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加强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意见建议

加强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意见建议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加强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意见建议一是建议进一步扩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赌资较大”等没有作具体规定,导致办案民警在具体执法中难以操作,不好掌握处罚幅度致使处罚畸轻畸重。

五、加强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进一步扩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处罚的种类增加到五大类238种,但仍有一些有一定危害性又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没有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如使用假币、倒卖文物、侵占等尚没有构成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无法处理,但其社会危害性较大。二是出台操作性较强的实施办法。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赌资较大”等没有作具体规定,导致办案民警在具体执法中难以操作,不好掌握处罚幅度致使处罚畸轻畸重。三是对治安罚款的执行,出台比较好的办法,以免出现罚而不缴,罚而不理等情况,严重制约了法律强制力。三年来我局尚有92起案件没有执行完毕,未执行率占所办案件的5.8%。虽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的规定,但罚款的执行力度不够。一方面处罚裁决后告知被处罚人在十五日之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可主动去缴纳罚款的毕竟是少数,办案单位需要多次催促,有一部分执行完结,有一部分人就是不缴,公安机关还得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又得审核、裁决、执行,无形之中增加了执法成本浪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增加了政府的经费投入;另一方面被处罚人是流动人员,裁决下达之后人就找不到了,拘留、罚款根本无法执行。如2008年9月,我局在柳园治安卡口查获一辆河南运往新疆的易制毒化学品甲苯,对河南这家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处于货值十倍的罚款计200万元,可裁决下达执行时间到后,经查询该公司在当地已申请注销,所做出的罚款根本无法执行。四是加强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力度和范围,以严厉打击屡教屡犯、惯犯、未成年人等多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五是设置对缠访、闹访人员的处罚规定。涉法、涉诉信访,一方面是由于执法不严,违反程序办案,另一方面是案件当事人故意缠访、闹访,损害政府形象,浪费各级政府大量人力、财力资源。六是增加公安警力和经费保障。瓜州县公安局在2002年核定编制103人,到2008年底,瓜州县增加五个移民乡镇,加之逐步解决前些年的移民户口,瓜州县户籍人口115477人,实有人口达到15.5万人。按照警力要达到人口的万分之十到万分之十二标准,根据县人事局核编我县总警力应达到165人,还缺公安编制62名。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为确保移民乡镇的治安局势稳定,2008年12月瓜州县积极筹建五个移民乡派出所,抽调10名正式民警,5名协管员,开展移民乡的各项治安工作。为此需尽快解决警力紧缺的问题,确保全县治安大局的稳定。

参考文献

〔1〕柯良栋、吴明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与实务指南》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出版。

〔2〕孙茂利、包红霞:《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与行政法律文书制作指南》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出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