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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与百姓生活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 竞争法与百姓生活竞争法是经济法的核心,主要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两部分构成。

3 竞争法与百姓生活

竞争法是经济法的核心,主要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两部分构成。其所规制的市场竞争问题不仅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运行关系重大,与百姓的日常生活也息息相关,比如:虚假广告、假冒名牌、违法的有奖销售、市场垄断等无一不影响到我们的切身利益。

在本部分中,我们通过几个案例,阐述了几种主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和垄断行为类型及其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并进行了一定的法律分析,旨在提高社会大众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识别能力,进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竞争秩序。

要点提示

● 市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假冒、仿冒等欺骗性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相混淆,造成或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误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虚假宣传行为是经营者在商品上,或者以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产地等情况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应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得侵占他人合法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 法律意义上的垄断是指市场主体或政府机构凭借其经济优势或政府权力,以单独、合谋或其他方式而实施的妨碍或排斥市场竞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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