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测绘法律体系

测绘法律体系

时间:2022-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测绘法律体系是指适用于测绘活动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和及其构成的有机整体。同时测绘法律体系也在不同程度上涉及了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等法律部门。这些规范性文件是对我国测绘法律体系的补充,构成我国测绘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三、测绘法律体系

(一)测绘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或者简称“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测绘法律体系是指适用于测绘活动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和及其构成的有机整体。它不仅包括专门的测绘法律法规,还包括其他与测绘活动有关的各类法律法规。

(二)测绘法律体系的特征

1.测绘法律体系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和授权立法的机关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社会文明建设的需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科学总结我国改革开放的丰富经验,充分借鉴对我国有用的外国法和国际法,初步建立起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

法律体系在横向上由若干法律部门组成,在纵向上由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组成,并且形成统一的整体。测绘法律体系调整的是测绘领域的经济和社会关系,测绘法律体系所包含的全部法律规范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测绘法律体系是适用于测绘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

测绘法律法规是规范测绘活动的法律法规的总和,是从事测绘活动和进行测绘管理的依据。测绘工作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与国家安全、主权和利益,与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建立我国的测绘法律体系,对于推进我国测绘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提供测绘保障能力和水平,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对测绘的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测绘法律体系以行政法为主,同时涉及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等法律部门

我国的测绘法律体系是以测绘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而测绘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测绘行政法律关系,包括行政职权的划分、行政权力行使和运用过程中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所发生的关系,以及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等,由测绘法所派生出来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主要表现为行政法的特征。同时测绘法律体系也在不同程度上涉及了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等法律部门。比如,涉及知识产权、招标投标、民事赔偿等都属于民法的范畴。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泄露国家秘密的,又涉及刑法。

4.测绘法律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不同层次的法律文件构成

我国的测绘法律体系由测绘法、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条例等若干测绘行政法规、地方性测绘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构成主线,由其他法律、法规中适用于测绘领域的法律规定共同构成。

(三)我国测绘法律体系框架

1.法律

测绘基本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相关法律涉及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保密法、档案法、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著作权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公司法、民法通则、外资企业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

随着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地理信息安全将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研究制定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法和地理信息安全法,应当列入议事日程。

2.行政法规

(1)测绘行政法规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出台的测绘行政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和《基础测绘条例》。随着测绘科学技术发展和地理信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一方面,需要对上述测绘行政法规进行修订;另一方面,围绕不动产测量、测绘质量管理、航空摄影与遥感、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还需要加快制定新的测绘行政法规。

(2)相关行政法规

《地名管理条例》、《土地调查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基础测绘条例》等。

3.地方性法规

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制定了近30部地方性测绘法规,构成我国测绘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部门规章

(1)测绘部门规章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测绘行政执法证管理规定》、《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房产测绘管理办法》、《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等。

为保证测绘法、测绘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以及与新修订出台的测绘行政法规在法律制度上的衔接,结合测绘工作发展的实际,还需要研究制定的部门规章主要涉及测量标志占地管理办法、互联网地图管理办法、地籍测绘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测绘法律体系。

(2)相关部门规章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适用于测绘领域的部门规章,也是我国测绘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数量庞大,这里不一一列举。

5.地方政府规章

近几年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测绘法、测绘行政法规和地方测绘法规为依据,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围绕基础测绘、测量标志保护、地图管理、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等内容,先后制定出台了近200部地方政府规章,在强化地方测绘统一监管、提高测绘服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6.规范性文件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证办法》、《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等。这些规范性文件是对我国测绘法律体系的补充,构成我国测绘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也先后制定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对于加强测绘管理,保障测绘事业发展,都起到了很好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