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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害与百姓环境权益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禁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生活中常见的放射性污染主要是医疗放射源和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及利用产生的污染。

5 其他公害与百姓环境权益

大气、水、噪声被称为三大公害,实际上,随着生产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在人们的生活中有越来越多的新型污染产生。危险废物、电磁辐射、放射性物质、甚至光与热也成为污染源,这些污染同三大公害一样,污染环境、危害人类,有些污染的危害程度甚至大大超过三大公害,比如放射性污染。这些污染在普通百姓的生活中并不少见,如何防治这些公害,给百姓生活创造一个适宜的生活环境已成为一个被广泛关注的问题。

本部分中我们选取一些公害中的代表性案件进行法律分析,让读者们能够认识和理解这些公害,并对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所了解。目的是提醒读者们在生活中不要发生类似的污染行为,同时也希望能为遭受这些公害的百姓维权指路。

要点提示

●固体废物污染是指因对固体废物的处置不当而使其进入环境,从而导致危害人体健康或财产安全,破坏生态,造成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三类。

●国家对危险废物实行严格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制度,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控制、安全处置。进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活动必须获得经营许可证。禁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

●放射性污染是指因人类的生产、生活排放的放射性物质,使环境中的放射水平改变,从而危害人体健康的现象。生活中常见的放射性污染主要是医疗放射源和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及利用产生的污染。

●电磁辐射污染是指电磁辐射活动中所产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和干扰周围环境的现象。电磁辐射污染在生活中很常见,大到电视、通讯信号发射塔、高压输电线,小到家用电器、手机

●光和热污染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新型污染源,目前法律对此暂时尚无明确规定和相应的环境标准。百姓生活中遭受光与热污染,可以依据环境保护法的概括规定和其他法律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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