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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级与增长极的区别

时间:2022-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经济增长极理论增长极理论。增长极理论最初由法国经济学家佩鲁在1950年首次提出的,许多区域经济学者将这种理论引入地理空间,用它来解释和预测区域经济的结构和布局、增长极的传导。

(二)经济增长极理论

增长极理论。增长极理论是指社会经济客体在特定城市的集聚而使经济的高效发展,同时在这种集聚基础上又进一步向外围地区扩散,带动这些地区的发展。增长极理论最初由法国经济学家佩鲁在1950年首次提出的,许多区域经济学者将这种理论引入地理空间,用它来解释和预测区域经济的结构和布局、增长极的传导。后来法国经济学家布代维尔将增长极理论引入到区域经济理论中,之后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分别在不同程度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使区域增长极理论的发展成为了区域开发工作中的主流观点。

增长极理论认为:一个国家要实现平衡发展只是一种理想,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经济增长通常是从一个或数个“增长中心”逐渐向其他部门或地区传导。因此,应选择特定的地理空间作为增长极,以带动经济发展。佩鲁认为,如果把发生支配效应的经济空间看作力场,那么位于这个力场中推进型单元就可以描述为增长极。增长极是围绕推进性的主导工业部门而组织的有活力的高度联合的一组产业,它不仅能迅速增长,而且能通过乘数效应推动其他部门的增长。因此,增长并非出现在所有地方,而是以不同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这些增长点或增长极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最终影响。他借喻了磁场内部运动在磁极最强这一规律,称经济发展的这种区域极化为增长极。

法国的另一位经济学家布代维尔认为,经济空间是经济变量在地理空间之中或之上的运用,增长极在拥有推进型产业的复合体城镇中出现。因此,他定义:增长极是指在城市配置不断扩大的工业综合体,并在影响范围内引导经济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布代维尔主张,通过“最有效地规划配置增长极并通过其推进工业的机制”,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美国经济学家盖尔在研究了各种增长极观点后,指出影响发展的空间再组织过程是扩散—回流过程,如果扩散—回流过程导致的空间影响为绝对发展水平的正增长,即是扩散效应,否则是回流效应。

经济增长的阶段推进。美国经济学家罗斯托在《经济成长的阶段》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经济起飞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是讲经济增长的阶段性和递次关系。罗斯托认为,一个地区的经济成长过程,要经历六个阶段,即:传统社会阶段、准备阶段、起飞阶段、走向成熟的阶段、高消费阶段和追求生活质量阶段。在这六个阶段中,起飞阶段是最重要的,起飞阶段相当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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