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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区域合作的推进(—年)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东亚区域合作的推进东亚区域合作可以大致分为经济合作、政治安全合作、社会文化合作三方面。本节主要就东亚区域合作机制[32]的层次、渠道和内容以及东亚区域合作进程的特点展开论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亚区域合作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实际上已存在或正在筹划建立各种不同层次的区域合作。此外,韩国同东盟签署了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文件。

第三节 东亚区域合作的推进(2001—2005年)

东亚区域合作可以大致分为经济合作、政治安全合作、社会文化合作三方面。经济合作的主要内容和方式包括: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成立东亚金融合作机构,在小区域开发和能源、科技、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合作(包括成立相应的机构或基金);政治安全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建立领导人定期协商机制和紧急磋商机制,发展政府职能部门、议会间的合作机构,建立地区安全合作机构等;社会文化领域的合作,内容比较庞杂,相对比较泛化。

东亚合作机制是一个自上而下的纵向联系和各个领域的横向协作的综合体。从纵向来看有国家领导人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议、司局长会议和第二轨道的机制,从横向来看则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安全等多领域的合作机制,到2006年为止已经有12个部长级会议处理具体领域的合作安排[31]。东亚合作从经济合作入手,以贸易、投资和金融合作为重点。2001年以来,东亚区域合作的发展表现为:合作进程的加快、合作轨道的建构、合作领域的拓展,逐渐形成了多层次、多样化和多渠道的全方位合作的态势。本节主要就东亚区域合作机制[32]的层次、渠道和内容以及东亚区域合作进程的特点展开论述。

一、区域合作的层次:从全区域合作到双边合作

东亚合作是在现有的国家和地区关系架构基础上发展的,它不是替代现有的架构,而是在现有架构的基础上,寻求共处的合作机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亚区域合作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实际上已存在或正在筹划建立各种不同层次的区域合作。从合作的规模和范围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五个层次[33]

1.全区域合作:“10+3”

其典型代表是“10+3”,即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三国合作形式。

1997年底,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首次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开启了“10+3”合作的历程。“10+3”机制最初是一种非制度化的功能性合作,一开始就进行金融领域的合作以缓解金融危机造成的燃眉之急。其第一项实质性的成果就是2000年5月“10+3”财长会议达成的货币交换协议《清迈倡议》,建立了地区货币合作机制,为未来东亚地区发展更高层次的金融合作机制奠定了基础。“清迈倡议”的基础是双边货币互助交换,即通过签订双边协定,在缔约一方出现资金困难或受到资本冲击的时候,由另一方提供援助。

“10+3”合作随后进入制度化建设时期,围绕领导人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议三个层次展开,已经建立了外交、财政、经济、农林、旅游和劳动等12个部长级会议机制,部长级会议起着落实首脑会议原则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领域的合作,特别是金融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34];此外,在“10+3”框架中的部长级会议之下,每年还召开外交高官会议(SOM)和外交司局长会议,其他许多领域也召开高官会议[35]。第二节分析了1997—2001年的五次“10+3”领导人会议,在此不再赘述。

2002年11月,第六次东亚领导人会议在金边召开,各国领导人就“10+1”、“10+3”、反恐怖主义合作等实质性问题进行磋商。中国总理朱镕基倡议东亚各国应以发展经济为重,不断深化经济和金融合作,拓展政治和安全合作,加强合作机制建设,加强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交往。会议期间,朱镕基总理宣布中国政府决定实施亚洲减债计划,中国还与东盟及有关成员国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中方加入书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协定》,并发表了《中国—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等重要文件[36]。其中《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的里程碑,它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2003年10月,在印尼巴厘岛召开了第七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取得的成果有:(1)中国正式加入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并与东盟签署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前者使双边关系正式化、法律化,后者则大大地提升了双边关系的性质;(2)东盟与日本的合作出现了突破,双方在会上签署了《东盟与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确定2017年前建成“东盟—日本自由贸易区”;(3)中、日、韩三国领导人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这是三国领导人发表的第一份三方合作文件,它确定了三国合作的框架、原则和发展方向,将有力地促进三国合作不断深入和拓展。

2004年11月,第八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举行,取得的成果有:(1)各方一致同意建立东亚共同体,明确了东亚合作的长远目标;(2)赞成2005年在马来西亚召开东亚峰会,提升了东亚合作机制;(3)中国和东盟达成《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全面规划了今后5年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标志着双方关系更加全面、系统、规范和务实[37];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交通合作备忘录》、《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等文件,这些文件的签署标志着中国同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全面启动;(4)东盟与俄罗斯、南亚、南太平洋其他国家的关系在这次会议上也得到了稳步推进。此外,韩国同东盟签署了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文件。会上还讨论了建立东亚峰会机制和建设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性。中国领导人赞成东盟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的举行东亚峰会的倡议,支持东盟在“10+3”与东亚合作进程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38]。日本表示愿意在2005年主办有关国家外长会议,讨论东亚峰会的概念和形态。

2005年12月12日,第九次“10+3”领导人会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与会领导人探讨了今后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途径,提出今后将在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环保、新型和替代能源、东亚自贸区建设、消除贫困和数字鸿沟、打击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方面加强合作。各国领导人签署了关于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吉隆坡宣言》。温家宝总理提出应重点提升经贸合作水平,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拓展安全合作,加强民间交往,并就推动东亚合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提出六点倡议:(1)中方支持在2007年“10+3”领导人会议时发表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总结经验,规划未来,建议成立一个专门的工作机制;(2)继续深化“10+3”及东亚经贸合作,加快东亚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加快《清迈倡议》多边化进程,探讨可行的区域金融合作框架;(3)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作为“10+3”合作的重点领域;(4)加大发展合作力度,缩小发展差距,中国愿在明年承办第二届“10+3”区域扶贫高层研讨会,与各国加强减贫方面的合作;(5)加强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走私、贩毒等跨国犯罪活动,推动海上安全合作;(6)深化和拓展文化、教育和青年合作[39]

2007年1月14日,第十次“10+3”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宿务举行。中国总理温家宝就进一步提升“10+3”合作的层次和水平提出五点倡议:(1)加强战略规划;(2)深化经贸与财经合作;(3)推进安全合作;(4)拓展社会文化合作;(5)加强公共卫生合作力度[40]。各国领导人表示应继续坚持“10+3”合作在东亚合作中的主渠道地位,同时,实行开放的地区主义,使“10+3”机制与东亚峰会相互补充,并行不悖,共同促进本地区的共同发展与繁荣[41]。各国领导人积极响应温家宝提出的构建和谐东亚的主张和加强“10+3”合作的倡议,表示应进一步规划今后的“10+3”合作,扎实推进贸易、金融、能源、科技、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非传统安全等领域的合作,鼓励各国之间的社会文化交流。

2007年11月20日,第十一次“10+3”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中国总理温家宝出席了在此期间举行的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第三届东亚峰会和第八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第十一次“10+3”领导人会议回顾了过去10年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并发表了旨在深化东亚合作的《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声明》重申,“10+3”进程将继续作为建立东亚共同体这一长期目标的主渠道,东盟将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东亚一体化是一个旨在实现互利的开放、透明、包容和前瞻的进程。为了继续加强“10+3”合作和确保《声明》的合作目标得以实现,与会领导人签署了《2007—2017年东盟与中日韩合作工作计划》。

“10+3”框架基本建立了以领导人会议为核心、以部长级会议为重要组成部分、官方和非官方共同发展的合作框架,合作成果丰富,影响不断扩大,尤其是2004年“10+3”领导人会议正式确定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为“10+3”合作的长远目标,标志着东亚合作进入了新阶段。“10+3”合作已呈现其独有的特色:一是小国主导、大国参与;二是以经济为重点,金融为先导;三是“10+3”是框架,“10+1”是实体[42]

2.次区域合作:东盟自由贸易区、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其典型代表是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盟一体化的主要形式是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1992年1月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上,决定15年内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目标是到2008年工业制成品关税降到5%以下。1994年9月东盟决定将15年缩短至10年,即到2003年1月1日启动东盟自由贸易区。1998年12月第六次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将原东盟六国自由贸易区启动的时间提前一年到2002年1月1日,将平均关税水平降到0~5%;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缅甸四个经济落后国可以分别于2006年、2008年和2010年达到该目标。1999年11月第三次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同意原东盟六国提前实现零关税,即从2015年提前到2010年,新成员国从2018提前到2015年。2002年初,原东盟六国把启动时间推至2003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执行机制是东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其主要目标是促进商品和服务的区域内自由贸易。围绕这一目标,目前已经和正在进行的工作主要是关税减让、削减非关税壁垒等方面。除此以外,还包括投资措施、产业合作等其他领域的内容。

中日韩之间的对话与合作,着眼于未来的东北亚自贸区。1999年“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举行了首次非正式早餐会,开始酝酿三国合作。2001年11月,中国总理朱镕基在同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韩国总统金大中举行的第三次中日韩领导人会晤上,积极评价了三国合作所取得的进展,进一步提出建立三国经济和贸易部长会晤机制;建立三国质量监督检疫部门之间的磋商机制;促进信息技术合作;积极落实人员交往年倡议等建议,建议得到了日韩两国领导人的赞同。目前,三国已建立了领导人正式会晤机制,2001年文莱会议期间三国领导人同意成立经济部长、贸易部长会议和工商论坛。在2002年11月的“10+3”会议上,中国总理朱镕基提议将经贸、信息产业、环保、人力资源开发和文化交流确定为三国重点合作领域,倡议三方在诸如治理沙尘暴等大型项目上开展中长期合作,得到日韩的积极响应[43]。2003年10月,中国总理温家宝与日韩领导人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

由于中日韩三国的合作最近几年受到了政治因素的干扰,2005年“10+3”会议期间,没有举行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会晤,影响了东亚合作进程。2006年9月,随着日本领导人的更换,日中、日韩关系出现转机,东亚合作迎来了新的机遇。2007年1月14日,在宿务“10+3”会议期间,恢复举行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会晤,同意于2007年尽快启动三方投资协议谈判。三国领导人就增进三方政治互信与互利合作交换了意见,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加强三国领导人交往,保持现有“10+3”框架下三国领导人会议机制,三国领导人可视需要轮流在三国举行不定期会晤;

第二,建立三国外交高官定期磋商制度,首次会议将于2007年在中国举行;

第三,促进贸易、投资和能源合作;

第四,加强经贸、信息产业、环保、人力资源开发和文化合作,将财金、科技、卫生、旅游、物流、青少年交流确定为新的合作领域;

第五,促进文化交流,确定2007年为“中日韩文化交流年”,中方将于2007年主办以中日韩为主题的第九届亚洲艺术节[44]

3.区域内部合作:成长三角或成长四角

其典型代表是东盟内部三方所建立的成长三角或成长四角。

1989年12月,新加坡总理吴作栋第一次提出了“经济成长三角区”合作模式,即在新加坡、印尼廖内群岛最北端的巴坦岛和马来西亚的柔佛州组成“成长三角”经济合作开发区,即所谓的“东盟南部成长三角”,利用各方自然资源、资本、技术和劳动力优势,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新加坡位于巴坦岛和柔佛之间,后两者的土地资源和廉价劳动力对新加坡解决因地价和工资不断上涨引起的经济发展势头减缓的局面有所帮助,而新加坡的资金、科技和先进的通讯网络是后两者开发和发展所必需的。目前成长三角已经取得明显进展,成为东盟国家间众多区域性合作计划中较为成功的一个。

印、马、泰北部成长三角(英文缩写为IMT-GT),这是由马来西亚的槟城、吉打、玻璃市、霹雳四州和泰国南部的宋卡、拉敦、也拉、那拉提瓦和北大年五省以及印尼的苏门答腊组成的一个成长三角。关于这个成长三角的构想是在1992年新加坡举行的东盟首脑会议上提出来的,1993年7月,印、马、泰三国召开了首次部长会议,决定成立两个委员会负责制定开发计划,并于1994年向亚洲开发银行提出报告。1994年7月,三国负责经济事务的高级官员和专家在马尼拉聚会,审议北部成长三角发展计划,会议就亚洲开发银行提出的包括交通、电讯、贸易、投资、劳动力流动、农业、渔业、工业、能源、旅游等方面内容的北部成长三角发展计划达成共识。北部成长三角的三个地区在地理上接近,文化方面联系密切,经济往来历史悠久,经济上有很强的互补性,为三个地区的经济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此外,由文莱,印尼的北苏拉威西省、东加里曼丹省,马来西亚的沙巴州、沙捞越和纳闽岛,菲律宾的棉兰老岛构成的“东盟东部经济增长区”(成长四角)等等[45]。“成长三角”这种小区域合作得到东盟各国政府的认同和支持,1992年初举行的东盟第四次首脑会议,在《加强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定》中指出,成员国之间或者是东盟成员国和非东盟国家之间的小地区经济合作安排,能够作为东盟总的经济合作的补充。

4.小区域合作:大湄公河流域合作、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

这种区域经济合作不是发生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而是发生在两个甚至多个国家内部地区之间的跨境的经济合作活动。目前主要有两个大型的小区域合作项目,一是湄公河区域开发,二是图们江流域的开发。此外,还有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泛亚铁路建设的合作、中泰昆明曼谷公路建设的合作等。在2007年召开的第十次“10+1”会议上,中国表示为昆曼公路跨湄公河大桥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为老挝提供建桥费用一半资金[46]

大湄公河区域经济合作,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六国参加,旨在改善本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贸易与投资合作,合作范围涉及交通、通讯、能源、旅游、环境、禁毒、贸易和投资、人力资源开发等八个方面。自1992年以来,湄公河流域国家建立了经济合作部长会议机制,2001年第十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未来10年战略框架》,提出了建设重要交通走廊、电信骨干网、电力联网与投资、贸易、旅游、环境等11大标志性项目。2002年11月3日,首次大湄公河区域经济合作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召开,6个国家的领导人和官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主题是“通过合作,实现大湄公河次区域增长、公平与繁荣的战略”。这次会议总结了过去10年合作的成就和成功经验,提出今后10年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会议还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谅解备忘录、《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中方加入书和《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并发表领导人共同宣言。六国领导人承诺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项目和各国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能源开发,调动私营部门参与合作,推动贸易与投资,并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他们还承诺努力实现在2015年把贫困人口减少一半的目标,并呼吁更好地保护环境。中国在会上首次发表了《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报告》,并采取措施支持泛亚铁路和曼昆公路的项目建设。这次会议是大湄公河次经济合作的最高级会议,标志着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已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图们江流域的开发直接涉及的国家有中国、俄罗斯和朝鲜。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图们江开发秘书处组织召开了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委员会,中国、蒙古、韩国、朝鲜、俄罗斯派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5.双边自由贸易区合作:“10+1”

其典型代表是“10+1”,即东盟十国分别与中日韩其中一国的合作形式。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是目前东亚共同体建设中的三个重要支柱,分别代表东北亚三大经济体与东盟各自形成的合作机制。“10+1”机制确定了五大重点合作领域,即农业、信息通信、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和湄公河流域开发,目前取得成效最显著的是东盟与中国的“10+1”合作。

1996年7月,第二十九届东盟常设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将中国由过去的东盟磋商伙伴国升格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1997年中国—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在马来西亚举行,双方发表联合声明,提出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双方先后建立了五个工作机制:(1)中国—东盟高官磋商;(2)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3)中国—东盟经贸联委会;(4)中国—东盟科技联委会;(5)东盟北京委员会。2001年,中国与东盟又成立了一个新的半官方的多边与双边商务合作机制“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47]。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10+1”领导人会议上,双方决定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2002年11月召开的第六次中国—东盟会议上,中国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推动中国与东盟关系进入全面发展新阶段,主要体现在:以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为契机,启动了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以发表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报告》为基础,启动了中国与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的全面合作;以发表《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为契机,启动了中国与东盟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实际合作[48]。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2003年10月,在巴厘岛举行的第七次“10+1”领导人会议上,中国政府宣布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与东盟签署了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目前,中国与东盟间的高官磋商、商务理事会、联合合作委员会、经贸联委会以及科技联委会共同构建了中国—东盟五大平行对话合作机制[49]。2005年12月12日,第九次“10+1”领导人会议在吉隆坡会议中心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议将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和公共卫生作为中国—东盟重点合作的五大新领域,建议:在湄公河流域国家信息高速公路基础上探讨建设中国—东盟信息高速公路的可能性;双方2006年内实现外交、公务签证互免;双方加快降低关税进程,如期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50]。各国领导人希望双方加强在经贸、投资、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和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安全、防治禽流感、文化和旅游等领域的合作。2007年1月14日,第十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宿务举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这是规范中国与东盟各国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和处理与服务贸易相关的法律文件[51]。温家宝发表了题为《共同谱写中国—东盟关系的新篇章》的讲话,就加强双方合作提出五点建议:(1)加强政治互信;(2)推动经贸关系再上新台阶;(3)开展在非传统领域的务实合作;(4)积极支持东盟共同体和一体化建设;(5)促进社会、文化交流及人员交往[52]

日本与东盟也加紧开展合作,2001年1月,日本首相小泉在东南亚六国进行访问期间,提出与东盟建立“一揽子经济合作构想”,加强日本与东盟的经济关系,确保日本在东亚外交方面的领导地位。同时日本还提出建立东盟与日中韩框架的“东亚共同体”,再加上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在内的“东亚扩大共同体”的构想。双方从2005年正式就建立自由贸易区问题进行谈判,争取在2012年之前完成。2003年10月,东盟和日本在巴厘岛签订了《东盟日本全面开展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印度签署了《全面经济伙伴框架书》,并且与东盟发表了合作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联合宣言》。2003年12月,日本正式加入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双方签署了“面向新世纪的日本与东盟伙伴关系”的《东京宣言》。

韩国提出以更快的速度与东盟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计划。在东亚地区,次区域与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多层次框架作为规则建立和良好治理的一种能力建设,对于未来的泛区域自由贸易区至关重要,因为几乎区内全部经济体此前都没有建立区域贸易和投资安排方面的经验[53]。“10+1”既是一个双边信任建立机制,也是一个双边合作机制,许多合作项目都是在这个机制下展开的,如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科技合作、金融合作等。“10+3”机制注重宏观战略性协调,而“10+1”则更多的是实际领域的长期性合作,它使东亚区域合作更加现实,更有成效。

二、区域合作的补充渠道:第二轨道活动

东亚合作包括政府和民间两个轨道的运作平台,既有从东亚国家领导人会议到具体执行部门的第一轨道机制,也有许多半官方和民间的第二轨道机制。第二轨道的功能是就东亚合作的前景进行分析预测,对区域各领域合作的可行性进行先期的研究,对一些敏感问题进行探讨,从而向官方层次提供政策建议[54]

在东亚区域合作中,有两个重要的第二轨道活动。一是东亚展望小组(East Asian Vision Group),它是“10+3”框架下开展咨询的主要的非官方机制,1999年正式成立,其成员由东亚各国著名学者组成。2001年10月正式提交一份题为“走向东亚共同体”的东亚展望小组报告,成为“10+3”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讨论东亚合作的重要依据。二是东亚研究小组(East Asian Study Group),专门对推进合作的具体领域和可以采取的措施进行研究。2002年正式形成一份题为“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的文件,就东亚区域合作提出了26项措施,成为各国推动东亚合作的重要政策依据。

1998年韩国总统金大中在第二次东亚领导人会议上提议成立“东亚合作展望小组”,由东亚各国的各界知名人士研究如何加强东亚国家在经济、政治、安全、文化等方面进行中长期合作的问题,即为未来的东亚合作设计长远规划蓝图。东亚展望小组提出的具体建议多达57项,报告的《概略》部分着重强调了其中的22项建议,涵盖了经济合作(4项建议,建立东亚自贸区、扩展东盟投资区、促进区内技术合作、实现知识经济和面向未来的发展框架)、金融合作(3项建议,建立自助地区金融合作措施、汇率机制协调、加强地区金融监管)、政治与安全合作(4项建议,促进机制化互信建设、扩展政府治理的政治合作、扩大东亚在国际舞台上的声音)、环境合作(4项建议,双边或多边环境合作机制化、与水体污染作斗争、共同开发)、社会与文化合作(5项建议,建立减贫机制、扩大基础卫生设施、实现综合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地区认同和建立东亚教育基金)以及机制合作(2项建议,“10+3”过渡到东盟峰会、建立东亚论坛)等领域。

东亚展望小组报告表明东亚专家在东亚合作的大方向和蓝图构想方面达成了共识,强调了东亚合作由“对话合作”走向“制度化合作”的必要性与必然性[55],创造性地提出建设东亚共同体的8项指导原则(共有认同、经济合作为催化剂、以人为本、开放性、尊重国际规范、以地区意识思考、渐进式机制建设和与全球体系相和谐),体现出软地区主义的特点。

东亚研究小组(EASG)是“东盟+3”领导人新加坡会议采纳了金大中的建议成立的。它是一个官方组织,成员包括东盟秘书长、东盟国家的高官以及来自中日韩三国的高官。小组的目的是“探讨深化、拓展东盟与中日韩之间现存合作的实际办法与途径,准备各领域更紧密的合作的具体措施,或必要时的行动方案。”此后,东亚研究小组完成了对东亚展望小组报告建议的研究工作,在2002年10月13日东亚研究小组金边第六次会议上,通过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提交给参加“10+3”会议的各国领导人。报告提请领导人考虑东亚展望小组报告中提出的26项建议,其中17项为短期措施,其他各项为中长期措施。这17项措施分别是:

(1)建立东亚商务理事会;

(2)向最不发达国家授予普惠制,给予优惠待遇;

(3)创建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促进外国直接投资;

(4)建立东亚投资信息网;

(5)为增长区域开发资源,建立基础设施,在私营部门的积极参与下,拓展服务于开发的金融资源;

(6)为4个重点领域包括基础设施、信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以及东盟地区经济一体化,优先提供援助和合作;

(7)加强在技术转让、共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合作;

(8)共同开放信息技术,建设电信基础设施,提高互联网的覆盖率;

(9)创建东亚网络思想库;

(10)建立东亚论坛;

(11)实施东亚人力资源综合开发计划;

(12)建立消除贫困计划;

(13)采取协调步骤,为人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4)加强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机制;

(15)与文化教育机构共同努力,推动东亚共识和地区意识;

(16)推动在保护艺术品、文物和文化遗产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17)在地区内推动东亚问题研究[56]

9项中长期措施分别是:

(1)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

(2)推动中小企业的投资;

(3)扩大东盟投资区,建立东亚投资区;

(4)建立地区性的融资机构;

(5)谋求相关机制,促进汇率政策上更紧密的协调;

(6)推动“10+3”首脑会议演进成为东亚峰会;

(7)推动地区范围在海事环境的更加紧密的合作;

(8)建立能源政策与战略的框架与行动计划;

(9)与非政府组织紧密合作,加强政策咨询协调,鼓励公民参与,在解决社会问题上促进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伙伴关系[57]

2003年以来,在“10+3”框架内,又建立了三个第二轨道的机制:

(1)东亚论坛:根据东亚展望小组和东亚研究小组的两个报告所提建议而设立的,由来自政府和非政府的各方面的人员构成,这一机制的目的在于促进广泛的社会交流和区域合作。该论坛由韩国牵头,延世大学具体承办,2003年12月召开了第一届年会。

(2)东亚思想库网络:根据东亚研究小组的报告所提近期措施的第九项的建议,由中国政府承接并得到东亚领导人会议认可。开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研究所作为“总协调员”,后转由中国外交学院接办。东亚思想库网络的宗旨是深入研究东亚各国各个领域中合作的机遇和挑战,为促进东亚合作提供智力支持。2003年在北京召开第一届年会。2004年8月16日至8月17日,在曼谷召开了第二届年会,主要议题是:走向东亚共同体、经济合作、政治和安全合作、社会文化合作和机制化建设。同时还就东亚思想库网络的宗旨、任务和工作方式进行了讨论,通过了《东亚思想库基本规则和框架》的文件。

(3)东亚综合人力资源开发项目:也是东亚研究小组的报告中第十一项近期措施的建议内容,由日本承接这一任务。

已有的大量实践表明,官方与非官方、第一轨道和第二轨道相互促进的方式能够带来良好的效果,尤其是第二轨道联系方式的随意性和灵活性,可以涉及更多的敏感话题,从而促进官方渠道对话的展开。这种非官方形式的交流既自由又灵活,商谈的内容丰富广泛,为官方合作提供了大量的素材、有力的参考和必要的补充。

三、区域合作的内容:从经济合作到全面合作

东亚合作的基本内容是东盟共同体所依赖的三个支柱,即东亚经济共同体、东亚安全共同体、东亚社会文化共同体[58]。经济合作是东亚地区主义形成及发展的基础,随着东亚区域合作进程的深化,政治安全和社会文化领域的合作逐渐提上日程,东亚共同体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彰显其政治安全蕴涵。按照哈斯的新功能地区主义对传统地区主义发展的解释,在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地区主义从经济领域向政治安全领域的外溢是必然的过程[59]。在目前已经建立的“10+3”首脑会议的基础上,应考虑将设立旨在商讨、推动包括经济、政治、安全、文化等各领域合作在内的东亚共同体的政府间组织提到日程上来[60]

2004年1月10日,首届东盟与中日韩“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在曼谷开幕,标志着东亚地区合作从经济领域扩张到政治安全领域。张蕴岭认为,作为近期目标设计,政治合作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其一,建立和健全领导人的定期会晤和协商机制;其二,建立各国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合作机制,其中特别是健全部长级以及负责官员级的定期和经常性协商与合作的机制[61]。东亚地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这一地区是一种“混合性的社会”,而“混合社会也可能是混合的安全社会”,这种地区内部的混合安全社会不仅要维持和平,而且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来完成一般的和特定的政府性服务,并可能要为社会精英和人民大众提供更大的心理安全感[62]。东亚有着历史的积怨,现实的分歧和争端,没有安全上的合作,经济和政治合作就不可能成功。东亚国家间建立地区合作机制,可以为其成员国提供良好的地区安全合作的平台,使它们能够在机制内密切协调与合作,以解决共同面临的安全问题。安全合作的重点是加强协商对话,稳定地区局势,化解矛盾冲突,防止发生冲突,尤其是军事冲突。在安全合作中,重要的领域是非传统安全的合作;所谓非传统安全,主要是指环境、生态、资源、跨国犯罪(如毒品、走私、非法移民等),它们对各国的安全威胁越来越大。由于它们具有很强的地区性,一国往往难以解决,需要建立共同的安全机制来应对。

在安全合作方面,东亚区域最具代表性的实践活动是建立了东盟地区论坛(Asean Regional Forum,简称ARF)。东盟地区论坛是东亚地区唯一的官方安全对话与合作的机制,它是基于“合作安全”的理念,将地区内几乎所有主要国家都纳入其进程中,各成员国依据“平等参与、求同存异、协商一致、循序渐进”的原则,就地区安全问题进行公开、坦率和认真的对话。东盟地区论坛的运行机制是一种多层次的安全对话框架:第一个层次是官方正式的外交部长级年会;第二层次是外交部副部长级的高官会议;第三层次是官方第一轨道的一系列定期会议,包括建立信任措施、地区维和、海上搜寻与救助以及减灾的会间会;第四层次是非官方第二轨道的一系列定期会议,包括预防性外交、安全合作与指导原则、防扩散会议;第五层次是在论坛正式体制之外但又与之密切关联的东北亚合作对话和印尼主持的南中国海问题研讨会等[63]。在东盟地区论坛框架内,两轨道沿着多层次、多角度和两级并行推进的进程发展。所谓多层次是指:第一轨道便有官员和专家两个层次,第二轨道则有论坛框架内会议以及印尼南中国海问题研讨会。所谓多角度是指:在建立信任措施的大主题下,论坛推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会议议题,从多个角度进行讨论,逐步充实信任措施的内容。独具特色的是两级并行式的讨论,即:在第一轨道讨论信任措施,同时又在第二轨道讨论论坛第二个阶段的主题——预防性外交问题[64]。但东盟地区论坛还只是一个立足于东南亚的组织,难以涉及东亚地区所有的安全问题,难以涉及亚太地区的传统热点,如朝鲜半岛、中国台湾和南中国海等传统安全问题,ARF的局限性是明显的[65]

东亚安全机制是一个松散的混合体,其中美国的军事存在、东盟地区论坛和“10+3”都起着作用[66]。东亚国家面临着许多共同的安全问题,如恐怖主义袭击、海盗、走私、毒品、环境污染、传染病防治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在各种官方和非官方的论坛上,东亚国家就其中的部分问题交换了意见,取得了重要成果。有关国家关于南沙群岛“共同行为准则”的签署为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奠定了基础。2002年11月,在金边举行的第六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上,中国与东盟签署了旨在预防冲突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根据协议,中国和东盟各国承诺,在南沙群岛问题上,放弃使用武力并维持现状,通过对话来处理相互间存在的分歧,通过合作来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这表明东盟与中国的政治信任度在加强,在南沙问题上所达成的共识暂时解决了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的障碍。2003年10月,在第七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上,中国总理温家宝承诺“中方愿意与东盟一道,积极落实《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提出的各项措施。”[67]对新近出现的安全问题,温家宝总理在第八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建议进一步拓展安全对话与合作,“恐怖主义、跨国犯罪是我们共同面临的威胁,我们应积极落实打击跨国犯罪合作5年规划,进一步加强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共同维护和平稳定的地区环境。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建议‘10+3’积极考虑在这一领域加强合作。”[68]

四、区域合作进程的特点

目前,一条以东盟为主导,以“10+1”和“10+3”为主体,以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途径,逐步实现区域合作机制的道路在东亚地区初步形成,合作领域从经济、科技到政治、安全,不断深入与扩展。目前东亚共同体建设的机制化进程已经展开,建立起多层次(五层共存)、多渠道(双轨并行)、多内容(经济合作、政治安全合作和社会文化交流)的区域合作框架。

1.多层次的合作:五层共存

目前的东亚合作是多重机制并存,双边机制和多边机制交替发挥主导作用,涵盖“10+3”领导人会议,3个“10+1”会议以及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等机制,区域内还有湄公河、图们江等多个次区域合作机制。东亚区域合作的发展主要体现为五个层次:(1)“10+3”,即整个东亚范围的对话与合作;(2)“10”和“3”,即东盟自身的发展与合作,以及中日韩之间的对话与合作;(3)区域内部合作;(4)小区域合作,发生在两个甚至多个国家内部地区之间的跨境的经济合作活动;(5)“10+1”,东盟分别与中日韩乃至其他重要地区国家的对话与合作[69]。东亚合作实际上是以“10+3”为平台和中心,鼓励和带动各种次区域机制的发展。

2.多渠道的合作:双轨并行

在东亚共同体建设过程中,一些第二轨道组织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东亚展望小组、东亚研究小组、东亚大会、东亚论坛和东亚思想库网络。以东亚展望小组和东亚研究小组提交的两份报告为基础,东亚共同体第一次有了明确清晰的轮廓和发展目标,并首次通过学术界研究报告形式呈交给东亚国家领导人,为政府政策实施提供了蓝本。二轨机制是建构东亚共同体的必要补充和特色机制,对推动东亚共同体建设发挥了基础性的推动作用,做了大量前瞻性工作。

3.多内容的合作:从经济合作到全面合作

从合作内容上,东亚共同体应该是一个覆盖安全与政治、经济相结合的组织,为保证地区稳定服务[70]。东亚经济合作是目前工作的重点方面,也是迈向共同体的重要一步和首先推动的领域。货物、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是东亚经济共同体的基础,增强地区整体竞争力是经济共同体的目的。东亚区域合作首先是以经济合作为出发点和基础,即以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投资自由化及便利化为支柱,逐步推动区域经济整合,在此基础上为政治、安全、文化等其他领域的合作创造条件[71]。东亚安全是东亚各国关注的问题,东亚各国的共同目标是在东亚建立一个持久、稳定的和平区域。社会文化合作是东亚共同体建设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

4.软地区主义:制度化水平较低

尽管东亚合作已形成一个基本框架,机制化的趋势在加强,但是,东亚合作还主要是由东盟牵头,在对话合作机制的形式下进行的,它不是一个区域合作组织,也不是像APEC那样的区域合作论坛,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合作进程。这个进程开始的时间还不长,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真正的区域合作的“制度性”组织和基本原则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与欧洲一体化不同,东亚一体化体现为组织的非制度化,其最终目标不是创立一个经济或政治联盟,而是实现政府间的某种特定计划或目标,因而被斯卡拉皮诺称为“软地区主义”[72]

但也应看到,随着“10+3”框架的机制化以及自由贸易区的不断组建,东亚合作的制度化色彩正日益浓厚,制度化安排逐渐成为东亚各国日益重视的问题。一体化进程,如果没有制度化作为体制保证,很可能只能停留在功能合作的水平上面。当然,在东亚合作进程中,尤其是在现阶段,制度化不能超越舒适度。换言之,制度化是在所有成员舒适度得以保证的前提下的制度化,而不是相反[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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