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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的实验项目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节 法律研究的实验项目一、制定法律研究计划1.实验目的。法律研究是案件办理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法律诊所学生专业素养的重要体现。本次实验的目的就是通过课堂互动的方式使学生思考并列举制作法律研究计划的注意事项,并能够制作出一份较为完备的法律研究计划。撤诉当天,何某对曹某进行殴打,骂其不该撤诉,曹某被迫逃至朋友家躲避。后曹某找到诊所寻求帮助。

第六节 法律研究的实验项目

一、制定法律研究计划

1.实验目的。

诊所学生进行法律研究前,应该制定法律研究计划,填写法律研究行动计划表。法律研究是案件办理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法律诊所学生专业素养的重要体现。制定出法律研究计划,可以使诊所学生对法律研究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有利于指导法律研究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本次实验的目的就是通过课堂互动的方式使学生思考并列举制作法律研究计划的注意事项,并能够制作出一份较为完备的法律研究计划。

2.实验素材。

【案例】

84岁甲(女)有私房一处。甲有一孙子乙(21岁),乙急需用钱,欲背着甲将房子卖掉换钱。乙趁甲不备,偷出甲的房产证,将甲名字划掉,写上自己的名字。乙找到朋友丙,告之欲将祖母房子卖掉。甲房估计价值10~12万元,乙说6万元即卖,并以个人名义同丙签订了买卖房屋协议,丙实交4万元,而后二人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房管局听信乙的解释,认为甲同意卖房,于是将原房产证收回,给丙颁发了新的房产证。丙持房产证限定甲在一定期限内搬家时,甲才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经被卖掉。无依无靠的甲到法律诊所请求帮助。

3.实验步骤。

(1)实验开始前发给学生案件资料,包括诊所学生整理的案情简介,案件代理人与当事人的会见记录、调查记录等。

(2)将课堂学生分为数个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每组确定一名汇报人,汇报本组的法律研究计划内容;一名观察员,不参加讨论。

(3)老师讲解制定法律研究计划的一般注意事项,并结合本案情况预作提示。

(4)各小组对案件材料进行分析,讨论本组的法律研究计划内容,并填写法律研究行动计划表。

(5)各组汇报人向大家汇报本组法律研究计划内容,并互相传阅各组计划表;由各组观察员汇报本组工作过程情况。

(6)由老师组织讨论,各组互相点评。

(7)老师对讨论情况作总结,并对各组的方案作简要点评,汇总意见后,给出法律研究计划建议方案。

4.讨论与思考。

针对本次实验,讨论并思考以下问题:

(1)是否明确当事人的愿望?

(2)是否制定了法律研究的时间表?

(3)是否对需要检索的法律进行了排序?

(4)法律研究计划是否符合准确、迅速、高效、经济的要求?

(5)在进行法律检索的过程中,是否计划利用法律诊所资料、图书馆、网络、相关部门、专业教师、律师等资源?

(6)哪些资料需要全文或部分复印?哪些资料只需要记录名称?

(7)在检索法律资料过程中是否需要运用U盘、软盘、CD、相机或其他存储信息的工具?

(8)掌握部门法的知识对法律研究计划的制定有何影响?

二、进行法律检索

实验项目一:法律检索技能的锻炼

1.实验目的。

法律检索是法律研究的一个核心环节,也是最能体现诊所学生专业素养的一个环节。法学院的学生在进入诊所之前就应该具备法律检索的基本技能。但诊所课程中的法律检索毕竟还有一些自身的特殊之处。本次实验的目的就是通过课堂的演练和交流,使同学们较为全面地熟悉和掌握法律检索的技能。

2.实验素材。

【案例】

曹某(女)与何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2003年生一子。婚后二人感情一般,且何某结婚三年后有了第三者,并把大部分心思放在了第三者身上,对曹某非常冷淡,对家庭事务和儿子的教育也极少过问。儿子三岁前随男方父母生活,后来回自己家里上学,男方母亲随之过来接送,曹某对孩子倾注了很多时间和关爱。由于婆媳关系处理不好,也由于何某对家庭的态度,曹某十分灰心。2008年元月,曹某从丈夫手机中发现其与第三者交往的事实,质问时遭到殴打,此后二人关系日益恶化。曹某不堪忍受,于2008年2月14日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和争取儿子的抚养权,后来考虑到离婚对儿子成长不利,主动撤诉。撤诉当天,何某对曹某进行殴打,骂其不该撤诉,曹某被迫逃至朋友家躲避。2月28日,在曹某回到家中时,发现何某与第三者在家里做饭,欲上前质问时再次遭到何某的殴打,情形恶劣,街坊皆知。此后曹某精神状况极差,本已罹患的中耳炎更加严重,郁郁寡欢,且只能一直居住在娘家。后曹某找到诊所寻求帮助。

3.实验步骤(注:本实验部分步骤需课下进行)。

(1)将学生分成2至4人的若干个小组,并向大家发放案情简介、案件代理人与当事人的会见记录、调查记录等材料,使其对案件事实情况有基本了解。

(2)各组学生组织讨论,分析本案中可能涉及的法律规范的数量、效力等情况,分析本案中可能用到的司法解释的情况,讨论是否需要查找案例。

(3)在完成步骤(2)的基础上,各组学生进行分工合作,确定各自需要检索的内容。

(4)讨论确定不同检索内容的检索途径,如是通过图书馆还是网络等。

(5)课后大家按照既定计划进行检索。

(6)第二次课时各组汇报本组法律检索情况,开展课堂讨论并互相点评。

(7)由老师对讨论情况做总结并对本案法律检索方案提供指导性意见。

(8)学生在课堂讨论及老师点评基础上对法律检索方案作进一步完善。

4.讨论与思考。

(1)在法律检索工作中,遇到了哪些困难?

(2)诊所学生进行法律检索有何优势?

(3)建立法律检索体系有何重要意义?

(4)你对于完善目前的法律检索体系有何建议?

实验项目二:电脑在法律检索中的运用

1.实验目的。

电脑在人们的学习和工作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现在诊所学生所进行的法律检索工作大部分就是通过电脑及其所连接的互联网络进行的。一些较为成功的诊所都越来越重视电脑在法律检索中的作用。①使用电脑并通过互联网进行检索具有经济、高效、便捷等特点。电脑在诊所教育中的工具作用日益凸显。本实验的目的就是通过课堂互动培养学生运用电脑进行法律检索的技能。

2.实验素材。

【案例】

吕某,女,17岁,家住W市H区农村,在W市Q区某高中上学。2008年10月6日吕某晚自习后骑自行车回家途经Q区工业大道由当地某建筑公司正在施工建设的延长线路段时,撞到一个未盖井盖的下水道井口,吕某从车上摔下致左肱骨外科骨折并肩关节脱位,当晚被送往W市某医院紧急治疗,后因伤势严重于次日转到省中医院住院进行手术治疗,住院八天共花费医疗费用一万多元,吕某母亲一直在医院陪护。

经查,事故路段是当地学生上学必经路段,人流量大。事故当天施工单位拉开下水道井盖进行施工,但在离开时并未将井盖盖上,并且未在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进行其他防护,直接导致吕某在夜晚光线较暗的情况下骑车撞到该井口摔伤。

事故后吕某父亲多次与该建筑公司经理戴某联系欲协商解决此事,但对方一再推脱,承诺到医院看望吕某,却始终未出现,且表现出相当恶劣的态度,并表示其对吕某受伤一事不承担任何责任。吕某父亲找到诊所寻求帮助。

3.实验步骤。

(1)将学生按每3~4人均分为若干小组,每组确定一名汇报人,汇报本组检索经过及结果;一名观察员,不承担检索任务,负责观察记录本组同学检索情况并总体协调。

(2)向学生发放案件材料,包括案情简介,案件代理人与当事人的会见

①比如,在国内诊所课程设置和开展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已准备在近期为诊所配备数十台电脑,以保证学生上诊所课程时每人有一台可上网的电脑使用,这将大大增强诊所的法律检索功能。记录、调查记录等前期材料。

(3)各小组讨论,教师汇总,在黑板上列明本案需检索哪些方面的法律(仅作参考,范围可由学生在检索过程中自行斟酌确定);要求学生检索类似案例。(10分钟)

(4)限定学生使用电脑对本案进行法律检索,所检索结果以文档形式保存于电脑桌面,各组成员之间可分工进行,也可各自进行。(30分钟)

(5)检索结束,各组汇总检索结果,发送至老师电脑;各组汇报人汇报本组的检索结果,包括所检索的法律规范、案例及其检索方式,所采取的检索方式等。(15~20分钟)

(6)各组观察员对本组检索过程予以评价,包括小组成员之间协同程度,检索用时等情况。(5分钟)

(7)由老师组织评估各组检索内容准确性与完备性,选出绩效最高的一组。(5分钟)

(8)全体讨论,教师汇总,分别评出本次检索法律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的最佳方式。(10分钟)

(9)教师对本次试验予以点评,对使用电脑进行法律检索的注意事项提供指导性意见。

4.讨论与思考。

(1)诊所学生目前是如何检索案例的?最好的检索方式是什么?你对我国案例检索体系的完善有何建议?

(2)学生运用电脑进行检索采取的是何种方式?是否运用了数据库等资源?在各种方式之间应如何选择使用?

(3)电脑在诊所资料的归档整理方面应如何发挥作用?怎样建立诊所资料的检索体系?

(4)使用电脑进行检索有哪些特点?需要着重注意的有哪些方面?

三、法律研究的评估

1.实验目的。

法律研究的评估是对整个法律研究过程的回顾与反思,评估的过程本身是一个学习法律研究技巧的过程,有利于对整个法律研究过程有一个全局的观察和把握。同时,对法律研究的评估也是一个发现问题的过程,对以后进行的类似工作很有借鉴和指导意义。本实验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对法律研究的评估技能,并进而提高其法律研究的技能。

2.实验素材。

【案例】

武某系湖北省某地一农村妇女,1996年与杨某结婚,次年生长女杨甲。婚后杨某长期在外务工,武某在家务农并照料孩子及整个家庭。但杨某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一心想要一个儿子,在长女杨甲出生后,杨某即多次明确对武某说一定要再为他生一个儿子。2003年武某再次怀孕,经B超检查发现是女孩后,杨某即威逼已有七个月身孕的武某堕胎。2005年武某再次怀孕,在坚持拒绝了丈夫杨某再去做B超鉴定男女的要求后,生下次女杨乙。杨某愤怒异常,对母女三人不管不顾,为达到有一个儿子的目的,在杨乙还未满月时即开始在外面与第三者童某长期公开同居,并由童某在2006年为其生下一个男孩。并从2006年开始先后三次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与武某离婚,当地法院基于法定事由先后裁定驳回了杨某的起诉或判决不准离婚。2007年,在武某外出务工期间,为避免影响自己与童某的同居生活,杨某私自将次女杨乙送给他人抚养,并在被派出所认定为弃婴后由其养父母为杨乙办理了收养手续。2008年12月,杨某再次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现在武某一方面想要回对次女杨乙的抚养权;另一方面称杨某长年在外做包工头,收入颇丰,但杨某所挣的钱并不让她知悉,并在动了离婚念头后,挂失了原在她手上的一份存折,现在她同意离婚,但对前两次开庭时法院对夫妻财产的认定及财产分割方案不能接受。后武某找到诊所寻求帮助。

以下是诊所志愿者针对该案所做的法律研究工作简要情况:

A.法律研究计划:

当事人图分析的真实意

当事人的利益诉求主要有两项:一是恢复对次女杨乙的监护关系;二是获得尽可能多的经济上利益。此外,当事人也提出了追究杨某重婚和遗弃责任的要求。但当事人最终目的在于获得满意的经济上利益。案件难点也在于此。

计划时间表及绩效分析

由三名诊所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分工合作,在一周之内研究制定出代理本案的策略,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并进行检索,查找出本案可能用到的法律条文,熟悉本案涉及的法律制度。三名学生所检索部分各有侧重,所用时间较为合理,在远赴案件发生地之前利用学校的便利条件做好法律准备工作,将成本降到最小,符合高效、经济要求。

所需利用资源及工具情况

(一)所需资源:法律诊所以前代理类似案件资料、图书馆相关专业书籍、学校电子数据库资源、互联网资源、诊所指导老师及老师所联系专业律师。

(二)所用工具:U盘、笔记本电脑、相机、DVD刻录光盘等。

需检索法律

《婚姻法》、《刑法》(重婚罪、遗弃罪部分)、《刑事诉讼法》(自诉部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收养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中关于举证、取证问题的规定。

所需掌握部门法知识

民法婚姻家庭部分,《刑法》重婚罪、遗弃罪部分,《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程序、证据部分,《民事诉讼法》离婚案件程序及证据部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程序部分,法社会学的内容。掌握部门法知识对于快速、准确认定案件所涉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律研究意义重大。

B.法律研究步骤与结果:

对案件事实的分析认定

(一)杨某坚持要求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最多只同意给武某15000元。杨某在外做包工头多年收入颇丰,但所得一直由其自行支配,且可能早已进行了转移、隐匿,在其老家住宅内没有什么值钱东西。武某原所持15000元存折已被杨某挂失。

(二)杨某与童某长期公开同居并生一男孩这一情况知情人众多,但很少有人愿意出面作证。当地计生部门一直在调查此事。

(三)杨某已将次女杨乙送给该县某地村民李某某夫妇抚养,并向李某某夫妇出具了书面保证,杨乙已被李某某夫妇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认定为弃婴,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现已改姓李。

基于案件事实的法律分析

(一)案件事实(一)中所述的是一个民事性质的婚姻家庭纠纷,主要应适用的法律是《婚姻法》,在证据方面应适用的也应该是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二)案件事实(二)所述的杨某与童某行为涉嫌构成重婚罪,可考虑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主要应适用的法律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在证据方面应适用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三)案件事实(三)所述的杨某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值得研究,主要应适用的法律是《刑法》、《收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在证据方面应采用刑事自诉证据规则。

经法律检索后的法律分析

对于杨某提起的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规定,双方婚姻状况属于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情形,且根据该案具体情况,武某主张对两个女儿的抚养权的主张应得到支持。武某需要对杨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举证。在提供具体的证据线索的情况下,武某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即使对于该具体证据线索,武某亦难于提供,导致其财产权益方面要求较难得到法院支持。杨某转移、隐匿财产情况可作为武某主张多分财产事由。杨某重婚、遗弃行为可作为武某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事由。

对于要求追究杨某重婚、遗弃行为刑事责任部分,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可提起刑事自诉,但也需要自己举证,且刑事自诉部分有较民事部分更高的证据要求,但对杨某的威慑力更大,且刑事自诉允许调解、撤诉,刑事部分认定事实可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且提起刑事自诉可引起民事诉讼程序中止。

基于当事人武某的最核心诉求在于在离婚诉讼中获得更多的经济上利益,但在这方面却又难于举证,追究杨某重婚和遗弃行为的刑事责任仅是其附带提出的要求;杨某提起的离婚诉讼开庭在即,目前情况下仓促应诉,结果可能仍然难以达到争取更大经济上利益的目的。因此,代理人决定采取在离婚案件开庭之前,提起对杨某的刑事自诉,力求在刑事自诉的调解程序中利用刑罚的威慑力迫使杨某在经济上作出更大让步,以减轻在民事程序中的举证压力;即使刑事自诉部分不能获得成功,也可以达到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的目的,争取更多的调查取证时间,而且在刑事程序中收集的证据也可以在民事程序中使用。在证据收集方面,着力收集杨某重婚和遗弃的证据,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方式争取财产利益。至于要回对次女杨乙抚养权的要求,力求取得当地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的配合,让其主动撤销为杨乙违法办理的收养手续,在上述两部门不愿主动撤销的情况下也做好提起行政诉讼的准备。

办案策略的拟定

C.法律研究中发现的问题

(1)案例汇编方面的落后与检索的不便。在对本案进行法律研究过程中,代理人试图查找到与本案类似的案例以供参考和比较,但发现我国当前并没有对案例进行汇编和分类整理的数据库资源,在检索方面远不如查找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知识方便,查找起来耗时耗力且成本较高。

(2)刑事自诉案件调查取证方面规定的立法缺陷。刑事自诉案件采用的是刑事证明标准,对证据要求较高,但同时又要求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往往导致刑事自诉人由于调查取证的能力有限而难以承担举证责任,无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常常是权益受侵害的弱势群体,其权益往往并不能通过刑事自诉程序得到很好保障,有违刑事自诉制度设立初衷。

(3)立法中对女性权益保障的缺失。在目前的中国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夫妻双方结婚后一般都是女方到男方家落户,一旦双方因离婚发生纠纷,当地村民乃至基层组织明显偏袒男方,女方在调查取证方面困难重重,往往导致其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有违实质公正。另外由于“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习惯,男方往往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实际掌控者,一旦双方离婚,男方有便利条件转移、隐匿财产,女方的财产权益更容易受到损害。因此,法律很有必要在证据制度和法院裁判方面对女性作出更多的保护性的规定,以达到实质公正的目的。

3.实验步骤。

(1)将学生分成若干组,每组人数在4~6人,并保证每组至少有一名办理过案件的学生,每组确定一名汇报人。

(2)学生对以上案件及其法律研究过程记录仔细进行阅读。

(3)各组讨论,并填写法律研究评估表。

(4)各组汇报本组评估情况,并进行讨论和互相点评。

(5)老师简要点评评估情况,并给出如何评估的指导性意见。

4.讨论与思考。

(1)对法律研究进行评估的意义何在?

(2)对法律研究进行的评估应包括哪些事项,应重点关注哪些事项?

(3)对评估的结果应如何处理?

四、法律研究的综合模拟演练

实验项目:法律研究的综合模拟演练。

1.实验目的。

本实验让学生模拟法律研究全过程,以全面锻炼学生法律研究的技能,并重点要达到以下目的:

(1)学习站在律师的立场,如何有效率地、准确检索法律;

(2)学习如何有针对性地表述选择法律的理由。

2.实验素材。

【案例】

朱教授是某大学法学院的一位知名教授,但该院一位并非由其指导的研二学生——吴某却将其告上了法庭。据吴某所说,朱教授的不当举动已经构成了理论上的性骚扰行为,并对她造成了生理和心理上的严重侵害。在吴某的诉状中她具体陈述了案情经过,在原、被告均有参加的期末晚宴后的第二天,即2004年6月1日的晚上,朱教授到吴某的宿舍对其实施了人身侵权行为。原告认为,其所受到的伤害是由朱教授和某大学所致,她希望能够通过一个有效的途径来避免朱教授将来可能对她实施的骚扰行为,但又担心这会使朱教授对她的论文答辩产生不利的影响。对于她的损失,她向法院提出了赔偿请求,其中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更为重要的精神损害赔偿。

吴某的案情陈述:我是某大学刑法学方向研二的学生,我的导师是一位女教授,也是朱教授的同事。我从未上过朱教授的课,仅闻其名而已。朱教授是我们大学知名的刑法学教授,因此也受到了众多学生的崇敬。但是我曾经听到过关于他和某些女学生不正当关系的传闻,不知是真是假。总之,他对女学生的过分“照顾”给他造成了不良影响。

我第一次见朱教授是在2004年6月1日举办的期末晚宴上,主要是为了庆祝研三的学生顺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当晚至少有10个学生(有男有女)和两名刑法学教授(男性)在场,我坐在朱教授的右手边,离他有几个位子,但我一直没有和他私下交谈过。

吃完饭后,我们绝大部分人去唱了卡拉OK,其中包括我在内只有两名女生。另一个女生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她也顺利地完成了她的毕业论文,她为了庆祝自己的成功但又不想只身前往,于是要我陪她一起参加。除了我们以外,六名男生还有两名教授也都去唱了卡拉OK。由于当晚教授点了很多瓶酒,因此有很多人都醉倒了。我想朱教授也喝醉了,因为他时常坐在我旁边称赞我非常可爱。由于我只喝了几口啤酒,所以还比较清醒,对于朱教授的话我感到不太舒服,但我最后还是选择不加理会。而当我们女性遇到异性的这种评价时,除了不理会外也没有其他办法。

当晚,我和另一个女生一同回宿舍,男生们和教授为了确保我们的安全也送了我们一程,等我们到宿舍后,他们也就各自回家了。

第二天晚上,在我吃饭的时候我收到了朱教授的短信,他问我愿不愿意参加当晚由教授们和研三的学生所举办的另一个庆祝晚宴。由于事先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也没有精力去参加,于是我告诉他我已经吃过晚饭,并且回家之前会一直在教室自习。

当我回到宿舍时,看到朱教授拿着一个包裹站在宿舍门口。他把包裹递给我说是送我的礼物,里面是他从餐厅带我给的一些精美的巧克力,并希望我能喜欢。除了谢谢以外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但当我接过包裹时他却抓住我的手,说我很漂亮。他看着我的眼神让我感到恐惧和不安,我朝他笑了笑,劝他赶快回家。然而,他却离我越来越近,我的手也被抓得越来越紧。我知道他想对我做什么,于是我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请他赶快回家。我试着脱身,但他却一直抓着我的手、臂膀、甚至手腕。对于我来说,要摆脱一个比我强壮的男人是相当困难的。我感到十分恐惧,但又不敢激怒他,于是我还是好言相劝,请求他放手回家。后来,我告诉他自己还有很多功课要做就一把将他推开,立即跑进了女生宿舍,我相信他是不敢追进来的。

大概过了十分钟朱教授才离开。之后他又给我发了条短信说他非常想念我,我告诉他我要忙学习,请他休息,不要再想我。那晚当我睡觉时,脑中一直浮现朱教授当时的眼神令我难以入睡。平时当我回宿舍时,尤其是在深夜我就会担心又会遇上他并且像上次一样被他侵犯。这些恐惧让我的注意力难以集中,我非常担心明年自己论文答辩时,朱教授会从中作梗,并以顺从他的要求来作为我通过的条件。

朱教授的案情陈述:我是某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刑法学教授,本人治学严谨、寓教于乐,并为自己在本大学法学院执教20年并指导和培养出诸多学生而深感自豪。在执教期间,我与学生和同事之间的关系都处理得相当融洽,他们常常会和我就一些共同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

在我印象中,吴某也参加了2004年6月1日的晚宴。她是一个非常自信的女生,尤其是当她在她的男性同学和教授面前表现得更为明显。我时常在课余时间见到她和不同的男生出现在校园的各个角落,但我很少见到她和女同学在一起。

在6月1日那天的晚宴上,吴某坐在我的右侧虽和我隔着好几个位子,但她却不停地朝着我这边的方向望过来,试图向我挤眉弄眼,此外,当晚她的所有言谈内容都在取悦我。当一个学生因我成为他的导师而感到幸运时,吴某就会在言语中隐隐吐露出没有机会与我亲近的失落。从中,我感觉到她似乎在向我传递着某种特别的暗示。

吴某对我的态度直到在当晚的卡拉OK活动中也没有改变。她唱着情歌,看着我,和我一起放声大笑。我觉得她唱得很不错,于是在她完美地演绎了一首歌曲后,我就会用坚实的臂膀搭在她的肩头上以示我对她的支持和鼓励。当然,在那一夜她也会和别人交谈,但我始终觉得她表现出了对我过多的注意。当晚,我们玩得都很尽兴,但她似乎并不满足于此,比如说,当我提起欧洲的优质巧克力时,她就会要我带些给她品尝。

那天晚上,为了确保女学生们的安全,我送她们回宿舍。第二天,这些学生又邀请我参加另一个宴会,奇怪的是这一次吴某却没有出现。于是我开始打听她没来的原因,一位男生建议我通过手机短信与吴某取得联系。在我与她的短信交谈中,我感觉得到她对我的某种需要,她说参加宴会的人太多,她更希望能够与另一个人单独相处。她还说她会学习到当晚十点半,且希望回到宿舍后能够有一些令人兴奋的余兴节目来排遣她的疲倦。她话中带话,暗示着我能为她带来她所希望的那种兴奋。

我承认当晚我在一家西餐厅喝了很多酒。那里的甜点也相当可口,其中美味的巧克力让我想起了前一天晚上我对吴某的承诺,于是我把一些巧克力打包准备送给吴某。宴会正好在晚上10点就结束了,我穿过校园径自到了她的宿舍。吴某于10点半准时回到宿舍,但她却未显疲态并且欣然接受了我送给她的巧克力。我记不清楚之后我们还聊了些什么,我只知道她一直在笑,而且笑得很开心,很调情的。突然间,她告诉我她累了,需要继续学习,于是她把我一把推开走进了宿舍。我想之所以会这样,是吴某没有完成当晚的功课使然,因为她是一个很勤奋、很刻苦的学生。

后来,为了确定她是否安好,我给她发了条短信以表达我的关心。她告诉我她玩得很尽兴,然后跟我道了晚安大家就各自睡觉了。但是从那晚到这场官司期间,我一直没有收到吴某的消息,所以她的起诉弄得我一头雾水。

吴某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她非常善于通过美貌来展示她的优点。她厌倦了男学生们对她的崇拜,她希望能够同样吸引类似教授这样的年长而有资历的异性,并以此作为对自己魅力的挑战。虽然我不确定女生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但我认为这是非常危险的。我承认我当晚醉酒且难以抵挡吴某对我的诱惑,但这种情况我想以后再不会发生。

作为一名教授,我从未伤害过任何一个女学生,以后也同样不会,我关心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成长,为此而全身心的付出。我希望吴某与异性之间所引起的任何问题最终都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我也很乐意为问题的解决提供帮助和支持。

3.实验步骤。

(1)发资料,将学生分为朱教授律师组与吴某律师组,并分别单独发资料,注意性别平衡。

(2)两个小组分别制定出所代理方的法律研究计划,并制作法律研究计划表。

(3)两个组成员分别查找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两人一组分别查找),并比较查找方式与结果的不同,选出最佳搭档。

(4)小组确定法律理由,并阐述选择与运用法律的理由。

(5)制作出各自的律师策划书,并阐述本方的代理策略。

(6)对以上工作进行汇总,相互进行评估,并制作法律研究评估表。

4.讨论与思考。

(1)结合本案讨论道德冲突、社会性别观念的不同对律师、法官的影响。

(2)结合本案法律检索过程谈谈你对我国目前法律检索现状的认识及其完善建议。

(3)讨论法律研究中的法律分析的特点。

(4)讨论诊所学生进行的法律研究与法学专业学习之间的关系。

(5)思考诊所学生进行法律研究的优势和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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