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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调查概述

时间:2022-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6年调查概述2006年全国调查的基本方法有了较大的改变: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以及科技金融专项工作经费的支持下,使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得以圆满完成。本次调查共收到问卷370份。

2006年调查概述

2006年全国调查的基本方法有了较大的改变: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以及科技金融专项工作经费的支持下,使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信息系统数据库(www.ivcc.cn)建设得以圆满完成。因此,2006年是首次创业风险投资网上填报调查,全国有50余个地区(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级市)科技部门和创业风险投资协会的调查员组织了调查并初审了调查问卷;全国共有370家机构参加了调研,除少部分是用纸质版的调查问卷反馈信息再由我们统一录入数据库之外,大部分机构大力配合了网上填报。借助数据库的数据校验功能,后台的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对各机构提交的数据做了仔细审核。同时,2006年创业风险投资的分析和研究工作也在网络数据库系统的支撑下进行,不仅全国总体组研究人员对全国的数据可以做统一处理,不同的省区也可以基于网络数据库对本地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行汇总和分析。

2006年度报告所调查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包括以下三类:第一类,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即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包括政府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俗称“母基金”)的企业;第二类,创业风险投资管理企业,其受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委托,筛选投资项目,提出投资决策建议,并受托进行投资后管理;第三类,少量的从事政府创业风险投资业务的事业单位,有的直接以政府资金对项目进行投资,有的则具有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的作用,参股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或对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的投资给予某种形式的补助。

本次调查共收到问卷370份。从问卷中剔除无效问卷包括:第一,信托公司等不属于创业风险投资范畴的金融机构;第二,不属于创业风险投资的某些行业性和综合性投资公司,如电力投资、公交投资集团等;第三,主要从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但从事创业风险投资的担保公司除外;第四,有部分创业风险投资转业,不再从事创业风险投资业务的机构;第五,所填信息过少且数据之间严重不匹配;第六,有些地区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委托创业风险投资管理企业运作,且两者之间业务完全重合,则在做某些统计时剔除其中之一(一般剔除创业风险投资企业),但是,作为独立机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完全可能发生投资业务,所以在计算机构数目时都予以计入;第七,一些“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政府创业风险投资中心和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若业务高度重合则在计算其业务信息时做相应剔除,但在统计机构数目时都予以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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