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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收看以及知情权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独家转播、免费收看以及知情权如上所述,投资到电视转播权转让的数额最近几年一直在成倍地增长。欧盟委员会承认,独家授权是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营销的一个必然机制。成员国前述措施的执行应立即通知欧盟委员会,委员会在3个月内要明确这些措施是否符合欧盟法的规定以及通告其他成员国。

第三节 独家转播、免费收看以及知情权

如上所述,投资到电视转播权转让的数额最近几年一直在成倍地增长。这种不寻常的巨额花销通过电视广告得到了一部分补偿,而电视广告的收入数额取决于转播商在电视台播出的频率,后者又取决于以下三个要素:公共利益需要、实况转播的地区范围以及转播的排他性。但是对于市场商人来讲,即使这三个因素都符合,免费的电视转播也不再能够补偿转播权拥有者单独通过电视广告所承担的花费。这就是为什么付费电视台一直在不断增长的原因,与消费者所付的费用是直接相关的。顶级体育比赛的独家或者排他转播为这些公司拉到了许多新客户。

欧盟委员会承认,独家授权是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营销的一个必然机制。不过,体育比赛独家转播权的分配涉及两个方面的冲突:首先,在涉及体育比赛方面,有关的规定与欧盟的规则冲突,也就是说,对企业的禁令或者决定限制并且歪曲了体育比赛(欧共体条约第81条)。严格说来,有关“合同的有限期间或者适用范围”的规定以及体育比赛的次数和规模所起的作用是具有关键性的。具体来讲,这意味着体育比赛的独家转播权的交易时间只能是短暂和有限的。如果授予独家转播权的时间过长,就可能会存在这样一种风险,即体育比赛参与者可能会不再从事某些体育运动。这种事实是与比赛规则以及消费者的利益相矛盾的,而最近的转播分配方案考虑到了这些要求。

以专有权为基础而分配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所附带发生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限制来自于对重大公共利益的知情权。由于它们在公众中间的盛名,高水平比赛的电视转播权比较易于以独家转让的形式出售,但是同时这些比赛也具有特殊的文化和国家利益的性质。在德国,宪法法院曾经指出重要的体育比赛不仅具有高度的欣赏性,而且还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以及拓展公共交流的一个重要连接因素。[27]

从长远的观点来看,为了确保能够自由获得高水平体育比赛的电视转播权,付费电视所拥有的独家许可受到了一些限制。因此欧盟委员会采取了两项措施:首先,欧洲广播电视联盟不用付款就可以获得某些比赛的电视转播权;其次,颁布了“无国界限制的电视转播指令”。[28]

授予欧洲广播电视联盟不用付款就可以获得某些比赛的电视转播权能够使其成员在将来播出更有吸引力的电视节目,反过来欧洲广播电视联盟也被迫制定了一些新的条例来为那些不是其成员的私人电视台和付费电视台提供更好的条件。“无国界电视转播指令”最初颁布于1989年,最近几年又不断地予以补充和更新。从本质上来讲,最新的文本规定所有的成员国都应当通过国内法规定其国民可以自由观看对社会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大型体育比赛的电视转播。基于该指令,某些成员国起草了一个所谓的“保护性名单”,列举了某些被认为是“对社会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大型体育比赛”的名录,另外对某些体育比赛的电视转播权如何进行交易也作了规定。

2007年底,欧盟对1989年的无国界电视指令进行了修改。新的指令指出,转播商可以独家享有具有重大公共利益的节事活动(events)的电视转播权。然而,关键是要在欧盟通过新闻节目的多样性推广多元主义,还有就是尊重《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11条规定的基本原则。同时,为了保障获得资讯的基本自由以及充分恰当地保护欧盟受众的利益,那些对重大公共利益活动的电视转播享有排他专有权的转播商应当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地允许其他转播商在新闻频道播放摘要剪辑。在必要的时候,欧盟内部的任何电视台都可以申请这种权利,并在包括体育频道在内的任何频道播放此类新闻摘要,但时间不得超过90秒并且不得以娱乐目的来使用。为此,成员国应根据欧盟法采取措施以确保其国内的电视台没有转播已经被其他转播商独家享有转播权的重大节事,目的是避免可能会因此而流失的一部分观众。有关成员国应当及时明确列出一份其认为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国内和国际性的节事清单,也要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况转播有关的节事活动,有关转播是否必然或者恰当地具有公共利益方面的目的,以及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延时转播等。成员国前述措施的执行应立即通知欧盟委员会,委员会在3个月内要明确这些措施是否符合欧盟法的规定以及通告其他成员国。另外,如果某些具有重大公共利益性质的节事的转播权已经被有关转播商独家获得,欧盟成员国也要确保其辖内的任何转播商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地获得这些节事的新闻播报权。[29]

这种体育赛事转播与公共利益或者获得资讯权之间的博弈在欧盟成员国内部也有所体现。例如在意大利,向付费电视台出售转播权是单个俱乐部的权利,而向免费电视台转让转播权的权利则属于足球联盟。不过,对有关权利收入的分配则有一个复杂的制度,并且要经过甲级和乙级俱乐部的同意。每年收入再分配的比例由职业足球联盟确定。具体来讲,体育比赛信息转播权的商业开发要考虑新闻自由。

首先,对体育比赛信息转播权的商业开发不能忽视商业开发的程度问题,即识别权利所有者是一回事,确定权利的范围又是另一回事。一个主要的问题是,第三方当事人可以以公共利益尤其是新闻自由为由来转播体育比赛信息,这与俱乐部拥有体育比赛的专有转播权的规定是相冲突的。以意大利为例,《意大利宪法》第21条规定的言论自由通常被认为包括对新闻自由的保护。另外,第422/1993号法律第5条指出,“可以在新闻自由的范围内传播具有公共利益活动的形象以及信息”。因此,毫无疑问,体育比赛的公共利益性质使得媒体可以以新闻自由为由进入比赛现场。同时,由于前述条款并没有界定以新闻自由为由传播有关信息以及商业利用的程度,而且新闻媒体也是类似于足球俱乐部的商业组织,因此新闻自由权与体育比赛信息转播权之间就会有冲突。为了减少此类麻烦,职业足球联盟在涉及电视以及无线电广播转播方面作了规定,但对通过移动电话MMS以及UMTS技术转播足球比赛的问题没有规定。这是一种缺憾。

其次,要对播报体育赛事的新闻自由有所限制。例如意大利足协2002/2003赛季的无线电转播报道条例指出,进入体育场馆进行无线电转播报道的实体所进行的报道必须是纯粹的信息报道,不能出现娱乐的效果。无线电广播台每天对甲乙两级比赛的报道也有限制。有关电视转播报道的规定指出,获得授权的电视台可以在新闻和信息节目中播报有关的内容,下午三点以前开始的比赛必须在晚上八点半以后播放,晚上的比赛则在零点以后。[30]

再次,新技术的使用与新闻播报体育比赛会产生冲突。在意大利曾经出现移动通信公司与新闻社就通过移动手机播报体育比赛产生的争议,俱乐部和获得授权的实体反对这种做法。经过意大利法院的若干判决后,在移动电话享有的新闻自由方面,法院的意见是只有俱乐部以及得到授权的实体才有转播体育比赛的权利。然而,考虑到图片所具有的巨大魅力,在某种程度上移动公司可以转播体育比赛的单幅照片或者幻灯片。2003年3月29日,在一个有关获得AC米兰、尤文图斯独家转播国内比赛图片权的H3G公司与意大利移动通信公司之间的争议中,罗马法院判定禁止意大利移动通信公司转播进球图片以及足球比赛的精彩情节。法院认为俱乐部是产生经济效益的足球比赛转播权的所有者,意大利宪法第41条保障的经济活动自由也暗示对经济投资以及结果的保护,因此任何第三人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利用该权利都是非法的。宪法第21条规定的新闻自由并不意味着那些为图私利而没有向该项事业投资的闯入者可以滥用该权利,新闻自由权应当是将体育比赛的发展情况及时向公众告知,没有必要实况转播比赛的精彩图像和高潮情节。法院同时判定,即使是比赛时的定格图像也构成娱乐的目的,这种转播削弱了对体育比赛经济价值的专有权。

不过,意大利法院在此问题上也并不是一致的。2003年7月14日,米兰法院就几乎相同的案情作出了相反的判决。法院判决,尽管帕尔马俱乐部的转播许可方MP Web公司并没有将有关的权利分让,意大利移动通信公司也可以转播与比赛同时发生的实况定格图像。该法院认为,足球新闻是广大公众感兴趣的主题之一,涉及足球新闻的任何信息都是实实在在的新闻,根据新闻自由的原则可以转播。此类转播只能以传播信息为目的,可以包括比赛某一时刻的定格图片,只要其报道没有达到娱乐的目的即可。法院还认为,进球图像的转播并不能满足观看整场甚至部分比赛的期望,转播比赛画面事实上是对比赛场面更加详细和完整的理解。[31]

可以说,与体育比赛有关的商业开发权尤其是转播权的营销收入已经成为欧洲许多体育运动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由于每个国家对于体育比赛尤其是国内足球赛事的转播权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因此国家之间对于体育赛事的转播是不同的。针对这种情况,欧盟委员会针对成员国国内和国际性的足球比赛的转播权出售问题也发表了一些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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