%(史丹等:《中国装备工业的技术进步》,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15]大原盛树、林泓:《中国企业分工关系的风险管理与发展促进机制——摩托车、家电产业的中日比较研究》,《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7期。

[16]详见第八章。

[17]国有企业较民营企业能够在更低的水平上维持生计。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工资和税收是必须支付的,但与民营企业不同,地租和利息却不是必须支付的经营成本,原因是国有企业的资本所有者同时也是土地所有者和贷款所有者,这样国有企业就有了一定的在负利润下生存的空间(刘小玄,2004)。

[18]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时候,曾有学者提出,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代理人都是国家,因而更容易通过行政力量实现“强强联合”,但事实证明,由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国有企业的“强强联合”变得非常困难。

[19]啤酒行业的整合是个很好的案例。尽管我们并不否认青岛啤酒在成长过程中某些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未来的成长前景,但青岛啤酒在通过“吃休克鱼”进行规模扩张的过程中确实付出了很高的成本,到2003年年底,青岛啤酒依然有30%的收购企业亏损,其中东北和西南等区域一些基地市场小的收购企业面临关闭,因此公司不得不考虑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理,而这将导致公司营业外支出的持续高企;再以燕京啤酒为例,由于其扩张过程中收购的啤酒厂很多都是不能用的或者规模太小,所以公司不得不花费大量的资金进行改造,据估算,其投资的大约36%是用来改造被收购啤酒厂的设备的。

[20]Dasgupta,P.and Stiglitz,J,“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the Nature of Innovative Activity”,Economic Journal,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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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Mark Dodgson and Roy Rothwell:《产业创新手册》,清华大学2000年译本。

[24]20世纪90年代,韩国汽车、电子、半导体等行业的财团实现其知识基础(Knowledge Base)升级的一个重要的竞争手段就是通过提供有挑战性的岗位和有吸引力的报酬吸引在美国的韩国科学家和工程师回国工作(Kim,2001),而这些机会是小企业没有能力提供的。

[25]与一般的、支持大企业的论据不同,我们认为,大企业在生产方面的规模经济对于决定企业的规模并不重要,正如Bain所说,由于工厂的实际规模往往较有效生产规模大得多,因此一般而言不能用生产的规模经济来解释企业的规模,大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意义在于其对于产业技术能力发展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26]传统的基于SCP范式的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市场结构是决定企业盈利程度的主要变量,但这种理论却难以解释像Nike这样以实物资产和劳动者数量来衡量规模不大但盈利能力却极强的企业,这种现象显然需要借助价值链和分工等理论工具来理解。

[27]Sturgeon将价值链的治理模式分为三种,即以日本财阀(Kiretsu)为代表的俘获型生产网络(Captive Network)、以硅谷为代表的关系型生产网络(Relational Network)和以美国汽车制造业为代表的虚拟生产网络(Virtual Net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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