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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吗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例:村民甲打工回家,路遇流氓打劫,双方扭打起来。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情况的复杂多变,往往会出现防卫人将不属于不法侵害的行为当成不法侵害加以防卫的情况,这种基于虚构或误会而针对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进行的防卫,我们称之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因欠缺前提条件而不能成为正当防卫。假想防卫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原因,则属于意外事件,防卫者不构成犯罪。

例:村民甲打工回家,路遇流氓打劫,双方扭打起来。村治安委员乙正好路过,上前抓住甲的胳膊想制止斗殴(乙未及时表明身份),甲误以为是流氓的同伙,即捡起一块砖头将乙砸成重伤。甲是正当防卫吗?

 

答:甲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假想防卫。前面已经提到,正当防卫只能针对实际存在的不法侵害,即这种不法侵害在客观上确实有发生,而不是防卫者主观臆断、自己想象出来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情况的复杂多变,往往会出现防卫人将不属于不法侵害的行为当成不法侵害加以防卫的情况,这种基于虚构或误会而针对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进行的防卫,我们称之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因欠缺前提条件而不能成为正当防卫。假想防卫如果是出于防卫者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并因此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防卫者应构成过失犯罪。假想防卫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原因,则属于意外事件,防卫者不构成犯罪。

本案例中的乙抓住甲的胳膊仅仅是为了制止斗殴,并不是要伤害甲,乙要伤害自己的事实是甲头脑中主观臆想出来的,因此,甲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典型的假想防卫。但甲在受到流氓打劫时突然被乙抓住,乙又没有表明身份,甲将乙当作流氓的同伙,是十分正常的,对于乙是村治安委员、是来制止斗殴的这一情况显然甲在当时不能预见。因此,甲对乙造成的伤害只能是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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