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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省对外开放政策措施

时间:2022-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六)总结完善广东、福建两省对外开放政策措施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托,谷牧同志于1980年3月24~30日,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检查总结中央1979年50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讨论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和需要采取的措施。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开始出现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六)总结完善广东、福建两省对外开放政策措施

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托,谷牧同志于1980年3月24~30日,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检查总结中央1979年50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讨论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广东省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吴南生同志,福建省马兴元、郭超等同志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港澳工委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前,由时任国家进出口委副主任的江泽民同志,带一个先遣组前往广东调研。他们深入乡镇、企业、商店座谈了解情况,与各级干部和群众个别交谈,所见所闻都令人耳目一新。时隔近一年,广东已大不一样。处处可见改革开放激发出来的勃勃生机,郁郁葱葱的南粤大地开始换新装。不少地方在搞“三通一平”(通路、通电、通水,平整土地);深圳的蛇口出口加工区劈山填海,搞得热火朝天;许多工厂开足马力,承接港澳客商的加工业务;农民在田间忙碌着;街道上打扫卫生的“偷渡犯”不见了;许多荒芜的稻田变为鱼塘,深圳的渔民住上了二层楼房,渔船也开始翻新;各处城镇商店林立,招牌粉刷一新;人们的吃喝穿戴,也在迅速变化,广州市很快变成了在全国大城市中居民吃鱼最多、价格最便宜的城市。广东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整个华夏大地龙腾虎跃、百舸争流的景象。改革开放迸发出来的积极性,结出了丰硕的成果。

1979年,广东、福建两省外贸出口收汇创造历史最好水平,比1978年分别增长32%和30%。与外商就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合资经营等进行了广泛的洽谈,已签合同成交额两省分别达6.56亿美元和8100多万美元。全年贸易和非贸易外汇收入,两省分别完成20.5亿美元和3.5亿美元,分别增长32%和21.5%。深圳、珠海两个经济特区正在积极筹建,深圳的蛇口工业区施工进度较快。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开始出现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实践表明,中央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它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两省的有利条件,加快两省的经济发展,促进我国的四化建设。

但也明显看到两省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农业经济结构不合理,能源、运输等关键环节薄弱,市场供应仍较紧张;对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有关方面在一些问题上认识还不够一致,领导工作也跟不上。因此,需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统一认识,确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针和办法,鼓足干劲,继续前进。本着这个精神,到会同志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以下一些意见:

1.调整农业发展方针

广东、福建两省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海域辽阔,发展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有其独特的优越条件,又是供应港澳鲜活商品的重要基地。要充分发挥两省的特点和优势,在继续抓紧粮食生产,大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的同时,逐步地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多发展亚热带经济作物和供出口的农副土特产品,相应地发展轻工业和其他加工业,更多地增加经济收入。这方面,两省的潜力是很大的。例如:广东的蔗糖、黄红麻、桑蚕茧、茶叶和水产品,福建的花生、烟叶和水果,是收益多的产品,都还未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即使达到的,也还有很大的发展余地。两省要在这方面做好规划,抓好重点基地建设,形成几个“拳头”产品,在短期内大见成效。

为了支持经济作物的发展,近几年两省可以从国外进口一些粮食,或者以经济作物同外省进行交换。中央有关部门要支持两省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全局的发展。

2.抓紧解决能源和交通运输问题

广东、福建两省燃料动力不足,交通运输紧张,问题十分突出。发电装机容量不足,且由于煤炭运不进来,又不能满负荷发电。广东常年缺电25%,枯水季节更为严重。这个问题如不抓紧解决,经济的发展就要受到限制。

从长远看,应考虑:一是开发广西的红水河,兴建水电站送电到广东;福建要建水口电站和沙溪口电站,解决省内用电。二是增加贵州煤炭产量,运煤到广东,相应地改造有关铁路,疏浚西江航道和改造港口等。这些方案从地区布局上看是合理的,建议结合制订长远规划研究安排,争取在“六五”后期动工。所需资金按照经济管理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承担;也可争取一些长期低息贷款,或可利用部分侨资、外资进行建设。

当前,为了缓和燃料动力供应紧张状况,允许广东省用自有外汇免税进口石油,使黄埔电厂满负荷发电。同北方一些省区协作,搞一些地方煤矿的煤,通过海运或内河运输,解决部分燃料缺口。与此同时,要抓紧从罗马尼亚引进油页岩电厂的签约,尽快建设。外汇可从我国对罗贸易顺差中解决,国内配套投资由省解决。福建省要抓紧兴建漳平火电厂。

要把节约能源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充分运用自己的资金、人力、物力,发挥省、地、县、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大搞中小水电,搞好余热利用,发展沼气、太阳能及地热的利用。福建有丰富的白煤资源,要加强对白煤发电及其他方面利用的试验推广。

除国家统一安排投资加快京广南段复线建设外,两省可利用侨资、外资,进行广深铁路电气化改造、鹰厦铁路改造和漳泉铁路及广州港、马尾港、厦门东渡港等的建设。要注意精打细算,讲求经济效果,保证偿还。

3.大力发展对外贸易

广东、福建两省毗邻港澳,利用港澳扩大对外贸易有独特的优越条件,潜力很大。1979年香港的进口额为165亿美元,我国内地仅占17%;金额在5000万港元以上的商品有2925项,其中1385项我国内地是空白。

要继续抓好农副土特产品的出口,尽快恢复我农副土特产品的优势地位。增加出口数量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改良品种、加工精选、改进包装、及时运输,在售好价上下功夫。外贸部门和生产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港澳市场的需要,定地区、定品种、定数量、定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出口。

要充分发挥广州、汕头、佛山、福州、厦门等老工业基地的作用,充分挖掘现有潜力,积极发展轻工、机械产品的出口。发展机械产品,关键是要提高技术水平、改进质量、加强零部件供应和技术服务。香港地区对我国内地纺织品没有配额,要尽可能多搞些进料加工,扩大出口。建筑材料、塑料、电子元件等也要大力组织出口。

为进一步调动两省发展外贸的积极性,搞好经济核算,对中央50号文件中的一些职责分工作了明确划分,并同意两省要求,推迟到1981年实行50号文件确定的外贸体制,贸易外汇分成按50号文件执行。有关责任划分是:

(1)今后两省超过1978年基数的贸易外汇收入,在扣除“以进养出”的用汇(包括中央和地方所支付的外汇)以后,再进行分成。分成外汇按季预提,年终结算。1979年分成外汇应尽快拨给地方使用。

(2)扶持出口商品生产用的进口物资,粮食和化肥按1978年实拨数量拨给实物;其他以1978年实拨数量按同年进口价格折成外汇拨给。

(3)加强外贸经济核算,努力降低成本,多数商品都应逐步做到有所盈利。对一些换汇成本高、长期亏损的商品应限制出口。外贸部门应对什么可以出口、什么不能出口划个合理的杠杠。

(4)必须坚持对外集中统一的原则。对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和有配额的商品的进出口,必须严格按国务院批准的办法执行。两省派驻港澳的贸易机构接办华润统一经营的有关外贸业务,应在坚持统一对外、有利于出口的原则下,有区别、有步骤地进行。对市场、客户、配额、价格等问题,由两省同华润、南光公司共同研究,统筹安排。

4.改进海关管理,简化出入境审批手续

海关的管理和关税的减免,在保证中央集中统一的前提下,应给两省一定的灵活性。

(1)经济特区海关,在管理上实行“内紧外松”的原则。特区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原材料等生产资料,允许免税进口;生活用品原则上应以国内供应为主,国内确实难以供应的生活必需品,经过批准,可以征税或减免税进口。特区产品和进口商品一般不得往区外内销,必须内销的,应按规定补征关税。请广东省根据上述原则起草《经济特区海关管理和关税法》,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2)对现行税法中不适应新形势的税率,应作必要的修订。用进口原料加工出口的商品,其进口原材料和元器件免征关税。今后要逐步实行进口纳税、出口退税的办法。为解决两省能源困难,进口的煤炭、石油,经批准的中外合营企业进口的技术设备,免征关税。以上各项,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3)原则同意两省增设口岸和海关。具体事宜由省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4)两省反映,目前走私活动非常严重,要狠狠打击,严肃处理。同意两省组织海上查私队,其查私罚没收入,地方按国家规定留成。

(5)两省提出对本省去港澳办理业务的人员,以及来特区工作、居住或联系业务的港澳人士、华侨和外商,应简化出入境审批手续。建议凭两省签发的通行证出入,具体办法由国家进出口委会同港澳办、外交部、公安部商定,并通过外交途径向港英当局提出。

5.资金信贷给予必要支持

由于去年调整农副产品价格和工资等,两省财政短收较多,建设资金有些困难,解决办法:一是大力开展增产节约,广开财源,紧缩开支,这方面潜力是不小的;二是采取发债券、股票等方式争取多用一些侨资、外资;三是国家从财政、信贷上适当给一些照顾和支持。

(1)财政上缴或补贴基数,重新核定为广东每年上缴10亿元,福建每年补贴1.5亿元。今后,因企业隶属关系变动、新投产的大型企业下放地方管理、开征新税种以及国家采取重大经济措施,对财政收支影响较大时,可相应调整上缴或补贴数额。

(2)基本建设拨款,除地方统筹项目、中央部门商地方项目由地方统筹安排外,中央直供代管项目的基本建设,在企业隶属关系未调整前,仍由中央各部门安排;允许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合资经营项目,产品、收益按投资比例分成;中央各部门委托地方办的各项事业所需经费,仍由中央各部门安排;两省的企业折旧资金不再上缴,挖潜、革新、改造资金由省统筹安排,国家不再另拨专款,所需材料国家可给予适当照顾。

(3)两省外汇贷款配套和深圳特区基础建设所需的人民币贷款,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负责安排。要管好、用好轻纺工业中短期贷款和中国银行分配周转使用的外汇贷款,提高使用效率。

(4)向外借贷,应尽可能多的用买方信贷,必须借用自由外汇的,其浮动利率超过10%的部分,由国家进行政策性补贴。采取补偿贸易方式,由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向两省提供两亿美元贷款,利率按买方信贷利率加中国银行管理费计算。此外,如需再向外借款,应提出使用贷款的额度,确定还本付息的外汇来源,经外汇管理局审核,报国家进出口委批准。

6.搞好市场安排和物资供应

广东、福建两省,国内外来往人员多,侨汇多,购买力强,市场供应紧张是个突出问题。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物资供应也日趋紧张。除两省要千方百计抓好市场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外,国家还要给予必要支持。会议商定:

(1)鉴于当前企业大部分下放地方管理还有困难,计划体制也没有改变,同意两省提出的物资体制暂不执行50号文件确定的调出调入包干结算的方法的要求,仍按国家现行的统一规定执行。对于短线物资和生活用品的供应,主管部门应保证不低于1978年的水平。

(2)支持两省更多地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国家分配不足的物资和商品,可采取同外省进行联营、合营和交换等办法解决;国内解决不了的,可以进口。对于大宗物资,应与协作省区逐步建立起固定的供销关系。

(3)广交会期间供应调剂市场的商品,应按原来的规定,由中央有关部门继续专项拨给。

7.积极稳妥地抓好经济特区建设

办经济特区,在经济上、意识形态上,有一个谁战胜谁的问题,而我们又缺乏经验,因此,必须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方针。根据目前两省财力、物力的可能,广东应首先集中力量把深圳特区建设好,其次是珠海。深圳特区建设,同意省所划定的范围,一定要作好总体规划,分片、分期进行建设。汕头、厦门两个特区,可先进行规划,做好准备,逐步实施。福建省提出搞琅岐岛特区,要慎重对待,可先做可行性研究

经济特区的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先上那些投资少、周转快、收效大的项目。在发展加工出口工业的同时,有条件的,要逐步发展住宅、旅游等事业。

在建设步骤上,先搞好水、电、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为吸引侨商、外商投资创造条件。投资项目要尽可能符合经济特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整个建设要认真搞好总体规划,做到心中有数,打主动仗。

经济特区的管理,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不损害主权的条件下,可以采取与内地不同的体制和政策。特区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为了吸引侨商、外商投资,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和工资可略低于港澳。所得税率初步定为15%。土地使用年限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掌握。原则同意广东省起草的《经济特区暂行条例》,待进一步修改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经济特区主要是吸收侨资、外资进行建设,中央各部门、各地区,除经批准可在特区经营少数中外合资企业以外,一般不准在特区办企业,广东省要从严把关。一些单位去深圳、珠海占地,打乱了建设部署,应立即制止。

有些部门和地方,经过批准,可派少数人员驻深圳进行对港澳及国外商情的调查和联系业务。由国家进出口委尽快制定具体办法。

8.切实加强领导

两省经济体制改革是个新事物,对加强领导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把实施50号文件作为全党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进行全面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应给予极大的关心和支持。中央各部门的同志要多体谅地方的困难,支持地方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地方的同志要把局部和全局联系起来,多为全局着想,发挥主动性,自力更生,克服困难。各方面大力协同,搞好两省的新体制试验,为加速全国的四化建设提供新的经验。

两省要进一步把工作重点和领导精力转移到抓经济建设上来,抓50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抓新体制的试验。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特区的领导要委派省级干部担任。要有打进国际市场的雄心壮志,敢于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业,把革命精神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的精神,正确运用客观经济规律,不断总结经验,认真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和技术业务水平。要在国家统一部署下,制订好两省的长期规划,既要使两省的经济同全国经济的发展相协调,同时更要充分发挥两省之所长,加快发展速度。

对外经济活动中充满着激烈复杂的斗争,必须保持必要的集中统一。凡涉及方针政策,必须经中央批准颁布执行;外汇必须集中统一管理;关税的减免必须报中央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中央统一规定的财经纪律和外事纪律;特区的活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训练,抓紧立法工作。目前,两省已拟订出一些条例草案,中央有关部门要抓紧审查修改,报国务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尽快下达。两省要搞好省内各部门对外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防止各行其是。

党中央非常重视会议提出的意见,于1980年5月16日以中发〔1980〕41号文转发给广东、福建两省省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各有关部委,研究执行。文件强调指出,由于全国的经济体制还没有作大的改革,广东、福建两省试行新体制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是难免的。这是前进中的矛盾。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认真地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央认为,这次会议总结的经验和提出的措施是可行的,要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福建两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不但有利于加快两省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促进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因此,广东、福建两省必须加强领导,兢兢业业做好工作,加快经济的发展,为四化建设做出贡献。中央各有关部门,要把搞好两省的经济体制改革,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对两省工作的指导,采取积极帮助的态度,而不能撒手不管。希望中央各有关部门和两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文件体现了党中央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批准的各项政策措施是对广东、福建两省改革开放试点的有力支持,鼓起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克服困难、坚持改革开放的更大勇气。两省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进入了更为扎实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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