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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态逻辑及其法律适用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模态逻辑及其法律适用了解模态判断的不同类型及其特征,准确把握模态对当关系推理和模态三段论的规律,对于法律实践中的应用是非常有帮助的。如果混淆使用模态词,则会对侦查、判决等法律实践工作造成失误。后来老太太家人赶到后认为彭╳就是肇事者,并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证据必须查证属实,否则可能会造成冤假错案。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应当用模态词而未用模态词。

第四节 模态逻辑及其法律适用

了解模态判断的不同类型及其特征,准确把握模态对当关系推理和模态三段论的规律,对于法律实践中的应用是非常有帮助的。下面从两个方面具体介绍。

一、正确、恰当地使用模态判断

模态判断是反映事物情况必然性或可能性的判断,而能否正确和恰当地反映这种必然性或可能性,则是决定模态判断是否正确和恰当的重要因素。如果混淆使用模态词,则会对侦查、判决等法律实践工作造成失误。

模态词的混淆使用,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应当用必然模态词却误用了可能模态词;二是应当用可能模态词却误用了必然模态词;三是应用模态词而未用模态词。例如:

①潜逃的人必然有罪。

②作案人可能有作案时间。

③这件案子谋财害命的可能性较小。

这里例①中的事物情况(潜逃的人有罪)只具有可能性而不具备必然性,因为有的时候嫌疑犯因为害怕、被威胁等很多其他情况也可能会进行躲避。当用模态词“可能”却误用了模态词“必然”,应改为“潜逃的人可能有罪”。

例②中的事物情况(作案人有作案时间)不是具备可能性的问题而是具备必然性的问题,当用必然模态词却误用了可能模态词,应改为“作案人必定有作案时间”。

例③表明,在侦查过程中有时会因为可能性较小而给予排除。但是可能性小不代表没有可能,不可以掉以轻心。比如曾经在某地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件:

有一个家庭的夫妻二人,一个小孩和一个老人均被杀害。由于这个家庭经济困难,男主人性格不好经常喝酒、惹事。据此,侦查人员认为这个家庭没有财产,因此谋财害命的可能性较小,于是定性为仇杀。后来凶手因另一个案件落网,主动交代这起案子确实是谋财害命。因那家的老人偶尔和他闲聊时,吹嘘自己家里存了很多钱准备买房,而让他起了贪心。后来抢劫不成便杀人灭口。

由此可见,侦查人员最初的推断存在失误,“可能性小”不代表没有可能,因此掉以轻心走入误区。

但在很多时候,可能性较大也不等于必然性,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比如,2007年被广泛关注的“南京彭╳案”的判决书,即是把“可能性较大”当成了判决的依据。

“南京彭╳案”简述如下:在一个公交车站,一位老太太在等公交车时被行人撞倒,后被一个名叫彭╳的青年扶起并送入医院,并垫付了一些医药费。后来老太太家人赶到后认为彭╳就是肇事者,并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但是,没有任何目击证人或者证据可以证明彭╳是肇事者,而彭╳也坚定认为自己是“学雷锋”,对老太太及其家人的行为甚感愤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还出现了被告笔录原件丢失、被告讯问笔录的电子文档系原告儿子私下自行拍摄等一系列的情况,从而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争议。

在案件经历长时间的审理之后,作了如下的一审判决,其判决书摘录如下:“……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原告绊倒或滑倒等事实,被告也未对此提供反证证明,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原告被撞倒之外力情形。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相撞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在人员较多的公交车站,是公共场所,事发时间在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根据被告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被告虽对此持有异议,但并未提供相反的证据,对其抗辩本院不予采纳。……综合该证据内容并结合前述分析,可以认定原告是被撞倒后受伤,且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

被告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徐╳╳人民币45876.36元。

被告彭╳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90元、其他诉讼费980元,合计1870元由原告徐╳╳负担1170元,彭╳负担700元,原告已预交,故由被告在履行时一并将该款给付原告……”

从判决书可以看出,判决仅仅是根据常理分析,并没有有效的证据。而根据常理也只是说明“彭╳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但并不能说明“必然是彭╳撞倒了老太太”。而且,根据案发的地点和环境,公交车站人来人往,老太太为了赶车奔跑,再加上年龄较大,被别的行人相撞或者自行跌倒的可能性也很大,这能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呢?如果彭╳真的是做好事,也不适用于民法的公平原则,所以仅仅依据“彭╳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给出这样的一审判决势必会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因此,法律实践中不能把可能性大当成必然,也不能把可能性小当成不可能,更不能将它们作为定案的依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否则可能会造成冤假错案。同样,在侦查过程中,很多时候因为错用了模态词,判断失误,而使侦查工作走入歧途。所以,正确而恰当地使用模态词,在司法实践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应当用模态词而未用模态词。比如,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难免碰到一些比较棘手的两难问题,无论是肯定回答还是否定回答都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若附加可能模态词的回答则可能收到较好的效果。比如一位负责或主持某项工作的同志,在被问到某些机密情况而不便明确回答时,就可以恰当地运用一个可能模态判断进行回答。

二、应当遵循模态推理的规则

无论是模态对当关系推理,还是模态三段论,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在法律实践中,如果我们正确使用模态推理,可以对侦破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如果不遵循模态推理的规则,则会适得其反,带来不利后果。下面举例进行说明。

这是一个国外的案例,其大致内容如下:一个富翁在自己家中吃安眠药死亡,并在电脑上留下刚打好的电子文档遗书,说自己是因为抑郁而自杀,与别人无关。侦查人员观察发现,屋内没有抢劫或者搏斗的痕迹,看情形很可能是自杀。但后来在仔细检测中发现,键盘上并没有留下富翁自己的指纹,于是很快断定:富翁可能不是自杀,而是别人故意造成的假象。后来经过仔细调查,发现乃是富翁的一个亲密助手所为。因为他十分了解富翁的生活习惯和语言表达习惯,才在谋杀后制造了富翁自杀的假象。但由于他害怕留下痕迹,在电脑上写遗书时带上了手套,结果反而把富翁本人的指纹也摩擦掉了,而留下了可疑的线索。在这个案例中,侦查人员就是通过正确使用模态推理,而作了是“他杀”的判定。侦查人员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如果富翁自杀前在电脑上写遗书,必然会在键盘上留下自己的指纹,而键盘上却没有富翁的指纹,由此可知,富翁很可能不是自杀。侦查人员正是通过这样一个正确的模态三段论推理,很快排除了富翁是自杀的情况,而循着正确的方向尽快查找到真正的凶手。

但很多时候,如果错误地使用模态推理,不遵循模态推理的正确规则,则会让人误入歧途,甚至造成严重后果。例如20世纪80年代流行的一部早期的印度电影《流浪者》,里面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社会上很有名望的法官拉贡纳特信奉“贼的儿子必然是贼”的信条,根据“罪犯的儿子必定追随其父”的荒谬理论错判强盗的儿子扎卡有罪而使之入狱。愤怒的扎卡越狱后决心对法官进行报复,故意诽谤法官已经怀孕的妻子,使法官赶走了自己的妻子。法官的妻子在大街上生了法官的儿子拉兹。拉兹跟着母亲在贫民窟中长大,扎卡故意引诱拉兹做贼。后来,拉兹还在扎卡的设计下闯进法官的住宅,企图行刺法官,但被法官抓获。法官准备借助正当防卫来刺死拉兹,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拉兹正是他的亲生儿子。在这部电影中,法官拉贡纳特就是根据一个错误的模态三段论推理:凡是罪犯的儿子必然也是罪犯,扎卡的父亲是罪犯,所以扎卡也必然是罪犯。这是一个大前提错误的模态三段论推理,法官拉贡纳特不仅害了扎卡,也害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再例如,美国非常著名的案例“辛普森杀妻案”也涉及一系列模态推理,其案情简要介绍如下:1994年6月12日深夜,著名的黑人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的前妻及其情人被杀死在家中,情形惨不忍睹。由于辛普森和前妻不和,并殴打过前妻,成为重点嫌疑对象。后来警察凭借调查中搜索到的证据血手套、血袜子等,指控辛普森用刀杀死前妻及其男友两项谋杀罪。控诉律师指出辛普森具有作案动机、作案时间,并提供了他多年来暴力虐妻的报警记录和染血手套等充分的证据。但是,辩护律师则攻击控方证据的漏洞,认为警方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违规行为,致使很多有利证据被排除。然后还特别针对被告的手无法戴上被警方搜集到的“血手套”,同时攻击证人是种族歧视者以打击证据的可信度,强调控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要求陪审团判决无罪。最后,辛普森被无罪释放。受害者亲属对判决不满,又将他告到民事法院,1997年,受害者亲属才获得了3350万美元的民事赔款。在这件堪称20世纪最具争议的案件中,对谁是凶手至今也没有结论。但在这个案件的侦查和审判过程中,警方和律师都运用了一系列的模态推理,下面略举一二。

其一,造成这件案子的结果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警方的违规行为,而造成警方这一系列违规行为的原因之一则是几位白人警官心怀偏见、先入为主的推理。警方认为,辛普森有作案动机,因为他与前妻关系一向不和,并发生过家庭暴力。离婚之后,两人还纠葛不断。案发之前,辛普森曾受过前妻的冷落,因此辛普森因为嫉妒和报复杀害了前妻和她的情人。于是进行了这样的模态三段论推理:凡作案者必有作案动机,辛普森有作案动机,所以,辛普森必然是凶手。这是一个错误的三段论,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结论只能是“辛普森可能是凶手”,但“并不必然是凶手”。由于警官在认为“辛普森就是凶手”的观念下,破案心切,非法潜入辛普森住宅搜集证据,结果却被对方律师抓住机会进行攻击。

其二,在庭审过程中,警方提供了重要证据“血手套”,认为是凶手在惊慌失措的情况下丢失的。而辛普森当场试戴,却怎么也伸不进去,从而在法庭上上演了滑稽的一幕。辩方律师更是借此机会为辛普森开脱,其证明过程也是一个模态推理:警方认为血手套的主人必然是凶手,事实证明辛普森不是血手套的主人,所以辛普森必然不是凶手。由于“血手套”是凶手丢失的观点是控方首先提出的,所以辩方律师根据控方的这个前提进行的符合规则的模态推理却推出相反的结论,从而使控方陷入极度被动的局面。

其三,辩方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还打出了“种族”牌。因为辛普森案审判期间,最令辩方生疑的人物是检方的“明星”证人福尔曼警官。比如,辩方律师李贝利在法庭上质问福尔曼有没有在过去10年之中,使用过“黑鬼”一词,被福尔曼否认。然后,律师故意设下圈套,步步紧逼,又问他是否承认,自1985年或1986年以来,或许在某一时刻称呼某位黑人是黑鬼。福尔曼当时非常肯定地说:“不,不可能。”律师趁热打铁继续追问,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说你曾用“黑鬼”一词形容黑人,等同于这个人就是在撒谎。福尔曼被迫承认这样的话,他们是在撒谎。之后辩方出示了福尔曼的一次采访录音,结果发现在这段谈话中,福尔曼警官一律使用了“黑鬼”这一侮辱性用语,共达41次之多,从而使控方这个最关键证人的证词失去了法律效力。事实上,在这一段盘问中,辩方律师就是运用密不透风的逻辑和盘问技巧,让福尔曼一步步陷入自己的圈套。其中,在逻辑的运用上主要就是使用模态推理的方法:让福尔曼承认自己不可能称呼黑人为黑鬼,然后举出例证,证明福尔曼必然是一个种族主义者。因为这里律师预设了一系列模态三段论,如凡把黑人称为黑鬼的人必然是种族歧视者,福尔曼多次使用“黑鬼”一词,所以福尔曼必然是种族歧视者。当然,在这次审判中,控辩双方还多次使用了其他的模态推理,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综上所述,模态判断和模态推理在法律实践中,其正确使用与否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确使用模态判断和模态推理,可以提高侦查效率,在法庭辩论中维护己方立场等;而错误使用,则会造成侦查工作的事倍功半,在法庭辩论中容易被对方抓住这个逻辑错误予以打击等。所以,系统地掌握模态逻辑的内容,有助于培养法律人以及未来法律人的判断决策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法庭论辩能力等,从而在法律实践中充分发挥出逻辑作为工具学科的重要作用。

思考题

1.什么是模态?什么是模态判断?

2.什么是对当模态推理?什么是模态三段论?

3.如何区别模态判断的负判断与模态否定判断?

4.现代模态逻辑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5.如何从可能世界语义学的角度理解模态命题的真假?

练习题

一、指出下列命题各属于何种模态命题,并用符号表示之。

1.有些犯罪嫌疑人可能是罪犯。

2.本案不可能是抢劫杀人。

3.有始未必有终。

4.摩擦生热是必然的。

5.海南不可能下雪。

6.再狡猾的罪犯也必然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二、写出下列模态推理的形式,并判定是否有效。

1.X-1必然不是0,那么,X不可能是1。

2.明天可能下雨或者下雪,所以,明天可能下雨,或者明天可能下雪。

3.如果犯罪则应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必然的;所以,犯罪没有受到法律制裁是不可能的。

4.9必然大于6,所以,“9大于6”是必然的。

5.如果不注重保护环境,则会破坏生态平衡。所以,若要禁止破坏生态平衡,必然要注重保护环境。

6.张某可能是贪污犯,所以,张某不可能不是贪污犯。

7.张某的行为必然会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所以,张某的行为可能会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

三、根据模态方阵,判断下列模态形式的真值情况。

1.已知□p假,那么□﹁p、◇p、◇﹁p的真值情况如何?

2.已知◇p假,那么□p、□﹁p、◇﹁p的真值情况如何?

3.已知□﹁p真,那么□p、◇p、◇﹁p的真值情况如何?

4.已知◇﹁p真,那么□p、□﹁p、◇p的真值情况如何?

四、写出下列模态三段论的逻辑形式,并判定是否有效。

1.凡作案人必然到过作案现场,张某没有去过作案现场,所以张某必然不是作案人。

2.所有人都可能犯错,你是人,所以你必然会犯错。

3.黄河流域夏季可能会发生洪涝灾害,三门峡在黄河流域,所以三门峡夏季可能发生洪涝灾害。

4.自然灾害必然会给人类带来痛苦,地震是自然灾害,所以,地震必然会给人类带来痛苦。

5.凡是与被害人有仇的人可能是作案者,李某与被害人有仇,所以李某可能是作案者。

五、综合应用题

1.从“犯罪必然违法”为真,判断下列模态判断的真假:

(1)犯罪必然不违法;

(2)犯罪可能违法;

(3)犯罪不可能违法;

(4)并非犯罪必然不违法;

(5)不可能犯罪不违法;

(6)并非犯罪必然违法。

2.美国前总统林肯说:“最高明的骗子,可能在某个时刻欺骗所有的人,也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所有的人。”

如果林肯的这句话为真,请写出这句话的逻辑形式,并判定下述模态判断的真假:

(1)所有的人在所有时刻受骗是不可能的;

(2)一个人在所有时刻被骗是可能的;

(3)不存在某一时刻有人不受骗;

(4)一个人必然会在某个时刻被骗。

3.不可能所有的缺点都能改正。

以下哪个选择项最接近于上述断定的含义?

(1)所有的缺点必然不能改正。

(2)所有的缺点可能都不能改正。

(3)有的缺点可能不能改正。

(4)有的缺点必然不能改正。

(5)有的缺点必然能够改正。

4.某市的一份年终犯罪调查报告显示:这一年来本市的刑事犯罪案件50%为外地人所为。同时显示,刑事案件中有30%是抢劫案。根据这份调查报告,判定下列选项的真假,并写出推导过程。

(1)50%的刑事犯罪案件必然是外地人所为。

(2)外地人所为的刑事案件中,必然有抢劫案。

(3)外地人所为的刑事案件中,可能有抢劫案。

(4)外地人所为的刑事案件中,必然没有抢劫案。

(5)外地人所为的刑事案件中,不可能没有抢劫案。

(6)外地人所为的刑事案件中,不可能有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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