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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房地产法总论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涉外房地产法总论一、涉外房地产的概述涉外房地产,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房地产。我国涉外房地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涉外房地产法律均适用房地产所在地法。

第一节 涉外房地产法总论

一、涉外房地产的概述

涉外房地产,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房地产。涉外因素包括主体涉外、客体涉外、内容涉外等。涉外房产有狭义和广义之分。通常意义上我们讲的涉外房地产指的是狭义上的,即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房屋、土地位于我国境内,主体则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房地产。

涉外房地产的形式包括有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销售、使用、管理所有之房地产;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开发、利用、经营、管理或所有之房地产。

二、涉外房地产关系的法律适用及遵循的原则

涉外房地产法律关系的适用,是指涉外房地产关系成立、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所应适用的法律,即所谓准据法。所适用的法律,是指现行实体法,而不是冲突规范和程序法。

我国涉外房地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涉外房地产法律均适用房地产所在地法(我国国内法)。我国直接调整涉外房地产法律法规主要有《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

处理涉外房地产关系应当遵循三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统一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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