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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制度的利弊

时间:2022-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破产制度的利弊(一)破产制度的优点程序的公正性。现代破产法既体现了对债权人的保护,也体现了对债务人的保护,其最大的特点是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诚实的债务人进行免责,以使其摆脱债务,东山再起。[6](二)破产制度的弊端商事主体消灭的损失。经过破产清算,债务人经营的事业被解体,社会经济损失很大,从业人员也由此失业。

三、破产制度的利弊

(一)破产制度的优点

(1)程序的公正性。破产以尽可能公平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务为目的,程序的进行必须适当正确,同时,由于破产形成了众多实体性、程序性法律关系,所以多种决定也必须适当正确。为此,破产程序被作为有法院参与的审判上的程序,即由于法院的参与,保证了这种程序的公正性。

(2)有利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如适用一般强制执行程序,各债权人相互之间难免发生争先恐后行使债权的混乱局面,特别是当债务人资不抵债时,易发生部分债权人获得全部清偿,而另一部分债权人只能获得部分清偿或完全不能清偿的情形,这就违背了债权平等原则,但是如果适用破产程序,则会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3)给予债务人以重新开始的机会。现代破产法既体现了对债权人的保护,也体现了对债务人的保护,其最大的特点是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诚实的债务人进行免责,以使其摆脱债务,东山再起。[6]

(二)破产制度的弊端

(1)商事主体消灭的损失。经过破产清算,债务人经营的事业被解体,社会经济损失很大,从业人员也由此失业。

(2)时间和金钱的损失。由于法律规定了旨在保证全体债权人公正受偿的慎重程序,所以从破产开始一直到破产程序的终结,将浪费债权人、债务人相当多的时间和金钱。这既损害了债权的价值,也减少了可分配的财产。

(3)分配财产的不足。由于在破产宣告前对众多财产一般设置了担保,因此,这部分财产作为优先偿还权归担保权者。这样,通过变价成为分配资金的有价值的财产很少,有些财产还很难以合理价格卖出而换回可用资金,所以,无法形成足够的分配财产,这是破产制度的一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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