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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展示交易

时间:2022-06-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保税展示交易展示作为服务业的一种新型业态,具有汇聚商品流、物流、信息流、技术流和人才流,创造商机、吸引投资,增强城市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功能。根据第65号令第18条规定,区内企业在保税区内举办境外商品和非保税区商品的展示活动,展示的商品应当接受海关监管。展示的货物应当在海关备案,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二节 保税展示交易

展示作为服务业的一种新型业态,具有汇聚商品流、物流、信息流、技术流和人才流,创造商机、吸引投资,增强城市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功能。《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上海自贸区保税展示功能的深化拓展,必将发挥保税展示交易的平台和纽带作用,促进贸易、结算、物流等衍生业务的发展,推动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并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保税展示交易的内涵和现状

(一)保税展示交易的概念界定

对于保税展示交易这一新型业态,目前尚无统一定义。就保税展示的概念,目前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65号,以下简称“第65号令”)第18条、《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191号,以下简称“第191号令”)第8条、第22条、第27条的规定。

根据第65号令第18条规定,区内企业在保税区内举办境外商品和非保税区商品的展示活动,展示的商品应当接受海关监管。根据第191号令第8条规定,保税港区内可以开展商品展示业务。第22条规定,海关监管货物从保税港区与区外进出的,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可以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第27条规定,经保税港区主管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以在保税港区综合办公区专用的展示场所举办商品展示活动。展示的货物应当在海关备案,并接受海关监管。第191号令第27条还指出,区内企业如在区外其他地方举办商品展示活动,应当比照海关对暂时进境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综合65号令、191号令的上述规定,保税展示指经主管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以在保税区内,以及保税港区规划面积以内、围网以外的保税港区综合办公区专用的展示场所,或者区外其他地方举办的商品展示活动。在监管要求方面,第191号令提出保税展示的货物应当在海关备案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对于从保税港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可以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上述规定明确了保税展示的经营主体、经营区域和海关监管方式,对于拓展保税展示交易相关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上海自贸区保税展示交易的发展现状

2008年11月,上海自贸区的前身——外高桥保税区建设了上海唯一的集展示和贸易于一体的国际化酒类产品贸易中心。国际酒类展示交易中心坐落于原外高桥保税区中国国际商品中心3号馆,中心集进口酒类产品展示、交易和贸易服务于一体,是政府为促进进口酒进入中国市场而搭建的综合性贸易服务平台,也是建设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重要举措。中心展厅约1000平方米,为入驻酒商提供了保税展示、产品推广、专业培训、产品发布、贸易洽谈、进口代理、物流配送、商务咨询等各项服务。入驻中心展厅适用物流服务的酒商可享受到海关通关的快捷通道,做到优先受理、审单和放行。外高桥检验检疫局针对进口酒类产品的监管特点,给予中心预检功能,由中心自行送样,快速检验检疫,快速出证。中国国内客户可到中心看样、谈判、下单,不出国门就能采购到不同国家的进口酒。中心现有20多个国家的进口酒,品种超过3000种。2012年,外高桥保税区进口酒类货值达10.93亿美元,同比增长12.8%。[11]

2010年3月23日,进口汽车保税展示平台在洋山保税港区正式启用,该平台具有保税展示的功能,即汽车厂商可不缴纳汽车进口税,直接在洋山保税区内进行展示。[12]与普通的4S店展销进口汽车不同,洋山保税港区常年展示的进口汽车采用保税模式。除了保税展示外,也有交易、分拨、提货功能。保税汽车展厅位于洋山保税港区围网内的陆地区域部分,展厅面积达4万平方米。先后有20多个品牌的汽车入区展示,在港区形成了常年展示为特点的进口汽车保税展示新模式,大大减少了企业的营运成本,成为进口高档汽车进入国内的最好展示窗口。同时,吸引相关航运物流企业、货代企业、国际采购商等参与平台运作,实现了展示、贸易和物流的联动发展。[13]

截至2013年12月底,外高桥保税区内已建成了红酒、钟表、汽车、工程机械医疗器械等十余类面向国际和国内市场的专业化保税展示和贸易服务平台,洋山保税港区内逐步形成了汽车配件、船用关键件及机电设备的国家级机电展示交易中心,保税展示功能对推动区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4年4月15日,依托上海自贸区“区内仓库”和“区外店铺”联动打造的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森兰商都正式营业。森兰商都进口商品展示平台利用自贸区内的进口商品资源,以紧邻自贸区的森兰——外高桥区域为载体,将自贸区内的“库”与区外森兰的“店”有效融合,形成了“前店后库”的进口商品创新商业模式,将有力推动国际贸易全产业链的延伸与发展,促进地区经济的转型升级。[14]

二、保税展示交易的业务模式与流程创新

(一)保税展示交易的业务模式

保税展示交易主要包括以下业务模式:

(1)综合办公区模式。在该模式下,区内企业可在保税港区的围网外、规划面积内的综合办公区开展保税展示活动。该模式的优势在于:展示场馆位于围网以外,参展人员进出比较自由,因此可探索将展示与交易结合起来,从而更有利于扩大展览展示的影响力、发挥保税展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其不足之处主要在于:一是海关将采取备案、足额税款担保等方式对展示货物实施监管,区内企业需为此承担一定的成本;二是展览的场地必须设置在围网外、规划面积内的相对狭小区域,可供企业选择的范围相对较小,且对于游艇等特殊商品,难以在综合办公区内开展保税展示活动。

(2)区外保税展示模式。在该模式下,区内企业可在区外其他地方举办商品展示活动,并提交担保,办理有关手续。该模式的最大优势在于:企业开展商品展示活动可不受围网外、规划面积内等地域的限制。其不足之处在于:一是企业需按要求向海关提交足额税款担保,需要承担一定的成本;二是参展货物展期有限,因此并不适用于开展长期性的保税展示交易活动。

(二)保税展示交易的流程创新——以保税展示交易“前店后库”模式为例

“前店后库”模式作为保税展示模式的创新,可实现“前店后库”的联动,优化保税展示交易的业务流程。区内企业应当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监管系统,与海关信息化监管系统联网,并提供足额税款担保。其具体流程如下:

(1)进境备案环节。境外商品在进境前先进行预归类及估价,完成海关进境备案工作,海关对其账册进行管理。

(2)入库环节。境外商品进入自贸区指定的保税仓库,并在仓库内完成预检验、报关、安检、查验等手续。

(3)分拨出区环节。境外商品进入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在电子围网的监控下,进入区外的森兰商都进行展销。

(4)保税展销环节。境外商品如在森兰商都实现销售的,企业就销售货品向海关集中进行报关完税。

(5)返区环节。如在三个月内没有实现销售的货品,则可由企业返运回区。

森兰商都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平台的突破与创新体现在以下四方面:[15]一是展示交易。实现了由工业产品向消费品的跨越,由传统的企业间工业产品分拨功能升级为面向零售市场的高端消费品。二是电子围网。由物理围网向系统信息化的电子围网升级,将海关专用监管系统与WMS(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仓库管理系统、商场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管理系统整合对接、信息互通,通过专用模块联网对进口消费品的流向实施状态监管,海关在森兰商都设立专用监管点加强现场监管。三是清分平台。经济担保向信用担保升级,进口商品实现销售后,通过银行清分平台,以“T+1”的方式,货款进入商家账户,税款进入商业运营账户,确保税款及时到账。四是产城融合。发挥上海自贸区辐射效益,探索建立产城融合发展的联动模式,建立贸易便利的长效机制,带动区域整体发展。

三、推动上海自贸区保税展示交易功能拓展的相关措施与政策建议

(一)实现监管模式创新,探索建立“前店后库”联动模式

森兰商都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平台的运作实现了保税展示交易模式的重大突破。目前,上海自贸区管委会还在探索在浦东机场综保区实现日上免税行的区外实体店与区内保税仓库的联动运作,打造上海首个具备保税展示、免税和完税销售的多功能综合试验店。要根据保税展示交易业务的发展需求,对业务流程积极进行创新设计。“前店后库”联动模式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备案管理、进出区管理、担保管理、出区操作、返区操作、内销征税等环节。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的货物应当在海关备案,海关对其实施账册管理。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可按照分送集报方式在展示区域和区内企业仓库之间进行便捷流转。区内企业办理货物出区展示或出至规划面积以内、围网以外的综合办公区内展示手续(统称“出区展示”)时,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企业通过信息化系统向海关提出货物出区展示申请,经海关审批同意后,由卡口实际验放出区。货物展示完毕后返回区内,区内企业通过信息化系统向海关提出展示货物回区申请,经系统自动确认后由卡口验放入区,同时信息化系统自动退还担保额度。对展示期间发生内销的货物,企业应当在30个自然日内向海关集中申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内销征税手续。海关征税放行后,信息化系统自动退还担保额度。对于开展保税展示的企业,根据海关监管要求,与海关实现计算机联网。海关定期对保税展示交易货物的库存、销售等情况进行核查。

(二)依托现代科技,对于在围网外、特定区域内的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探索建立“保税展厅”监管模式

海关既可采用传统的“保税担保”监管方式进行管理,也可以创新监管手段,参照海关监管场所的建设标准,允许企业在围网外建立区域相对封闭、监控设施完备并实施物联网管理的“保税展厅”。在“保税展厅”监管方式下,货物从上海自贸区进入展厅无需缴税或提供担保,海关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建立保税展示账册,对进出区展品实施备案管理,对从上海自贸区进出展厅的货物实施途中监管。如保税货物与保税延展货物(非保税货物)共用展厅,海关可使用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物联网手段对保税和非保税的展示货物实现差别化管理。

在这一监管模式下,企业可通过一次性投入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展厅”,此后进出区展示的货物海关均实施备案管理,无需企业提供税款担保。该模式对于高价值、长期性的参展商品,仅担保费用一项就可为企业节省大量周转资金,可进一步提高区内企业的经营效益。

(三)探索交易提货模式,推动实现展示与交易的有机结合

按照会展经济学相关理论,展览展示的产业带动系数约为1∶9,即展览场馆的收入如果是1,相关的社会收入为9。因此,要实现保税展示经济辐射效应的最大化,就必须将展示与交易相结合,从而带动商流、物流、人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拉动相关产业的共同发展。[16]

在展览展示过程中,较常见的是交易后提货、交易同时提货两种方式,并可由此相对应地设计两种交易交货模式:

模式一:事后交货模式。对于参展、交易后进行货物配送的,区内企业可采用分送集报方式,即根据实际成交或订单的有关情况,通过申报出库单和载货清单将货物分批次配送到国内客户,再采用集中报关的方式核销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的电子底账。

模式二:现场提货模式。对于在展会现场交易并提货的,可探索实施预配货模式,即由区内企业提供担保,先将货物预存到展会附近的待交易货物仓库,海关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出区待交易货物实行备案管理。参展的客户可在展会现场交易,并立即从仓库提货,事后由区内企业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必要时,企业还可将未交易的货物退回区内,海关根据企业的集中申报数据和退回区内数量核销出区货物的电子底账。

(四)借鉴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借助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推动个人零售业务的发展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上海自贸区内禁止开展商业零售业务,因此现有展示交易平台很难将展示与零售交易相结合,这对于商品交易,特别是进口消费品的交易必将产生一定的限制。为此,可通过以下模式创新,推动零售业务的发展:

模式一:借鉴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推动个人零售业务的发展。赋予上海自贸区离岛免税政策。对展示期间可转为免税品的货物,企业在30个自然日内向海关集中申报,海关凭免税品确认证明及免税品清单等相关材料,以免税品方式办理通关手续。海关审核放行后,信息化系统自动退还担保额度。货物在办结手续后实现个人零售业务交易。

模式二:借助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发挥其在保税展示与个人交易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电商可根据消费者的订购需求,统一采购一批进口货物至上海自贸区内的仓库,然后借助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按物品征税后,分销给消费者。

模式三:对于参加保税展示并进行交易的企业,也可通过货物报关的方式,通过现有的各种进出区渠道完成交易和配送。

上述运作方式既可避免个人消费者办理繁杂的进出口通关手续,又符合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业务的规定,对于保税展示与个人零售业务的结合将发挥重要作用。

(五)强化风险防控,为保税展示交易业务的拓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在保税交易展示业务的开展中,展示商品通常有消费品、奢侈品、艺术品等,且需要多次进出区。出区展示货物的留购现象也较为普遍,其中不少商品还涉及监管证件,如《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等。因此,必须依法履行担保、留购、纳税等相关监管手续。对于价值高、专业认定难的奢侈品、艺术品等货物的留购,要切实加强二线出区相关监管证件的审核和价格审核,严防国家税收的流失。要切实强化上海自贸区卡口的实际监管,对于艺术品、珠宝等高档消费品进出区展示中鉴定难等问题,加大对进出区展品的专业认定,防止展品在进出区过程中出现被调换、串货等走私违规风险。此外,还要加强对行政通道社会车辆的管理,对承运保税展示交易货物的车辆实施备案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保税展示交易功能进行走私违法活动。要在严格执行进出口税收政策、强化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防控的前提下,为保税展示交易功能的拓展最大限度地提供便利服务,营造良好的展示交易环境,推动实现产业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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